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他打算找一名女生,最好是内向羞涩的,只负责点歌,不会想着上台来表演。
方笙笙在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中,被主唱选中,“那位穿白毛衣的短发女生,请你点一首歌。”
被全场目光凝聚,方笙笙愣了一下后,反应过来就拾步缓缓走向舞台。
袁曼菲伸出去的手拦了一个空,她本来想提醒表妹,直接在台下报出歌名就可以了。她一向羞怯内向,上台不是要被吓哭?没想到表妹这么快就走过去了,她拦都来不及拦。
方笙笙上台后,主唱微有些惊讶,没想到小姑娘竟然落落大方的走上来了,他管理好表情,面带笑容地问:“这位小妹妹,你还是中学生吧!欢迎今天晚上特地来看我们演出,你想选的歌曲是?”
“依莲。”方笙笙报出自己选的曲目。
主唱愣了一下,让她重复一遍,方笙笙又说出它的法语歌名。主唱转头问了一下队友,然后笑道:“这首歌我们乐队也没听过,你需要另外选一首。”
方笙笙收到键盘手瞪向她的目光,她想解释,自己不是来捣乱的,从她一上台,键盘手吃惊的表情就没缓过来,现在俊眉更是快拧成麻花。
她就知道依莲是一首老歌,现在是92年,原来它还没出来吗?她想了一下,又换了一首外文歌,主唱听了,表情更僵了,表示这首他们也没听说过。
主唱现在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光有问题,还不如再来一个《再回首》,这小姑娘今晚是来砸场子的?
方笙笙干脆也不自己点歌了,免得暴露她年代混乱的马脚。她接过主唱的麦克风,对台下观众道:“虽然我今晚有幸被选中,但我想和所有的歌迷一起分享这份幸运,现在我把我的选歌权利交给大家,台下呼声最高的歌曲,将是接下来我们表演的曲目。”
主唱和一众乐队成员:谢谢,你不用问我们也没关系。
台下的观众热情没有被这变故打断,都是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喜欢新奇事物,这时更加热烈的欢呼起来。
袁曼菲的室友对她道:“没想到你这个表妹胆子这么大。在这么多人的舞台上,还能镇定自若、侃侃而谈。”
袁曼菲:我也没想到!
邓涵:“菲菲姐,要不要去把她叫下来,不会出丑连累我们吧。”
台下观众一边讨论,一边看着舞台上那个短发的海军学生套裙的女孩,不知是谁,突然大喊一声:“血疑!幸子!”
随后更多的学生加入了呐喊:“血疑!幸子!”
“《谢谢你》!我们选这首歌!”
主唱听着台下震耳的叫声,看向旁边的少女,怪不得观众选择血疑的主题曲,不过他不会唱日文歌啊。
“既然台下观众已经点歌,接下来就由我们一起来演唱这首《谢谢你》?”方笙笙看向主唱和后面的成员,微笑问道。
主唱又去和成员沟通一番,然后耸肩对莫名冒出来的少女道:“我不会日文歌,要不你单独演唱?”
“可以。”方笙笙点头
主唱一口气哽在胸口,“你确定吗?”他希望少女能更慎重的考虑一下。
一首歌曲的演唱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足以吓跑所有现场观众,今晚乐队的压轴曲目还未演唱,他不想台下观众被她清空。
方笙笙点头。
这时键盘手竟然离开自己位置,向她走来,在大家的注视下,拉着她的胳膊,弯腰侧头对她道:“方笙笙,赶紧下去,不要在这里捣乱!”
他知道这个同学胆大无比,在学校骚扰自己就够了,竟然在这个演出场合,跑来捣乱,作为乐队的临时成员,他要为队友负责,不能因为自己让乐队演出受影响。
“小解同学,你别想太多了,我上来唱歌和你没关系,是因为我被选中,而正好又有这个实力。”方笙笙自信道。
谢知许气笑,看着她坚定的眼神,知道这姑娘犟起来一往无前,随即放弃劝说,回到自己的位置,已经做好搞砸演出的准备了。
当曾经让万人空巷的旋律声响起,方笙笙拿着麦克风缓缓来到舞台中央,举手投足间松弛大方,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还没开唱,台下已有激动的观众大喊:“幸子!山口百惠!”
“山口百惠!”又是齐齐的一阵激动地喊声。
方笙笙面带微笑,似乎一点也没有被观众这波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到,神情依旧从容。
这波喊声却吸引谢知许的注意力向同学身上投去……
方笙笙轻轻抬手,微鞠一躬,舒缓的声音跟着音乐响起:“私のせいなら……”
低沉纯净、带着一丝独特韵味的歌声出来后,谢知许渐渐凝神,他听过这位同学在英文课上领唱过英文歌曲,觉得好听却没什么特别,但是在这个舞台上,她像换了个人,声音充满穿透力。
“枯れ叶が一つずつ……”副歌部份时,充满感染力的声音让台下会唱的观众纷纷跟着一起唱了起来。
邓涵从开始的担忧恼怒,变成了惊诧,她看向身边一位女生,正合什着双手跟着一起唱着,这是日语系的吧,发音这么准………
还有一个男生,竟然也一脸陶醉着跟着歌声摇摆起来,她嫌弃的收回目光。
她学音乐的,对音乐基本审美是有的,知道方笙笙的歌声很好听又有辨识度,日语发音也像那么一回事,不自觉有些嫉妒起来,随即反应过来,她竟然会嫉妒这个读书读傻了的二表姐的歌声,这是什么情况!
“……阿里阿多阿那答那。”一首歌曲结束,方笙笙再次弯腰答谢观众,起身一个露着白齿的灿烂笑容缓缓展开,这个让人似曾相识的笑容迅速感染蔓延开,台下的学生观众更加疯狂的大叫那个名字。有个激动的男生想冲到台上,被参与维持演唱会秩序的学生会干部拦了下来。
谢知许的手也从键盘上收了回来,眼神有些愣愣的,一首歌曲下来,他的同学仿佛被那位温柔恬静的歌手附身,褪去了平时身上的狡诈、刁蛮和倔强,成就了一次回忆重现般的精彩演出。
“小解,是不是像你的女神?这小姑娘真不一般,刚开始真吓我们一跳,原来确实是深藏不露,厉害,一听就是专业的,肯定是从小就开始学声乐的,应该是音乐学院学生。”被抢了工作的主唱不知何时来到谢知许身边,感慨的发表自己的猜测。
谢知许没有说话。
这时台下观众已经激动坏了,纷纷喊着安可,呼喊声远远盖过了之前主唱演唱结束时候的叫声。
“再来一首,幸子,再来一首。”影视剧的传播力量当然远胜于目前国内来说小众的欧M音乐。
此起彼伏的呼喊声不绝而耳,似乎不再来一首,就不会停止下来一样。
主唱这时来到方笙笙旁边,接过她递还的麦克风,开玩笑道:“我诚意邀请你来我们乐队做主唱,怎么样?”
方笙笙笑而不语,维持着她大方温柔的人设。
“既然观众这么热情,要不你再来一首?还会唱山口百惠的其他歌吗?”主唱问。
台下观众听到,纷纷点歌,把女神演唱过的曲目都报了一遍,其中《秋樱》的呼声最高。
“秋樱?可以吗?”主唱问。
方笙笙微笑颔首。
今晚的演出结束,凡人乐队被人记住的,不是演唱了那么多首的欧M乐队经典曲目,而是俊朗的键盘手小解,和山口百惠重现校园的传说。
许多曾经的剧迷和幸子的粉丝,知道当晚的盛况,纷纷懊恼自己错失机会,到处有人打听当晚的幸子到底是谁?有人说是乐队的特别嘉宾,早就邀请过来以特别的方式参与表演;还有人说是一名和朋友一起来观看演出的普通中学生。
各种说法都有,袁曼菲提醒当晚一起的同学不要说出去,不然她怕自己被那些疯狂的男歌迷骚扰,追问自己未成年表妹的联系方式。
把两个表妹送上二姨父过来接人的车后,袁曼菲又和同学去组了生日局,快半夜才回到家,没想到父母都没休息,坐在沙发上等她回来。
她和父母一通解释,保证今天是生日才晚归,以后再不这样。袁正松才让她赶紧去洗漱了休息。
袁正松也是刚回来不久,他今天接连做了两台急诊手术,到家的时候,父母弟妹早就走了。
他问他郑萍今天生日宴的情况,郑萍特地和他提了方笙笙的表现。
“你不知道,像换了个人似的,以前她哪能说出这话,你说她脑袋受了一回伤,真的整个人性格都会变了吗?”
袁正松想了想道:“笙笙还在青春期,这个阶段的孩子本来会有变化。怎么你又叫志强干活了,我不是提醒过你了吗,不要什么都叫他做。”
见袁正松不悦的表情,郑萍叫屈道:“这么多人的饭菜,我一个人怎么收拾得出来,不叫他叫谁?你那个弟妹,就只有一张嘴,什么时候见她动过手。你二妹又是贵客,我不能叫她干活吧,不叫二妹叫大妹干也不行,不得说我看人下菜吗。你说的轻松,不知道你们家人多难弄,我能怎么办?”
“如果忙不过来,叫个钟点工过来帮忙也行。”袁正松道,现在劳务市场上已经有很多进城当保姆的农村人,也开始有钟点工。“不能怪笙笙生气,你不能因为志强能干就抓他一个人干活。这事你以后注意点吧。”
“钟头工,你说得轻松,合适的临时哪里找去,反正以后这种聚会,我是不弄了,你在家你自己来。看你能指使谁干活。”郑萍堵气道。
袁曼菲擦着湿发从卫生间走出来,郑萍皱眉:“大晚上的你怎么又洗头了?”
袁曼菲在沙发把手上坐下,不以为然道:“一股味道,不洗睡不着。”
“晚上和两个妹妹出去听演唱会,她们还听话吗,没吵架吧?”郑萍担心地问,以前她是不会问这话的,方笙笙闷葫芦一个,被欺负了也不吱声。晚上见了她的样子后,就怕她会和一向娇惯的邓涵起争执。
“她们都这么大了,又不是小孩子,怎么会动不动吵架!”袁曼菲说,她想了想,歪着头疑惑地问,“笙笙学过唱歌吗?”
“唱歌?”郑萍想了想,“没听说啊。她学习好,只会死读书,不过脑袋受伤后,读书也不行了,你大姑来问了你爸几次,就想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恢复全部记忆,听说她现在成绩在班里垫底了。”
“这点还是志强心态好,孩子能救过来,已经是奇迹。晓琴是忘了初心,有点太急了,人脑结构是最复杂的,笙笙大脑没有检查出有残留血块或其他问题,记忆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好,可能下一刻就能全部恢复。”袁正松道,他和方志强的想法一样,觉得外甥女现在能健康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见父母也不知道,袁曼菲也没再说今晚笙笙上台演唱的事,不过还是笑着道:“笙笙和以前是有了一点变化,小叔说她长开了,现在像山口百惠,你们觉得像不像?”
郑萍笑了起来:“哪像了,你小叔开玩笑呢。不过笙笙是比以前长开了一点,也不像以前那么干瘦了,现在长得有点像她妈妈了,你们老袁家别的不说,从你爸爸开始,几个弟妹长得都不错。”
“那我有没有遗传老袁家的好相貌?”袁曼菲笑嘻嘻的问父母。
“那当然了,你这高鼻梁就是。”郑萍马上道。
袁正松也有点谈兴,笑着道:“你像你妈妈多一点,不过都是好看的。你大姑姑是因为脸上的胎记,这些年一直不是很自信。”
“我一直想问来着,大姑怎么会和姑丈结婚的?”袁曼菲好奇道。
袁正松被女儿一问,陷入了回忆。
双胞胎妹妹出生时,他已经五岁,从他有记忆以来,就知道两个妹妹长得几乎一样,但是还是能一眼认出来的,因为大妹脸上多一块褪不去的胎记,父母对她们的态度,其实也有分别,对大妹是疼惜,对小妹是宠爱。
七零年那会儿,两个妹妹和笙笙她们现在差不多年纪,中学毕业后不
能留城里,要响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去支援农村建设。
当时家里四处找关系,有了一个进广播站工作的名额,只有一个名额,就意味着只有一个人能留城里,当时父母犹豫了很长时间,后来把这个机会给了二妹。理由很简单,父母觉得长相有瑕疵的大妹下乡比让小的去更安全一点。
当时大妹哭着拎着包袱下乡了,虽然父母托关系把她安排在离家很近的农村,但她心里到底有了芥蒂。下乡的第一年,一直没和家里联系,袁正松还去乡下看过她,也是在那时认识了方志强。
方志强是村里一寡妇人家的独子,因为寡母泼辣能干,他又有一把子骇人的力气,在十里八村也是有名的。袁晓琴刚下乡那会儿,住在知青点时,被当时的几个二溜子盯上,经常在她上下工的路上堵她,说些不着调的话占点口头便宜。
一次被方志强遇上有个二溜子胆子肥了还想上前揩油来着,被他狠狠教训一顿。自此以后,两人开始有了来往。
袁正松去的那次,就碰到方志强来给大妹送饺子,他第一次见到长相凶悍的方志强时,吓了一跳,以为大妹被大流氓缠上了,后来听大妹说,他人虽然长得凶,但是人品和脾气却很好,在村里口啤也不错。
袁正松担心大妹年轻,容易心软受骗,劝她千万不能和方志强,或者村里其他男青年处对象,不然一辈子要留在农村,他这边会和父母一起想办法,早点把她接回城里。
袁晓琴当时是没这个意思,但是三年后,她来信告诉家里,她和当地小伙方志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打算办结婚手续了。
第二十九章
当时袁正松已经在医院上班,工作学习都很忙,没有时间过去,家里就让小弟去了解情况,顺便告诉大妹,他们不同意这门婚事。
几天后小弟回到家里,家里人追问他大妹有没有改变主意,当时才十六岁的袁正柏羞惭道,他忘了问!因为他一下乡就被方志强接走,面对年轻版的钟馗热情的揽着他问长问短,吃饭劝酒,又借了大队的羌支带他上山打猎,他慑于威武,抵抗不了糖衣炮弹,把自己此行任务完全忘了。还答应未来姐夫一个月后来喝喜酒。
袁父袁母后来也一起去了一趟,一样没能说服大女儿。办婚礼时候,除了袁正松请假跑了一趟,他们都没有参加。
两年后袁晓琴生了一个女儿,此后一直在乡下生活,八零年的时候,袁正松终于帮大妹找到了接收单位,就是在他医院的药房工作,她带着方笙笙先回城住在父母家里。
夫妻两地分居过了两年,政策放宽的时候,方志强也来了城里,先是打点零工,后来在城里农贸市场摆摊卖猪肉,随着城里生活条件的提升,他的生意越来越好,后来夫妻俩也靠自己在南里巷买了房,终于在城里安下家来。
相比大妹,小妹就顺利很多,在广播站工作不久,因为人长得漂亮又上进,很快当上了正式播音员,又经人介绍认识了领导家的儿子邓伟,很快结婚生子。后来她去电大进修,有了文凭后托关系调到了电视台工作,可以说一路顺风顺水。
“所以大姑是知青下乡才会认识姑丈吗?其实我真觉得大姑丈人不错,小时候有点怕他,现在觉得大姑也很幸福,姑丈对她多好!”袁曼菲听他爸简单说了一下大姑的事,感慨的发表自己的看法。
“他一个农村人能娶到你大姑,不得对她好点,虽然你大姑脸上有胎记,但比方志强那长相,是强上几百倍!”郑萍道,“幸好笙笙长得一点不像她爸,不然将来可怎么办!”
“志强没你说的那么差。”袁正柏为妹婿说话。
“你现在是看他顺眼了,以前不是最反对大妹嫁到农村!”郑萍嗤道。
“我觉得笙笙的脸形像姑丈,大姑是标准的瓜子脸,笙笙是有点方的鹅蛋脸。”其实袁曼菲脑中还在对比表妹和山口百惠到底哪里相像,想了半天,可能就只有脸型和年轻灿烂的笑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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