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回京认亲后,她成了白富美/七零:神医携百亿物资被国家团宠(忘尘酒)
乡下人。
没吃过好东西。
叶清月拿着筷子的手有些发抖。
她只是珍惜粮食,好好吃饭。
在这些人眼里,她大口吃饭的样子,原来如此不堪。
那天,叶清月强撑着将餐盘里最后一点吃完。
可怎么都咽不下去,如鲠在喉。
回宿舍后,她全吐了。
那是她第一次“发作”。
从那以后,叶清月就自己带碗打饭,找没人的地方吃饭。
慢慢地,她也忘了自己单独吃饭的理由。
光是学习、赚功德值、挣钱这些事,就让她无暇去想这些不愉快了。
直到某一日,她的导师带着她们这些学生,完成了一个不错的项目,请整个团队的人一起吃饭。
叶清月久违地和外人一起吃饭。
她习惯地将喜欢的菜,每样夹一些,一次吃下。
“清月,你平时都这么吃饭的啊?”
旁边的同学大概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吃法,随口说了一句。
仅仅是这一句,让叶清月身体不禁僵硬了。
这瞬间,她脑海中闪过许多画面,许多声音。
最清晰的,便是嘲笑声。
她没有说话,慢慢嚼着嘴里的菜。
嚼着嚼着,她发现……
咽不下去。
即便将菜嚼碎了,她都咽不下去。
仿佛有什么东西,哽在了她的喉咙里。
“清月,别光吃白饭啊,快夹点菜!”
照顾她的导师见她半天没夹菜,以为她是拘谨。
叶清月勉强一笑,抬起筷子想要去夹离自己最近的土豆片。
可是——
“啪嗒。”
土豆片夹起,又掉到了桌上。
叶清月想要把它夹到碗里,可又再次掉下。
“清月,你怎么了?”
旁边的同学疑惑地问道。
叶清月没回答,她只想把那片土豆夹进碗里。
不能浪费粮食。
作为农民家庭出身的叶清月,从小就被这样教育。
几岁就开始下地的她,也深知那句“粒粒皆辛苦”的分量,所以平时吃饭,她连碗里的一粒米,都要夹起来吃掉,绝不浪费。
她一次又一次尝试,将土豆片夹起。
可最后,她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手抖。
土豆片和筷子一起掉落在地。
“清月,你到底怎么了?”
有更多的同学察觉到异样,“是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叶清月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嘴里的菜还没咽下去。
看着地上碎掉的土豆片,与脏兮兮的筷子,叶清月忽然有种想逃的感觉。
她也真的逃了。
事后,大概是体谅她,当时一起吃饭的同学与导师,默契地没有再提那晚发生的事。
叶清月却知道,有些事即便不被提起,也无法改变了。
比如,她再也不能在别人面前吃饭了。
过去发生过的事,就像是树的年轮。
即便外表不动声色,可若是剖开内心,便会发现那随着时间,一圈又一圈,一直在增长的“年轮”。
清晰无比地印刻在了人的身体里,留下无法磨灭的痕迹。
人类大脑的保护机制,将那些嘲笑声,悄悄藏在了脑海深处。
可叶清月的身体,却记住了那难以下咽的痛苦,最终变得不能在外人面前吃饭。
为什么会在这时候想起呢?
或许是大脑觉得,此时此刻,从霍清持口中听到了那句“谢谢”的叶清月,能够承担这些记忆带来的痛苦了。
即便如此,叶清月也止不住眼泪。
“我以为我忘记了……”
叶清月的声音有些颤抖,“那些嘲笑我吃饭方式的声音。”
看着她不断滚落泪珠的双眸,霍清持便能明白,她口中的“嘲笑”,对她的伤害有多大。
“抱歉,失态了。”
叶清月强忍着情绪,伸手要擦掉眼泪。
她今天可是怀着感激的心情,想让霍清持吃顿愉快的晚饭,不能因为私事,影响了霍清持。
可在这时——
“唰。”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轻轻遮在了她的眼前。
“叶同志,你现在是什么表情,我已经看不见了。”
霍清持轻声说道:“所以,按你最自在的样子来吧。”
叶清月一怔,抬眼看去,视线被霍清持的手掌覆盖。
她看不到此刻的霍清持是什么模样。
霍清持也看不到她现在的表情。
“叶同志,你也不用觉得失态,我们刚离开母体,来到这个陌生世界时,第一反应就是哭泣,这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
“长大后,因为要适应社会的规则,人类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本能,慢慢地,甚至觉得这份本能很羞耻。”
“但哭泣这件事,并没什么可羞耻,真正该羞耻的,是那些逼人不许哭泣,不许发泄情绪,宛如机械一样活着的家伙。”
霍清持的声音,宛若一只温暖的大手,轻轻抚过叶清月颤抖的背脊,让她慢慢冷静,“我的时间很充裕,所以……你也慢慢来吧。”
不要为了所谓的“体面”,憋住心中的委屈。
他话落,叶清月只觉得心口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汹涌溢出,眼泪无法抑制地滚落。
安静的包厢中,只有她颤抖的呼吸声。
霍清持一直抬着手,遮在叶清月的眼前。
只有这种时候,他才敢用怜惜的目光,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去看着这个女人。
许久,叶清月才慢慢平息,她擦掉眼泪,吸了吸鼻子,“霍同志,谢谢你。”
“我已经听你说过很多次谢谢了。”
霍清持笑笑,这才放下手。
“因为你做了很多值得我感谢的事。”叶清月认真地说道。
霍清持给她递去一条手帕,说道:“应该的。”
叶清月刚哭完,脑子还有些发胀,没有去深思这句话。
擦掉眼泪后,叶清月拿着手帕,又想起另一件事,“你上次借给我擦血的手帕,我洗过了,但没能把血迹洗干净,下次我给你买一条吧?”
那次抓捕敌特时,她现场给伤员处理伤口,弄得满手是血。
是霍清持给了她一条手帕。
“好。”
霍清持没有拒绝,倒不是计较一条手帕,而是有别的小心思。
尽管叶清月是作为“赔礼”,给他买手帕。
可这也算他从叶清月这儿收到礼物吧?
“手帕给我吧。”
霍清持指了指叶清月擦眼泪的手帕。
叶清月道:“我拿回去洗了再给你吧?”
霍清持摇摇头:“我去找店家打些凉水弄到手帕上,给你擦擦脸,你刚哭过,冷敷一些会舒服点。”
叶清月没想到,他连这点小事都考虑好了。
如此……
自然而然地体贴她。
霍清持见她没拒绝,就拿过手帕,出去找老板打水了。
很快,他拿着浸了凉水的手帕回来,给叶清月擦脸冷敷。
“吃饭吧。”
霍清持见叶清月好多了,也放下了心。
他刚说完,就见叶清月忽然将另一张桌子的菜,挪到了他的桌上。
“叶同志?”霍清持隐隐明白了什么,却又有点担心,“这样可以吗?”
“人不能一直被过去的伤痛所困扰。”
叶清月端着碗,坐到了霍清持的对面,“我也想向前迈出一步。”
霍清持也坐下,看着叶清月小心翼翼地夹着菜,他想了想,说道:“叶同志,你很可爱。”
叶清月手一抖,菜差点掉到桌子上。
“你忽然又提这个做什么?”叶清月想起霍清持中午夸她的那一长串话,脸上又开始发烫了。
“我……做错了吗?”
霍清持的脸上,难得出现迷茫的神色,“小姑跟我说,想要让女孩子心情好,就要多夸奖,我以为说你可爱,能让你自在些,不用这么拘谨。”
叶清月:“……”
“我觉得,如果是霍同志你夸人可爱,大概会让对方变得更紧张。”
叶清月委婉地提醒,霍清持大概不知道他这张脸,夸奖人时的杀伤力。
即便是她,也不争气地心动了一下。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她绝不是对霍清持的美色有什么非分之想!
毕竟,霍清持可是把她当好朋友。
“是这样吗?”
霍清持闻言,歉意地说道:“那我还是不说了,叶同志你慢慢来,我会陪着你的。”
听到那句“我会陪着你”时,叶清月的小心脏又跳了一下。
但更多的,是安心。
仿佛有这个男人陪着,她就能跨过许多困难。
叶清月小心地夹着菜,尽量不会因为手抖,掉到桌子上。
她吃下一口饭,慢慢咀嚼。
快要咽下去时,叶清月下意识看了眼对面坐着的人。
换做平时,如果旁边有外人,叶清月是怎么都咽不下去的。
可盯着霍清持的脸,叶清月喉咙滚动了一下。
她眨了眨眼。
咽下去了。
“霍同志。”
叶清月想了想,忽然说道:“你听说过一个词吗?”
“什么?”霍清持正学着叶清月的模样,尝试新的搭配,听到这话,疑惑地抬起头。
看着他微微鼓起的脸颊,比起平时的冷峻帅气,叶清月居然从一个男人脸上,看出了“可爱”。
她忽然笑了:“秀色可餐。”
霍清持:“?”
叶清月的话题跳跃太快,霍清持都没听懂。
只是,等他想问,叶清月为什么要说“秀色可餐”时,叶清月就埋头吃饭去了。
见她能好好吃饭,霍清持便没有打扰。
这是叶清月时隔多年,与家人以外的人面对面吃饭。
尽管还是会时不时手抖,不怎么自在。
可比起先前的难以下咽,要好很多了。
叶清月甚至能在吃饭间隙,与霍清持聊些日常。
直到最后一粒米被她挑入口中,叶清月才惊觉,不知不觉中,她居然把一大碗饭吃完了。
“还要吗?”
霍清持指了指店家端上来的木桶饭。
“再来一碗!”
叶清月笑着将碗递了过去。
直到天擦黑,两人才将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
霍清持坚持将叶清月送到向阳村。
“已经到村口了,你快回县里吧,早点休息。”
叶清月知道他明天要回京城。
“你也是。”
霍清持看着叶清月,总觉得怎么都看不够。
并非是贪图叶清月的美色,他只是多看看她。
多看看,自己的心上人。
“早点休息,晚安。”
霍清持目送叶清月进村子,才转身离开。
他打算今晚就回京城。
原定的计划是明天,毕竟时间没那么赶。
可在看到叶清月的眼泪后,霍清持改变了主意。
他从未想过,这个平时若无其事,满脸笑容的姑娘,原来藏着那样的伤痛。
如此……
令他心疼。
“许闻书……”
霍清持与叶清月吃饭时,有意套话,知道许闻书曾笑话过叶清月吃饭的样子太“寒酸”这件事。
再加上脚踏两条船,污蔑叶清月名声的事。
霍清持只想连夜赶回京城。
找那个混蛋算账!
他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男人,能让他的心上人受如此委屈!
当晚,霍清持带着手下,驱车驶向京城。
到了京城后,他第一时间找了私家侦探,将许闻书的基本资料交给对方。
“我回去睡了,等我醒来后,要看这个人的情报,以及现状。”
霍清持丢下这句话,便回家了。
第二天,霍清持拿到了许闻书的资料。
看到许闻书父亲那一栏时,他露出怪异的眼神。
“许国明?是我认识的那个许国明吗?”
霍清持看向对面的私家侦探。
“没错。”
私家侦探点头,“就是那个在特殊时期,想要浑水摸鱼污蔑你爸,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送到农场种地的那个许国明。”
他还以为霍清持知道许闻书的身世,才让自己去查的。
“这还真是……巧啊。”
霍清持眯了眯眼,“说起来,许国明到现在还没回京吧?”
“现在回来的,大多都是蒙冤的,他许国明冤啥啊?”
私家侦探翻了个白眼,“本来就是一屁股屎的家伙……”
说完,他轻咳一声,在金主面前也不好说得太粗鲁。
他又道:“不过,许国明以前毕竟有几分势力,再加上他儿子考上了京城的大学,最近在找关系活动,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把他捞回来了。”
“霍少,要动点手脚吗?”
私家侦探问道:“让许国明继续在农场种地……”
“不必做到那种程度。”
霍清持摇头,最近霍家被盯着,霍秋意都不得不下乡,他也不好做太露骨的事,给人抓到把柄。
不过,他也不会让许家轻易东山再起。
“许国明肯定是能回来的,但至于他回京后,能做什么,还没定下吧?”
霍清持道:“我记得他当初是被他的秘书给举报的,他要是回京复职,他那个秘书肯定要倒霉……”
私家侦探眼前一亮,连忙接话:“他那个秘书把他举报后,混得还不错,肯定不乐意见到许国明复职。”
借刀杀人。
霍清持没有再说下去,直接拿了个信封递给私家侦探,“麻烦你了。”
私家侦探接过信封,掂了掂分量,脸上笑容真诚了几分,他谄笑道:“不麻烦、不麻烦……”
某大学寝室。
“许闻书,你媳妇找你。”
戴着眼镜的男同学走进寝室,抬高声音嚷了一句。
许闻书本来在睡午觉,一个哆嗦就坐了起来:“你说啥?”
“你媳妇找你,又不是洪水猛兽找你,怎么这个表情?”
眼镜男同学狐疑地看着他。
“我……”
许闻书想解释,但一想到叶芳来找他,连忙问道:“她在哪?”
“学校大门,我刚来的时候见到她了,她让我帮你带话。”
眼镜男同学话没说完,许闻书一溜烟地就跑出了寝室。
向来讲究形象的他,连午睡弄乱的鸡窝头都没管。
“他媳妇是母老虎吗?”
下铺一个熊腰虎背的男同学开口,“他看起来挺怕他媳妇啊。”
“没吧,看那身板也不壮。”
眼镜男同学说完,又嗤笑一声:“不过比许闻书那小鸡仔样要好很多就是了。”
住在同一间寝室,大家也会有喜恶。
连内裤都不会洗,平时不搞寝室卫生,还爱在女同学面前“花枝招展”的许闻书,成了其他三人嘲讽的对象。
不过表面上,他们还是比较和气的,但许闻书不在时,他们就会露出真面目,毫不掩饰地嘲笑。
另一边,许闻书匆匆跑到学校正门口,一眼就看到叶芳。
这段时间,叶芳为了补贴家用,找了份费体力的临时工,晒得黢黑,瘦了不少。
她穿着从向阳村带来的布衫,又黑又瘦的模样,落在许闻书眼里,真是土得不行!
“你来学校找我干什么?”
许闻书赶紧把她拉到了隐蔽处,省得被认识的同学看到,丢他的脸,“不是说了,让你别来学校吗?”
他和叶芳结婚,本就是权宜之计,自然不希望太多人知道。
“你在学校有女人了吗?”
叶芳警惕地看着他,“为啥总防着我过来?”
许闻书闻言,心中一跳,有些心虚。
他嘴上说道:“我每天学习累死累活,哪有心情搞那些情情爱爱?倒是你,每天想这个,可真是够闲啊!”
叶芳闻言,有些恼了:“我闲?!现在家里吃的喝的,不都是我在外头挣来的?”
许闻书见她顶嘴,有些厌烦地说道:“你一个女人在外面抛头露面,谁知道你有没有别的男人?”
“那我不干活了!”
叶芳怒了,她这段时间累死累活,在外头工作,回家还要打扫,甚至洗痰盂。
这比在向阳村的日子苦多了。
许闻书却一点都不体谅她。
“反正你也快拿到大学生补贴了,以后家里的吃穿用度,你来出钱!”
叶芳理直气壮地说道:“你做男人,就该养自己媳妇!”
许闻书心中一紧,下意识道:“我不要!”
他的补贴,凭什么要给叶芳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女人用?
更何况,他还得给同班女同学,准备生日礼物呢……
叶芳这段时间顶着太阳干活,心里憋着火。
见许闻书居然不打算上交补贴,她又手痒了起来,一把揪住许闻书的衣领,恶狠狠地问道:“你是不是在外头有人了?!是哪个狐狸精?不会是同学吧?”
“你……你胡说些什么!”
许闻书见惹急了叶芳,生怕她又对自己动手。
上次,叶芳发飙,把他脸打伤。
他回学校时,还被人调侃,是不是在外头招桃花,辜负了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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