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凤君在微光下看得真切,慌忙用帕子去擦,“实在对不住,陈大人,我……我给你擦干净。”
他摇头道:“不必了。”
她弓着背只顾着擦拭,车身一晃,头险些磕在他膝盖上,心里更慌了,“我……您摘下来给我去洗,我……”
“说了不必。”
车夫提醒道:“前面就是你们的客栈了。”
马车缓慢地在街边停了下来,林凤君扶着父亲下车。她向着车内福了一福,马车启动走了十来步,随即又停了。
车夫跳下来,手里拿着黑色的一团什么东西往她手里递。她愣了一下,才发觉是那条斗篷:“对,我赶快洗了送还,大人住在什么地方?”
车夫将斗篷一塞,摇头道:“大人说,这斗篷就赏给你了。你年纪轻轻的,拿着换点钱,以后改邪归正,好好走正道要紧。”
林凤君愕然地瞪着他,还没解释,车夫连车带人一起走得远了。她看着空无一人的街角,肩膀无力地垂下来,手揉着那件黑色斗篷:“还是皮子的呢,当真软和,好东西。”
她赶紧给父亲披在身上。大概是陈秉正个子很高,斗篷拖着地,她往上提了提:“那个地煞……陈大人,也忒瞧不起人了,他是嫌弃弄脏了,所以才不要的吗?”
林东华望着车离开的方向叹了口气:“大概是吧。不过,他规劝咱们走正道,有点意思。”
“咱们哪里不走正道了,一没偷二没抢。谁像他家里有钱,自己又当官,看谁都像贼人。”林凤君扶着他进门,忍不住抱怨了两句。“真那么讲究的话,咱们俩大活人也上过他的马车,有本事连马车也不要了。”
四条街以外,陈秉正在车里冷不丁打了个喷嚏。他闲闲地跟车夫说了一句:“老吴,你给我驾车也快三年了吧。”
“差不多,那年您中了新科进士,就连人带车雇了我。”
“你下个月就不必来了。”
他掏出银子递过去,老吴吓了一跳,“大人,是我哪里不对,马养的不好?”
“都很好。”陈秉正将一锭银子放在他手上。老吴又惊又怕,手都抖了,“我服侍的有什么不妥,您只管说,我改。”
“没有不妥。只是以后估计用不着了。”他苦笑了一下,随后恢复了平静,“送我去码头吧。”
这漫长的一天终于过去,累得实在狠了,她打了些热水,服侍父亲洗漱完毕,见他没有大碍才放了心,自己胡乱擦了两把脸,倒头便睡。
半梦半醒之间,她又听见何怀远的声音叫:“凤君妹妹,东四牌楼有烟花,我带你去看。”
她仿佛置身于挤挤攘攘的人群里,四处寻觅,兜兜转转怎么也寻不到他。烟花已经放起来了,漫天都是五彩的亮光,周围一片嘈杂的惊叹声和笑声。她急得跺脚,想喊也喊不出声,只觉得喘不上气,五脏六腑一起疼起来。
她在惊恐中睁开眼睛,房间里一片黑暗。耳畔父亲的呼吸声很均匀,然而她知道他也没睡着。
“爹。你还好?”
“嗯。睡吧。”
“好。”
“数着鸽子睡,一二三四五。”
她数了漫山遍野的鸽子才睡着。再醒来,天光已经大亮。不管出了多少事,太阳总还要照常出来的。
父亲站在窗前,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出神。
她起身收拾:“爹,咱们回济州吧,京城什么都贵,吃喝住店处处要钱。”
“好。”林东华点头,“济州也是要付房租。七七八八算下来,这趟没怎么挣。”
“要是回去能接一趟活就好了。要不……我去济州会馆问一遭。”
她打开镖鸽的笼子。这是一对白色的鸽子,肥肥壮壮,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她,嘴里咕咕有声。她用麦粒喂它们:“白球,雪球,来吃饭。”鸽子点着头欢快地吃起来。
父亲在客栈的椅子上坐了,露了些愁容,“凤君,咱们家原本靠着跟何家的交情,走水路能太平些。这次来了一趟,京城巡防也严了许多,不是被官兵拦查,就是被水匪劫道。陆路更靠运气。”
“爹,要不咱们就不走镖了,想点别的出路。”她挠一挠头,“我倒有个主意,咱们不是去那家铺子看过,锦鸡现在不时兴了,京城现在流行养鹦鹉,有钱人肯出大价钱。不如咱们买一对品相好的配对。”
“好主意。”林东华敲敲自己的脑袋,“我还想办个武馆,收些徒弟。”
“武馆不是不行,得有地方,有院子。漂泊了这好多年,总也没地方落脚。”林凤君叹口气,“我再跟娇鸾说一说,把房子给咱们多租两年。”
林东华心里不是滋味,“咱们身上还有十几两银子,难得到京城,给你裁件衣裳还是够的。”
“算了,衣裳又不能生小崽儿,如今咱们也不需要充门面了。”
“我女儿又不丑,打扮一下,再找个合适的。”
她只顾着掐手指节计算,“一对鹦鹉一年下三回蛋,一次算五个,一年养出十几只绰绰有余。年景好的话,明年就能回本。”
她本是心胸豁达之人,此刻在心里算账,越算越欢喜,不知不觉将退婚的苦痛忘了个七七八八。“我再也不找了,男人只会耽误我发财。”
他们即刻出发。还是那个院子,还是那个伙计,笑眯眯地来接待:“在我这里买的锦鸡怎么样?”
“好,一等一的好。”林凤君轻描淡写地说道,“可惜送给白眼狼了。”
“白眼狼?被叼着吃了?”伙计被吓了一跳。
“没事。”林东华笑着插话,“我们想再买一对鹦鹉。”
他们千挑万选,看了品相,又看价钱,好不容易选定了一对蓝皮黄脸的虎皮鹦鹉,伙计舌灿莲花地夸赞:“真有眼光。”
林东华忽然瞧见上次那对极其漂亮的翠色鹦鹉,漫不经心地问道:“这对不是卖出去了吗?怎么还在。要是被退货了,我……”
“没人退货,只是主顾说了,前几日不方便送。”伙计回头叫道:“老齐,今天晚上送鸣乐坊,可千万别忘了。”
第10章
父女俩在马市买了些大饼熏肉充当路上的干粮,还有结实的护膝护腕。林东华叫人把随身的腰刀、匕首等武器都打磨得雪亮,还有袖箭也一根根磨到最尖锐,又添了点常用的药粉、药丸,万事俱备。
京城也没什么好的,不过就是人穿得光鲜一些,铺子里南北货物多了一些,可吃穿住行样样都贵几倍。林凤君心里这样想着,觉得不来也没什么损失。
然而……也总有那么一点点好处。济州根本没有专门的书肆,大半都在杂货铺里带卖书。京城不光有书肆,而且整条街都是卖各类书画、文房四宝的铺子。随便走进一家书铺,话本子都是花样百出,插图栩栩如生,叫人舍不得放下。
父亲拿起两本新书,上头还有油墨的新鲜气味:“我去结账。”
她赶紧夺过来,“费那个钱干什么,我就快蹭着看完了。”
“可以路上再看一遍。”
“爹,你拿了两本上册。”
她感觉父亲有点微妙的不对劲,整个人神思不属,除了拿错书本,付钱的时候也算错了,险些把兜里的两串钱都交了出去。
“爹,你以前总不给我买话本,说有这工夫多认些字才是正经事。”
“插图蛮好看的。”林东华看着伙计将书打了包,送了一根竹制薄片。林凤君将它在手里转着:“这是?”
“书签,夹在书里的做记号的。看你不学无术的样子。”
“我又不用写诗做文章,又不用考秀才,不是睁眼瞎就很好了。”
门口堆了一些“墨选”、“闱墨”为题的会试制书,几个书生围着点评,林凤君随手拿了一本在手里翻着,竟有一小半的字都不认识。刚想放下,忽然瞧见济州两个字,笑道:“这俩我认识。”
下面是一个“陈”字,再往下看,又认识一个“正”字,她指给父亲看:“济州陈家,这是不是地煞……那位陈大人的名字。”
“陈秉正。秉烛夜游……”
她睁大眼睛:“什么饼什么猪?”
林东华一边笑,一边将文章从头看到尾,点头道,“质朴真实,好文章。”
旁边有书生便道:“这本是老黄历了,今年时兴的是台阁体,雍容典雅。”他翻开另一本,林凤君瞧着里头大半的字都不认得,摇头道:“我觉得还是原来这个好,我认识的字多。”
书生瞥了他们一眼,极小声地说道,“乡野村夫。”
林东华笑了笑,并不争辩,带着女儿出来。她将那支竹签拿在手里转,看到太阳已经在西边落下了一大半,红霞漫天。她忽然想起何怀远带她去逛灯会的场景,心里不由得又是一疼,面上假装无事,“爹,你见的世面多,有什么正宗又好吃的地方,只管带我去。”
林东华带她又走了几条街,进了胡同口的一家馄饨铺子。铺子看着就有些年头了,招牌上的字都磨得近乎看不清。门脸很小,没几张桌子,掌柜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正翘着腿坐在柜台旁边,跟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天:“我可真是老店,到我这都第三代了。下一辈?我看也干不了别的。”
人还不多,林凤君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要了一盘褡裢火烧,两碗馄饨。天边只留下一点淡淡的晚霞,窗户里映着通透的墨蓝色。她凑在窗口只顾着朝外看,冷不防上面掉下来一抹灰,她立时觉得疼,揉了揉眼眶,眼泪就流下来。
她闭着眼睛,一张稚气未脱的脸,眼眶通红。林东华忽然从脑海里记起些尘封的画面,浑身一震。他愣了一会,才伸手去给她擦,“伤到哪儿了没有?”
她鼻子眼泪一起流,“没有。眼泪把灰冲出来就好了。”
掌柜急忙上前,“哎哟,真是对不住,这灯每年年节才打扫,日子久了招灰,就怕迷了客人的眼。都怪我。”
林凤君鼻子囔囔地说道:“掌柜的,这钱……给我们算便宜点吧。”
“肯定不能收了,都算我送的。记得有一年冬天,也是个小姑娘坐在这,穿戴得可漂亮了,也是遭灰迷了眼,哭了好长时间,哄不好。哪一年的事呢,十几年了吧……对,当时我差不多跟她一边大。”
掌柜唠唠叨叨地只顾着说,伙计用托盘把热气腾腾的晚饭端上来。火烧上面撒着喷香的芝麻,酥脆可口,馄饨汤是骨头熬制的高汤,味道醇厚。她将佐料使劲往里搁,葱花、芫荽、虾皮撒了厚厚一层,报复似的点多些香油。
热汤下肚,她仿佛重获了新生,抽了抽鼻子便不哭了。掌柜笑了,“还是姑娘你洒脱,富贵人家小姑娘就是娇气。”
她吃着吃着,忽然发现父亲低着头没怎么吃,勺子在碗里只是来回悠着打圈。
“爹,你不舒服啊。”
“没有,太烫了。”
林东华嚼了两口火烧,像是吃放了十天八天的干粮一样皱着眉头。林凤君着了急:“咱们去找个大夫瞧瞧,你刚吐了血。”
“我没事。”他硬邦邦地吐出一句。
他吃糠咽菜似的将这顿饭吃完了。林凤君没敢再问,只默默跟在他后头。
父女俩回到客栈,将衣裳重新打了包,她忽然从里头翻出那只金戒指,在手里掂量着苦笑道:“算是进京唯一收获。”
“他不值得你托付。来一趟认清楚了,也不错。”林东华将戒指用油纸包好塞进褡裢里,一并递给她:“你收着。”
她愕然问道:“爹,钱不是一向你保管么。”
“你也大了,以后你来管。”他冷不丁抽出匕首,雪亮的光照着他的脸,莫名有种冷冷的感觉,“凤君,济州家里的钱你知道在哪吧。”
“知道,在米缸里。就那点碎银子,贼来了都嫌弃。”
“不要紧,自己不嫌弃就行。”
她喂了鸽子和鹦鹉,将笼子捆扎好,收拾停当上了床,还是不死心,“爹,咱们要不要去济州会馆再打听一把,有没有捎带货的。”
“不用了,明天一早就出城。咱们这次不押镖了,就可以白天赶路晚上睡觉。”
“好。”
她眯着眼睛开始数鸽子。数了一会就乱了,又不得不从头数起。恍惚之间,只闻见一股微弱的香味,转着圈往鼻子里钻。她还没得及起疑,随即眼前成群的鸽子就散开了,散到漫天都是。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在半梦半醒之间听见父亲的声音,正在叫自己的名字。
很困,非常困。她挣扎了几次才睁开眼睛,在漆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道裂隙,裂隙里还是一片黑暗。一阵冷风从窗口刮过来,她打了个寒噤,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她睡前关过窗户的。
林凤君顿时头脑中闪过一丝念头,“糟了,有人打劫。”
她睡觉时枕边从来都放着一把匕首。说时迟那时快,她一把将它抄在手里,翻身下床,心跳如擂鼓,“是不是有贼人放了迷香,爹不会也晕了吧。”
她在一片黑暗中向另一张床上摸去,床上被褥还在,却没有人。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她心中惊骇万分,猫着腰沿着墙角游走,忽然脚下踢到了软绵绵的什么,一声闷哼。
她听出是父亲的声音,这才敢开口叫道:“爹,你怎么……”
林东华只是哼了两声,并不说话,她从怀里掏出火折子,就着光亮点了灯,一眼看去吃惊非小,父亲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穿着一身黑衣。
她扶着他坐起来,他闭着嘴深深浅浅地喘气,胸前湿漉漉的,血腥味浓得吓人。
“凤君……关上窗户,给我拿点伤药。”
她利索地照办了,父亲吞了两个药丸子,缓慢吐纳了一阵。她又惊又怕,一直握着他的手,只觉得手掌一片冰冷。
“就是内伤,没有大事。”
她慌慌张张地拿着灯照着,地上还有一把沾血的匕首,父亲脸上是好的,四肢,脖颈,肚腹,都看不见外伤。可是他张开嘴,又一口血吐出来,黏黏腻腻的,血色发暗。
他攥住她的手,用了点劲,意思是叫她安心,“千万不要叫大夫,也别惊动了别人……我雇的骡车就在楼下,天一亮就走。”说完这句话,他头一歪,竟是昏了过去。
林凤君浑身都发着抖,僵在原地出不了声音,脑子里全是疑团。过了一会,她才下定决心,有些事必须在天亮前完成,只能保持冷静。
她勉强走到盆架旁边,用吊子倒了些热水,将毛巾放进去,浸透了再拧干。她伸出手,颤抖着将父亲身上的衣裳扒了个干净,用热毛巾给他擦身,的确没有外伤。她将匕首、毛巾和沾血的衣裳团成一团,用包袱皮裹住。
出了客栈后门,再走出两条街便是河边。她弯下腰往包袱里面加了两块石头,扑通一声,东西便沉了底,只在河面上留下几个气泡。
回到客栈房间的时候,天边刚有一点点鱼肚白吐出来。客栈棚里养的鸡在伸着脖子啼叫,笼子里的鸽子也跟着咕咕起来,还有骡子的嘶鸣声,是早起的行人要赶路了。
她俯下身去探父亲的脉搏,虽然虚弱,但还算平稳。
忽然楼梯上响起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至少有十几个人。随即门被敲响了,声音又响又急,有个熟悉的声音叫道:“开门,搜查。”
林凤君站在房间中央,面对着一群官兵,还有站在最前面的陈秉正和郑越,出奇地平静。
已经打好的包袱又被拆散了,衣服鞋袜被丢在一边,那件黑色斗篷也在其中。
郑越看见了她的匕首和腰刀,拿在手里转着看,她赶忙说道:“大人,这是开过刃的,我平日防身用,当心划到您的贵手。”
有个小兵摸到了油纸包里的戒指,悄没声息地想放到自己口袋里。林凤君瞧见了,一脸心疼。陈秉正盯了小兵一眼,他讪讪地又放了回去。
这是客栈的下等房间,原本就狭窄,没什么陈设。床上被褥里也查过了,除了一个脸色蜡黄躺在床上的病人,一无所有。
林凤君含着眼泪:“本来打算启程回济州的,我爹他病了。”
郑越问道:“什么病,这么厉害?”
“吐血。我爹受不得气,那天在何家……陈大人给我做了主,可是我爹回头越想越难受……”
郑越一脸好奇地看向陈秉正,他嗯了一声,意思是确有其事。
忽然有个尖锐的声音叫道:“千万不要叫大夫,也别惊动了别人。我雇的骡车就在楼下,天亮就走。”
林凤君浑身一凛,回头看去,是那只雄鹦鹉张着嘴在叫,竟是将父亲昏迷前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屋里十几个人的表情瞬间僵住了,带头的兵霎时间拔出刀来。林凤君脸色不变,伸手擦去父亲嘴角的一丝血痕:“我爹他……总是舍不得花钱看病,京城住店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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