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他们这地步,天劫并不可怕,可怕的便是人劫。
有道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有些人劫,甚至来的没有半分征兆。
所以才有神仙也修道行这一说。
道行便是性功,道行越深,对这宇宙运行认识就越深刻,越能跳出局外。看到事物的发展,从而从容避开许多古古怪怪的劫难。
若是到了那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造物主境界。便才能真正成就永恒。
修道人到了高深处,其实都不爱肉~身出行,而喜欢神游。
因为肉~身再厉害,除了作为横渡苦海的宝筏外,很多方面都不及元神,既不能变化多端,也没有元神那样无拘无束,更没有元神那样,能做到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除非修炼了神话传说八~九玄功那样的功法。
李志常虽然知道元神种种好处,一般而言还是更喜欢用肉~身出行,感受实实在在的红尘气息。
酒色财气他样样都沾,唯有这样才能感受到世界的真实动人。
虽然阻我求道者皆可杀之,但是不阻我求道的人,难道也一并杀之,李志常自问干不出来这种事。
其实这便是佛家、道家和魔道的区别了。
魔道更多是毫无顾忌的杀人,佛道两家同样超凡,却不滥杀无辜。
而道家想必佛家的济世度人,更喜欢超然物外,不为拘束,只一心求证那永恒之道。
功行圆满,李志常神光内敛,以往那种超然的气质,又收敛了一些。
面前是一封拜帖,三原里一位姓杨的秀才,邀请他今晚到怡红楼喝酒,李志常闲来无事,便打算去。
两人之间的交集,倒还是因为周宏文,杨生本名杨天佑,乃是周宏文姑姑的儿子,以前杨天佑来周宏文家做客,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
前次耿家转让宅院,便请的杨天佑做见证,杨天佑记性不错,把他认了出来。
离晚上还差些时候,李志常漫步街头,人来人往,独立其中。
顺便找了一家书斋闲逛,这时候一缕幽香传来,李志常回首望去,居然是一位少女,约有十八~九岁,长得秀丽风雅、世间无双。
她和李志常对视一眼,并没有如寻常女子那样回避,但也神情冷峻威严。
这种冷然,乃是自心底发出,李志常阅人无数,一望便知此女是天生的铁石心肠。
那女子冷生生道:“店家我要买一沓宣纸。”
店家似乎认得她,却也不敢开口调笑,拿了一沓宣纸出来,说道:“五十文。”
女子皱了皱眉,道:“怎么长了十文。”
店家道:“姑娘买不买,你也知道我这质量最好,从不讲价。”
女子也不多话,从身上拿出一把铜钱,数来数去,也只有四十五文,还差了五文钱。
料来她本拟为还是四十文钱,所以没有多带钱出来。
而且女子衣着朴素,看出来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出身,只是容貌太过出众,反而让人不在意她的穿着了。
李志常没有拔刀相助的意思,这时候一个很漂亮的锦衣少年走了进来,左顾右盼之下,最后露出一副恰到好处的惊喜样子,对着少女道:“真巧,咱们又遇见了。”
少女没有搭理他,对着店家道:“这样吧,我只买四十五文钱的纸。”
少年抢先道:“店家这姑娘买纸的钱我来付。”
少女淡淡看了少年一眼,神情冷峻,轻轻地吐了一句道:“店家我不要他付钱。”
那店家迟疑道:“我们这都是一沓一沓的卖出去的,散开后,不好处理。”
少年道:“你反正也是给顾兄买的,我跟他是好朋友,这沓纸算是我送他的。”
李志常心底暗笑:这少年看来是想追着少女。
他摇了摇头,轻轻地笑了出来。这冷冷的少女可不是个简单人物,也是个极厉害的修行者,少年却只不过是一个凡人而已。
第二十二章非凡
少年见到李志常笑了起来,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只因为他生得漂亮,所以这一瞪非但没有给人恶狠狠的感觉,反而还有些娇~媚。
李志常道心微微一动,没想到还看走眼了。
少年和少女都是风采出乎常人,普通人见之,只会注意两人的外表。
有些心性的便会觉得少年更好亲近一点,而在超凡者眼中观之,却能感受到少女深藏不露的寒烈杀气。
李志常自然是超凡者,还不是普通的超凡者,堪称这方天地绝顶人物之一的他,少女再怎么厉害,都瞒不过他,只是他还是差点走眼,不是对少女走眼,而是对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少年走眼。
少年瞪住李志常眼睛时,突然觉得对方的眼睛好似一块磁铁,牢牢给他吸附住,他便是想挪开目光也做不到,一刹那间就有了给李志常看通透的感觉,身上的秘密,全给李志常发现了一般。
对方的眼眸亮了起来,犹若日月星辰,带着一种永恒不动的味道,他甚至能看到对方内心深处的那一抹淡漠,是对任何事物都不放在心上的淡漠。
好似即使下一刻天塌地陷,月毁星沉,对方也不放在心上。
少女发觉了异样,顺着李志常望过去,李志常已经挪开了目光,变得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少年如蒙大赦,发觉衣裳已经被打湿~了,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连少女都没有再看一眼。
李志常慢慢的来到少女身边,对着店主人道:“这样吧,这沓纸分我几张。我出五文给这位小娘子,如何?”
他意态悠然,浑身上下,虽不华贵,也没有落魄的样子,店主人只当李志常也对这小娘子有意思,心中暗道:带刺的花。也是花,要是老夫年轻十岁,也会讨好这小娘子罢。
少女抬头看了李志常一眼。目光虽然生冷,却不刺人,道:“我不用你帮我。”
拒绝的意思很明显,语气也是拒人千里。丝毫不给人遐想的空间。
“我也正好要拜访朋友。正不知道选什么好,刚才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送一副我的墨宝,一沓纸就太浪费了,所以要几张正好。”李志常不疾不徐的娓娓道来,丝毫没有因为少女的冷硬,而有半分尴尬和不快。
少女狐疑的看了李志常一眼,道:“你家里没有纸了么?”她看李志常也是读书人。家里应该笔墨纸张一应俱全,如果家里没有纸。也不应该买几张才对。
李志常知道她心中的疑问,随口解释道:“因为我马上就要去赴宴了。”
少女道:“哪有什么人,会临到赴宴的时候,才准备礼物。”
李志常面不改色道:“你不是已经见到了么。”
少女还欲还口,李志常施施然从那一沓纸上抽~出五张纸,整整齐齐,叠起来。
不知何时,他手上就多了一支笔。
这笔自然是店主人的,他本来想呵斥李志常不告而取,等见到李志常落笔,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口了。
李志常身形如山,手上拿的仿佛不是笔,而是一把剑,有剑气逼人而来,店主人被这气势一迫,什么重话,都不敢宣诸于口。
他还是迈步上前,看看李志常在写什么。
只见得笔走龙蛇,纸生云烟,顷刻之间,一副对联书就,没有半分滞碍,端的是上品的书法。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店主人不由自主地读了起来。
少女见到这副对联,也不由得惊奇,而那字,更是圆润无碍,一笔一划,居然没有半点墨迹洒出来,十分凝练。
店主人叹道:“好字,好联。”
他朝李志常恭恭敬敬施礼道:“小人愿以十金买下公子刚才写的这副字,不知公子可否割爱。”
这要换做其他爱书法之人,即使李志常这字再好,出上十金也会再三考虑,可是店主人虽然也识文断字,爱好书法,可这一下肯出十金,却不是因为欣赏李志常的字和对联。
他毕竟是个生意人,眼光还是有的,李志常的字固然高明之极,堪为大家,可是这幅对联才真正可遇不可求。
不管这联是不是李志常想出来的并不重要,甚至李志常有没有名气也不重要。
等他把这‘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装裱在店里面,定然会扩大名气。
十金只不过是为了让李志常不会因为他装裱这幅对联,找他麻烦而已。
他其实就算剽窃了李志常这幅对联也没什么,前提李志常只是个穷酸书生,不过李志常显然不是,所以生意人和气生财,最好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李志常缓缓抽~出最底下那张纸,少女惊呼一声,原来上面的四张纸一点墨都没有留下,全都被李志常的笔锋扎穿,只有最后一张纸留下了墨迹。
古人有‘入木三分’,形容书法笔力遒劲。
李志常这何止是入木三分那样简单,对力道的控制已经出神入化,用刚柔并济都不足以形容,这是何等强大的控制力,才能做到这一点。
她没有料到,李志常还是一个深藏不漏的奇人。
李志常对着店主人说道:“你看我像是缺你这十金的人么。”
放声一笑,随手向店主人扔出五文钱,店主人下意识接住,等他回过神来,李志常已经洒然出门,店主人追之不及,暗叫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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