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找到一个嘲笑陆小凤的机会可不多,这种机会当然没有人愿意错过。
笑着笑着,老板娘忽然板起了脸,叉着腰,瞪大眼睛恶狠狠的问苏阳:“你笑够了没有?既然他让你去找他,你为什么不带着那个什么公主和他的手下赶快走?”
夫妻两吵过架和好之后,如果没有其他要命的事的话,一般常常要做点只有夫妻两才能做的事。做这种事的时候当然不能有别人在场,哪怕这个人是他们的朋友,也是个混蛋也不行。
苏阳要是再不走,那他真的就是个混蛋了,于是他吹了个口哨。
“你要多活动活动了。一个大胖子就算手在灵巧,身体也很难灵活。”苏阳很认真的对朱停说了一句,哈哈大笑翻身骑上老酒扬长而去。
望着苏阳的背影,老板娘笑吟吟的说:“他果然是个说人话的人,这句话说的太对了!”
“我不灵活吗?”朱停抬起眼皮望了望老板娘。
老板娘的脸刷的红了。
..........
丹凤公主做了一件傻事。
在陆小凤从酒楼里“逃走”之后,她并没有来找苏阳,而是带着她的车,她的手下,她的钱,和她的狗追了上去。
一条好狗的鼻子总是很灵的,即便陆小凤跑得再远,她也对那条狗的鼻子有信心。
既然有这条好狗和几个很厉害的保镖,又何必还在快剑小苏上浪费世间呢。
于是在她的眼里,刚才还‘又神奇又聪明’的快剑小苏立刻成了‘连狗都不如’的快剑小苏。
在有的女人眼里,男人有时候真是连狗都不如,没有用的时候;
于是狗都不如的快剑小苏反而骑着老酒,按照陆小凤给自己留下的话,先找到了他。
这是个很简陋的小木屋,孤孤单单的建筑在山腰上的一片枣树林里,屋子虽陈旧,里面却打扫得很干净,布置得居然也很精致。
但是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屋子里坐着的那个男人,他的眉很浓,睫毛很长,嘴上留着两撇胡子,修剪得很整齐。
很少有人会把胡子修成这种模样,看起来就像是眉毛,好像一个人的脸长反了,有一种错落的感觉,甚至你盯着他的眼神看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分心去看他的胡子。
如果在高手之间搏斗的话,一点点的分心都是致命的。
按照远剧情来说的话,陆小凤的对面本应该坐着一个老人,一个富可敌国,甚至超过国家的老人,那个老人虽然不知道武功到底有多高,但是苏阳可以肯定正面交手,陆小凤如果对上他,胜算绝对不会超过五成。
天下第一有钱人霍休,也是这段剧情中极为重要的一个人物,一百零八青衣楼的主人。
而让苏阳感到意外的是,这个老人却不在这里。
剧情又发生变化了。
房间里只有陆小凤一个人,他正趟在一个看起来很老旧的塌上,用一只比桌子还要老旧的酒壶喝酒。
他喝酒的方式很奇怪,胸膛上面放着一只装满酒的酒杯,他忽然深深的吸了口气,胸膛上的酒杯立刻被他吸了过去.杯子里满满的一杯酒竟也立刻被他吸进了嘴,咕嘟一声就到了肚子里。
见到有人进来,陆小凤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指了指桌上放的一只酒壶,又指了指胸口的空杯子。
“你让我帮你倒酒?”苏阳笑眯眯的问,一边说话一边走到桌子便坐下。
“难道你要让我起身自己倒?”陆小凤眼皮子都不抬的反问道。
“你为什么不能自己倒?”苏阳问。
陆小凤道:“刚才有个女人来找我帮忙,二话不说就当着我的面脱光了衣服,这才叫请人帮忙的样子。”
“那是因为她傻!”苏阳摇头叹道:“有些女人怎么就不明白,自己主动脱光就一文钱都不值了,男人嘛,越是脱不掉女人的衣服才越是想去脱,她若是自己主动脱了还有什么意思。”
陆小凤点点头,很认同的样子。
苏阳却摇摇头:“我可不懂什么女人,我只懂男人,尤其懂酒鬼,不仅懂酒鬼,我还是个大大的酒鬼!”
“哦?”陆小凤的眼睛里开始放光,笑道:“那你说酒鬼怎么了?”
“酒鬼不怎么了。”苏阳拎起酒壶晃了晃,露出一个鸡贼的笑容:“只不过两个酒鬼相遇的时候,要是有个人离着酒壶太远了,那就是个大傻蛋!”
说完,苏阳飞快的揭开酒壶的盖子,仰头咕咚咕咚几口把酒壶里的酒喝了个底朝天。
“看来我真的是个大傻蛋。”陆小凤的脸立刻变成了一个苦瓜,郁结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样的人,来找我帮忙,一句好话没有,还喝光了我的酒。”
苏阳摇摇头笑道:“我可不是来找你帮忙的,脱光衣服的女人才是来找你帮忙的。”
“那你是来干嘛的?”陆小凤苦着脸问:“难道就是来抢我的酒喝的?”
苏阳站起身道:“人家说快剑小苏三明,咱们谈过女人,喝过酒,你说我还要干什么?”
“你要找我比剑?”陆小凤笑道:“你应该比我还清楚,你绝不是我的对手。”
苏阳点头,缓缓的抽出青钢剑,沉声道:“我是一个混蛋也好,酒鬼也罢,但归根结底,我是一名剑客,一个江湖人。我知道不是你的对手,但依旧想和你动一次手,不然我以后恐怕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陆小凤,无数武侠迷心中的传奇人物,现在这个人就在自己的面前,苏阳绝不会错过这个和他交手的机会,不亲身的体验一下那心有灵犀的双指,苏阳就算死了也不会闭眼。哪怕这次剧情任务什么都不做,仅仅只和陆小凤过一招,苏阳也觉得值了。
陆小凤点点头,终于从软塌上站了起来,他也是江湖人,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他自然也能明白眼前这位快剑小苏的感受。
就像酒鬼遇上陈酿,色鬼遇上绝代佳人,你让他不去碰,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他尊重这种对于‘武道’的执着和勇气,江湖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年轻的朝气和执着,才能代代相传下去,甚至在这一瞬间,他从眼前的这个年轻剑客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影子,白衣长剑红血的影子。
所以即便他知道这个人绝不是自己的对手,他依旧很认真的站了起来,眼睛中的懒散已经消失不见,却而代之的是一种欣赏和尊重,沉声道:“请!”
苏阳一字一句道:“青钢剑,锋利无比,我出一招,攻你咽喉,不留后手,请小心!”
言毕;
剑出!
~~~~~~
能不能打得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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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青衣楼和青龙会
感谢‘生命的惊叹’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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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高强的内力?是绝世的心法?是无敌的招式?是飘逸的轻功?
都是,也都不是。
武功,就是一个杀人的东西,用你自己的命,去拼别人的命。
一名剑客,在出剑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到了这柄剑之中,把自己的血液、肉体甚至是精神全部灌注在手中的剑里,用自己的生命去攻击敌人。
一个能付出的,有什么比生命更加宝贵沉重?所以你如果愿意为了这一剑付出生命,那这一剑就一定是你毕生最强的一剑。
真正的剑客,是用生命去出剑,而惜命的人,永远不会领悟到这样真强大的一击。
苏阳的生命,已经完全融入了青钢剑。
在这一刻,除非夺走他的生命,否则哪怕漫天的神佛都无法阻止青钢剑的前进。
难道苏阳真的想杀了陆小凤?
若陆小凤不让他杀,那就要杀了他,难道苏阳在找死?
好在世上有几件比漫天神佛还要神奇的东西。
陆小凤的手指就是其中的一件。
青钢剑的剑身陡然停在陆小凤的面前,被两根手指夹住了。
没有任何人看清楚这两根手指是从哪来的,何时来的,好像它们原本就理所当然了应该出现在这里,应该夹住这柄剑,就像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白天过完就到了黑夜一样,都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真理。
苏阳点点头:“佩服!”
陆小凤也点点头,松开了手指。
一颗汗珠从他的鬓角滑下,他道:“我若是知道你的剑意已经很接近我的一个朋友,我刚才绝对不会和你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你的朋友?”苏阳笑道:“万梅山庄的那位?”
陆小凤点头:“我没想到你这样又好色又好酒的家伙,居然在用剑的时候也能这么专注,甚至是圣洁。”他自嘲的抖了抖手指,道:“我自从爱上喝酒的美女之后,总觉得很难全心的投入武功。”
苏阳大笑:“你这样的人若是能全心全意的练武,那江湖上其他人就不要混了。”
陆小凤也笑道:“看来我还是随便练练马马虎虎的就好。”
他笑完之后,认真的对苏阳说:“如果五年后你还活着,你还想试剑的话,就不要再来找我了,去万梅山庄。”
“我和西门吹雪的差距,是五年?”苏阳有些意外。并不是觉得这个差距太大,而是太小。
一个二十多岁的剑客,如果能在五年之后有资格与西门吹雪一战,都足以自豪了。更何况陆小凤可不知道自己有精神之力神功之力两大臂助,他说五年,那么实际上完全用不了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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