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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仙师 (水无形)


  沈晨从马车内探出头来,道:“处弼,不用在雁门关停留,直接进入草原,咱们今天就在草原里过夜了。”
  在一般情况下,这并不是一条好的策略,毕竟,在草原上过夜风险很大,就算没有突厥跑来跑去,更加没有强盗还有本事在大唐禁内劫掠抢盗,但是,数不清的狼群才是草原里真正的敌人。
  但是,程咬金家的小儿子程处弼却一点也不在乎,不仅仅因为沈晨是大唐的仙师,下凡的神仙,更加因为这一队前前后后十余里的车队。
  为了出关,利用风力发电把整个草原纳入大唐真正意义上的管制之下,沈晨带上了一百多台李恪新发明的风力发电机,每一台都比后世最小的那种还要小一圈,但这样的体积在大唐这个时候,还是要用三辆马车才能装完。
  而且,深知草原人脾性的李治还调拨了一批新军和左武卫的一部分士兵,组成临时的野战军队,供沈晨趋势,这样一来,沈晨的一支队伍中,包括士兵和后勤人员在内就已经超过了五千人的规模,再加上沈晨专门从学院里挑出的一批学生和相关的人员,整个队伍已不少于六千人。
  这样的人数在大唐这个时候,简直就是横扫整个西域和突厥的存在。
  要知道,哪怕是在冷兵器的原历史上,整个大唐放在安西都护府的士兵也只有两万人。
  这两万人不仅要针对西域作战,还要防备北边的回鹘、西突厥、南边的吐蕃,保障河西走廊的安全,并且在有必要是出兵更加西域的地方。
  可就是这样的两万人,却控制了整个西域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直到唐玄宗时期,府兵制彻底败落才渐渐失去战斗力。
  而现在,沈晨不仅仅拥有一支相当于四分之一安西都护府的士兵数量,还拥有安西都护府也还没有装配的形式火器。
  为了保证沈晨的安全,李治巴之不得把海船上的野战大炮都给拆下来装在马车上。
  就这一支人手一支后膛枪,人手五个基数的各类弹药,再加上将近一千人的后勤保障队伍,再加上十门学院新研究出的后膛式大炮,沈晨相信,哪怕他们面对的是当初那一支横扫整个大漠的突厥骑兵,他们都有的打,更何况只是被大唐拔掉了牙齿,砍断了四肢的西突厥而已。
  因此,当沈晨的命令下达之后,整个队伍里没有一丁点反对的声音,相反,豪迈的唐人士兵反而觉得,不进入草原荒漠,怎么能说他们出了关呢?
  早一日出关,才能早一日建立无上功勋!
  到了雁门关,少不得和守将和士兵们好好聊聊,尽管时间没有太久,但屁股都被颠疼了的沈晨好歹找到了放松的时刻。
  走在高高的雁门关上,沈晨看着面前沟壑纵横的关口,望着苍天白云,不由得感叹边关将士的辛苦,也不由得默默替世世代代想要攻打下这座关隘的草原百姓悲哀。
  就这样一座易守难攻,想要进攻就只能用命往里面填,填到守城的将士连拿起刀子的力气也没有的时候才能把关隘攻下。
  可想而知,他们是有多么的刻苦和努力,一次次面对光头大魔王,不论使出了什么样的力气,最后都只能在认真的一拳中被击败,然后望着这一座关隘默默叹息。
  “走!”
  由不得沈晨多想,得了沈晨命令的程处弼早已安排先锋部队出了雁门关,然后向既定的方向一路行去,他们将拉开后续部队五公里左右的距离,为中军的安稳保驾护航。
  “真乃熊罴之士也!”
  望着纵横而去的将士,守城的将军哪怕见惯了大唐南征北战的不对,自己手底下更是一群从战场上厮杀而来的野狼,但是,仍然挡不住他对这一支部队的欣赏。
  如果沈晨在这里,沈晨就会不屑地笑笑,毕竟,这一支部队完完全全就是拿钱砸出来的部队。
  他们身上的铠甲看似轻便,强度却是雁门关士兵的十倍还多,哪怕雁门关的士兵站在二十米外那弓弩射,只要箭头没有扎到眼睛里,哪怕把他们手都射酸了,他们也别想杀死沈晨麾下的任何一名士兵。
  而这些士兵背上背着的后膛枪,腰间插着的转轮式手枪,再加上五人一伍就有的望远镜和插在后膛枪上的三棱军刺。
  沈晨敢说,就算他们什么也不动,站在那里不说话就能给人以万般的压迫感。
  更何况,在软件上他们也不差。
  当初成立新军时,李二定下的规则就极为苛刻,几乎是在所有大唐府兵中硬生生地挑出了五千人,然后才扩大到现在的两万人。
  而在大唐,每一个二十到六十岁的良家子其实都是府兵,只不过很多时候不需要出战,只需要在家种田,农闲的时候参加一下训练就行。
  如此一来,相当于大唐每一个壮丁其实都是士兵,就算现在大唐的人口不过三千多万,但哪怕壮丁数量只有三分之一,也是一千万人,从一千万人里选出区区两万人来,其概率之小,比之后世考大学还要夸张得多。
  再加上,能配备给沈晨的新军士兵绝对只会是新军中的佼佼者,如此一来,这支部队的精锐程度便可想而知了,说是大唐精华的精华所在也不为过。
  就算是当初李二手中的玄甲骑兵也比不过。
  为此,沈晨还专门放弃了蒸汽汽车,一来是能源供应供不上,二来则是不想在士兵面前过于安与享乐。
  不用说,来自后世的这一套官兵平等,和自古以来千古名将都具备的体恤士兵的做法,顿时得到了所有士兵的好感,渐渐有种把沈晨当做军伍之人的想法。
  就这样,众人一路走了十多天,终于在一处背风的口子里,看到了一处牧民族群的小部落。
  而此时,楔必呼正把刀子放在喃忽的脖颈上,准备送自己的好友去见长生天。


第731章 不死人的方法
  草原人是敬畏长生天的,应该说天地间一切的生灵他们都会敬畏,只因为这片天地实在太大了,大到人们只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没有战胜他的勇气。
  每一年都会有很多人被杀死,然后成为族人的口粮,以自己那干巴巴的身躯为整个族群的延续做出奉献。
  因此,每一年到了这个时候,整个族群里都是极为严肃的,哪家孩子敢在这个时候去戳大家的脊梁骨,是要被硬生生扔到野外喂狼群的。
  一些大的部落还会有一些仪式,可是对于楔必呼所在的小小族群来说,却是没有那么多的仪式,大家聚集在一个专门隔离出来的帐篷外边,双手合十,对着长生天不断祷告,希望长生天能怜悯那些个献身的族人,在长生天的怀抱里吃香的喝辣的。
  帐篷里,三五个和喃忽一样,要么在作战中失去了战斗力,甚至需要依靠族人才能够活下去的年轻人,要么是年纪太大,已经没办法为族群提供劳动力的老者,有男有女,围聚在一起,看着面露不忍的楔必呼破口大骂。
  “你个怂货!唐人的幼崽都比心肠硬!一刀下去就完事了,那进进退退,连唐人那些娇滴滴的小娘们儿也不如!”
  “你要是不砍死我们,我们就砍死你!大不了换个人当族长!”
  “他家娃子,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我要回归长生天了,你送送我难道不行吗?”
  ……
  帐篷里已经被收拾了出来,全是制作肉干和开肠破肚所需要的东西,尽管很多都是木头做的,但该有的东西一样不少,有一些年久的甚至还散发着多年的腥臭味。
  众人都有一颗赴死的心,吵闹声越来越大,楔必呼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炸开了,猛地把刀子往地上一扔,吼道:“不行!咱们不能这么活!”


楔必呼是个有脑子的草原人,比起别的只是在传统和生存两者之中不断徘徊的人来说,他见识过大唐的繁盛,见识过唐人生活的方式,他不想在这样下去。
  “人吃人,即便有一千万个理由,也是错的,也是畜生才会干的事情!”


楔必呼抱着脑袋,痛苦地跪下,“唐人没有说吃人是对的,长生天也没告诉我们吃人是对的,是我们自己为了活下去才说服自己吃人是对的!可我们明明就错了啊!”
  哭声起来了,就像那一件皇帝的新衣一样,当那一个简简单单的道理被人一下子戳破之后,所有人才真正正视起自己眼前的事实。
  吃人就是不对的!这是无论任何理由都说不过去的!
  帐篷外和帐篷内都安静了,不是他们不知道这个道理,但是,为了活下去,他们一直都在欺骗自己。
  “可是,不如此,我们如何活下去?族人如何活下去?”
  喃忽其实是不怕死的,但是,在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好像有个什么东西破裂了一样,让他铁打的内心忽然就变得脆弱起来,忍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
  其他人神情也如同这般,呜呜哭咽中,一个个说道:“那就当做我们做好事了吧,让族人记得我们就行。”
  “是啊,既然避不开,那就只能追随长生天的意思,让族人好好活下去就行。”
  ……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楔必呼这个草原大汉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无能,那是一种灵魂深处的无能为力,已经不是他所能做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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