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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种子王 (七星荔枝肉)


  在吃喝闲谈中,这些长者,从言谈举止中,观察男方的为人品行。
  原本江画帮林曾准备好了许多不错的食物。用蜜灵香薰衣草喂养的公鸡,以及品质良好的山货野味,还有一位老乡的佳酿美酒。
  不过,后来这些东西,和林曾所准备的酒肉海鲜相比,品质差了许多,因此,今晚的酒宴,除了蜜灵香薰衣草鸡肉,其他都是用林曾送给江画父母的年礼制作。
  林曾刚一落座,桌席上的年纪一大把的叔公们,就开始和他闲聊起来。
  内容无外乎工作情况,家庭情况,近期规划,还不时讲些身边的闲人琐事,让林曾发表自己的观点。
  林曾只记得江画的一句叮嘱。
  “遵循本心就好,我的眼光还是很靠谱的。”
  好吧,这句话算不算女友力十足?
  林曾无论这些大龄叔公,询问的问题多么刁钻古怪,反正他按照江画所说,不过分遮掩,不拘谨慌张,神色坦然,实话实说。
  大约闲聊的二十多分钟,艾萨克和红仔一句都不敢说,瞪着大眼睛,听着他们之间的对话。
  “上菜了!”
  江爸爸一手端着一个盘子,笑得合不拢嘴,走出厨房,将菜肴摆放在圆桌上。
  这个酒宴,江画和她父母是不上桌的。
  第一道菜,是林德天送给林曾最大号青虾。
  这一只接近半斤重的青虾一端上桌面,深处大山之处,平日海产并不丰富的江凤镇这些族叔公们,顿时瞪大眼睛,吃惊地看着将大盘子堆得满满的通红大虾。
  “哇,好大的虾!”一位留着平头短发,穿着一件黑色夹克衫,年龄在五六十岁的大叔,吃惊的叫出声来。
  他这辈子也没有吃过这么大的虾!
  太吓人了!
  “这是海捕的青虾,”林曾为他们介绍道,“纯天然的野生捕捞,用特殊的技术保存,依然维持着刚刚出海时的鲜嫩脆爽的口感,远胜养殖的青虾,各位长辈请尝一尝。”
  倒不是林曾喜欢自夸。
  是什么场合说什么话。
  按照江画所说,这酒宴上,林曾需要给自己的食材亮亮身份,虽然不能将普通食材夸上天,但将上等的食材,说透说明白,却是必须的。
  东西越好,女方的父母面上越有光彩,而男方也越受人看中。
  对年轻的江画来说,她对这种习俗并不感冒。
  当时也没让林曾去筹备,而是自己帮他准备好了,对付长辈。
  不过,没想到林曾自己的见面礼,完败她的准备。
  在林曾的招呼下,桌上诸人纷纷动筷,那位山羊胡子的老叔公,还因为手微微颤抖,让筷子里的大海虾掉落在桌上,是旁边的人,帮他夹起来放在碗里。


第四百九十三章 一群老吃货
  这一盘大虾,惊艳四座,而江爸爸一起端上来的另一盘菜,就被大家忽略了。
  唯一例外的是红仔。
  他微微一动鼻尖,筷子迅速往那盘看似不太起眼的红烧猪蹄夹去。
  一个一头尖尖的猪蹄尖,又称七里香,被夹到他自己的碗里,就着米饭,津津有味地啃起来。
  大虾每人一只,这些江画的长辈叔伯公爷们,剥开虾壳,一口要到略带些粉霞色的虾肉,顿时眼中一亮。
  “鲜!太鲜了!”穿着黑夹克的大叔竖起大拇指,毫不吝惜夸奖,“前两年我去清河市威水区的海边鲜小酒楼吃饭,他们的活虾是从鱼排上现捞起来,虽然也是活蹦乱跳,但是滋味却相差老远。这么大一只海虾,却如此嫩脆,并且鲜甜浓厚,正是不错!”
  其他人也大口咀嚼着自己的大虾,对黑夹克大叔的话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而黑夹克大叔吃饭的速度很快,转眼之间,三下五除二,手中半斤重的青虾,就被他啃得一干二净,他举起筷子,目标对准了红烧猪蹄。
  “林曾,我是江画爸爸的堂哥,也是江画的伯伯,这是红烧猪蹄吧?给我们说道说道这道菜的妙处。”
  “红烧猪蹄,是普通的做法,但是猪肉很特别。这种猪肉来自华国偏远的西南一个极为偏僻的小山村。那里的山林里有一种特殊植物……”
  林曾将刘山告诉他的故事,转述出来,这些江画的长辈,对这个带点传奇色彩的故事,听得津津有味,有些人听到半途,立刻忍不住下筷子夹起一块品尝。
  “肉糯,特别香。”一个坐在林曾对面的圆脸老者尝了一口红烧猪蹄,立刻被它的滋味征服。刚才海捕大虾,在这盘外观普通的红烧猪蹄之下,顿时成了曾经的记忆。
  不到两分钟的功夫,这盘分量不少的红烧猪蹄,顿时被横扫一空。
  两道硬菜下肚,在坐诸人,基本肚子已经有饱腹感了。
  而江爸爸在此时,端上温好的酒水,给几位客人敬酒。
  “来来来,都来尝一尝林曾带的酒酿。”
  琥珀色的酒水,刚刚倒入杯中,一个话并不多的憨厚大叔,突然蹙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怎么,老酒鬼,闻到好东西了?”江爸爸的堂哥,黑皮夹的大叔笑着问道。
  江爸爸端出的温酒,正是刘山寄给林曾的刘五爷家传酿酒配方,放入馨香酒瓶草之后的佳酿。
  多种配方,形成的美妙融合,比林曾单一的水果酒,米酒,滋味更佳悠远,静心细嗅,就算普通人的鼻子,也能发现其中不同之处。
  更别提和普通酒厂出品的商品酒相比了。
  这位在众人口中,被称为老酒鬼的憨厚中年人,正是江凤镇有名的爱酒之人。
  他为了喝酒,甚至连娶妻生子都不愿意。
  目前年纪四十多岁,但是依然是个老光棍,终日慢斟细酌,品酒为乐。
  他的本名如何,大家都不太记得了。同辈之人,喊一句老酒鬼,而后辈则称呼他酒叔。
  除了喝酒自得其乐之外,酒叔还是村子里酿酒作坊的主人。他酿造蒸馏的高度酒,丝毫不逊色于上市场上那些高端的美酒。
  他将杯子放在鼻尖旁,深深呼吸,闻了又闻,始终舍不得下口。
  黑夹克大叔却不管不顾,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哇,好酒好酒!林曾,你不错,叔看好你!”黑夹克大叔吃了两盘菜,喝了一杯酒之后,就对林曾充满好感,一副仿佛如果自己有个女儿,就顺手塞给他的眼神。
  “呵呵,你们喝,你们喝,我再去端下酒菜。”江爸爸乐呵呵地说道。谁也不知道,他自己在厨房里,偷偷喝了两杯这种酒香醉人的美酒。还是牙疼的江妈妈,看到偷酒喝的江爸爸,不忿阻止,他才控制住了自己肚子里的酒虫。
  话说江爸爸平日也并非无酒不欢之人,还能被这壶香酒,迷得差点忘了场合,偷喝干净,那货真价实的老酒鬼,可真是全身心都投入到自己手上一杯让人久久不愿放手的酒酿身上。
  林曾看众人对刘山送他的美酒好评如潮,也非常高兴,为他们介绍道:“这壶酒,也是来自于那个小山村,那位善于饲养山羊的刘五爷,祖传一手酿酒好手艺,这种就就是他酿造,名为泡药酒。因为它的许多原料,都来自山林里的野生药材。”
  这个有些土气的名字,却没有减少这些客人,对这种酒的兴趣。
  老酒鬼闻够了酒香,终于恋恋不舍地小饮一口,顿时,他深深地被舌尖上的变化吸引。
  “好!”
  等大家开始吃第五盘菜,山药羊肉汤时,老酒鬼才惊起回神,猛一拍桌子,大喊一声,“此乃我生平第一美酒。”
  这是老酒鬼想到的最好评价了。
  “哈哈哈,老酒鬼,那你现在赶紧动筷子,”黑色夹克大叔爽声大笑,“你又会吃到生平第一美味的羊肉了。”
  菜已过半,这些叔叔伯伯还有叔公叔爷们,对林曾的好感,是蹭蹭蹭的往上冒。
  说话的语气,都变得更随意。
  老酒鬼刚从泡药酒中回神,一脸懵逼地看着桌面多出的好几道菜,才发现自己因为沉浸品酒,竟然连新菜上来,都没发现。
  而其他人,早就吃得红光满面。
  这些江画的叔叔伯伯叔公叔爷,险些将江画父母交给他们的任务忘得一干二净。
  特别是老酒鬼,不断打听泡药酒的情况,差点要和林曾称兄道弟,还是山羊胡子的老头,看着酒鬼实在不像话,出声喝止了他的行为。
  作为饭桌上的隐形人,红仔和艾萨克的任务,是默默吃菜,林曾不时介绍菜肴特殊之处。
  对林曾来说,这群老吃货在桌子上,似乎完全忘记了考核江画对象的任务,越吃越欢脱,最后人人都撑得走不动,留下一桌子的空碗空碟空杯子。
  江画的老爸老妈差点吓坏了。
  江妈妈苏明,连自己牙疼都顾不上,生怕有几个上了年纪的叔公出了啥意外,他们的罪过可就大了。


第四百九十四章 护齿茶和茶胶
  找了村子里的几个年轻人,将吃得走不动的几个族叔公送回各自家中,千叮万嘱,他们小辈好好看顾,免得发生什么意外情况。
  江画和她父母,早在厨房里吃过晚餐,而饭后的收拾,是由江家雇佣的一位清洁阿姨来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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