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国华,抗日游击队队长,1940年在红溪村刺杀了日军少佐山本一夫的父亲,后与山本一夫决战时引出了僵尸王将臣,被马家传人马丹娜所救。”
“战争结束后,你留在了红溪村,与村民阿秀结婚,育有一子,而在你儿子的满月酒时,马丹娜为消灭将臣,又一次来到红溪村,并请你帮手,可惜将臣的强大超出了你们的想象,马丹娜失手,致使你跟复生被将臣咬成了僵尸。”
“我说的前因,可有错漏?至于我怎么知道的,那是因为我之前卜算了马家之事,在我的卜算之中,到马丹娜这一代与马家第一代天师都牵扯到了你,所以我对你的事才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还有什么疑问吗?”
况国华走出阴影,他的相貌,果然与况天佑一模一样,看上去就像是况天佑的亲兄弟,他看向肖鹏,淡淡道:“那你呢?你又是什么来历?”
“我啊!你可以把我当成神仙,当然,实际上就是一个跟你们僵尸一样,不老不死的修士罢了。”肖鹏耸耸肩,道。
况国华轻轻颤了一下,希冀的看着肖鹏,道:“你是神仙,那你能不能把我变回正常人?”
肖鹏苦笑道:“你以为将臣是什么?他是天地间第一只僵尸,是僵尸的真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算是一个神,只不过他是僵尸里的神。”
“除非他死,这世间的僵尸血脉才有可能消失,否则,没有人可以将僵尸变回正常人,别说我不行,就算是如来佛祖,观音菩萨都不行。”
况国华难掩失望神色,肖鹏见此突然笑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僵尸也可以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况国华闻言一怔,“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僵尸怎么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肖鹏侧过身子,仰头看向天上那一轮明月,道:“僵尸,除了跟人类的饮食习惯不同外,其他方面与人类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们不变身的时候,无论外形还是动作跟正常人一模一样,至于食物,你现在都可以自己到医院偷过期血喝,如果有医院的熟人,那不是更好办?”
“真的……可以吗?”况国华有些茫然的看向肖鹏,但是不可否认,他真的很心动,像正常人一样生活,那是他最为渴望的事情。
“为什么不可以?同样是不老不死,为什么修仙者可以逍遥天地间,快活无比,不但不会有丝毫寂寞之感,反而被人们所向往,而僵尸却总是感叹,能死真是一种幸福呢?”
肖鹏摊摊手,接着道:“很简单,僵尸之所以会感到孤独,寂寞,觉得不老不死是僵尸最大的悲哀,不就是因为僵尸被人们当成怪物,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吗?”
“长生不老啊!自古以来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东西,你想想,拥有无尽的生命,可以不断的转变不同的身份,体验不同的人生,偶尔游戏红尘,多么美妙的事情?我就见不得你们这些僵尸整天钻牛角尖,无病呻吟。”
“吸血又怎么样?怪物又怎么样?如果你像蝙蝠侠蜘蛛侠那样,维护正义,保护普通人,就算你最后被人发现是僵尸,同样是被人们所崇拜的僵尸,到那时搞不好普通民众一见到你,就会像见到大明星那样,要求你露出僵尸牙绿眼珠,跟你合影呢!”
“人有无数种活法,僵尸同样也是,如果你不想当超级英雄,也可以当个普通人混日子嘛!你觉得呢?”
听完肖鹏的长篇大论,况国华直接斯巴达了,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僵尸……还可以这样做的?
第三十一章 看热闹不嫌事大、伊丽莎白的再生父母
次日清晨,肖鹏一行正在餐厅吃早饭,却见一身黑色皮衣的珍妮缓缓走进了餐厅。
“嗨,珍妮,吃过早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吃点?”肖鹏搞怪的挥手招呼道。
“呃……”珍妮愕然,莫名其妙的看着肖鹏,这人,是受什么刺激了吗?请一只僵尸吃饭?
马小玲等人也莫名其妙的看着肖鹏,怎么感觉,这家伙今天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肖鹏的心情当然不错,很快就要解决马家诅咒的事,到时候马小玲就会成为自己的女朋友,那双42英寸的大长腿就属于自己了,咳咳,邪恶了邪恶了。
吃过早饭,一行人跟着珍妮往镇子西面而去,穿过一片绵羊遍地的广阔草原,通过一座茂密的森林,终于看到了那座古堡,他们早上出发,此时已经是中午。
恢弘的古堡门外,莱利拄着文明棍,静静站在门口,身形笔直挺拔,而伊丽莎白在看清莱利的面容后,浑身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
“别紧张,你要明白,对不起对方的那个人是他,不是你。”肖鹏微微侧头,淡淡的开口说了一句,前面引路的珍妮心下一跳。
而马小玲则是更直接,横了她一眼,冷哼道:“哼,没出息,还女巫呢!”
听了两人的话,伊丽莎白总算平复下来,昂起了高傲的头颅,只是那模样,却丝毫没有平日的自然,一点也看不出贵族气质,倒是她那急速起伏的胸脯让金正中忍不住多瞟了几眼。
古堡门口的莱利脸上带着绅士的微笑,待肖鹏一行走近一定距离后,这才主动迎了上来,“肖先生,马小姐,以及各位,欢迎来我的古堡做客。”
莱利看清况天佑的长相,目光微微闪了闪,而看到伊丽莎白的时候,却是脸色大变,手一抖,文明棍差点没握稳掉落,那一瞬间,他几乎忘了其他,忘了一侧的肖鹏他们,她,是她,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还活着?
相貌没变,发型没变,连身上的衣服都没变,还有……那双蕴含着无限柔情与水珠的美丽眼眸,没变,都没变,怎么可能?我并没有咬过她啊!
“咳咳,那个,莱利先生,关于天使之泪的事情我们稍后解决不迟,你还是先好好给玛丽小姐一个交待吧!”肖鹏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在一旁来了这么一句,随即便与一众人站在一边,强势围观。
莱利与诗雅之间,有一场延续了半个世纪的婚礼,而对于伊丽莎白,他却欠下一个延续了五个世纪的承诺。
“玛丽,你……你……你还活着?你明明是人类,为什么?这怎么可能?”
莱利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伊丽莎白,对这个女人,他并不是没有感情,相反,他对她的爱,是刻骨铭心的,所以在遇到容貌与她十分相似,且同样善良的诗雅时,才会不可抑止的动了心。
在过去的岁月里他未尝没有后悔过,后悔没有回去找伊丽莎白,将她变成僵尸。
只是那个时候他自己都是朝不保夕,又哪里敢带上伊丽莎白?若是被马家传人追上,反而害了她的性命,他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就算在一起也不会有未来,是以当年他在伊丽莎白的古堡躲了五天便离开。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已经尝到做僵尸的痛苦,所以他不敢咬她,他不想让她也承受这样的痛苦,她是那么的美丽,善良,他又怎么忍心伤害她?
最重要的是,他还怕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把自己当怪物,那五天里,他是真的对她动心了,所以他要在她心中留下最完美的形象,他希望,她心中的自己,永远是一个优雅的绅士。
自己只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短短数十年一过,她便是一抔黄土,便让她,永远存在于他遥远的记忆中吧!
但让他没想到了是,五十年前他会遇到诗雅,那个同样美丽,善良的女子,那一刻,他深信诗雅就是伊丽莎白的转世。
他已经错过她一次,不想再错过第二次,那一瞬间他发誓,他要与她在一起,直到她生命的终结,然后再去寻找她下一世的转世。
为了能跟她结婚,永远在一起,他将自己锁在地牢戒血,整整三个月,他没有喝过一滴血,直到某一天,他发现自己已经退出了疯狂状态,他不再渴望血液。
他欣喜若狂的发现,他成功了,他摆脱了对血液的依赖,从此他不用再吸血,甚至可以像正常人那样吃东西也不会拉肚子,代价是他由三代黄眼僵尸退化为四代灰眼,但是这点代价他根本不在意,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恢复成了正常人。
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却还保留着灰眼僵尸的实力,还有比这更加美妙的事吗?然而他却不知道,他戒血的行为并没有让他彻底变回正常人,而是将自己对血液的需求暂时埋藏起来。
但是,血液对他的刺激彻底积累到了极限,除非他一辈子不再见到血,不再闻到血腥味,否则,他将会陷入最深沉的疯狂之中,这也直接造成了,这个延续了半个世纪的仇恨与悲剧。
但是,伊丽莎白,这个自己怀念了五百年的女人,这个自己以为早就投胎转世的女人,竟然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还是以人类之躯,这让他如何面对?他该做如何反应?
错了,竟然完全错了,诗雅根本不是她的转世,诗雅就是诗雅,是另外一个女人,另外一个爱他的女人,所谓的玛丽转世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要说自己对她的爱完全是因为对玛丽的寄托,他连自己都说服不了,他爱她,不仅仅因为她是玛丽的转世,同样因为她是诗雅,他只是将对两个人的爱,全部寄托到她一个人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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