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莉娅没有拒绝高凝这暖心要求,微微一笑,应允。说话间就布置人手去了丹东王国。
这是高凝的宏观计划之一,驻兵全球战略。二来这也是一个应对手段,假如她判断错误,至少丹东王国会有人去迎接鹰领的人!
凌欢现在有点无聊,塔莉娅被高凝从自己身边抢走,他连带着以色列这个地方他也觉得有些无趣。要不是小博格达王一副小奶包的样子还能逗逗闷子,凌欢怕是早就离开了以色列。
这天,玛利亚又来了。和往常一样,她带了自己亲手做的点心。
凌欢有些头痛的扶额:“玛利亚,你不用这样的,这边的厨师厨艺非常好。”
你天天给我做饭,我们很熟吗?
玛利亚一笑,将玛德琳蛋糕盛盘,虽然是在凌欢的住处,可看那姿态,就好像她才是这个地方的女主人一般:“你是在说我的厨艺需要改进吗?”
“我是说不劳你辛苦了。”
玛利亚落座,自顾自拿起一个蛋糕吃了起来:“跟着他们的时候,总是在做打打杀杀的事情,我都忘了自己还有这么多生活技能。”
凌欢一笑:“在华国,小资是一个阶段。”
“什么意思?”
“华国人的意识里,总是有一种苦尽甘来的憧憬,换言之,就是说你之前受过的所有的苦,终有一天会变成香甜的果实。你经历过生死杀伐,才能体会到活着是多么幸福。”
“很深刻,听起来就像是你的亲身经历。”
凌欢颇为感慨:“其实我和你一样,从小的时候就被我老子送到利刃部队当刀子,那些年我杀过不少人,在我的世界里,只有两种人,敌人和可以宽恕的人。没有朋友,没有亲情。甚至……没有兄弟。”
凌欢语气略有低沉,但玛利亚却从他的语气里听出几分狂热:“那个时候,我亲手训练我亲自挑选,又在战场上存活下来的士兵,我打造了全世界最恐怖的特种异人小队。军刀所指,所向披靡……”
“后来呢?”玛利亚眼中出现了几分兴趣。
后来?
凌欢自嘲一笑:“后来我遇见了塔莉娅,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的姑娘,她就像是一朵花,在那个燥热的夏日盛开在了我心底……”
玛利亚一笑,那笑容却苦到了心底:“她……丹东王国的顺位继承人,想必她那时一定风华绝代。”
“没有。”凌默摇头,他的眼中出现了几分回忆的颜色:“她……是你们以色列派到我身边的卧底,她太优秀了,或者那个时候因为爱情,我竟完全没有察觉她。
真正知道她的身份,是她亲口告诉我的。当我们准备一起去面对的时候,我所效忠的军队发现了她间谍的身份。
为了验证我的忠诚,他们要求我亲手处决塔莉娅。”
“我研究过你的资料,知道你是那个时候离开了华国。”
“是退役。”凌默纠正道:“但不是那个时候,我知道自己是个战士,我必须要向我效忠的国家证明我的忠诚,于是我在她的胸口开了三枪。”
玛利亚叹气:“这个故事我知道。”
国际江湖上流传着不少关于凌欢和塔莉娅爱恨情仇的版本,其中不乏凌欢在华国开枪强杀塔莉娅,结果死里逃生的玛利亚在凌欢建立了暗影联盟之后又还了她三枪的版本。
但这些故事,从别人口中听到是一回事儿,从凌欢这个当事人口中听到又是另一回事儿。
玛利亚心中有些异样,她隐约明白凌欢要说什么,却又不敢去往下想。
凌欢看玛利亚:“后来,我把她亲手埋葬,又亲手挖出来。带离开华国,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塔莉娅并不恨我,而是和我亲吻。”
“她懂你的心。”
凌欢一笑:“那个时候,我们就有了新的计划,她要卧底鹰领,去拯救自己的国家,而我要不断的变强,强大到让哪怕站在这个世界最巅峰的人,也只能与我平等交流。
这个时候,我可以毫无顾忌的娶她回家,不用担心她是间谍会损害我祖国的利益,也不用担心她嫁给我,她需要以舍弃自己的王位,自己的人民为代价。
谁敢拦我,我就打死谁。”凌欢挥了挥拳头,笑的有些凌冽,有些杀意,有些意动。
往事犹如尘埃,可这一路走来,莫不是溅起了一地烟尘!
玛利亚却听出凌欢话里的意思来了,凌欢看似在说自己和塔莉娅之间的爱情故事,实际上却是在委婉的告诉她,他和她不合适,叫她不必这么献殷勤。
老实说,玛利亚还是有些失望的。但她也不是一般的女人,对凌欢这种高级货色,她也并不着急。
当务之急是与鹰领之战。只有先打赢了,别的一切都好说。
不,不好说。
高君的断腿,老酒爷的一条命,还有圣教的那个法师……这都是一笔笔的血债。这债不好还。
玛利亚莫名叹气,在以色列时,她给凌欢做吃的,送过来,颇有一种久别的幸福味道,可一接触到现实,玛利亚也就有些哀愁了起来。
凌欢看出她的表情变了,起身拍了拍她肩膀:“人这一生会做无数的事情,有好的也有坏的,佛家说回头是岸,我们圣教也说看破放下,随缘自在。不要想太多,跟着你的心走。”
“那你呢?”玛利亚抬头,看凌欢的眼神中有几分期许。
凌欢张了张嘴,有些廉价的承诺堆积在胸口,却终归还是没说出来:“蛋糕很好吃,但,真的不必要了!”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七百五十二章 在今天,风头最盛的女人是谁?
玛利亚终归是叹了口气,将桌上的盘子收了一收。这是一个细微的动作,却也传递出一个消息,她愿意遵从凌欢的决定。
意呆利,古堡。
阳光所照耀到的每一寸土地,都不断有人在集结。
那位年轻的领主却早已伫立殿前。他换下了以往的教廷式长袍,取而代之的却是一身中世纪骑甲。金色的铁甲,斩马大剑。他矗剑而立,表情肃穆。
当升起的朝阳一寸一寸打在他身上,那铠甲竟泛起淡淡金光,寒光照铁衣!
戎装出场,这就是要杀人的节奏!
渐渐地,大殿前集结了不少人,这些人或骑着马,或徒步。结社而来,竟有一种古战场大战前夕的磅礴气势。对比周围风景绮丽的呆城,又颇有一种拍古装的喜感。
偏生这些人表面上都是一种凝重,不,也许不是凝重。而是冷漠。这种冷漠不像是生气,活人的气息,相反,有一种只有在死人身上才能看到的死气!
人群靠近,阳光之下才让人渐渐看清面容,那些人那里还能称之为人,若是称之为骷髅兴许也不为过。
这些人,原本就是死人!
是阴兵!
一眼望去,除了铠甲是新的,手中的兵器是新的,所有的一切,都几近腐朽。
看到这些人,那位戎装在神的鹰领领主却笑了,久违的笑,就像见到了多年不见的老友。
而这些人,似乎也真是他的老友!
面对那持剑而来,身上铠甲明显异于普通阴兵的骷髅,不可一世的领主竟弯腰行了一个骑士礼:“伯格大人,没想到竟将您也惊醒了。”
这言语不但恭敬,更近似谦卑。
“你是……格林家的小子?”那骷髅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片刻,竟然嘴一歪笑了,这一笑,又是几块碎骨从他腐朽的头颅上掉落。但很快,那腐朽之处就再生,复原了枯骨。
领主格林依旧单膝跪地,行礼的姿态:“是!伯格大人。”
“看起来,这世道是没落了!”伯格并不理会依旧半跪在地的格林,而是环顾了这古堡一眼,语气颇为感叹。
“是,一千年之后的今天,骑士精神已经没落了。”
“王……他还在吗?”伯格感慨片刻,谨慎的问了一句。
格林低头,语气依然谦卑:“王已经去了天堂!”
“尸骨呢?”
“以骑士之礼火葬。”
“嗯。”伯格嗯了一声,但很明显听出来他松了一口气。
“说说你吧,唤我的大军归来,所谓何事?”直到这时,伯格这才似乎想起了格林。
格林垂首,身子却是一振:“重振我骑士道精神!还这世道一片寰宇!”
“重振?精神?世道?寰宇?呵呵……”格林的语气很感染人,但伯格却像是在细细咀嚼他的话。那语气听起来,近似嘲讽。
说聊天止于呵呵,伯格这一笑却把格林搞的直觉莫名其妙。
难不成伯格大人死的太久,复活之后连最基本的骑士道精神也忘记了?这不对啊,伯格大人是真正的十三圆桌骑士,也就是圣殿骑士的奠基者之一。
他的精神,是镌刻在根骨里的。要知道位列十三圆桌骑士之首的迷雾骑士,他在生前自愿将自己的骨头捐出,作为圣物镶嵌在骑士剑上来作为指引,指引首封的骑士走向崇高之境。
而伯格大人,是十三圆桌骑士中仅次于迷雾骑士的大人,他的信仰,又怎么会不坚定?又怎么会随着可笑的时间而消失?
换言之,伯格大人若是会消失,那他根本就无法将他复活,哪怕他拥有圣器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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