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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 (高月)



虽然战乱时千里赤野,但一旦战争结束,在县城里躲避兵灾的农民们纷纷返回自己家园,修葺房屋,翻垦土地,再加上窦建德的数十万大军绝大部分都解甲归田,极大充实了各郡县的劳力。

原本荒芜的土地上,开始渐渐出现生机,一路南下,到处可以看见绿油油的麦子和粟米,对窦建德的战役结束太晚,夏粮已经来不及播种,只能等待秋收。

杨元庆一行人走在宽阔的官道上,靠近清河县,两边的土地上显得更加生机勃勃,到处是忙碌的农人。

这时程咬金偷偷摸摸上前,低声道:“总管,咱们这样大队人马进城,岂不是闹得满城轰动,总管还不想扰民,这怎么能办得到?”

杨元庆觉得自己简直太了解这个家伙了,他一开口自己便能猜到他的真实想法,杨元庆微微一笑,“你的酒喝完了?”

程咬金的一张锅底脸变得颜色更深了一点,前天路过武邑县时,他偷偷买了一壶酒,不时偷喝几口,昨晚已经喝完了,他喉咙又开始痒了起来。

程咬金知道,只要和亲兵在一起,杨元庆就管得很严厉,不准喝酒,如果亲兵们不在,那就松一点,可以喝上两杯,他便想方设法把亲兵们支走,不料他一开口,心思便被杨元庆识破了。

“这个那个”

程咬金张口结舌,说不出完整的话来,杨元庆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眯眯道:“想喝酒就说老实话,现在也不是战场,你不用装得这么累!”

程咬金挠挠头,嘿嘿笑道:“那逛青楼行不行?”

“狗屁!”杨元庆骂了一句,程咬金吓得一吐舌头,不敢再吭声了。

其实程咬金倒提醒了杨元庆,他这样大队人马进城,非要闹得满城混乱不可,他回头吩咐裴青松道:“去告诉弟兄们,他们不用进城,在城外找个地方吃饭休息。”

裴青松答应一声,转身去吩咐亲兵们。

不多时,他们来到了清河城外,城外也很热闹,有几座茶棚,亲兵们纷纷坐了下来,杨元庆只带着程咬金、裴青松以及两名亲兵步行进了城。

清河县是清河郡的郡治所在,位于永济渠旁,是一座周长近三十里的大城,自古人口密集,虽然因战乱损失了大半人口,但随着战争平息,城内也渐渐开始热闹起来,街上摆满了卖菜的摊子,到处是讨价还价的声音,已开始有商队出现在街头,这便是经济开始复苏的兆头。

杨元庆几人在主街上走了不到百步,便看见一座酒肆,杏黄色的酒幡上写着一个黑色‘酒’字。

“就在这家吃午饭吧!”杨元庆喜欢这家酒肆的名字,酒肆名牌挂在大门上方,写着‘雅斋’两个苍劲的大字,字迹颇有功力。

杨元庆并没有穿军服,他穿一件丝麻混纺的青色布袍,头戴乌笼纱帽,腰佩长剑,手执一把纨扇。

纨扇又叫轻罗小扇,此时折扇还没有出现,宫中和文人墨客们都喜欢拿一柄纨扇,男女皆宜,直到宋朝折扇出现后,纨扇才正式成为女人专用,在隋唐,大男人手舞一把轻罗小扇,也是很正常之事。

他们走到门口,伙计便迎了上来,“几位爷,欢迎光临!”

伙计眼睛很毒,他一眼看出他们五人的关系,中间这位身材最高的文士才是主人,旁边这位黑锅脸和有点腼腆的男人是手下,后面两位是保镖随从之类。

杨元庆点了点头,“我们上二楼!”

第三十章 酒楼遇故

伙计领五人上了二楼,酒肆里生意一般,正是正午时分,也只坐了一半人。

他们来到一处靠窗的桌前坐下,杨元庆笑问道:“这座酒肆市口不错,生意怎么不太好?”

伙计叹了口气,“现在已经不错了,去年更少,惨淡经营了好几年,大家连饭都吃不饱,谁还想上酒肆,战争结束了,生意才慢慢好起来,不瞒这位公子,小店一共只有两个伙计,多了就负担不起,就算这样,本酒肆还是城内生意最好的一家。”

“嗯!”杨元庆点点头笑道:“有什么拿手的菜,尽管上来!”

伙计迟疑一下,虽然有些话说出来,可能会把这五位宝贵的客人吓跑,但东主的规定他又不得不说。

“很抱歉,小店只收....新隋钱。”

新隋钱就是河东通行的新钱,含铜量很高,以前的旧钱已经逐渐不能流通,必须去官府开的邸店兑换,虽然朝廷给了河北各郡半年的过渡期,但商家们都不太愿意收旧钱了。

不等杨元庆开口,程咬金‘啪!’一声,重重将一锭五两重的银子拍在桌上,恶声恶气道:“没钱,只有银子!”

银子虽然不是流通货币,但在隋末战乱时期,它和黄金一样,是最值钱的硬通货,伙计的眼睛里顿时闪烁出亮色,这几位爷居然有银子,财主上门了。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伙计的声音变得亢奋起来,“本店拿手好菜有几十种之多,山珍水味,鸡鸭鱼肉,样样齐全,不知几位贵客喜欢什么口味?”

“随便,上十几样最好的。”

杨元庆随口吩咐一声,程咬金连忙接口道:“有没有粮食酒?”

自河北开战以来,他喝的酒全是果酒。着实喝腻了,他想喝点粮食酒,他刚说完,裴青松却在下面轻轻踢了他一下。程咬金猛地想起,杨元庆早下过令,大隋境内严禁用粮食酿酒,违令者斩,程咬金一下子醒悟过来,自己这不是害人吗?

他连忙改口,“没有粮食酒。果酒也行!”

伙计有些为难道:“朝廷有禁令,严禁用粮食酿酒,抓到就杀头,现在没有人敢用粮食酿酒,小店只有果酒,不过地窖里还有几瓶从前留下的米酒,价钱很贵,要一两银子一瓶。”

程咬金胆怯地看了一眼杨元庆。杨元庆微微点头,他立刻像猴子般地叫喊起来,“老子有的是银子。快去拿,拿三瓶酒来!”

店伙计喜不自胜,飞奔而去,杨元庆这才用扇子对程咬金点一点笑道:“你小子今天居然肯破财请客,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先讲好,你别以为请吃一顿饭,就能拍我的马屁。”

饶是杨元庆了解程咬金,但他还是猜不到程咬金此时的心思,拍长官的马屁固然是有那么一点儿。但并不是他请客的真正原因。

真正原因是为了给娘子一个交代,万一娘子知道自己得了罗士信五百两银子,追问起来,他就可以说,银子都用来请总管吃饭了,那样娘子非但不会骂他。还会赞他懂得人情世故。

所以程咬金今天才破天荒掏钱请客,他欠欠身,无比诚恳地说:“从仁寿四年认识总管,总管一直对我关照有加,这次抓住渊太祚得了赏银,我理当请总管吃饭,以报答总管昔日的恩情。”

杨元庆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自己以前对他那般照顾,给他钱都不知有多少,他花了五两银子请自己吃一顿饭,这就算报答了吗?

不过他也知道,想让程咬金掏钱请客,简直比杀他还要命,这恐怕是他平生第一次,已经很不错了。

杨元庆笑着点点头,“好!那我就领你的人情。”

这时,两个伙计端了酒菜上来,程咬金连忙抢着给杨元庆斟酒,他在外闯荡多年,这种人情世故要比裴青松这种书呆子不知强过多少倍。

虽然杨元庆笑着说不准他拍马屁,但程咬金却知道,没有谁不喜欢被别人奉承,尤其这种私下场合,是和总管搞好个人的天赐良机,他怎么能不抓住,他心中对裴青松的清高充满了鄙夷,这个书呆子!

这时,一个尖利的女人声音从三楼传来,语气里充满了愤怒,“要老娘说多少遍,你们两个懒鬼,三楼这几座的客人都走了快半个时辰,怎么还不来收拾?”

两个伙计无奈答应道:“来了,来了,哎呀!东主别生气,我们也在忙呢!”

两名伙计只得分一人上去收拾,杨元庆却微微一怔,这女人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

程咬金和裴青松的酒杯也同时放慢了,他们也觉得这女人声音有点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

这时,楼梯声响,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妇人从楼下下来,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细布长裙,袖子挽起,双手叉在腰上,身体有点发胖,腰粗得跟水桶一般,长着一对粗眉毛,嘴唇稍薄,颧骨高高耸起,给人一种尖利刻薄的形象,杨元庆看见了她,一下子愣住了。

妇人从三楼下来,一名伙计连忙向她施礼,“东主!”

妇人重重哼了一声,“还不快去收拾!”

她目光一转,正好看见了杨元庆,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旁边程咬金见她这副摸样,咧了咧嘴,痛苦地低下了头,他无比美好的青春回忆啊!裴青松却失口喊出:“幽姐!”

这个酒肆的女东主正是杨元庆近十年未见的裴幽,裴矩的长孙女,忽然在酒肆相见,让杨元庆惊讶万分,不仅是为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相见而惊讶,更多是为她的变化而惊讶,裴家的长孙女,竟然变成了一个泼辣的女商人,而且她容貌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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