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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仙师 (水无形)


  周小贤笑了,“仙师不是讲过生男生女的知识吗?有没有屁眼又和我无关,关键还是要看你。”
  织娘气道:“好啊,只要你对不起我,我就让你孩子没屁眼。”
  周小贤:“……要不换个条件!再苦不能苦孩子不是。”
  “你发不发?我现在就要你没屁眼!”
  “哦哦哦!我发誓我发誓!若是我说了违心的话,定然天打五雷轰,还生孩子没屁眼!”


第657章 每个人都有过去
  周小贤说完,织娘忽地噗嗤展颜一笑,笑得周小贤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而后两人相拥在一起,你抱着我,我抱着你,却是根本就没管旁边有没有一个人。
  泉男生看得手足无措,不知道把眼睛往哪里放。
  娘的,老子好歹也是一个历经沧桑的男人了吧?为毛看到这一幕竟然想起了初恋……我的初恋……额……她还好吗?
  他却不知道,他无意识的几句话,成功地为一对恋人找到了诉说心事的契机,成功地完成了最后一步地突破。
  而周小贤和织娘也不知道,他们的这一出也打破了泉男生心底的某个底线。
  看了半天也不见两人转过头来,泉男生忽然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默默地把食盒放下,然后悄悄地离开,锁上门锁,直到走出通道,整个人的脚步都轻得宛若翩鸿。
  “走了吧?”
  “走了。”
  “你还要抱多久?”
  “一辈子。”
  “瞎说,你不吃饭了?”
  “抱着你还吃什么饭啊!幸福都让我肚子饱饱的了。”
  “混蛋!”
  织娘明明知道周小贤说的是假话,但情话就是这样,人人都知道很假,但偏偏就是很窝心。
  一夜无话……主要是不能写……不然还可以水两万字……
  第二天一早,织娘早早地起床,在周小贤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床单用牙齿咬成几片,将至关重要的那一片塞入怀中。
  周小贤在日上三竿的时候醒来了,满身的疲惫,腰杆子疼得龇牙咧嘴,忽然看到坐在卧榻边沿,背对着他梳着头发的织娘,然后……
  食髓知味,两人又是一番……白天也不能写……不然又是两万字……
  “说说吧,你有什么计划?”
  终于回归穿好衣服之后,织娘坐得远远的,义正言辞地问周小贤。
  她怕了,她才第一次啊!这个臭家伙居然盘了一晚上加半个白天……
  周小贤嘿嘿地傻笑,眼珠子一个劲地往织娘修长的两腿上瞄,“我想成为泉男生的知心好友。”
  “嗯?”织娘愣了一下,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出来周小贤是什么意思?
  “怎么说到知心好友去了?几个意思这是?”
  周小贤道:“你认真看了泉男生昨天看我们俩的表情没有?”
  “好啊,你抱着我的时候居然还看着别的男人!”织娘气得咬牙切齿,后板牙咔咔作响。
  周小贤色眯眯的眼神猛地收敛起来,“啥?啥跟啥呀?”
  “好呀,周小贤,你居然是一个这样的人!老娘看错你了!”
  “不是……这个……怎么扯到这个上面去了?当时我抱着你,可我眼睛是睁着的啊,自然会看到别的东西啊,又不是瞎子?”
  “胡说!如果你心里只有我,你哪怕睁着眼睛,眼睛里也看不到任何东西?”
  “天啊,还讲不讲道理了?”
  “周小贤,我是来跟你谈婚论嫁的,不是来跟你讲道理的!”
  周小贤很想死……
  ……………………………………
  就在他们脑袋顶上,泉男生已经一夜没合眼了。
  周小贤和织娘的一场拥抱,忽然之间撞开了他的心门,让他的整个思路都回到了那遥远的过去。
  他呆呆地坐在屋子的过道上,身边放一壶重金购来的仙界正版二锅头,午后的阳光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可他心里的冰凉却连二锅头也烧不热乎。
  高句丽是一个冰冷的国度,有时候他会觉得,是不是因为出生在高句丽,所以他的心根本捂不热。
  传说在一百年前,高句丽还有夏天,可是,最近数十年来,天气越来越冷,夏天还好,阳光并不热,还能说是非常舒适。
  可到了冬天,那简直就是要人命的事,每一天单单冷死的人就能用车板抬着,从城门口长长地拉出一长条,直到城外的乱葬岗。
  当他记事的时候,他们家在高句丽已经可以横着走了,每次带着朋友去冬猎,他都会想,那些死去的人怕不是些傻子,明明城外就是大片大片的树林子,冬天的树长得又脆,几斧子下去,不用多少力气就能砍到背也背不动的柴火,为什么还要把自己生生冻死。
  他的父亲从小就告诉他,人只要不懒,就可以获得很好,任何一个活不好的人都是懒人。
  他也一直是这么认为。
  直到她的出现,他才知道,原来有的人可以穷到连砍树的斧头也没有,也可以饿到连脆不拉吉的柴火也扛不动。
  那是依旧是一次冬猎,他看到了一只纯白色的鹿。
  那只鹿是那么的漂亮,浑身纯白色的它身上竟然没有一丝黑色的毛,他细细地看过,就连容易长其他颜色的蹄根处也是纯白一片,在白色的雪地里浑然一体,若非有个朋友射出的一支羽箭飞歪了,落到那只鹿旁边,吓到了那只鹿,动了起来,他们怕是从鹿的身旁走过,他们都看不出来。
  正巧,再过几天就是他父亲的生日,高句丽的所有勋贵都要来庆贺,即便是高句丽皇帝也要派人送来贺礼。
  他开心坏了,如果能猎到那只白鹿,他一定能成为全场的焦点,而一直对他严格要求的父亲也会对他另眼相看。
  于是,他不顾侍卫和朋友的反对,打马,迎着一条南北纵深的沟壑追了上去。
  在高句丽,所有人都知道,千万不要进入南北走向的山谷,到了冬天,凄厉的北风会夹杂着漫天的飞雪进入山谷,在一场暴风雨过后,将山谷夷为平地,哪怕是手撕虎豹的勇士也无法在那样的环境下生存过来。
  可是,那只白鹿实在太漂亮了,而他需要那只鹿。
  他兴奋得把马儿打得嗷嗷嘶鸣,甩开了侍卫和朋友,眼睛里只有那只鹿,一直追了好远好远,究竟有多远,说实话,别说早已过去的现在,即便是当时他也是不知道的。
  终于,他追上了那只白鹿,也杀死了那只白鹿。
  羽箭从眼窝子里进去,直接把脑子搅了个稀碎,白色的毛发一丁点也没有伤及。
  价值连城!
  意外也在瞬间发生。


第658章 意外又发生
  暴风雪毫无道理地来了。
  或许暴风雪本身就要来了,但他看不懂天气,那是府邸里的老管家的本事,他可做不到。
  没一会儿,马儿就死了,原本就被他抽打得脱力的马儿再也承受不住他加白鹿,再加上暴风雨压制的重量,前蹄向着雪窝里一跪,然后就死了,临死前,一丁点哀鸣都没能发出。
  他至少是高句丽的超级豪门大少,从小把君子六艺学得完整,泉盖苏文还是一个马背上的宰相,别人联系走路是从爬开始的,而他学习走路却是从在雪窝子里活下去开始的。
  所以,那一点困难还难不倒他,他把马儿的肚子破开,把内脏拉出来,然后脱光衣服躲进去,借着马儿的温度和一个密闭的环境,勉强活了下来。
  他还清晰地记得,他是在一阵咀嚼声中苏醒的。
  当他扒拉着马肚子向外看去的时候,一个脏兮兮的家伙正在啃食他的白鹿。
  原本纯洁的毛发被染成了血红色,原本完整无比的身躯变成了一块块分割开来的血肉,令他无法自持的是,那家伙用来切割白鹿尸体的东西,竟然是他的佩刀。
  那可是高句丽皇室的太子专用宝刀,是他父亲为了庆祝他成年,趁着上朝的时候,从太子手里抢过来的。
  那可不是一把刀子那么简单,而是代表着高句丽下一任主人的尊严。
  而那个脏兮兮的家伙,连衣服都破破烂烂,头也不梳,还散发着恶臭的家伙,居然用那样一把权利之刀把他心爱的白鹿砍成了几大块!
  他睚眦欲裂,直想把那人活生生砍成肉酱。
  然而,他太累了,尽管躲在马肚子里,但他身上为数不多的力量都转到了温度上,而这一场暴风雪,把他的温度都耗尽了。
  更何况,他好长好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肚子里空荡荡的,当时他的身边只有一把用来给马开膛破肚的短刀,他想把短刀甩过去,用飞刀的方式把那个家伙扎死。
  可是,当他咬着牙齿,用尽力气去做的时候,搞笑的一幕发生了。
  刀子就像一根羽毛,软绵绵地掉落在他身前三步左右的距离,距离那个家伙至少还有十多步,别说扎人了,连雪都没有扎到。
  毕竟,扎字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直通通地插进去的意思,可那刀子却是横咧咧的砸到雪地里,还因为暴风雪过后的雪面尚且松软,使得刀子只能发出一个细微的噗嗤声过后,就被掩盖在了雪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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