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今夜的劫营,这些对于弓弩兵有优势的地方,刘宠一个都没有占到。
弓弩没有了用武之地,那张辽最大的威胁就消失了。
他现在需要做的,便只是狠狠的打击对方。
并州军的各曲在刘宠的军寨中到处游走,他们按照张辽事先的吩咐,并不着急去屠戮陈国的士卒,而是各自依照事先规划好的战略,跟着各曲军侯,在彼军的营寨中纵马狂奔,用强大的机动能力来迷惑对手,制造混乱。
这就是张辽作战时的精明之处。
张辽麾下只有四千人,而刘宠麾下则是有兵数万,就算是利用骑兵最有利的平原战,张辽也根本不可能吃下刘宠的这些兵马。
一旦在不小心之下,将己方兵将深陷在对方的包围圈中,那后果就是会被对方反客为主,一举聚歼。
骑兵也不是无敌的,中土黄河流域的战争已是经过了数千年的演化,很多的战术和战斗几乎皆有先例可寻。
故而,在这个时代冷兵器时代,并没有无敌的兵种,最无敌的只是再不断更新改革的战术。
张辽麾下的将士不以屠杀为主,他们所杀死的只有这一路上他们所碰见的陈国兵卒,他们主要的行为,一是奔跑疾驰,并发生高呼,让整个营寨内的边边角角,几乎都能听到并州军的喊叫声和马蹄声,扰乱对方的视听,让他们摸不清己方的虚实。
人是一种感官动物,就算是陈国的兵士们事前知道长安城内的守军并不多,但是一旦他们的感官被混淆了,那先前所有的理智也就会化为乌有。
除了纵马狂奔高呼,张辽手下的人还不断的用手中的火种在刘宠的军营中四下放火,燃烧着营盘内的帐篷、草料、粮秣、驮车等等。
对于任何生物来说,火焰都是能够引起基因本身恐惧的东西,那种感觉是磨灭不掉的……火是能够摧毁任何生物存在的强大力量,绝对没有人在火焰的面前而做到面不改色,坦然应之,这是存在与生物基因中的本能,无法改变。
混乱的奔驰再加上营寨中逐渐增大的火焰,令刘宠三军皆乱了起来!
张辽充分的掌控到了这场夜袭的精髓,要想达到今夜的胜利,杀死敌人的有生力量,对于己方来说无任何意义。
只有让对方混乱起来,才能够达到他最终的目地!
数万大军一乱,整个军营就会犹如炸锅一般的沸腾。
那些士兵在火焰中你推我搡,彼此不管不顾,互相践踏,再加上夜色漆黑,很多持兵械或是持弩的士兵为了宣泄自己的恐惧,而漫无目的的随意攻击,一旦遇到人就会立刻动手,根本不管眼前的人是不是自己人……
这样混乱的情况下,陈国军队己方给己方所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比张辽给予他们的直接打击要更大。
……
在这个节骨眼上,陈王刘宠已经仓促的穿戴完了甲胄,快速冲出了王帐,四下观瞧着眼前的场景。
他的面容肃整,白花花的须子在下颚来回抖动着,一双老眼却瞪的浑圆,看着虽好似临危不乱,但其实一些细节已经显示了他此刻内心的摇摆状态。
就好比说,他兜顶的兜鍪,此刻和他身上所穿的甲胄,其实并不是一套的……
但这些细小之事,眼下对于刘宠本人和旁边的人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刘宠这个人,虽然在性格方面有些自大,但也不是等闲之辈。
他从年轻时,就豪勇好斗,平日里最喜弓马骑射之道,即使是到了六旬的年龄,这一手箭术的准头,比之当年也不逞多让。
刘琦的箭术经过黄忠和太史慈的指点,再加上勤学苦练,已属首屈一指,但上次两人较量,双方几乎处于一个水平线上。
刘宠并没有着急率领自己的亲兵去救援,他只是仔细的观察着营寨内的火势,并侧耳倾听周遭的喊杀声与马蹄声。
半晌之后,方见刘宠长叹口气,对身边的护卫们道:“好布阵,好手段,好布局……孤大意了,当真是小瞧了这个张辽!”
一名校尉言道:“大王,眼下当如何退敌,还请大王下令!”
刘宠摆了摆手,道:“不急,彼军人数不多,远不及我军,虽攻势甚急,且有所筹谋,但想要全灭我军,也无异于痴人说梦……只是张辽那厮,到底想要作甚!”
就在刘宠犹豫不决的时候,却见一名亲卫策马疾驰而来,道:“大王,我军囤房军械的后营,目下正有贼兵强攻!形势堪危!”
“军械,军械……”
刘宠喃喃地念叨了两句,接着脸上露出了恍然而悟的表情:“张辽小儿,打的竟是这般主意……好!孤倒是要看你究竟有几分本事!备马,孤亲自率兵去救,且会会张辽小儿!”
第四百零二章 张辽劈陈王
刘宠活了一把年纪,虽然不曾打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仗,战绩不多,但他年轻的时候性格极为刚烈,常自诩为刘氏中最善战者,当然他这个宗族第一好手,到底有多少水平,就真是不好说了。
反正人家是崇尚武力,但具体有多少武力,却不好说了。
此番被张辽给阴了一把,对于刘宠来说,着实是在颜面上有些过不去,对于他而言,张辽小他将近四十余岁,直与他孙子辈的无异。
前几天他还信誓旦旦的与手下兵卒们吹嘘,说是此番必破长安,奉迎天子,可让麾下将士尽得封赏,日后衣食无忧,大家同享富贵。
但结果,张辽用事实教了刘宠学做人。
做人一定要低调,不能太吹牛逼,不然被打脸了容易圆不回来。
……
刘宠点齐了最精锐的贴身护卫和中军猛士,随他一同前往后营,去救援己方的辎重军械。
刘宠一边走,一边暗道自己真是早该想到的。
自己威震天下诸郡的东西,便是那些强弩,而强弩自然不可能全部都分发给弩兵,还有一部分最为备用之弩,由军需官统一管理,而后营之中,近几日来集全军之力所制作的攻城器械,目下也是在后营。
强弩是自己的命脉,而攻城器械,是自己拿下长安的手段筹码。
在这种情况下,张辽最首先想要拿下的自然是自己储存兵械的后营,这事一旦成功了,则万事大吉,那样一来刘宠就再无进攻长安之力。
想通了张辽的歹毒心思,刘宠怒火中烧,他暗暗咬牙,打马的速度愈快。
“黄口小儿,是孤孙子辈!也竟敢欺我至此?!”刘宠一边骂,一边咬牙恨道。
正行军间,眼看着就要抵达了后方军寨,突然听到了两旁传来了喊杀之声。
却见前往后寨两旁的黑暗营盘深处,突然杀出了两支精骑,一看便是埋伏于其中者。
那些骑兵皆挥舞着战刀,发出并州军士所特有的“呜呜呜”的喊叫声。
对方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很显然这数百精骑皆训练有素,擅长奔袭,且尊令守节,一看就是久经战阵的队伍。
“杀啊!”
随着一声怒吼,便见左右两支精锐骑兵以旋风般的速度,冲进了刘宠的军阵之中。
刘宠的军中士卒皆大为惊慌,一时间乱成一团。
“结阵!御敌!不要慌!不要乱!结阵!结阵!”
可惜的是,张辽早就已经猜到了刘宠的套路。
他在一开始,就让这两路兵将从左右两方直冲入了刘宠的军队之中,通过强大的冲击力以及并州狼骑的机动性,交叉式的来回冲杀了几个来回,用最快的速度将对方的队伍分成了数段。
刘宠的军队被分割,慌乱之下士卒们皆是各自为战,根本不能互相顾忌到彼此的情况,一时间三军将士皆是乱成一团无法结阵。
并州军士的战力和素质,本就不是陈国兵士所能及的。
在没有强弩的优势助力之下,正面交锋他们又如何能是常年与边塞异族交锋的猛士对手?
鲜血弥漫在半空,铁器入肉的声音响彻在众人的耳膜中,让人听着有一种肝胆俱碎的感觉,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血腥之气,让人闻之作呕。
不多时,刘宠麾下的将士们被张辽突袭,不断的有人到底,而刘宠本人则是在原地执马,来回扫视着场间的情况,黑白交杂的胡须随着他的下巴来回的抖动着。
“都给孤稳住!不许慌乱!”刘宠恼怒地大声吼道。
一名护卫帮助刘宠拽住他胯下已是慌乱受惊的战马,高声劝解道:“大王,敌军太近,形式过于凶险,还请大王火速后撤,若有疏失,恐大事不妙!”
刘宠使劲甩手,对那侍卫怒道:“慌什么!贼寇来犯,孤焉有置身后阵之理?这是孤的营寨,孤的军阵,孤之兵马是那张辽的十倍,孤为何要避其锋芒?”
说罢,便见刘宠一伸手,高声昂扬道:“取某刀来!”
便有跟随刘宠的侍从,急忙给刘宠递上了他的长柄战刀。
刘宠从年轻时起,就崇尚弓马,颇为好战,这几十年来一身武技倒也是不曾落下。
当下,便见这位好战的诸侯王率领麾下一众亲侍,呼啸着向着那些并州精锐杀了过去。
刘宠左右开弓,大开大阖的在马上劈砍,其年纪虽老,但这些年的武技当真是没有白练,手下功夫很是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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