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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乞活 (好大一只乌)



当初罗马帝国灭亡时候,也是这种村庄被抛弃荒废开始的,布满了荒草的房子似乎也在昭示着这种衰颓,偶尔还有一两只乌鸦飞过。

着急和商队汇合,宋青书倒是也没在意这样破村子,路过的荒村太多了,然而没等骑兵走过,跑在前面的周遇吉忽猛地地勒住了马缰绳。

“怎么了?”

宋青书惊愕的问道,周遇吉却没说话,反倒是急促的把背后背着的火铳翻了下来,遂发枪就这点好处,不用点火绳,抬手就射,咣的一枪飞出去,但见着塌了一半的破屋子,一个黑影飞快的跑了出去。

“是昨天那东西!快追!”

惊奇的吆喝一声,踢着马肚子,宋青书急迫的向村子里撵了进去。

十多匹蒙古草原弄来的战马喷着响鼻,转眼就到了村子中间,然而这黑影来的快去的也快,一瞬间又没了踪迹,恼火中,周遇吉阴沉着脸重新装药,几个亲兵亦是四散着寻找起来,忽然间,宋青书却是猛地抽了抽鼻子,猛地抢过了邢红娘手手里的梨花枪,对着身旁不远的茅草堆狠狠一挑。

可接着,宋青书差不点没吐出来,一个干瘪的女人脑袋露了出来,可也就剩下个脑袋了,小半个身子被剃的如同光秃秃的像肉铺里的羊骨架子那样,一堆火苗燃烧在破房子里头,火上还烤的黑乎乎的东西,一股烤肉味扑面而来,十来个黑乎乎的东西缩在角落里。

就在宋青书惊愕中,他挑开的那团稻草里,居然猛地窜出个黑影子来,狠狠咬在他腿上,疼的宋青书真是哎呦一声,猛地一脚把那东西踹了出去。

“食人鬼,去死!”

真是气急败坏了,猛地拔出手枪,搂火宋青书就想打过去,谁知道一直愕然看着的邢红娘确是猛地按住了他的手。

“傻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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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苦命人














后世在书上看过不少大灾之年人相食的惨剧,哪怕在这个时代,南来北往的客商,听某某说,某地饥荒的可以,百姓都不得不易子而食,这宋青书也听过不少,只不过亲眼看见,却还是第一次。

而且还是在儒家最高治国理念而命名的大同看到,倒也的确是够讽刺的了。

这伙不知道怎么搭伙在一起的孩子还不是昨晚上偷自己东西的,弄清楚如何之后,宋青书倒是懒得去找了,估计情况也是大同小异,倒是邢红娘,看着这些面黄肌瘦,苦难的孤儿,似乎想起了自己以前跟着邢老倌在江湖漂泊挨饿的日子,忍不住把包裹里的粮食都掏了出来,给这十来个孩子分了分。

人心毕竟都是肉做的,只不过如今这世道许多被见惯了的饥荒,死亡所麻木了而已,还好乞活军目前还没有麻木到那个程度,见邢红娘赈济这些孩童,周遇吉几个也是默默地把干粮拿出来,不过粗汉子也不善于表达感情,仅仅是把包裹扔到一旁,四散到别处警戒去了。

看那剩下个脑袋,也不知道是那个孩子饿死的娘实在瘆得慌,宋青书让小萝卜把剩下点骨头连带着惨不忍睹那点肉都给埋了,这一折腾,又是小半个时辰,太阳高高升了起来,大路上,几个骑手亦是焦急的赶了过来,原来宋青书他们去的太久,大队伍有些不放心了。

“走了红儿!”

这一趟事情可不少,宋青书也不想耽搁太久,无奈之下只好催促起来,跟着那些孩子不知道嘀咕了些什么,邢红娘却是磨蹭了会才站起身,头一次,这个泼辣侠女满是犹豫的表情,忐忑了下,小心翼翼的跑到了宋青书身旁。

“傻子,这些小娃娃也挺可怜的,没爹没娘,你也看到了,不管的话,他们说不定什么时候也被别人捉去吃了,要不……”

“要不咱们把他们带走吧?”

邢红娘是双眸漫漫希望的小星星,听的宋青书却赶忙狠狠摇了摇头。

“红儿!咱们可是去蒙古草原,带着这群野孩子,你觉得合适吗?”

“也,也可以让他们帮着喂马干活吗!反正也要招伙计。”

“不行!”

难得邢红娘求自己一把,可这事儿却太难办了,这次去草原说不定遇到什么状况呢,真有个事自己跑尚且不能把握完全,更别说带着群半大孩子了,狠狠心,宋青书还是摇了摇头。

邢红娘也是急了,跺着脚有些生气的回头指着:“那就眼睁睁看着这十来个小娃娃死在这儿?”

这年头,这样的孤儿多了去了,皇帝尚且管不过来,宋青书哪儿有那么大精力?不过眼看着邢红娘都急了,他也不好一直坚持下去,无奈之下,宋青书干脆从怀里摸出了一块玉佩。

玉佩不大,成色也只能说是一般,不知道哪个商人来往时候送的一套,宋青书看着好看,就给孙传庭他们一人送了块,拿着那玉佩,宋青书无奈的走到还像一窝小耗子那样缩在一块的孤儿们中间,随手扔给了刚刚咬他那个黑乎乎的小家伙。

“这样好了,你们拿着这玉往南走,去代县,找加多宝商号,就说我宋某人让你们去的,让他们给你们找个吃饭的职位!萝卜,那点干粮都留下,这下总行了吧!”

最后一句是对邢红娘说的,看着宋青书妥协了,这妞也可算展露出来一个笑容。

“算你还有点良心!”

事儿处置好了,也实在没有时间跟他们耽搁了,招呼一声,收拾了下战马,招呼着大家伙马队就要往回赶去,不过这时候,一直傻傻呆呆的孤儿里,那个咬了他一口的小子忽然快步跑了过来,撵到了宋青书马后面。

“怎么?还像咬我一口?”

刚刚那一下子可够疼的,宋青书立马警惕的拽着马把腿绕到后面去,谁知道那小子楞了几下,忽然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磕起头来。

“多谢恩公!”

倒真是意外了下,也是木了片刻,宋青书忽然笑了,笑着摆了摆手。

“谢就不用了,好好活着就对!”

说完,踢着马,宋青书第一个奔了出去,紧跟着,后头那些骑士亦是快马加鞭,转眼间,原地只剩下一堆马匹飞驰而过的尘埃,目送着宋青书离去,那个黑小子拿着玉却是好半天都没起来。

“好好活下去?”

…………

经历了这样一个插曲,倒是让宋青书警醒起来,向前搭了两伙其他去大同的商队一起走,也不再贪脚,尽量在有城寨有人烟的地方落脚,这样一来,虽然队伍慢了点,倒是比之前稳多了,出衡山的第三天遇到一小股乱兵,被护卫赶跑了之外,倒也没碰上什么险情。

一连走了五天,走走停停,倒是终于安稳到了大同,整个大同镇算得上姜镶的地盘,宋青书要出关办事,怎么也得跟他打个招呼。

作为代王的封地,大同卫可真算得上防备森严,十多米高的青砖城墙,每隔不到百米就一座箭楼,上面巡逻的官军如同过江之鲫一般密集。

比后世宋青书路过的大同自然是没法比,然而连续说多天,处处荒芜,大同的繁华还真让宋青书有了种到了大城市的感觉,就算四门之外,密密麻麻的民居摊贩依旧摆出去老远,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流密布,而且还不乏身着丝薄的富贵人家,街道两旁也是到处都是商铺摊贩。

这儿的繁华简直跟前几天看到人吃人的景象属于两个世界!

如今加多宝商号的影响力还真够大的,在大同也有铺子,酒楼,货物就先拉到城外商铺的仓库储藏了起来,省的进城门还得交一次税,大部分护卫也被丢到了城外,找个小酒馆吃喝去,宋青书领着邢红娘等十来个则是进了城,直奔自家的酒楼而去。

加多宝酒楼开的地方还真算金贵,就在代王府前那一趟街,正是大同镇整个富人扎堆的地方,宋青书的酒店策略是来人就能点菜,不像其他酒楼子承接席面还得预定,中午这个点正是饭口时间,整个酒楼子坐的满满的,要不是宋青书是东家,还真差不点没地方。

订了张桌子安顿下,宋青书又是打发小萝卜带着请柬去总兵府请姜镶,要是别人这举动可够冒昧的,临时上门打招呼,可宋青书不同,他和姜镶之间的利益关系算得上相当严密,加多宝商铺子有多达两层的股份是姜镶的,每年他至少能拿到十来万两白银的分红,而且代县乞活的军事实力也让姜镶顾忌,宋青书请他来,倒也不算给面子。

等人的功夫,宋青书倒也没怎么毕恭毕敬,肚子饿了,就先弄了点干肉小酒让自己人垫垫肚子,周遇吉几个是聚在一堆喝着高粱酒,宋青书自己一个人则是单独靠在窗边自斟自酌着。

别人喝不惯的马奶酒,宋青书出奇的挺好这一口,这玩意有种超市的酸奶味,比后世自己在内蒙古同学寄来的马奶酒,那一股子香精味可是纯正的多,反正无聊,宋青书靠着窗户一面品着酒,一面往嘴里丢着肉干,闲着没事往窗外打量着大明朝的大同,冷不丁,他眼睛却是忽然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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