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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里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温皇的轮椅)


  我惹不起陆小凤,还惹不起你个小白脸吗?
  “朋友是个聪明人,小姑娘,这次可没人护着你了,跟哥哥走吧,也好顺便算算我手上这笔账。”
  孙中晃了晃没了手掌的左臂,看着薛冰那张俏丽的脸蛋,心中仿似有团火在燃烧,更暗笑不已。
  母老虎没了牙,我看你还怎么猖狂。
  任以诚瞥了一眼那隐隐还在渗血的手腕,咋舌道:“你居然还好意思说我残忍?你也没差多少啊!”
  薛冰登时语塞,却犹自不忿道:“那也比你动辄废人武功的强。
  我毕竟还给他留了一只右手,他还是能够喝酒,还是能够吃饭。”
  听到‘废人武功’这四个字,孙中猛地脸皮一抽,小心翼翼的问道:“还没请教,这位朋友贵姓?”
  任以诚道:“我姓任,怎么你认识我?”
  孙中想了想,似乎没听说江湖上有哪个姓任的,长得这般俊俏的大人物,顿时松了口气。
  “不认识,今天这姑娘就算朋友你让给我的,日后你在江湖上出了什么事,尽管来找我姓孙的,兄弟一定保你周全。”
  任以诚轻叹道:“那我可真是谢谢你了,不过很遗憾,我找她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不能让你把她带走。”
  眼见孙中一副要抢人的模样,店里的客人大都摆出了看戏的架势,也有少数的几个人暗自为薛冰感到惋惜。
  任以诚看起来,实在不太像是孙中的对手。
  “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还等什么?动手。”孙中整个脸色阴沉如水,再也按耐不住。
  任以诚无奈一叹道:“人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你连手都丢一只了,怎么却一点儿教训都学不到?”
  看着他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孙中更加恼羞成怒。
  可突然他又察觉不对。
  任以诚废话已说了一箩筐,怎地还不见身后的弟兄们动手呢?
  孙中不由回头看去,这才发现后边的四人竟如石像般定在了原地,脸上全是惶恐之色,眼珠子都快要凸了出来。
  唰!
  寒芒闪过。
  霎时,鲜血飞溅而出,一截小臂掉在了地上。
  孙中立刻剧痛缠身,忽又觉肩头一沉,已被刀架在了脖子上,森冷的寒意,顿时令他将准备出口的惨叫声咽了回去。
  薛冰手握刀柄,对着任以诚眨了眨眼,天真的笑道:“我这次本该连他的右手也砍了的。
  但未免他饿死,我还是砍了左手,你看我多仁慈。”
  见此情形,店里围观的客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小姑娘,下手竟是如此的狠辣!
  薛冰握刀的手上忽然再加了三分真力,问道:“姓孙的,决战时刻将近,你不去京城,跑来这里做什么?”
  孙中‘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惨然道:“西门吹雪和白云城主的决战还有一个月。
  眼下江湖上另有大事发生,我们弟兄正准备去凑个热闹。”
  薛冰轻“咦”一声,好奇道:“什么事情?”
  孙中道:“是……有人得到了百年前剑法天下第一的飞剑客的宝剑。
  那人传言江湖,宝剑赠英雄,要为神兵寻找一个新的主人,以免埋没了锋芒。”


第452章 巧遇
  胜天一刀,应天兴。
  就如同提到剑法,人们就一定会想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那般。
  当今江湖上,若论用刀的高手,前三名之中一定有他的名字。
  应天兴的刀很快。
  与人动手的时候,极少用到第二刀。
  近年来,有不少人认为应天兴的刀法,已经堪比昔年号称‘神刀无敌’的白天羽。
  甚至更有人觉得,他已足可比肩百年前霸绝江湖,兵器谱排名第一的那柄‘魔刀’。
  应天兴还有个外号,人称‘赛公明’。
  祖上余荫,给他留下了极为丰厚的家产,是寻常人几辈子也挣不来,花不完的庞大数目。
  这样的人,往往都对钱财都不甚挂心。
  他又喜好结交朋友,每每有人求上门来,他从不吝啬,出手可谓阔绰之极。
  仗义疏财数十年,江湖上很多人都受过应天兴的恩惠,无论谁提起他的名字,都要不禁夸赞两句大英雄,大豪杰!
  放眼江湖,论及声望和人缘,应天兴若称第二,便没人敢称第一。
  一个人有了这样的成就,财富,地位,这辈子已可算是功德圆满。
  但这世上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应天兴终究也只是个凡俗之人,自然也不能例外。
  他纵横江湖一生,如今年过半百已近花甲,却是老来才有了一个儿子,取名无愁。
  应大少爷,到得今年正好十岁。
  天生根骨绝佳,资质卓越,更悟性过人,乃是几十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
  在应天兴这个高手的教导下,一身根基已经打得极为牢固。
  其为人品性亦是端正,颇有君子之风。
  应天兴得子如此,本该老怀安慰,却无奈何,这应大少爷哪里都好,唯独脾气实在执拗的紧。
  一旦决定了的事情,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让应天兴恼火不已。
  应无愁身为‘胜天一刀’的儿子,理所应当要学的就是他老子的刀法。
  可偏偏,自他懂事开始习武后,便对剑法情有独钟,任凭应天兴怎么劝解都无济于事。
  应无愁对剑的钟爱,就仿佛是天生而来,自幼便已立下大志,要成为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那样的绝世剑客,甚至超越他们。
  应天兴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始终无法改变儿子的想法,终于决定放弃。
  毕竟,学剑也没什么不好的,只是,跟什么人学却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应无愁是块璞玉,自当找高人悉心雕琢,否则的话便是暴殄天物,凭白浪费了他的天赋。
  不过,由来高人易见,良师难寻。
  天下剑法最出名的三人,分别在白云城,万梅山庄,以及武当山。
  前两位,一个剑仙,一个剑神,名副其实的超凡脱俗,人和剑全都不点半分烟火气,已然凌驾于九天之上。
  应天兴纵有再大的面子,也用不到他们的身上。
  除这两人之外,便只剩下那个号称“围棋第一,喝酒第二,剑法第三”的武当名宿,木道人。
  木道人亦是交友广泛,与应天兴倒也有些交情。
  但他身为武当派辈分最高的长老,就连当代的武当掌门都是他的晚辈,若是收下一个十岁幼童为徒,定会引起派中上下不满,实非明智之举。
  应天兴对此表示理解,心下却是暗自发愁,直到月余之前,转机突然出现。
  他有个许久未见的朋友,忽然登门造访,随身还带着柄剑,声称是送给应无愁的。
  应大少爷的喜好并非秘密,这剑便是给他的礼物。
  应天兴初时并未在意,只当是他这位朋友疼爱晚辈。
  又过了数日后,他在翻阅祖上所留记录时,才发现了这柄剑竟是飞剑客的佩剑。
  然则,空有宝剑,却无上乘剑法,对于应无愁来说根本是得物而无所用。
  辗转反侧,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还是被应天兴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决定将剑送出去。
  神兵利器素来都是武林中的硬通货。
  但宝剑只有一柄,想要的人却不止一个,唯一的办法就是较量一番,凭真本事说话。
  届时,能在最后得剑之人,必然是技压群雄。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以应天兴的声望,这人既得了好处,自然不好驳了他的面子,如此一来,应无愁的师父便算是有了着落。
  消息很快传了出去。
  一切正如应天兴所计划的那般,果然引来了不少剑客。
  飞剑客曾经天下第一剑的名头,由此可见一斑。
  临近中秋。
  天气依旧像个热情的熟妇一般火热。
  应家的府邸,也许应该称为庄园更妥当。
  晌午时分。
  一男一女结伴而来,被待客的下人迎进了门中。
  待两人远去。
  左边的年轻些的下人怔怔出神道:“好漂亮的姑娘……”
  右边的下人显得年长一些,笑骂道:“这是武林中四大美人之一,是最漂亮的一个,也是最惹不得的一个,收起你那没出息的死相,小心丢了性命。”
  年轻人恍然道:“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冷罗刹’薛冰,没想到她居然会来,二哥,那个男人又是什么人,你可知道?”
  “……不清楚?”二哥沉默了一下,摇了摇头,脸色变得很是古怪。
  年轻人不解道:“二哥,怎么了?”
  二哥皱着眉头道:“你看到那个男人了吗?”
  “当然看到了。”
  “可我却一点都没有看到。”
  “二哥莫不是在说笑?”
  “那我且问你,你可看清那人的容貌了?”
  “……”
  “呵呵,没看清吧,我也一样,这人全身上下像是笼罩了一层迷雾,朦朦胧胧的让人瞧不真切。”
  “怎……怎么会这样?”
  “高手!绝顶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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