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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 (孑与2)


  王柔花笑道:“城中如今有在册居民六万八千七百四十五人,不在册的商贾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七人,工匠营的工匠三千六百五十五人,剩下的就是各色仆役,奴隶共计一万九千四百余人。
  这都是今早的时候老妇人从官册中看到的,至于军卒有多少,此乃军机大事,老妇人不好探问,先生官邸中自然有账册可以查看。
  至于官衙,山谷中还没有,以前都是在城主府中将就,先生既然来了,就要劳顿先生亲自修建官衙,此事只需告知工匠营,他们自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妥。
  如今只能委屈先生在官邸中办公。”
  欧阳修饶有兴趣的瞅着街道两边绵延不绝的店铺,忽然朝王柔花拱手示歉,快步走进一个店铺。
  赵婉轻笑着对婆婆道:“阿娘,欧阳先生也不相信我们清香城里有书店。要是等一会他看到了专卖笔墨纸砚的店铺岂不是会惊讶的眼珠子掉出来?”
  王柔花笑道:“书店和四宝店的出现,为娘都感到惊讶,欧阳先生乃是读书人,焉能不见猎心喜?”
  看到书店,不仅仅是欧阳修吃惊,苏轼和其余宋人官吏更是吃惊的无以复加。
  在这个蛮荒之地能看到书本,这完全超乎了他们的想象之外。
  欧阳修进了书店,闻到了熟悉的墨香,见一个老汉正在摆放书籍,拱手问道:“敢问老丈,这书店中可有四书与五经?”
  老汉放下手里书本连忙还礼道:“官人放心,但凡是官人能在大宋看到的官用书籍,这里也能找到,而且是英华殿版本,更是早年官家赏赐于阗王的珍本刊印,不是说老汉说大话,这里的书籍,甚至比东京的还要好些,主要是历代英华殿版本主人的注释和解读,给这些官本书籍添色不少。”
  老汉解说的很内行,这完全把爱书成痴的欧阳修的兴趣给激发了起来,取过一本英华殿版本的《诗经》竟然看的津津有味,很快就忘记了还在店门外等候他的王柔花和赵婉。
  赵婉等了一会,不见欧阳修出来,有些恼怒的道:“太失礼了。”
  王柔花笑着摇摇头,见其余的宋人也有跃跃欲试之态,就对那些宋人官吏道:“看来诸位先生也对清香城街市非常好奇,不如老妇人就将欢迎诸位的宴会放在晚间如何?此时,请诸位先生先在清香城尽情的游览一番。”
  欧阳修不在,队伍中前官职最大的东京度支判官彭礼连忙施礼道:“正如我等所愿!”
  王柔花笑道:“既然如此,小妇人留下一些仆役来引导诸位先生游玩,老妇人先告退了。”
  众人目送王柔花和赵婉离开,立刻就散进周边的店铺之中,他们不是没有见过这样的店铺,而是非常的想从这些店铺中观察一下哈密清香国到底发展到了什么地步!
  许久,店主人给欧阳修掌灯的时候,欧阳修才猛地醒悟过来,尴尬的朝店门外望去,却没有看到王柔花等人,只看到天色正渐渐地变暗,街道上也满是来来往往的行人。
  一个仆役装束的清香谷人正在和自家的老仆谈笑言欢,见欧阳修从痴迷中醒过来了,连忙过来见礼。
  清香谷仆役道:“好叫先生得知,我家老奶奶已经在云堂备好了晚宴,请先生赴宴。”
  欧阳修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书本,尉迟氏一族确实是文华大族有些见地非常的新颖。


第五十二章 最好的款待
  当彭礼和黄元寿正在讨论手里的毛笔是小狼毫还是大狼毫的时候,苏轼正在隔壁的汤饼店里大快朵颐。
  “彭兄,笔有丰狐、蟓蛉、龙筋、虎仆及猩猩毛、狼豪,何来大狼毫小狼毫之分?”
  彭礼轻轻地用笔尖点着自己的指甲笑道:“黄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之间。质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体狼毫,佳者用狼尾,用水发开全毫,用之最宜;北笔内用狼毫,中实以鬃,外覆兔毛,发透全笔,实用稍差。
  不过,此狼毫笔被人谓之小狼毫,盖因此狼毫乃是取自黄鼠狼之尾。
  如今我手中的这支笔,用的却是天山灰狼的尾毛,自然被人称之为大狼毫。
  这支笔笔锋很硬,不耐墨汁,写出来的字瘦骨嶙峋,刚劲至极,不可多得。”
  黄元寿拱手道:“彭兄博闻强记,愚兄佩服,只是你我如今身陷囹圄,本该栖栖遑遑,为何却有心思在这里讨论这些雅事?”
  彭礼呵呵一笑,用银币付过笔钱,提着笔盒走出四宝店指指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去岁月圆之时,老夫也曾与友人在闹市闲游,今日之境与去岁何异?此去西关一万里,烟波浩海无人愁!”
  黄元寿笑道:“愚兄也有此感,临来哈密之前,老夫曾与老妻言,此去万里之遥,恐将埋骨荒蛮,已经让她给我准备了衣冠冢,并且留下一缕头发,老妻闻言嚎啕不绝,今日思之,真是滑稽。”
  彭礼哈哈大笑道:“一样,一样,都是一样的,如今我等心思大定,既然无颠沛之忧,不如就把这里当做宦游之所,三年之后再回大宋,上下无忧,岂不快哉!”
  黄元寿跟着哈哈大笑,牵着彭礼的手笑道:“速走,速走,太后与长公主已经在云堂备下晚宴,我等不可失礼,免得被西域之民笑话。”
  彭礼哈哈笑道:“什么西域之民,黄兄睁大眼睛仔细看看,不论是刚才那处缝衣之所,还是方才路过的制靴之地,店家都操着一口伶俐的宋话,就连那个西域皮匠的宋话,老夫也能听得明白。这样的地方,与我大宋城关何异?你看那处名叫杏花楼的地方,定是一处风流所在,待我等休沐之日,定与黄兄探查一番,与西域豪客争一下缠头,看看这里的姐儿到底是喜武,还是爱文!”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既然彭兄发了少年豪气,愚兄怎能不紧紧追随!”
  两人唤过吃饱喝足的苏轼,一起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大街向城里走去。
  全身沐浴在店铺人家叫卖的嘈杂中,三人竟然觉得全身舒坦无比,这一条街,他们竟然整整走了一炷香的功夫。
  街道渐渐地变得安静了下来,人流却并未削减多少,只是道路两边的清香木忽然多了起来,远远地就能听见瀑布的轰鸣之声。
  走过一人高的清香木矮墙,一道白亮亮的瀑布就挂在前面的小山崖上,水流砸落在一汪深潭里,泛起滚滚的白浪。
  水雾袭来,燥热顿时消散。
  领路的仆役躬身道:“此处即为城主府广场,乃是夏日里最好的消暑之地,您看,即便是到了晚间,这里的人流依旧不绝,是我清香城一等一的好去处。等天色完全黯淡下来之后,广场上的气死风灯就会点燃,几位相公要是不耐暑热,晚间来这里观书,听听西域俚曲也是好的。尤其是从龟兹来的舞女,月上半空的时候总会出来跳舞,只是相公们一定要备好红铜钱当赏赐才好。”
  吃饱喝足正在四处巡梭异族美人苏轼,精神一振,连忙追问道:“龟兹歌舞甲天下,这里也有?”
  领路的仆役骄傲的道:“在西域,论到繁华,那里可比我清香城?那些龟兹来的舞女,如何会不来我清香城?哼哼,他们即便是想要进来,也必须在城外的沐浴更衣,确保身上没有虱子,身体没有病患才能进来!”
  黄元寿对面前这个谈吐文雅的仆役非常的感兴趣,连忙问道:“这位小哥谈吐不俗,可是读过书?”
  仆役笑道:“我尉迟一族从未有不读书者!”
  彭礼大惊道:“哎呀呀,眼前竟然是一位皇族,失敬,失敬!”
  仆役还礼道:“我尉迟一族蒙大王千里救援才能苟活下来,上下一体都念大王活命之恩,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一个王族。王族之说休要提起,如今,只想在大王的羽翼之下快活的活着,期待族群繁衍壮大之后再为大王效力!”
  黄元寿根本就不能理解这个尉迟皇族的子弟,从昔日高高在上的皇族,变成如今卑贱的仆役,她们竟然没有丝毫的不甘,这太难以理解了。
  能参与服侍王柔花这个太后,看样子铁心源对他们极为信任,这也是黄元寿所不能理解的。
  一时想不出原因,就闷头跟在仆役后面向前走。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一个扛着一杆细木杆的老汉从黑暗中走来,他手里的细木杆很奇怪,一头竟然正在燃烧,杆子顶部还有一个铁钩子,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
  彭礼停下了脚步,只见这个老汉,将杆子探往道路两边的高高挂起的牛皮灯笼,钩子稍微向前推一下,那个牛皮灯笼的盖子就被掀开了,老汉稍微转一下杆子,灯笼就立刻变得明亮起来。
  老汉收回钩子,牛皮灯笼的盖子就自动合上,然后,老汉就向下一个牛皮灯笼走去。
  彭礼眼见整条街道上的牛皮灯笼一一的被点燃了,昏暗的道路立刻变得亮堂堂的,直到此刻,他才晓得这个老汉是专门管理路边灯笼的,这样的人应该不少,前面的灯笼也已经依次亮了起来。
  仆役并没有给这三个人解释,在他看来这事完全没有解释的必要,这些老头都是城里以前吃不上饭的老弱,专门负责管理这条长街,不但要每日洒扫,自然也要管理路边灯笼的明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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