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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乔小乔爱上我 (用尽天下药石)



小到鸡毛蒜皮,大到人命关天,伏完等人事无巨细地散布流言,他们以为自己做的很隐蔽,其实一切都在刘敢的监视之中。

其中传播最广的一件事,便是刘协喝醉酒后,失言要废后的那件事。

尽管刘协最后没有真的宣布废后,但是伏完等人把这件事的责任,统统推卸到了刘敢身上,说一切都是刘敢策划的阴谋,还举出一大堆的论证和动机。

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刘敢光用脚趾头来猜就能猜到。

刘敢没有和这些人计较,因为这些人在他眼中就是一群跳梁小丑,如果他真的想收拾这些人,随便翻翻手就能把所有人抄家灭族。

可是,现在这些人渐渐开始变本加厉,不但暗中诋毁刘敢,还明目张胆地把欺负人的手脚,伸到了大乔头上来!

这还了得?

是可忍孰不可忍!

刘敢心中暗暗打定主意,是时候给这些所谓的皇亲国戚一点教训了!

他要让所有人明白一个道理,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摸了,便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第二百五十三章 人生苦短 必须性感

刘敢问完两个丫鬟后,信步走回大乔所在的房中。

当刘敢推门而入时,大乔正在哄床上的儿女睡觉,只听她口中哼着小曲,神色温柔如水。

刘敢轻手轻脚地来到大乔身边,仔细瞧了瞧床上的两个小家伙。

刘玉倒是十分乖巧,闭着眼睛,呼吸均匀地沉沉入睡。

刘尘则瞪着小眼,张大嘴巴不断舔着舌头,定睛一瞧,只见小家伙嘴角似乎挂着一缕湿润的痕迹。

那微微泛白的湿润挂在小家伙的唇上,令人无限遐想。

“王后好生偏心,喂奶也不唤我!”

刘敢伸手揽上大乔的香肩,佯怒道。

大乔白了他一眼,说道:“唤你作甚,你还小么?还想和你儿子抢奶吃不成?”

刘敢笑道:“什么叫抢奶吃,多难听啊,这叫有福同享,我在教孩子做人的道理,有好吃的不能吃独食,会撑死的!”

“歪理连篇!”大乔面露娇嗔,突然身子一软,整个人躺倒在刘敢身上,“大王别闹了,这青天白日的……”

刘敢打断道:“青天白日好办事,王后可知晓本王有多想你。”说话间,男人的双手开始滑动。

大乔吐气如兰,俏丽的脸上刹那间变得红扑扑,白里透红的肌肤宛若凝脂,仿佛用力一挤,便能滴出水来。

大乔捉住刘敢作怪的大手,喘息道:“别动了,尘儿还在看呢!”

“让他看便是,小孩子懂什么。”刘敢不以为意,双手继续作怪,轻车熟路地剥落掉大乔的外衣,嘴唇抵在她的耳边,吐了一口热气,笑眯眯道:“王后,本王想吃奶了,还有么?”

大乔缩了缩身子,娇羞道:“没有了,尘儿吃完了。”

“本王不信,本王要亲自检查一番!”刘敢咧嘴一笑,在大乔的娇呼声中,埋头落在女人怀中。

床上的刘尘瞪大了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面前的两人,小家伙天真无邪的脸上眉开眼笑,小嘴大张。

此时此刻,小家伙似乎想开口说点什么,却因为年纪太小的缘故,张开嘴也无法言语。

小家伙虽然无法言语,却可以瞧见眼前的美好场景,小家伙亲眼看见面前的两人疯狂纠缠。

从衣冠楚楚到一丝不挂。

从男上女下到女上男下。

从激烈动作到一动不动。

……

小家伙是幸运的,因为他可以欣赏到旁人无法欣赏的美好。

小家伙又是不幸的,因为他闭上眼就会忘掉所有的旖旎画面。

其实,小家伙的内心只有一个声音:我要吃奶。

小家伙今日注定无法完成内心的呼唤,因为他的父亲已经抢先一步,完成了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壮举——哺乳。

刘敢以前并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大言不惭地高呼: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男人和女人之间,说来说去不就那点破事吗?

为了一亲芳泽就豁出性命,真的值得吗?

刘敢认为并不值得。

然而,直到大乔的出现,在享受过美人如胶似漆,沾身不忍离的**快感后,刘敢后知后觉的开始理解这种言论。

如果一个人真的能够“牡丹花下死”,也许也是另一种不足外人道的死得其所。

刘敢理解这种欲仙欲死的感觉,不过并不代表他就要真的做一回风流鬼。

风流的鬼,再逍遥快活也是一时的。

常言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更何况刘敢现在不是赖活着,相反他还活得挺好。

男人最向往的金钱、权势、美人等等,应有的,他都尽有了。

他还差什么?

他差一个名声,一个流传千古的名声!

既不能流芳后世,不足复遗臭万载邪!

这是后世枭雄桓温喊出来的豪言壮语,也是刘敢心中的一道共鸣。

男儿一世,如果不能流芳百世,至少也要活出个遗臭万年,只有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名字,才不枉来这人世间走上一遭!

用刘敢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人生苦短,必须性感。

人生苦短有多苦可能是个未知数,可是人生苦短有多短,却能看个清楚明白。

刘敢曾经认真的研究过一番,假设一个人的平均寿命是八十岁,睡觉吃饭的时间就要占据人生的一半,减去这一半的时间,一个人只有四十岁可活。

而一个人的一生,前二十年懵懂无知,多半的时间都用来探索世界认识社会,一般人二十岁之前基本上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活。

早熟的可能早几年明白,晚熟的可能三四十岁了都不会明白。

所以,一个人四十岁的寿命可以再砍去一半,也就是说,一个人真正能为自己活的只有二十年。

这还是确定一个人能够活到八十岁的情况下。

不论古今中外,能到八十岁的人,在大部分人里都算是长寿了。

所谓年过五十知天命,对于很多人来说,一生活不活得过五六十岁都是一个未知之数,更何况是活过八十岁?

就拿三国时期的人的平均寿命来说,因为营养不足和疾病健康等问题,此时的人类平均寿命不过三四十岁。

一个八十岁的人一生只有二十年能为自己活,而一个三四十岁的人能有几年为自己活?

细思恐极之下,刘敢光是想想都觉得人生既痛苦又可怕。

人生的苦短无法改变,人生的性感却是丰神绰约百媚千娇。

正因如此,刘敢可以做出任何的妥协和改变,哪怕这种改变会让他遭到千夫所指,万人唾骂,他也依然心甘如贻,甚至在所不惜。

因为,他心中始终不甘平凡。

刘敢从大乔的温柔乡中出来,第一时间来到了会客大堂。

大堂里,以一位中年男子为首的一群人,已经在此恭候多时。

刘敢龙行虎步地走上主位,期间,他的目光逐一扫过大堂内的左右众人,大多都是一些生面孔,当然也有些许熟人。

刘敢坐上主位后,立刻朝其中一位熟人含笑说道:“子龙,多日不见,近来可好?”

此言一出,赵云赶忙起身施礼,匆匆答话之后,引出了一位坐在上席的中年男子。

这位男子眼光深邃,神情温和,刘敢一进来便注意到他,因为他便是刘敢紧赶慢赶,从徐州赶回来要见的重要人物。

大名鼎鼎的汉昭烈帝,刘备!

第二百五十四章 会刘备

此时刘备身上挂着豫州刺史的官职,这个官职还是当年陶谦所表。

想当初,刘敢为了让刘备出兵对付袁术,曾表刘备为镇东将军,还封了个亭侯给刘备。

所以,现在刘备走投无路前来投奔自己,刘敢并不意外也不吃惊。

“听闻玄德帐下有一神秘部队,名曰‘白毦兵’,人道这‘白毦兵’战力惊人,每一人皆有当世猛将之勇,随便挑出一人足可以一当十!”

刘敢与刘备相谈正欢,突然抛出一个最感兴趣的问题。

为什么说最感兴趣呢?

因为,刘敢曾听闻刘备麾下这支“白毦兵”,以区区数百之众,抵挡了东吴上万军士的追击。

其勇猛何其强悍也?

刘备颇为意外地看了刘敢一眼,“白毦兵”这支军队,可谓是刘备麾下最精锐也最神秘的军队。

一般人根本连名号都不曾有机会听说,而刘敢居然知道的如此清楚!

刘备缓缓道来:“大王,备帐下的确有一支‘白毦兵’,对敌的作战能力也颇为不错,以一当十却是以讹传讹夸大其词!”

刘敢眯起眼睛,说道:“玄德过于谦虚了吧,据本王所知,这支‘白毦兵’乃是丹阳老兵,本王在丹阳练兵秣马多年,这丹阳兵的威力有多强,本王可谓是一清二楚!”

“大王的情报缜密,备深感佩服!”刘备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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