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松茂换了便装,深灰的呢子大衣,大衣里露出雪白的衬衫领子,衣型挺括,更衬得身形高大。他身上带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看样子刚从实验室出来。
一边鼓掌,魏长锋一边将应松茂与助手迎进屋,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应队和小赵警官亲自过来指导自行车铃铛失窃案,大家欢迎。”
应松茂与赵景新走进办公室。
傍晚的夕阳斜斜地透过窗棂照进来,将整个屋子染上淡淡的橙色,金乌路派出所里朴素的棕色旧家具、深红色油漆地面、浅绿色墙裙在这层暖光的氤氲下,透着股让人欢喜的烟火气。
应松茂的心情不由自主地上扬,表情也不再那么严肃,视线扫过全场,最后落在姜凌身上。
魏长锋还在兴奋之中:“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失窃案,竟然能够请得动应队亲自过来,咱们派出所今天真是蓬荜生辉啊……”
应松茂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再继续说下去:“直接讲案子吧。”
魏长锋立马把主场让给姜凌:“好,那大家继续讨论,我旁听一下。”
他拖了个塑料板凳进来,安静坐在角落。虽说一肚子的感激与赞美被噎在喉咙里,但魏长锋心情很舒畅。
上午市局领导刚来颁过奖,傍晚快下班了应松茂又带人过来,这说明啥?说明我们派出所成绩斐然,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
应松茂并没有在意魏长锋的反应,他的注意力全在姜凌电话里所说的“时空分析”、“系列案”这两个关键词上:“时空分析法锁定案犯生活轨迹,怎么做到?”
姜凌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指着办公室中央那张挂着地图、写着案发时间的黑板:“我们刚刚开始讨论,应队先听听案情介绍吧。”
周伟恰好站在黑板前,便简要将刚才讨论的内容复述了一遍。
刘浩然将11份档案送到应松茂面前,按照案发顺序将物证照片一一摆在桌面。
应松茂认真听完,点了点头,戴上白手套,拿出放大镜,认真查看每一张照片,时不时用比例尺比对划痕角度。
所有人都老老实实地等着。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应松茂放下照片,这才开口说话。
“凤凰牌自行车停放高度平均为85厘米,结合划痕显示的铃铛拆卸角度,可以初步判断作案者手臂长度约40-45厘米,对应身高140-150cm。”
“划痕较浅、方向杂乱,痕迹力度显示作案者握力不足。”
听到应松茂的话,李振良等人开始窃窃私语。
“身高140-150,握力不足?这不正好印证了我们先前猜测的,对方是个小孩?”
“也不一定,可能是名瘦弱矮小的女性。”
姜凌没有参与讨论,眼睛里的亮光有些炽热。
物证鉴定果然是门学问!应松茂只是通过这些划痕照片,就能推测出这么多信息。手臂长度、身高、力气小——这些都能与沈小梅对应上。
就算不是沈小梅,那也可能是“小月”。
平静状态下的沈小梅愿意和狱警谈及小月。小月身体不好,经常咳嗽,到后期咯血,可她不肯去医院,最后死在小梅怀中。
姜凌从沈小梅的只言片语中推测,小月很瘦弱,营养不良,死于肺结核。
应松茂拿起其中一张照片,指着划痕上的锯齿状纹路:“这不是普通工具造成的,应该是扁平状金属物件,如钥匙、发夹等反复打滑的痕迹。”
他又指着一张照片说:“你们看这里有一次滑脱的挫伤痕迹,可以推测作案者拆卸时垫过脚,因此身高还应在140-150厘米的基础上下调5厘米 。”
派出所几位民警的眼里都是崇拜。
仅仅通过物证照片,就能推测出这么多线索?
应松茂将几张照片按照案发时间排序:“对比发现,滑脱的挫伤痕迹仅发生在前三次,此后划痕数量渐渐减少,这说明作案者一开始并不熟练,前三次作案手法很稚嫩。”
说完,应松茂放下照片,脱下手套,开始做总结:“作案者身高135-145厘米,瘦小,力弱,第一起发生于1992年11月的案件为首次犯案,没有偷盗经验,所用工具为钥匙或发夹。”
姜凌取下夹住额头刘海的珍珠发夹,再拿出一片钥匙,一起放在应松茂面前:“应队,麻烦再确认一下,到底是钥匙还是发夹?”
应松茂侧头看了一眼姜凌。
姜凌留的是齐耳短发,取下发夹后的她,厚重刘海盖住额头,遮住那道飞扬浓密的眉毛,眼中神采也被掩住,看起来就是个清秀乖巧的邻家女孩。
还是个小姑娘呢,没想到就开始独挡一面主导案件分析了。到底是怎样的环境,才能培养出如此冷静聪颖的姜凌?
应松茂拿起桌上发夹与钥匙:“有没有自行车?”
“有!”刘浩然站起身,“自行车都停在后院车棚,我去推辆过来。”
案件组办公室在二楼,但这也阻拦不了刘浩然的办案热情,他年轻力气大,很快就将一辆凤凰自行车拎了上来。
应松茂将钥匙与发夹递还给姜凌:“你来。”他的力气比较大,让纤瘦的姜凌来更合适。
姜凌没有拒绝,尽量模仿小女孩的力气划过车把。
应松茂拿过放大镜,仔细查看车把上留下的痕迹,再拿过照片来进行比对。
大家都好奇地围在应松茂身边,看着他与姜凌的一举一动。
“小姜你力气还是大了,得收着点,手腕不要使劲儿。”
“怎么样?能不能看出点什么?”
“如果能够确认作案工具,那就多了条线索。”
虽然大家在一旁叽叽喳喳,但应松茂注意力高度集中,丝毫察觉不到外界的任何声音。
“钥匙偏厚,划痕细而浅,不是钥匙。发夹尾端呈直角,扁而尖,造成的划痕与照片一致。”
应松茂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太好了!”
“案犯大概率是女的,男人哪个会用发夹作案?”
“从身高、力度来判断,小姑娘的可能性比较大。”
应松茂并没有被这阵兴奋的欢呼撼动半分情绪,依旧冷静地坐回椅中,对姜凌说:“你们继续讨论。”
姜凌走到黑板前,腰杆挺直,目光沉稳:“好,现在我们已经锁定作案工具、案犯居住地,也通过物证鉴定初步确定嫌疑人性别与身形。接下来,我们就从犯罪动机来做进一步的分析。”
姜凌拿起一支红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下“犯罪动机”这几个字。
“自行车铃铛体积小、价值低,之所以偷它,并且作案11次,无外乎以下几种心理。”
“第一,求财。铜制原厂铃铛价值15-30元不等,也算是一笔收入。”
“第二,报复。案犯可能受到过虐待或伤害,伤害她的工具可能是自行车铃铛,或者伤害她的人与自行车铃铛有关联,所以案犯采取偷窃铃铛来获得心理平衡。”
“第三,……”
李振良听到这里,忍不住举手发言:“是不是小孩子顽皮或者好奇?”
姜凌道:“小孩子顽皮或好奇,行为带有偶然性。此案属于连续犯罪,且形成一定的惯性,绝对不是顽皮、好奇。”
李振良想了想:“也对,你继续说吧。第三是什么?”
姜凌并没有因为李振良插话而觉得被打扰,案情探讨本就应该各抒己见,越热烈越发散越好。
“好,我继续说。第三,偷窃癖。案犯幼年时曾遭受过心理创伤,通过偷盗来舒缓情绪,这是一种心理疾病。她偷窃的物品一般是不易被发现的小物件,如钢笔、橡皮、发夹等。”
九十年代正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年代,遍地都是机会,人们个个闷着头努力赚钱,哪有时间精力去关注什么心理健康?
周伟感慨道:“偷窃癖这个词,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小偷我倒是抓过不少,都是些好吃懒做的主,没听说过谁有心理问题。”
刘浩然在一旁说:“普通小偷是求财,偷窃癖是心理补偿,这俩不一样。”
周伟“哦”了一声。
脑袋里一下子灌进这么多知识,周伟感觉太阳穴有些发胀。他并非科班出身,做警察全凭经验,但他知道姜凌说的犯罪动机分析很实用,因此听讲非常认真,时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几笔。
记着记着,周伟忽然想到了什么,抬头问:“小姜,咱们刚才不是在讨论第一次案发地距离毛巾厂最远,不符合你说的舒适原则吗?现在分析犯罪动机做什么?”
姜凌微笑:“问得好。接下来我们就把这三个犯罪动机与刚才的问题结合在一起,对案犯进行心理画像。”
食堂的饭菜香渐渐变得浓郁,时不时地飘进办公室里。
可是此刻大家一门心思都在案件上,就连吃饭最积极的刘浩然都没有留意到饭菜香味,目光炯炯地盯着姜凌。
心理画像,这个词实在新鲜。
就连一直从事刑侦技术研究的应松茂都是第一次听说。
和容貌特征不同,人的心理是动态的、多变的,怎么画得出来?
应松茂沉得住气,但他的助手赵景新却耐不住好奇心,直接发问:“什么是心理画像?”
姜凌说:“这个词是我在一篇国外论文中看到的。犯罪的行为方式,会受到环境条件的制约,反映出作案人的日常习惯与个性特征。通过案件痕迹物证中的心理痕迹和心理现场,可以运用心理学原理和技术,分析出案犯的形象和行为、动机、心理过程、心理特征等,从而可以为确定作案人范围提供依据。这个过程,就是心理画像。”
办公室里在座的都是公安系统的实战者,对理论研究并不擅长,姜凌这段话理论性太强,听得大家一头雾水。
李振良抬手挠了挠脑袋:“小姜,你能不能讲得通俗易懂点?”
周伟也跟着说:“是啊,我也有点听不懂。”
即使是学过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刘浩然,也感觉姜凌的话太过晦涩:“外国人写的东西,翻译过来实在是难懂。要不你还是结合案子来说吧,这样好理解点。”
应松茂倒是听明白了:“根据犯罪人的行为方式来推断他的心理特点,是不是这个意思?”
姜凌点头:“对!心理画像不是真的画出一个人,而是根据我们手中的线索,对案犯进行描述。包括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社会特点、犯罪经历等。”
一边说话,姜凌一边在白板上写下生理、心理、社会、犯罪经历这四个字。
“刚才应队已经通过物证技术锁定了案犯身高145厘米以下、瘦弱力气小、没有偷盗经验。使用发夹作案。”
“接下来,我要开始对案犯进行心理画像。”
姜凌停顿片刻,观察大家的反应。
众人都点头。
“这我听明白了,说是画像,其实并不是真的画,而是说出来。”
“说得越详细,越容易找出案犯。”
“小姜那你继续说,我都记着呢。”
姜凌拿出第一份档案。
“这是发生于1992年11月的自行车铃铛失窃案,也是案犯首次作案,案发地为纺织厂。刚才我们讨论过,首次作案一般都选择距家较近的地方,但这起案子不一样,在11起系列案中,第一次案发地距家最远。”
刚才被魏长锋等人打断的讨论终于回归正轨,李振良大脑运转速度飞快:“有没有可能,她那天恰好在纺织厂附近,顺手偷了个铃铛?”
刘浩然立马摇头:“不,不可能是恰巧。首次作案时人的心理最为紧张害怕,一般会选择在家附近。你仔细看案发地图,序号越靠后、距离毛巾厂越远。唯有第一次作案是个例外。”
李振良凑近地图观察了一下,冲刘浩然竖了竖大拇指:“好像真有这个规律,你厉害!”
周伟提出了另外一种可能:“会不会首次作案她不是一个人,而是某位住在纺织厂附近的人带她过去的?”
刘浩然再次摇头:“不可能。偷东西又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事情,肯定得避着点人,怎么可能跟别人一起?”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周伟摊开了手:“那你说,是为什么?”
刘浩然头脑比较清晰:“有一种可能,她一开始想偷的铃铛正好是纺织厂职工的。”
李振良与周伟想了想:“嗯,有道理。”
“浩然说得对。”姜凌冲刘浩然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一切不合理的地方,往往成为最关键线索。”
刘浩然得到肯定,心里美滋滋的。
姜凌继续说:“如果犯罪动机是求财或偷窃癖,那她第一次作案肯定会选择离家近、方便下手的地方。采用排除法,我推断案犯的犯罪动机为报复,通过偷窃自行车铃铛来达到报复目的。而第一次作案的目标,自然就是她要报复的对象。”
刘浩然还是觉得有些奇怪:“偷铃铛报复,这是不是有点幼稚?”
姜凌提高了音量:“对!就是幼稚。因为案犯只是个小姑娘,她没有能力采取殴打、举报、毁坏财物等手段来实施报复,只能悄悄去偷对方的铃铛。第一个被偷铃铛的失主,就是她要报复的对象。”
刘浩然翻开第一起报案记录:“这起案子是厂办秘书报的警,不过那个自行车铃铛是钱建设的。”
听到钱建设这个名字,大家都皱起了眉毛。
“怎么哪哪都有他!”
“这人不是个好东西。”
“钱大荣一出事,纺织厂通报批评钱建设,他现在正停职反省呢。这种人,被偷了自行车铃铛也是活该!”
应松茂提醒姜凌:“你这只是推测。”
物证推断案犯是位体弱、矮小的女性,并不一定是位小姑娘;也没有成熟的刑侦理论支持首次犯案不能离家较远。
姜凌的推断看似合理,实则主观性很强。
姜凌没办法告诉大家,她在听到“自行车铃铛”这五个字时,便触发了沈小梅的档案,这说明沈小梅一定与此案有关。
沈小梅说她从六岁开始流浪、乞讨,这与案犯常居毛巾厂不相符;
沈小梅保存的铃铛是小月留下的,因此偷铃铛的小姑娘大概率是小月。
除了小月瘦弱、营养不良、死于肺结核这些信息外,沈小梅曾经说过小月只有妈妈,可是妈妈被坏人害死了,坏人有个很“脏”的铃铛。
如果说破案是一场考试,那姜凌是手执标准答案,然后想办法完善解题过程。
她的心理画像虽然缺乏直接物证,但姜凌知道方向是正确的。她看向应松茂,语气平静:“应队,这是我的直觉。”
两人目光在空中相触。
姜凌眼神清澈,在晚霞明光的映照下透着琥珀光芒。
应松茂在她眼里看到了执着与坚定。
片刻沉默之后,应松茂微微颔首:“好,你继续说。”姜凌的心理画像过程虽然有青涩之处,但不失巧思,不妨多给她一些机会,说不定真能开辟出一条全新的刑侦道路。
得到应松茂的首肯之后,姜凌在黑板上那“报复”二字上重重画了个圈。
“我之所以说案犯是位小姑娘,一则因为身高145以下、瘦小、体弱这三点符合小姑娘特征,二则因为发夹多为小姑娘佩饰,三则因为十几岁的小姑娘正值心思敏感的时期,遇到一些事情刺激之后,容易采取幼稚的报复手段。”
“刚才讨论时浩然提到,案发时间多在周日晚、周一早上,作案间隔一个月一次,说明这个小姑娘遇到的刺激发生于周日,与钱建设有关,并且一个月一次。”
说到这里,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一肚子话想说。
李振良率先发言:“钱建设这个人最好色,不会是……”
他的第一反应,是小姑娘被钱建设性侵。一想到这个可能,李振良心口一缩,难受得很。他也是当父亲的,不敢想象一个花季少女被性侵之后内心该是怎样的崩溃。
报复?李振良觉得偷铃铛这个报复手段太轻了!
周伟打断他的话:“不会。钱建设这个人好色是不错,但情人都是成年女性。”
李振良松了一口气:“不是最好。”
刘浩然接着他的话继续往下说:“那……或许是小姑娘的亲人被钱建设害了?”
姜凌等的就是这句话,她笃定地点了点头:“对,这个亲人大概率是母亲,毕竟母女连心。小姑娘目睹母亲与钱建设发生关系,无力阻止,内心愤恨,因此起了报复之心,偷了他的铃铛。此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刺激之下,重复着偷盗行为,渐渐形成一种病态。”
应松茂万万没有想到,姜凌只是通过案发时间、地点与物证,就能推断出一个完整的犯罪过程。
这便是犯罪心理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