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半晌,林扬摇头一笑,这根本就是无解的事情,如今更加无解,赵灵儿都已经是他的妻子了,还想这些有的没的干嘛?
难道自己吃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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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刘晋元
一番打打闹闹,最终赶走了林月如,也救下了私奔的一对下人。
李逍遥看着跪在地上的男女,终于找回了点行侠仗义的大侠感,扶起两人,客气道:“这都是本大侠应该做的,记着,我叫李逍遥!”
一对男女连连点头,感激道:“多谢李大侠恩公……”
李逍遥连连摆手,两人离开,这货还沉浸在做大侠的感觉之中。
林扬看得好笑,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道:“走吧!你**丝逆袭白富美的日子快到了!”
说完,与赵灵儿手牵手,往苏州城走去。
“**丝逆袭白富美?什么意思?”李逍遥一脸纳闷,连忙跟上两人,追问起来。
林扬笑而不语。
……
三人抵达港口时,已是下午,一番打打闹闹,进得苏州城时,天色已黑。
虽已入夜,苏州城内却还有不少人,店面也还有不少开张着,彰显着此处的繁华,白天不知道会热闹到什么样子。
李逍遥一脸惊奇道:“怎么夜晚还这么多人?苏州人不睡觉的吗?”想他在余杭镇,天色一黑,镇上就见不到什么人影了。
林扬笑了笑,“山炮了吧,大城市的人都这样!”
“哦!”李逍遥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李逍遥家里就是开客栈的,即便在苏州城,也轻车熟路的很快找到一家客栈。
三人进入店中,只在柜抬上点着几盏灯,店内半明半暗的,其中几桌还有些人在吃喝着。
店小二见又有人上门,忙道:“欢迎三位客官,住店、吃饭?”
李逍遥大咧咧的道:“要住店。两间房。”
柜内的掌柜揉了揉眼,看向林扬、赵灵儿、李逍遥三人,目光在赵灵儿身上转了转,道:“客官,不巧,本店住满了!”
李逍遥顿时不满。他娘的,他家的客栈平时想招客人都招不到,你这里刚刚还问住不住店,一转眼,这就住满了?
还是想抬价?还是赶客人走?
大城市的人都这么任性的吗?
李逍遥嚷嚷道:“刚刚不是还问住不住店吗?怎么现在就说住满了?”
掌柜的看了看李逍遥与林扬,道:“要是您二位的话,是有房间,但是您三人的话,便没有了。”
此话一出。林扬也有些纳闷,问道:“为何?”
掌柜笑嘻嘻地说道:“两位公子是外地来的,不知道这里规矩。这五年来,每到了这个时候,我们苏州城的客栈酒楼,就有七天里,都被一家人包下了,只做这一家人的生意!”
“是哪一家?”李逍遥惊叫一声。大城市的人都这么有钱的吗?包下全城的客栈酒楼?
掌柜笑道:“本地首富,林家堡的林老爷。他每年的这几天都要设下比武招亲的大会,所以就包下所有的客房,供从外地来参加比武招亲的人免费住宿。”
李逍遥想起白天那刁蛮姑娘似乎也姓林,不禁暗自恼怒,想道:“我今儿真是跟姓林的犯冲!”
顿了顿,又看向林扬。讪讪道:“林大哥,我不是说你!”
林扬也不在意,从兜里摸出几片金叶子,往柜台上一放,笑着问:“能行个方便吗?”
掌柜的一看金叶子。双眼放光,旋即,满是可惜的摇头叹气,道:“如果让人知道了我让外人住进来,整个苏州城马上会知道,这对小店的信誉大有损害,还是请客官体谅了……”
“还知道信誉,你还挺会做生意的。”林扬有些无语,又有些赞赏的说了一句,他当然不会与一个开客栈的为难,但是,晚上住哪?
李逍遥也盯着柜台上的金叶子,高呼道:“我的天,林大哥,你也是大城市的人吗?不对不对,你是仙人……”
“送你了。”看着李逍遥的模样,林扬摇头一笑,也不去拿柜台上的金叶子,与赵灵儿手牵手出了客栈。
李逍遥无语,大城市的人就是有钱,就是任性,金叶子说送就送,拿起柜台上的金叶子,跟着走了出来。
外面夜凉如水,宽广的石地面上,偶尔有贵人的马车慢步踱过,蹄声与铃声在夜里幽幽缈缈地传荡着,远方隐隐约约的箫鼓,更增几分幽谧。
赵灵儿赞叹着,“这里的夜晚比仙灵岛还要迷人。”
“是不错。”林扬点了点头,他已经得知,这里是唐朝!古代位面他走过不少,盛唐还是第一次来。
片刻间,林扬已经有了决定,既然有大富翁包下了全城的酒楼客栈,让他们没地方住,索性就直接去大富翁的家里住!
反正都姓林,也没有外人。
正准备走,突然传来一声惨叫,接着,又传出一声痛呼,接着便是一阵粗豪的吼声:“小鬼!摸进来吃白食,不要命了!”
有一小孩叫道:“大爷,我不敢了,我不敢了……”
听着声音,赵灵儿有些不解,“林扬哥哥,发生了什么事?”
林扬摸了摸鼻子,无语道:“好像是食妖虫。”这还真是和游戏里一模一样啊!来到苏州城,救了小孩子,得到食妖虫一只!
“食妖虫?”赵灵儿眨了眨眼,说道:“姥姥说,万物相生相克,会有食妖虫出没之地,一定有道行不浅的妖怪!想不到苏州城里,会有妖怪……”
“是吗?”一旁的李逍遥也有些吃惊,妖怪?他李大侠能干的过吗?
接下来的事情,果然如林扬知道的一样,一个小孩子,因为吃了食妖虫,所以怎么吃也吃不饱,然后就偷东西吃,接着就被抓到,正挨揍。
小孩子被赵灵儿救下,按照赵灵儿的方法,给小孩子吃了个十成饱,食妖虫就从小孩子肚子里钻了出来。
万物相生相克,吃了食妖虫的人,只要一口气吃个十成饱,此虫也就自己出来了。这个小孩子,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一口气吃个十成饱而已。
三人救了小孩子,得到食妖虫一只,刚刚转出巷子,就见到一名年轻书生,被几个像是流氓般的男子架进了巷子。
那书生惊慌道:“晚生刘晋元,与诸位素昧平生,何故强行掳人?”
林扬一愣,刘晋元!
第三百三十二章游戏?影视?位面!
三拳两脚,几个古代小混混就被李大侠赶走了,林扬看得直摇头,看来混混这个职业,在哪个朝代都是很流行的。
遥想当年,不会武功的时候,在饭店门口,他还赤手空拳跟几个小混混干过架呢!
李大侠心情颇佳,这才算是他第一件行侠仗义的事,白天虽然救了一对情侣,可是对付的是个姑娘,总不算多么光彩。
现在却是一人对三个大汉,而且干脆利落,令他很有成就感。
书生刘晋元拍了拍衣裳,走到林扬、赵灵儿、李逍遥三人面前,长揖道:“多谢少侠相救!”
李逍遥摆了摆手,道:“小事一件,不必挂心。”
刘晋元却道:“知恩不报枉为人,少侠,您千万要领受晚生一片真心真意,请让我招待三位吧!”
李逍遥道:“真的不必了,再说这么晚了,各自回去吧!”
林扬插口道:“既然人家盛情难却,咱们还没落脚的地方呢,何乐而不为?”
刘晋元一听,大喜道:“对极!对极!不如就到后生亲戚家中,同住一宿,如何?”
“这样好吗?”李逍遥有点不好意思。
刘晋元笑道:“当然,我世伯家十分宽敞,房间也多,又有人侍候着,比外面舒服多啦!”
林扬淡笑道:“有劳了!”
一听这话,林扬就知道,这个书生果然就是仙剑里的刘晋元,所谓的世伯家,就是南武林盟主,林大首富的家里。
刘晋元此人,那是极为出名的。
刘晋元在仙剑奇侠传这款游戏中。本是一个龙套,京城刘尚书之子,其母云姨,林月如的表哥,是一个优柔寡断的文弱书生。曾无意间从蛛网救下了蝶精彩依,刘晋元也因此中缠魂丝之毒。
彩依为了报恩化作一女子来到尚书府调养恩人的身子。后来云姨为了给晋元冲喜而让彩衣嫁给了他。可刘晋元在种种误会之下把彩依的真情当成驴肝肺。毒娘子被杀后,缠魂丝毒无人可解,而彩依最后为换得他10年阳寿,耗尽了千年修行。
优柔寡断弱少年,倾心月如苦无缘。
不识彩依真情义,最是糊涂刘晋元。
而在仙剑奇侠传的影视版,刘晋元一举从一个龙套,变成主角之一,甚至风头一度压过李逍遥。被誉为真正的主角。
他是完美的化身,英俊、年轻、家势显赫、有学识、有地位、有修养、有品味、幽默、大方……直至遇上了李逍遥。
一个完美的人,居然纾尊降贵,甘愿拜这个江湖小混混为师。几乎是完美的他只有一个缺点,不懂功夫。偏偏,他却深爱身为武林盟主林天南女儿的表妹月如。为了拉近跟月如的距离,他甘愿跟李逍遥拜师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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