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风叶这才想起,这个男人杀人确实还没有出过第二剑。
他这才真正的明白,什么是强者,什么是不可超越。
柳风叶紧紧的攥着左手,指甲嵌入肉里也浑然不知。身为武者,手脚难全,这说明他的武道也就此结束。
他的眼里满是仇恨,但这一刻他却不知自己是否还能有报仇的机会。
如果能安然回到落剑原,他自然可以让家族派出更多的精锐。但如今,家族还会为了一个废人而大动干戈吗?
柳风叶心里早已有了答案。
“岳一干,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一定要让你偿还今日的手脚之痛。”
回到孙家,黄千冷漠的看了一眼跪在地上不停哆嗦的孙阳英,轻声道:“把这里收拾干净,然后让人把那小子送到京城柳家。只要他没有死在你手上,柳家便不会找你的麻烦。”
孙阳英匍匐在地,重重点头。
陈家先有名满天下的李仙人,如今又多了一位杀人如麻的岳一干,他孙家凭什么还与陈家争什么关中之地。
恐怕就连秦西也是人家的囊中之物了。
就是今天能活着,已是万幸。再看看满地的残肢,孙阳英没有被吓尿,这已是他几十年养气功夫的成果了。
这是个恶魔,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他心中暗暗想。
黄千走到陈萍面前,看了看已经稍小的雪花,没有说话。
陈萍打了一个哆嗦,说道:“我冷……”
黄千这才想起陈萍身上除了他那件单薄的大衣,里面什么都没穿。
“萍萍不冷,咱们等会儿就回家。”
说着,他一脚把孙阳英粗鲁的踢了出去,冷然问道:“刚才…你看没有?”
孙阳英急忙把头磕的砰砰砰作响,“老天作证,我一眼都没有看过,真的没有看过。”
看孙阳英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黄千有所索然无味,摆了摆手,说道:“赶紧把这里杂七杂八的东西给处理了,这大过年的,虽说见红是好事,可这也太腥了。”
“萍萍,你去洗个热水澡,换身衣服,咱们该回家了。”
回家。
陈萍第一次觉得这个词语那么温暖,尤其是从这个男人口中说出,温暖的几乎让她泪流不止。
她哽咽着点了点头。
外面的孙阳英如释重负,急忙退去了。
黄千之所以留着孙阳英,一是知道孙家没那个胆量绑架陈萍,二来也是想找一个清洁工。就算真的查起来,也有孙阳英顶缸,少了陈家的麻烦。
“你…你能不能也出去一下,我换衣服……”陈萍小声说道。
黄千哭着脸说:“外面很冷的,放心,我不看。”
也不知是可怜他外面受冷,还是觉得他正人君子,陈萍没再坚持。
陈冬雪在院子里堆好了三个雪人,一个是她,一个是儿子,另一个是黄千。黄千手中插了一把扫帚,像是一个雪海茫茫中的剑客。
她的手冻的通红,但她似乎并未发觉。
就在陈冬雪准备收工回屋的时候,大门打开,黄千与陈萍走了进来。
他走过去,捧着她的手不停的哈气,笑道:“老婆,我回来了。”
陈冬雪轻轻点了点头,问道:“红色的雪好看吗?”
黄千点了点头,说:“好看。”
陈冬雪笑盈盈的,用冰冷的手摸着黄千的脸,说道:“那就罚你在雪地里跪一晚上的搓衣板好了。”
陈萍站在门口,看着依旧是那副懦夫、怕老婆怕到极致的黄千,心里第一次不再讨厌陈冬雪。相反,她心里如今更多的是羡慕。
这一天,大年初一。
陈萍第一次叫了一声那个男人‘小姑夫’。
那个男人高兴的手舞足蹈,在回来的路上背着她跑了一条街。
那个男人还说:
“以后谁再敢欺负萍萍,小姑夫就把那些人的头颅割下来给你当球踢。”
这一天,大年初一。
陈萍经历了生死,经历了冷暖。
她哭的像个泪人,叫着那个男人:
“小姑夫,我错了。”
第222章 初到帝都
年后,初五。
李丰已经远离梧州,来到了华夏的帝都,京城。
说起这个他心中还有些不爽,年还没有过去呢,叶朱雀就前来梧州接他去国安特勤六处任职。
最后还是陈潇瞳说了一句:
“你去吧,反正我现在也管不了你了。不过,你记得回来就好。”
李丰没让董莎莎跟着。
尽管叶朱雀保证会派人保护陈家的安全,但李丰还是不太放心。有董莎莎在陈潇瞳身边,他在外面才能安安心心的。
“都出来一天了,还在想那个姑娘啊?”叶朱雀一边开车,一边打趣道。
李丰没好气的说:“小麻雀,话可不能乱说,她是我小妹。”
“哎,我说的可是你那位小徒弟,你自己多想了而已。”
李丰自知说不过叶朱雀,便转移了一个话题,“小麻雀,你说帝都好吗?”
对于小麻雀这个称呼,叶朱雀不知道跟李丰吵了多少次,期间还有两次大大动手。最终叶朱雀屈服了,因为她实在打不过李丰这个无赖。
“当然……不算太好。”
叶朱雀瞥了一眼外面,一脸嫌弃的说,“你看看,这还没进城呢就开始堵车,还没老娘走的快呢。你再看看这天气,简直都能拍西游记了。”
“当然了,帝都还是有它的好的。比如,这里的美女多呀。而且个个特开放,还有不少外国妞,怎么样,要不要姐姐给你介绍几位开开荤?”
“不用了,多谢小麻雀的好意。不过你要真是好意,可以把自己介绍给我。你不是说当初还打算色诱我的吗?现在你可以试试。”
叶朱雀腾出一只手,狠狠在李丰腿上掐了一下,嗔道:“小小年纪怎么可能这么不正经,小心我跟陈潇瞳告你的状。”
一提起陈潇瞳,李丰顿时不知道如何反驳了。
正值中午时分,两人早上又没吃饭,早就饥肠辘辘的叶朱雀干脆直接拉着李丰去了一家帝都有名的饭店。
饭店名叫‘故乡庄’,建筑风格偏向于宋朝茶楼样式,服务员穿的也是古代店小二的衣服。如果乍然进去,有一种穿越的感觉。
叶朱雀应该是这里的熟客,店小二直接领着两人上了二楼的一个雅间。
叶朱雀也没看菜单,吩咐店小二按照老样子来就行。
店小二心领神会,答应一声退下了。
对于帝都李丰也算是比较熟悉,前世他上的那所不入流的大专就在这里。不过前世的他是一个穷光蛋,陈家在梧州是小有名气,不过在帝都这个汪洋大海里,连小虾米都算不上。
在这里,放眼看去,哪一个不是身价几千万。
所以前世他算是过的比较清贫,不要说‘故乡庄’这样的高级饭店了,就是街边的小吃一个月能吃一次都是跟做梦似得。
这座城市对李丰的印象算是比较深刻。
前世陈潇瞳考上了北师大,大一的时候经不住柳风叶的苦苦追求,两人后来到底还是走在了一起。于是他变成了那个被遗忘的笨蛋。
是的,他就是一个笨蛋。
哪怕是现在,他也痛恨自己在前世没有保护好陈潇瞳。
直到大三的,两人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不过被陈国华直接拒绝。柳风叶恼羞成怒,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事情。
如今想来,以柳风叶的心性,前世他定然不会只是因为陈国华的拒绝而动怒。更多的恐怕是关于陈家的那个秘密。
“哎,你又想什么呢?”叶朱雀嘟着嘴,有些不满,“你面前可坐了一位这么大的美女,你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我一眼,真是太让人沮丧了。”
李丰笑道,“小麻雀,我要是看你,你肯定又说我耍流氓。现在我老实了,你倒又怪罪起我来了。”
“你真的是一点都不懂女孩的心思,怪不得你单身,怪不得陈潇瞳那么想揍你。”
不懂女孩的心思?
李丰这才想起,距离女人劫任务的时间只剩下一个月时间了。
可是他直到现在还没有一点头绪。
陈潇瞳的心!
小妹的心到底是什么呢?
李丰无论怎么想都是一头雾水。
饭菜上来后,叶朱雀也懒得再去数落李丰,趴在桌子上狼吞虎咽了起来。期间还不忘怪罪李丰几句,说为了接她,她半条命都快没了。
李丰对此一笑置之。心说,谁让你来接我的,说的我多想来似得。
不得不说叶朱雀这个吃货的品味还是不错的,她点的菜都非常可口,同样饿了一路的李丰也是吃的津津有味。
李丰这时候没有再去想陈潇瞳,而是想到了一个喜欢手插口袋,走起路来吊儿郎当,一幅天上你大,地上我大,特别欠揍的大男孩。
那人名叫汪乐,李丰喜欢叫他‘汪汪汪’,两人因为这可是没少闹别扭。有一次还真的打了起来,不过第二天两人就又一起屁颠屁颠的蹲在房顶子上看美女去了。
汪乐是李丰前世的舍友,两人关系最好,好到没有话说,好到可以同穿一条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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