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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火龙果大亨)


一个锄头落入了视野,还有一双手,像是个小孩的手,很稚嫩。
路明非有一种在玩沉浸式虚拟现实游戏的感觉,他似乎是附身在了某个人身上,应该是个农民,从视角的高度和手的大小来看,年纪应该不大,大约十多岁的样子。
刚才坐在田边是在思考人生么?
年纪轻轻就要下田做农活,看旁边,好像连个帮忙的人都没有,生活得好像很艰辛。
路明非很能理解这种感觉,他想到了以前坐在天台上眺望远方的时候,莫名的,有些感同身受。
“这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啊,比我小时候苦多了。”
视角转移到农田里,“他”举起锄头,用力地挥下,对着这片杂草丛生的农田进行开垦。
又过了好久,半个田的荒草都被除掉了,“他”又坐在了田边,望着农田,叹了口气。
“这劳什子的,还真是累。”
路明非感觉这声音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
“哥哥,午饭做好了,我们回叔父家吃饭吧。”一个稚嫩的女声传来。
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进入视角内,约摸8、9岁大。
“好。”
“他”收起锄头,走过去和小女孩并肩走着。
“哥哥,下田累么?”
“还好,不累。”
“叔父收养了我们,哥哥为什么还要去种田呢?”
“妹啊,以前咱父亲在的时候好歹是个县令,再不济也是个官,可现在父亲葬了,我们兄弟四人生活无所依,若不是叔父收养,怕是连吃饭都成问题,叔父现在也从县令下职,靠着种田为生,我跟着学点农活,也好帮忙打打下手。”
路明非心想这真是个好孩子,懂得感恩,同样是寄人篱下,这孩子就比他小时候懂事得多。
“可是刘伯升哥哥说我们是汉室正统,得像汉高祖大人那样做出一番成就才能不负了汉室后裔的名声。”
“汉室后裔多了去了,咱叔父不也是汉室后裔么,现在还不照样是个种田的平民,不种田,咱以后饭都没得吃,别听大哥瞎说。”
“哦。”小女孩似懂非懂地回应道。
视角进入了一个土院子,一人高的篱笆围起来,院子里有水缸和柴火,有劈柴的斧头和收割的镰刀,这些工具上都长了铁锈,有些年头了。
院子还蛮大,有五六个土房子,
桌子摆在院子里,几道菜摆在桌上,全是素菜,见不得荤。
加上路明非附身的人,一共八个人坐在餐桌上吃饭、夹菜。
看到这里,路明非已经知晓他所附身之人是谁了。
汉光武帝——刘秀,还是幼年时期。
这个时间,应该是刘秀的父亲刚刚去世的时候。
在他九岁那年父亲去世后,他和他的兄弟姐妹被叔父刘良收养,过上了种田的生活。
刘良在多年前也当过县令,但现在已经退职,他有两个儿子,一下子家里又多了四人吃饭压力肯定是大的,但是他把刘秀四人照顾得很好,甚至后来刘秀还能去长安读书。


第一百六十九章 刘秀(上)
八人用过膳,又闲聊了一会。
叔父的妻子去洗碗,刘秀的大哥刘伯升和叔父高谈阔论。
“叔父,我等汉室后裔,竟居此乡中,汉高祖大人见了,不知会做何想。”刘伯升摇头叹气。
“伯升,不可多言。”叔父摆摆手,“莽公加冕宰衡,建立明堂、辟雍、灵台,为天下学者建大宅一万,如今正是天下太平之盛世,有贤人莽公,乃是汉室之幸哉。”
“唉。”刘伯升长叹一口气,“只可惜伯升一腔抱负,无处施展,听闻莽公招揽天下之才子至长安,连那匈奴外族都派遣使者归顺朝贺,国之盛也,伯升却不能为国出力,真乃大遗憾也。”
两人文绉绉地谈起家国大事来,无非是在称赞王莽的圣贤和才能,以及对自己满腔抱负不能舒展的遗憾。
这就是刘秀的大哥刘縯,字伯升,是一个锋芒毕露的人,史书上记载他“性刚毅,慷慨有大节”,其实就是看不起务农这种体力活。
他满脑子想着当官,到处结交贤士,参加所谓的才子聚会,这钱都是他的叔父刘良出的,后来甚至后来还从刘秀那里要钱,靠着刘秀种田务农来支撑他的生活开支。
在得知王莽窃国后,他更是将自己比作汉高祖刘邦,把只知道种田的刘秀比作刘邦次兄刘仲,常诽笑刘秀。
路明非根据两人谈话的内容推断,此时应该是公元四年左右。
这一年王莽49岁,加号宰衡,位在诸侯王公之上,他还奏请建立明堂、辟雍、灵台等礼仪建筑和市、常满仓,为学者建造一万套住宅,网罗天下学者和有特殊本领的几千人至长安,大力宣扬礼乐教化,得到儒生的拥戴。
他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治国平天下的贤良圣人,诸侯、王公、宗室都上奏请求加赏于他,公卿大臣九百人为他请奏加“九锡”,朝廷连事情的真相都没搞清楚,就把象征着至高无上礼遇的“九锡之命”赏赐给他。
此刻天下看着一副外族朝拜的太平盛世,殊不知,那些匈奴外族都是王莽用重金贿赂而来的,“天下太平”的折奏是王莽自己派遣了八位“风俗使者”去各地考察后,回朝廷吹嘘出来的。
所有人都站在舞台上照着王莽的剧本演戏,以为这真是千年一见的太平盛世,王莽是一个能和孔夫子相提并论的大圣人。
而在下一年,也就是公元五年,平天帝病死,王莽更是直接立年仅两岁的汉宣帝玄孙刘婴为皇太子,太皇和太后面对群臣的压力,只得让权于他,他变成了“代理天子”,群臣称呼他为摄皇帝。
这个时候舆论才急转朝下,让各地的刘氏氏族不满,次年多处有小起义,掀起乱世之风。
然而这些东西都和现在的刘秀没有关系,在路明非的视角里,刘秀又拿起了锄头,出门往田里走了。
“果然种田的基因是遗传在中国人的骨子里的啊。”路明非感叹道。
他其实也蛮喜欢种田的,他特爱《鲁滨逊漂流记》,每次看到鲁滨逊从那艘破船里搜刮出了什么,对自己的住所进行了升级,种下农作物收成,他就觉得特别爽。
烈日当头,刘秀进入了农田,拿起手中的锄头挥舞。
忽然,视角内的画面急转而变,原本杂草丛生的农田,变成了种满小麦的田野。
那视角中稚嫩的手,变得风尘仆仆,长了不少茧。
“哥哥!哥哥!不好啦!官爷来抓你啦!”忽然,女声响起。
“伯姬,不要慌,慢慢说。”
一个焦急的女孩进入视野,她急得直跺脚,朝着刘秀挥舞手臂。
“官兵方才进了家中,说是要擒拿罪人‘刘秀’入狱。”刘伯姬满脸不安,“快跑吧哥哥,他们就在家中询问,我是从茅厕偷偷跑出来的,恐怕他们马上就会过来的。”
“我又没触犯法条,跑什么跑。”刘秀大手一挥,“你让他们尽管来,若是我入狱了,那这普天之下还有王法么?”
说着,阳光瞬间消失,变成了阴暗潮湿的牢笼。
光线黑暗,地上铺着一层干草,连床都没有,石块磊成的墙壁上有一个碗口大的方块窗,一缕阳光透过方块窗照着进来,光束中尘糜浮动。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嘶哑的声音大喊着,“我是冤枉的!你们身为官府,怎么能乱抓人呢!”
刘秀的双手被拷上镣铐,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小子,你吵什么吵!给老子安静点!”一个粗鲁的声音从后面穿来。
“我是被误抓进来的!我什么都没干!他们凭什么抓我!”
“呵,你误抓进来管老子什么事!再吵,老子把你腿打断!”
“我是清白的,和你们这种罪人怎么能相提并论!“
“还清白的,小爷还是清白的呢。”不屑的笑声传来。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爷叫你别吵了!”
啪的一下,刘秀倒在了地上。
那一脸横肉的光头壮汉把刘秀推倒在地。
“你!”
“你什么你!有本事来打你小爷啊!”
话音落,刘秀便和这人扭打起来。
可几个回合下来,竟是丝毫占不到上风,这光头壮汉一连把刘秀推倒,还在他的衣服上吐了一口唾沫。
刘秀生了气,大吼着朝壮汉冲去。
那壮汉竟是玩阴的,一个撩阴腿,踢在了刘秀的双股之间,刘秀吃痛,蜷缩着倒在地翻滚。
光头壮汉又往他身上吐了一口唾沫。
“嘶...看着都疼...”路明非为刘秀默哀起来。
这次入狱他就是被冤枉的,起因是他的哥哥的一个朋友犯了法条,为了减轻刑罚,牵连到了他,把他给送进了监狱。
这可真是倒霉,人在田中耕,锅从天上来。
他只想种他的田,有什么错?
视角变得更阴暗了,油灯燃烧。
监牢里漆黑一片,刘秀躺在茅草堆上,地上用陶片刻着划痕,四条竖痕,一条横痕为一组,一共有两组外加三条竖痕,看样子他在监狱里已经待了15天。
他裸露在外的手臂上有淤青,似乎没少和人打架。
他的室友也换了一个,不再是那个光头壮汉,而是一个被割掉了耳朵和手指的瘦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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