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问题来了,她才从警不到一年。
资历太浅。
关于要不要提她升职的事儿,厅里吵了一段时间,高正明碍于两人关系不好多说,最后还是邓义一意力保,坚持让她担任三队队长:
“有志不在年高,咱们厅里什么时候成了按资排辈儿的地方了?人家有能力有手段,从警虽然不过一年,但破的案子比某些在任上待了几年的都多。就这种水平都没法当队长,三队那些小子还有谁能当?还是说再空降一个过去?”
邓义一个人唇枪舌战,愣是把其他人怼的无话可说。到最后,秦洪山似乎也想给她几分颜面,索性就同意了。
前两天厅里就此案进行表彰,队长的任命才正式下来,大家也就都知道了。
这就是他们喊沈青叶“沈队”的由来。
想着想着,又忍不住想起了昨天表彰大会结束后,邓义拍着她的肩膀说的话:
“我那个时候,女警要比男警难上许多,尤其是女刑警。那些男人都认为,女警在家呆着就好,乖乖做后勤,没事儿去什么案发现场?可我偏不!我就凭我的能力,硬生生地闯了出来,告诉他们,罪犯凶恶,我不怕。破案追凶,我也不比他们差。”
“你这个时代呢,比我们那个时代要好一些,但也没好到哪儿去。身为女警,注定是要比男警要不容易些的。但你是好样的。”
四十多岁的女警笑着,眼角的细纹微微漾起,带着些英姿飒爽的弧度:“我相信你,以后肯定比那些男人强!”
她当时没说什么,只是严肃地冲她敬了个礼。而这位警界赫赫有名的领导、前辈,也回了她个礼。
一路走上三楼,经过文职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却见方芸倚在门边,端着个杯子,笑眯眯地看着她:“呦,沈队来啦?”
沈青叶无奈:“芸姐,你可别打趣我了。”
方芸“噗嗤”一笑:“我真心实意高兴嘛,怎么是打趣了?”
“好了好了,不说了。难得见你这个点儿过来,怎么,案子办完了?”
“办完了。”沈青叶神态放松,前几日眉宇间的倦色一扫而尽。
一周前,队里接到下面的派出所递上来的一起案子,说是一个女人意外溺水身亡,但等他们去查的时候,发现死者聂群香头上有重物击打的痕迹,且她生前还买了一份巨额保险。他们察觉到不对,这才将案子移交到市局里来。
沈青叶带着罗开阳他们忙了一个星期,最后发现,死者根本不是聂群香,而是聂群香的双胞胎姐姐,聂群芳。她也并不是溺水而亡,而是被妹妹聂群香和妹夫谋害而亡。
原来聂群香之前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意外死亡险,因赔付金额很高,就忍不住有些心动。但她又不愿意自己去死,便跟丈夫商量后,把主意打到了双胞胎的姐姐头上,想要让她顶着自己的名头死去,以此骗保。便在一天晚上把姐姐叫到了自己家,将其杀害后又丢到河里,伪装成溺水而亡的假象。
沈青叶为了办案,连着几天都没休息好,昨天终于把案子结束,才能早早下班回家,好好睡一觉。
方芸又冲她挤眉弄眼:“怎么就见你一个人?你家岳支队呢?”
沈青叶避重就轻:“谁知道?可能还在忙吧。”
他们之间关系的暴露,说起来也是一个巧合。
从省里回来之后,韦正义他们嚷嚷着许久没见,老大又去省里立功了,非要他们请吃饭。岳凌川财大气粗,大手一挥,自然应下。茶足饭饱之后,众人纷纷散去,沈青叶跟岳凌川一起,在走之前,两人忍不住在车里拥吻,却正好被落了东西回来找的韦正义瞧到。
于是,自然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韦正义浑浑噩噩,还说了自己不会往外说,结果没等两天,整个支队就全知道了。
沈青叶对此倒是不感意外,毕竟就他那个大嘴巴,真指望他能憋住,也是为难人。更何况,他们两个谈恋爱,你情我愿,也不怕别人说什么。
只是时不时就会有人打趣罢了,沈青叶也习惯了。
又简单聊了两句后,沈青叶便回了自己办公室。
姜程周启明他们还没来,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沈青叶刚坐下给小石头翻了个身晒太阳,就听一阵敲门声,抬眸一看,岳凌川一脸正色:“沈队,跟我来办公室一趟。”
沈青叶挑了挑眉,跟他走了过去。
办公室的门“咔哒”一声合上,原本一本正经的岳支队长瞬间弯下了身子,跟没骨头的人一样靠在她身上,黏糊糊地开口:“青叶,你到底什么时候跟我去见家长啊……”
又来了。
沈青叶闭了闭眼,又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其实也没有多长,只是双方家长都知道彼此的脾性,知道他们认定了一个人就不会轻易放手。因此,彼此的家长也都存了想见见对方的想法。
高正明之前对岳凌川虽然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但打心底对这个年轻人还是看重的,客观来评价,也不得不承认他是配得上自家女孩儿的。前段时间他要调职到沛安,之后工作忙,回平江的次数估计就会少很多。他心里放心不下,临走之前特意拉上岳凌川吃了顿饭,席间不住交代岳凌川要好好对沈青叶,要是欺负她,他不会放过他。
那次饭桌沈青叶母亲跟白秀玉也在,就连高睿阳都特意赶了回来——这些是沈青叶最亲近的人,这顿饭,基本上就相当于是正式见家长了。
在此之前,岳凌川准备了许久,光是衣服都准备了不下五套,不止下班了絮絮叨叨地给沈青叶打电话,就连上班的时候有时候还要把沈青叶拉出来,问她见家长那天该穿什么。
好不容易把这一关过了,沈青叶还没松一口气,岳凌川又提出了去见他那边的家长。
岳家对沈青叶早有耳闻,毕竟岳、沈两家生意上也是有些往来的。再加上这几次沈青叶立了功,名声渐渐传开,岳家老爷子对她也是有关注的。
岳妈妈早就关心小儿子的婚事了,眼见着他成家有望,可不得着急见儿媳妇儿?之前是担心他们交往时间太短,不好提;眼下儿子连女方家长都见了,他们要是不表明表明态度,反倒是不好。
沈青叶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开口:“我这……最近不是忙吗?”
岳凌川静静地看着她,拉长了声音:“忙,是忙。”
“那你现在忙完了……”
他暗示意味很是明显。
沈青叶轻咳了一声,目光游移。
其实对于这件事,她倒不是抗拒,毕竟她跟岳凌川感情在这儿,之前也多少对岳家人有些了解,知道他们都是比较好相处的。
只是……
她有些紧张。
毕竟是见家长,人生头一遭的事儿,哪怕平时再冷静理智,想到这种事,也难免有些不自在,这才一拖再拖。
岳凌川却忽然幽幽开口:“青叶,你是不是根本没想要跟我见家长啊?”
沈青叶一愣,惊讶:“怎么这么说?”
岳凌川委屈:“不然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推拒。我家里人你也是了解的,都是很好相处的人,我爷爷更是对你赞赏有加……”
他说着,又叹了口气:“哎,不过也是,毕竟我比你大那么多,过了年就二十七了,年老色衰,也不怨你……”
“停停停停!”沈青叶打断他的话,哭笑不得地道:“你这乱七八糟的话都是跟谁学的?”
岳凌川无辜看她,沈青叶叹了一口气,无奈地道:“别说了别说了,我答应你还不成吗?”
岳凌川犹不相信,狐疑道:“真的?”
沈青叶哪里不明白他是故意做出这副样子的,却眉眼纵容:“真的真的。”
岳凌川抱着她,脑袋埋在她的肩窝处,临了这,却又忍不住解释:“不是要逼你做什么,只是——”
“我知道。”沈青叶道:“我明白你是怎么想的。”
她捧起他的脸,面上满是无奈:“怎么那么能吃醋啊?”
那段时间在省厅忙着办案,同伴的还有一个下面市支队的刑警。一开始大家只是一起办案,但谁能想到,临走之前,那人忽然堵了沈青叶,跟她告白。沈青叶先是惊愕,随后便礼貌地说自己有男朋友了。对方却说他知道,但他认为自己并不比岳凌川差,希望沈青叶能认真考虑考虑。
岳凌川当时就在现场,差点没气死。若不是沈青叶坚定地表明了心意,他恐怕是能跟人打起来。尽管如此,他也还是记着这事儿,这才从回来后就一直蠢蠢欲动想要带她去见家长,也是想把名分定下来,以后再遇到这种人,他也能更加名正言顺地把人赶走。
此刻听闻此话,他嘟囔着开口:“那小子都当着我的面撬我的墙角了,我要是再不抓紧,以后再多来些这种人,我怎么办?”
沈青叶摇摇头:“你成天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
沈青叶相貌不错,自小到大追她的人不在少数,也没见她有过动心。
岳凌川哼哼了两声,到底没再说什么。
她喜欢的是他,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偶尔提一提是情趣,再多的,也不值当他们上心。
“真答应我了?”岳凌川又看着她,很是贴心地开口:“要是还没准备好的话,再等等也没什么,我就是习惯性一问。”
他表现得很是矜持,沈青叶闻言扬了扬眉:“是吗?这样的话,那要不再等——”
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捂着嘴堵了回去,岳凌川脸色瞬间垮了下来,一双俊挺的脸此时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沈青叶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越临近见家长的日子,沈青叶就越紧张,也算是终于明白那段时间岳凌川的絮絮叨叨。
但随着车子缓缓驶入市区,她反而慢慢冷静了下来。
她向来就是这么个性格,越大的事面前,心态越稳。毕竟紧张没有用,保持良好的心态,才有机会思考以后。
好在,岳家人跟她事先想的差不多。
岳母之前有过一面之缘,再次见面,也是温和友善;岳父也是尽力表现出了善意,言辞之间颇为幽默风趣,沈青叶见了他,算是明白岳凌川那时不时吊儿郎当的劲儿是从哪儿来的了;岳家大哥大嫂也是笑意盈盈,颇好相处;至于岳爷爷,虽然看上去严肃,但目光柔和,看她的目光满是欣赏,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一顿饭吃下来,两相尽欢。
回去的路上,岳凌川偏头看她:“放心了?”
沈青叶抬眼,似笑非笑:“这句话,该我说吧?”
岳凌川挑了挑眉,却是道:“我倒是想放心。”
奈何心上人太优秀,总有人觊觎。
他只能努力努力,再努力了。
车子自路上驶过,挡风玻璃上缓缓落下了一片六角形的雪花。
“下雪了?”沈青叶神色惊奇,打开车窗弹出收取,冰凉的雪花落在掌心,很快就被温度融化。
“真下雪了。”
平江不属于北方,也算不得南方,往年偶有几场大雪,但也有些比较干燥的年份,一场雪都没有,今年倒是早早就下了。
岳凌川也看了眼外面,道:“还好咱们走得早,要是再等等,雪下大了,就不好回去了。”
车子慢慢提了速,赶在地上的雪积起来之前,赶回来家。
下雪总是不方便的。
这场雪下了一天一夜,沈青叶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外面一片白茫茫。
是难得的大雪了,出门一看,有不少小孩甚至大人都在打雪仗。
好看是好看,好玩也好玩,只是对于要出门的人,就没那么方便了。
小心翼翼地驶到了支队楼下,踩着别人走过的路慢慢走到办公室门口,就见周启明推门出来,神色严肃。
沈青叶微讶:“怎么了?启明哥?”
“青叶来了。”周启明这才注意到她,神色微缓:“今天早上下面的派出所上报了一起案子,说是环卫工人在建设路那边的一个小巷子里发现了一具中年男性的尸体。”
沈青叶皱眉:“他杀?”
周启明摇头:“不是他杀,但也不是自杀。”
沈青叶一愣,周启明接着道:“他是被冻死的。”
沈青叶越发不解:“冻死的?那送到我们这儿做什么?当地派出所不就能解决吗?”
周启明摇摇头,神色难得一见的严肃:“派出所把人领回去后,在他的左侧腰上发现了一道长约十厘米左右的刀口。”
“经过秦队他们尸检发现,死者,少了一颗肾。”
第213章 冻死
“死者男, 年龄在三十七岁到四十二岁之间,根据尸体尸僵程度判断,死亡时间大概在8-10个小时之间, 往前推的话, 大概就是昨天晚上十一二点左右那一段时间死的。”
“死者全身皮肤苍白, 脖颈、手臂外露的皮肤呈鸡皮状, 经过解冻后, 尸斑呈现暗红色。且除了左侧腰腹那一处刀口,浑身上下并无其他伤痕, 符合冻死的特征。”
“但经过检查发现,死者身上的那一道刀口缝合痕迹很新,且愈合程度较低,大概是在一周前开的。经过剖尸后发现,里面的伤口恢复得很差,更是有感染的迹象——所以我们怀疑, 死者之所以会在那条小巷子里活活冻死,估计也是受到了这道刀口的影响。”
毕竟建设路不说多繁华的地方, 但周围也有不少的民居和店铺旅馆。实在不行随便到哪个地方歇歇脚, 躲躲那场大雪, 也不至于活活冻死。
除非当时死者当时已经没有行动能力了, 才会任由自己一身单薄地在冰天雪地里,直到最后失去生命。
秦一朗扶了扶眼镜, 将检查出来的结果一一告知。
沈青叶站在解剖台前, 看着上面的尸体,手指一下又一下地点着胳膊,道:“启明哥刚才说,死者左侧的肾脏, 不见了?”
秦一朗点头:“是,剖尸发现,死者身体里少了一个肾脏。他腰侧的那道伤口,没意外的话,应该就是取肾造成的。”
他说着,又皱起了眉头:“从那道刀口来看,主刀的医生伤口显然十分生疏,切口不整齐不说,就连缝合也是歪歪扭扭——一般来说,有资格做取肾手术的医院,是不会让那种没经验的医生上手术台的。”
“而且还有一点奇怪,死者皮肤粗糙,指节粗大,伴有冻疮存在;且指甲较长,缝隙中还有黑色的灰尘,显然死者生前,生活条件是不怎么好的。”
周启明接话道:“但是他身上的秋衣秋裤手感稍显硬挺,且上面并没有什么污渍和长时间使用的痕迹,看起来十分崭新,就像是刚买还没洗过的——”
韦正义在旁边也加了一句:“这个牌子的秋衣秋裤还不便宜,一套少说得上百。”
上百倒也不算特别贵,只是就死者的情况而言,有些奇怪了。
罗开阳也揉着下巴,疑惑开口:“而且,有那一百块钱买那么一套秋衣秋裤,完全可以买套便宜的棉服,不说多暖和,起码也能撑过这个冬天,又何至于冻死在小巷子里呢?”
这件事,越想越奇怪。
沈青叶沉默片刻,问:“死者的家属找到了吗?”
韦正义摇头:“没呢。早上六点多的时候环卫工人发现了他的尸体后就立刻报警了,当地派出所看到尸体发现不对后就转交给我们了。招领公告已经发出去了,但是还没有人来认领。”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罗开阳忍不住抓了抓脑袋:“那……现在要怎么搞?还要查吗?”
他们刑警队平时查的都是些刑事案件,好歹是有凶手的有目标的,但现在……
死者是被冻死的,那……该查什么呢?
姜程却是摇了摇头,闷声道:“得查。”
众人看了过去,他道:“昨天的雪从下午一直下,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正常人都不会选择这个时候穿得那么单薄地出门。而且就像开阳刚才说的,他有一百块钱,完全可以买一套御寒的棉服,却偏偏买了一套秋衣秋裤。要么说明这秋衣秋裤本身也不是他的,他没得选择;要么说明……他还有另外的东西可以御寒。”
韦正义闻言点了点头:“我觉得,第二种情况更有可能。”
罗开阳轻嘶了一声:“那这么说的话,他原本是穿了棉服的……那那身棉服呢?”
周启明道:“一套秋衣秋裤就上百了……那他的棉服,难道会便宜到哪里去?”
罗开阳眼皮子一跳,瞪大了眼睛:“你是说……有人抢了他的衣服?”
周启明耸了耸肩:“不是没可能。”
罗开阳难以想象:“不至于吧?不就几件衣服吗?再贵也不会有人专门去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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