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笙睁着一双潋滟的眼睛,有些无措地望向了周暮觉。
他的手不自觉地涌起回握的力度。
但她很快惶然地将手抽走,自己扶在了车门边上,青年的手中立刻便空空荡荡。
“好久没穿这样高的跟儿了,居然不大习惯。”她不再看他,只低头看着自己刚刚崴了的脚。
校园外人来人往,声音喧嚣,这辆吉普车前的气氛却有些安静。
周暮觉垂眼看着,她耳尖通红,是觉得尴尬——或者羞耻吗?
果然,她深吸了一口气,才又接着道:“刚刚谢谢你呀,少爷。”
他将手背在身后,声音淡静:“你没事便好。”
她露出个笑来:“下次若再想穿这样的鞋子出门,合该在家中好好练练怎么走路。”
是欲盖弥彰的慌乱——他眼见着她耳尖颜色愈发深了起来。
“其实不必这样打扮,也很好看。”他忽然道。
朝笙有些意外,她扶着车门站直了,并不应这句话,反而道:“我快要到上课的时候了。”
不等周暮觉说什么,她提着包,匆匆地往校园里头去了。
向来端庄从容的背影,这次居然带上了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别又崴了脚。周暮觉看向她离去的方向,不自觉想。
掌心的温度似乎仍在,她慌慌张张的眼神一霎便收回。
他一早就意识到,这位“继母”总是与他隔着泾渭分明的距离,起先,这青年认为这是好事,后来又觉得到底还算“亲人”,不应当太疏远。
那现在呢?
周暮觉下意识地不愿深想了。
耳畔响起了好感度的波动,朝笙知晓周暮觉已经看不到她的背影,于是慢住了脚步。
一双高跟鞋而已,穿上了,她还不至于连路都走不好。
但周暮觉并不会知道。
他确实是个光风霁月的真君子,看不到她柔弱外表下裹着的心思,也猜不到这个所谓的“继母”,步步为营,处心积虑,其实是想要撕开他守着的礼教,谋得他灼灼的真心。
朝笙提着包,迈步往楼上去了,偶有路过的同学见了她,她都打了招呼,言笑晏晏,分明是游刃有余的模样。
这天的课程上到下午三点便结束了,叶青淇与朝笙不是一个专业的,一早儿便在她教室外头等着。
她收好了书本,叶青淇还想替她将包拿着。
朝笙面上带着笑,问道:“知弦呢?你俩平日里形影不离的。”手却轻巧将包挎了起来。
叶青淇的手停在空气中,闻得她的话,有些不自在:“哪有。我们都是一个社团的,所以才呆得久了些。”
又疑心林朝笙是否是吃味了。
毕竟她嫁人前,两人还颇有些暧昧。只是他还没得及哄骗到她的身体和家财,这女子便匆匆嫁进了泼天富贵里。
周鹤亭的妻子,他虽想染指,但胆量没那么大,办法也没那么多。
他敛起思绪,觉得女子争风吃醋才叫常见,遂笑道:“我巴巴儿地来等你下课,好一块去电影院,你倒打趣我和知弦。她先去买票了,这部电影是进口的,近来在海市很红。”
朝笙道:“那可真是麻烦知弦了。”
“不麻烦我吗?”叶青淇忽而压低了声音。
朝笙睨他一眼,慢慢道:“你方才还说,自己是巴巴儿来的。”
内里是败絮稻草,皮囊是实打实的金玉美质,纵然叶青淇自诩风流,也不由得为这一眼心动。那眼神仿佛是副挂着羽毛的小勾子一样,叫人心里又痒又疼。
他的笑更深了些,一双碧眼里都是款款深情。
朝笙于心中一哂,觉得这人实在倒胃口得很。
他们一道下楼,走廊上,时不时有人把目光落在这两人身上,纷纷露出了然的神情来。
到了电影院的时候,杜知弦正在雕花的柱廊里头等着。
见这二人一道来了,杜知弦一瞬便觉得有些碍眼,但她很快意识到,林朝笙只是她和叶青淇选好的“猎物”,于是心里刚升起的怫然也便散的干干净净了。
她亲热地走上前来,挽住了朝笙的手。
指尖不自觉拂过女子腕上的玉镯子,同学们都传言,林朝笙这只镯子,是从前清宫里流出来的物件。
“叫我好等。”杜知弦笑意真切,“电影还有十分钟开场,进去吧。”
朝笙望着她的神情,杜知弦心无芥蒂,哪怕背地里和叶青淇好了许多年,此时却叫人看不出半分来。
也难怪,林朝笙栽在他们手中。
电影院里乌黑一片,好些座位都已经坐满了。
电影是舶来品,起初,和相机一样,被传统守旧的华国人以为是摄魂的法器。
后来人们发现,能收人魂魄的只有洋枪大炮,电影便也渐渐在开放了的国土里流行起来。
民国九年,电影院尚还没有座位编号,都是按照票价划了范围,随意去坐,因此秩序规矩很有些混乱。不过只一样——在电影院里,是不允许男女同座的。
三个人往里头寻位置,待到朝笙落座,她才发觉杜知弦并不同自己坐在一起。
她柳眉微挑,很是不解。
杜知弦低声道:“票不好买,因此没能买到一块儿的。”
叶青淇也好,杜知弦也好,其实没有那么宽裕的钱钞。
英国贵族的儿子,和正经律师的女儿,看着体面,背地里却并不风光。
好位置的电影票要一元,放在外头,能买整二十斤的面粉。杜知弦不大舍得,却不能叫朝笙小瞧了。
朝笙听得她的解释,道:“怎么好让你一个人坐着?”
林朝笙轻浮浅薄,但真心实意拿杜知弦当朋友。
杜知弦的手落在她的肩上:“我们俩还分这些干嘛?”
“再说,你明明知道青淇……”她不往下说了,仿佛知道朝笙也懂得她话里的暗示。
后头的人不乐意了:“电影正放着呢!别杵在中间了。”
杜知弦忙欠身,往她的位置去了。
黑白的画面跳动,叶青淇坐在了朝笙的旁边。
“你坐这儿干什么?”朝笙问道。
“我想同你坐一块看。”叶青淇微微一笑,并不把所谓“男女不同座”的规矩放在眼里,黑灯瞎火的,谁知道他是谁。
若被人认得了朝笙,流言传起来,正好叫她乱了心神,快些落在他手里。
“这可不是学校里。”纵然轻佻,然而在电影院却不比校园,朝笙道,“我可是好不容易从周家那群族老手里……”
和聪明人说话,不必说透。
叶青淇了然,终于发觉林朝笙还是长了点脑子的——知道要保全名声,不被周家的人寻到错处。
但她又没有那么聪明,全然看不出他的心思筹谋。
他压下心里的轻视,从容道:“既如此,我坐旁边去,只是,我真的想同你多待一会儿……”
语气甚至带上了点可怜,配着那双碧色的眼睛,仿佛能勾人心魄似的。
朝笙面上浮现出感动,她道:“我好似在前头瞧见周家四伯他女儿的三表姐了。”
叶青淇一噎,他不认得什么周家的人,却不觉得朝笙会骗他。
她都这般提醒了,想是对他确有心意。
青年往一旁的位置挪去——现下,不能叫周家的亲戚看见,林朝笙得是体面的周太太,他才好挖出钱来。
落座后,还不忘再深情款款地望向朝笙,眉眼里都是直白的情感。
但朝笙的目光已被电影里头的演员吸引住了。
画面算不上清晰,配乐也带了点杂音,黑白的画面偶尔闪动,朝笙还是瞧出了些趣味来——何况,还没费她一分钱。
思及此处,电影的剧情变得更有意思了。
春日里,天暗得仍有些早。
周暮觉将银行的事情处理完之后,窗外的霓虹已经亮了起来。
他合上终于看完了的文件,而后起身。
银行有条不紊地运转着,周鹤亭去后,周暮觉靠着自己,也依然把这庞然巨物打理得很好。
正准备下班的职员们见他下了楼,纷纷过来问好,他一一应了,让他们若是忙完了,便尽早回去。
阿忠已经等在了银行外头。
以前,他每天的这个时候来接先生。
现在,仍是这个时间来,接的人却已经变成了少爷。
阿忠并无任何不适应。
他见周暮觉出来了,忙拉开了车门,对着这位少爷憨憨一笑。
吉普车驶入繁华热闹的大街,行至海宁路时,白石红砖的校门外都是打算离校的学生,煞是热闹。
阿忠心无旁骛,往公馆的方向开去,忽听得后座的青年开了口:“忠叔,停一下。”
“怎么了,少爷?”阿忠有些疑惑,又很快醒悟过来,“您忘啦,太太今天说过不用接的。”
这是几乎成了习惯的事情——就和一道用饭一样的习惯。
乍然发生了变化,就叫他有些不适应了。
周暮觉望向青英大学校门口亮起的橘色灯光:“是我忘了。那便走吧。”
声音淡静,似乎心潮并不曾起伏。
阿忠“嗳”了一声,继续往前开去了。
早晨降下的车窗并未升起,春夜的风似乎还带着几分湿漉漉的气息,周暮觉望向窗外的霓虹。
往常,他年轻的继母总是端端正正地坐在另一侧,只是偶尔将眼神投向飞快掠过的春光。
驶过高木参天的幽僻道路,公馆的门前壁灯明亮。爬藤月季沿着金属的围栏攀附,探出琳琅满目的花朵。
周暮觉独自往里走去,候在门口的小丫头推开了门,餐厅里已经摆上了菜。
他坐在往常的位置,却觉得有些不适应。
对面空空荡荡的,摆上来的菜,都是厨房按着他的口味做的。
他其实并不挑食,没有偏好或者厌恶的食材。
吃饭的时候,见到朝笙胃口好,哪几道菜吃得多些,他就不自觉也多用了一点。
久而久之,厨房便以为这是他的口味了。
如果四伯公他们宽容些,其实,朝笙能在这个家待得很好。阿柳阿忠,还有周家雇佣的其他佣人,都很喜欢这位太太。
周太太。
周暮觉舀起一勺汤,浓白的汤上浮着春笋和肉片,因是春日,朝笙很爱喝这样时令的汤。
他跟着用过几次,阿柳上了心,从此也这样给他来安排。
一顿饭若是自己一个人吃,便会快上许多,他在阿柳关切的眼神中喝完了汤,又用完了两道现炒的菜。
阿柳自觉摸对了周暮觉的口味,笑着上前来收拾了。
指针过了八点,朝笙还没回来。
夜里的海市算不上特别太平。巡警、青帮都不是安定的元素,但总归与人结伴,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
周暮觉按下起伏的心绪,独自上了楼。
叶青淇没能在电影院里多和朝笙说上几句话,心里总有点不甘。
这是他和杜知弦精挑细选的大鱼。
愚蠢却富有,貌美却肤浅,他实在觊觎周家的财富,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
“去吃点东西吧?”杜知弦提议。
朝笙说:“我好久没有在外面吃过了。”
叶青淇正思索着要去哪儿吃晚饭,又听得朝笙道:“上次在外面吃,还是同我那继子吃的法餐。”
叶青淇的父亲也常去那家法式餐厅吃饭,带着他的各个情妇们——当然,曾经也包括他的母亲。
叶青淇听他的母亲炫耀般提过几次,知道那是家很昂贵的餐厅。
不能让林朝笙低看了去。
他道:“去一品春吧?他们家的羊排,比我家中厨子做得还要地道。”
叶安捷大律师家中自也有仆从厨师,厨子是从殖民地带过来的,惯会做英式的料理。
但这样的享受,和一个私生子无甚关系。
他住在别墅的阁楼,母亲则住在楼下,兼任情妇与父亲的女佣。
实事求是的说,父亲对于情妇算不上很好,但他是来自西方的贵族,他的国王让清廷的皇帝都得低头。
对于一个出生于光绪年间、未曾念过书的华国女子而言,统治着她的皇帝都要对洋人恭敬。那作为叶安捷的情妇,便是登天的梯,是人上人的幻梦。
她一门心思扑了上去,无论过得苦楚与否,都能找到开解自己的理由。
杜知弦有些踌躇,一品春的饭菜,一顿便要两三个银元。
但她想起她曾经拂过的朝笙手腕上的玉镯,咬咬牙,露出个粲然的笑:“好呀,我也许久未曾去那儿了。”
这二人便敲定了晚餐的地址,邀了朝笙同往。
一品春是华国人开在四马路的西餐厅,欧风东渐,不论吃得惯与否,商客官宦,银元充裕的,便去店里用刀叉、饮洋酒,谓之“时尚”。
侍者上前,来替他们点餐,因为这里头是有一张混血面孔,于是侍者便格外殷勤些。
叶青淇很受用这样的殷勤,也渴求更多的地位与尊重。
他甚至是用英语说的菜名。
侍者一愣,但店里好歹培训过,遂磕磕碰碰地记了下来。
叶青淇问朝笙与杜知弦要吃什么。
杜知弦不想露怯,笑着说与叶青淇一样便行。
侍者看向朝笙,便见这雪白洋装的女子开口,说出来的英语咬字清晰优雅。
叶青淇听着,她又要了SmokedSalmon,ChickenCordonBleu还有其他一些他也没有听太懂的。
他看着女子瘦而柔美的身躯——她能吃下这么多吗!
刚刚匆匆一扫菜单,这些加起来都要十几个银元了。
杜知弦还有些怔愣:“朝笙,你英语怎么说得比青淇还要好?”
这年轻女子神情带上了几分厌倦:“先前和周鹤亭一道,去过很多次教堂,见的牧师都是些洋人。”
周鹤亭。
叶青淇很快冷静了下来。
她奢侈是应当的。她嫁给了周鹤亭,并且在周鹤亭死后依然维持了优渥的生活。重回了学校,出入有车,回家有仆从。
这不正是他费尽心思的目的吗?
尽管他的心在滴血。
但侍者眉开眼笑,立刻便把菜单报给主厨了。
菜一道道的送了上来,银质的刀叉落在餐盘上,发出些许清脆的声响。
杜知弦不常吃西餐,也吃不惯,但她神情不露分毫。
她看着坐在他对面的朝笙极其熟练地用着这些舶来的餐具,手腕轻轻压在蕾丝钩花的桌布上,青碧的翡翠镯子在暖黄的灯光下有着如水的光泽。
一直以来,杜知弦瞧不上林朝笙,却又觊觎着她的富有。
尽管这轻浮的女子好哄好骗,脑中空空,可是林周两家堆金砌玉的养着,确实让她有了极好的气度,哪里像自己,还需要处处伪装。
一块色泽金黄的羊排忽而出现在她盘中,朝笙笑眯眯道:“一品春的主厨手艺很不错,知弦,你且尝尝。”
她微愕,忍不住赌气般道:“我不爱吃羊肉,膻得很。”
“好吧。”朝笙眼中浮现出歉意,“倒是我忘了。”
她将羊排送入了口中,眼中一点芥蒂也无。
餐厅的环境很是不错,都是欧式的装修,窗明几净,给人雅致新潮的感觉,在这样的氛围里,杜知弦浮躁的心也渐渐沉静了下来,专心致志地品尝着这些食物,时不时能与朝笙玩笑几句了。
叶青淇更是自在,他这张面孔委实不错,引得了不少人侧目。
他享受这样的注目。
直到到了买单的时候。
“二十五元?”杜知弦低声惊呼。
她也不是没和叶青淇来过一品春,虽然不多,但没有哪次要花费这样多银元的。
侍者轻咦了一声,他看向杜知弦,目光又落在混血面孔的叶青淇身上。
这反应真叫人难堪。
钱,当然能拿出来。可是拿出来,之后的日子又很是要捉襟见肘一段时间。
虽然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道理,但叶杜二人还是感觉到了难捱。
“我来付吧。”女子的声音忽而响起。
朝笙拎起包,从中拿出了银元来。
“烦请点一下数量。”
侍者连忙接了过去,他数得很快:“小姐,您多给了些。”他毕恭毕敬,抹出了三枚银元来。
朝笙却只接过两枚,侍者看着掌心余下的银元,连连躬身道谢:“小姐真是慷慨。”
一个餐厅的侍者,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两三枚银元。
“今天谢谢你们请我看电影。”她回身,朝这两人笑道。
叶青淇先是松了口气,又觉得不对劲——什么叫“你们”。
这不是把他与杜知弦算作一块了吗?
他想解释,然而杜知弦已经亲亲热热地挽住了她的手臂:“总和我们这样客气做什么?”
叶青淇:“……”
算了——也许林朝笙那么说,是因为在意。
他对自己的容貌向来自信,且认识林朝笙这么久以来,于身份上,应该没有什么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