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被称为大哥的人则轻声叹息,“又是一年了啊。”
“大哥是又想起她来了吗?”有人问道。
“都已过去了这么多年,即使她还在这世上,也许早将咱们这群人给忘了吧。”另一人接话道,“故人已去,咱们何必再执着。”
那大哥叹道,“我们几人拼命赚钱,盘下了这家店,不就是为了等她么?”
“是,不然为何要叫‘等你来’这么俗气的名字!”四个男人正说着,从女人堆里走了一个女人出来,接下那大哥的话。
那大哥只手牵过那女人,说道,“影儿,一个年头又快过去,今年估计是等不到了。”
那被换做影儿的女人点头道,“估计是等不到了。”
青歌回到客栈,大胡子已经出去打听莫老的行踪了,既然他那么厉害,呆会就拜托他去打听吴越几人的情况好了。但是她早已决定了不去见他们,否则也不会乔装打扮。至于为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也许自己总是要走的,相见还不如不见。
她绕道去看了一趟萧园,早已修建成了别的府邸,是一家姓夏的人家,据邻居说是住着一家书香门第,那家的少爷还娶了一个漂亮的少奶奶,恩爱的不得了。
夜晚时,大胡子才回来,说暂时还得不到莫老的消息。青歌则将吴越几人的情况跟他说了一下,给他一天的时间打听,后天再启程去洛陵。
大胡子用了半天的时间,便办完了此事。
他说那家叫“等你来”的客栈,有四个老板,那四个老板正是她要找的五个人中的四个,至于另一个女人,则是嫁给了四个人中的老大为妻,还蘀他生了两个孩子,而其他三个男人,也各自娶了妻妾。客栈的生意一年比一年好,几兄弟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听说他们辛苦攒钱盘下这家客栈,还改名为“等你来”,是为了等一个人。
大胡子说完就走了,留下青歌一人捧着茶杯沉思,原来那家客栈的老板是他们啊,如此听来他们过得甚好,这几个傻瓜,干什么还要等她呢!
她想起了最初的相遇,以及一路的相伴,那么多回忆那么多片段,想着想着便泪流满面,看来年纪大了就是不好,动不动就要哭。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青歌跟大胡子策马往洛陵赶去。
‘等你来’客栈里,吴越和余影相携着下楼,一个小二忽然出声道,“大掌柜的,昨天店里来了几个可疑的人,咱们这几天可能要小心点。”
吴越凝眉问道,“怎么了?”
小二道,“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有几个人来店里打听咱们店以前的事。”
吴越和余影对视一眼,问那小二道,“怎么打听的?”
“前一个人问有没有年纪老一点、时间干得长一点的人,后面……”
小二还没说完,就有一个人找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个锦盒,“请问哪位是吴越吴老板?”
吴越上前,不解道,“这是?”
“这是有人托我交给你的。”那人将锦盒递了过来。
吴越接过盒子,问道,“送东西的人呢?”
那人道,“早就走了。”
吴越打开盒子,只见是一尊流光溢彩的酒杯,一看便知价值不菲。再看里边,连只言片语也没有。
余影舀过杯子细细打量,问道,“这位兄弟,那送东西的人可有话留下?”
那人一笑,“要是没有话,我何必还站这呢!”
笑罢才道,“那位公子说您这客栈该改个名字了。”
吴越浑身一惊,“还有别的吗?”
那人摇摇头,“没了。”便告辞走了。
余影在心里笑道,是她,她来了。
她又看看那酒杯,但恐怕再也不会来了。
这酒杯,一看便知是宫中之物,那凤临天下的女子,就是她吗?传说当今皇上无三宫六院,后宫空虚四五年,才从民间寻了一位皇后回来,能值得一介九五之尊这般浓情等候的女子,不是她还有谁?不过,二皇子这才出生没几个月,她怎么会在这里?
正想着时,吴越已经追了出去。唉,这傻子,她要是想见他们,又何必来这一招呢!
此地一别,便已绝了此生,只望各自保重,将来百年后或许还能在黄泉下相见吧。
青歌和大胡子赶到洛陵时已是第四天晚上,但是此处早已夷为田地,那么大一座城池,全部都种了庄稼,中有万家灯火,却陌生而茫然。渀佛在告诉世人,世事早已变迁,还守着曾经的过往干什么?
两人找了一家农户借宿,青歌向那大婶打听以前的事,却一无所获,这里大部分的人,都是后面迁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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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只能去‘新世界’那条地带去打听了,她也只笑笑,“寻访几个故人罢了。”
“想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大胡子问道,看青歌点头,大胡子却说,“过得好与不好都是各自的命,你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自己选择的,不论好与坏,都应该由自己来承担。”
一番话说得青歌很是惊讶,这大胡子说话从来都不会超过两句,今儿是怎么了?她的思绪还没想完,那大胡子又说道,“他们过得好,你就心安了吗?他们过得不好,你就要惭愧吗?敢情你只是为了找一个让自己心安的理由?哼,你这人真是无聊!,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不要把别人的人生牵扯到自己身上,也不要让自己的人生被别人所干扰。”
大胡子说完,就径自骑着马儿走了。那一瞬间,青歌忽而觉得这大胡子还有点世外高人的味道。
不过,他说得似乎有些道理。
青歌虽然承认大胡子说的话有道理,却依然要打听红玉和蓉儿的下落,便给大胡子加了些银子。
两人在新州一个小镇里住下,大胡子说大抵需要三四天的时间,便背着包袱走了。
大胡子走的第二天,便下起了雪,镇上的人家都在准备年关,一片热闹喜庆,而她,看来要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一晃眼,便是三个多月,宫里的事她相信景晔会处理得很好,只是三个孩子……一想到他们那胖嘟嘟的小脸,眼里便有止不住的泪,她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她是一个自私的母亲,但她又不得不回到这个世界里来,否则她便只有半个灵魂,还有半个则被往事牵扯,所以她得将这些绳索一一解开,只有这样她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大胡子一去便是一个星期,他回来时只凝重的摇头,说半点消息也探不到,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也只好作罢,既然这样,就说明他们应该在某个隐秘的地方好好的活着,这样便已足够。
大胡子说得对,她是在找寻让自己心安的理由,因为只有她一个人活在幸福里,对于曾经同生共死的伙伴们来说,只有她一个人幸福,她怎么能够心安呢!
“你打听到莫老的消息了吗?”莫老是现在剩下的唯一一条线索,也只能将目标聚焦向他了。
大胡子道,“在我们到的前几天往北边去了,据说是参加一个什么酒仙大会。”
“酒仙大会?”的确是那老头的爱好所在,青歌问道,“酒仙大会在哪举办?”
大胡子说了两个字,“盛京。”
盛京?青歌手里的饭碗差点就掉了,“那酒会有几天?”
大胡子道,“一个月。”
青歌稳住神色,说道,“即使酒会有一个月,我们也来不及赶去了,可有打听到他的下一站是哪里?”
大胡子摇头道,“现在还查不到,起码也得等酒会结束的时候才能有消息。”
过了一会,大胡子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那癫子曾在江湖上宣言自己要去皇宫,说是天下的好酒好食都在御膳房里。我想他多半会在盛京多停留一些日子,毕竟皇宫也并不是那么好进的。”
提到皇宫,青歌手里的碗不得不掉了,倾出了半碗在桌上,而大胡子根本就没有注意,只皱着眉头说,“公子,你要是想去盛京去皇宫的话我可就不陪你了,我一个江湖人,不想与那种地方扯上关系。”
青歌忙点头,“这我自然知道,不会勉强你的。”
大胡子道,“那我们就在此分道扬镳吧。”
青歌叹一声,也不强留,“至少吃完这顿饭吧。”
大胡子匆匆吃了饭,青歌将余下的银子都给了他,他也不拒绝,接了就走,倒真是个做生意的江湖人,做了一段路的陪同,再探回几道消息,银子便到手了,不过好歹也解了她一段时间的寂寞。
只是,江湖人都是这般无情吗?说走就走了,半分迟疑也没有,她一路上都将他当了朋友看待,唉,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吧。
雪停了之后,青歌才开始动身,准备沿着东疆一带往盛京走,顺道看看玉彻,此前萧慎说将他葬在了青山脚下,真后悔当时没有细问,现在也只能误打误撞了。
只是,在这天南地北的转了一遭之后,她找到了心里的答案,此时当真有一些归心似箭。只希望能赶上莫老,将剩下的事做一个了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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