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可是看见木牌她知道自己是十三,她的家是一所小木屋。
历时三个月她终于回了家,此时她衣衫褴褛,妥妥的乞丐。每当记忆清晰她总会赶路,依稀记得好像有个人在等她回家,他爱吃甜甜的糕点。有时她走着走着会忘记自己去哪儿,她也不敢动,只能蹲在原地发呆,三个月之前她的衣服并不是这样的。
一天,有一个陌生人骗她知道小木屋在哪里,她跟着他走了,结果那人把她卖给一个肥胖肥胖的老婆子。楼里花红柳绿,脂粉扑鼻,难闻至极,压根不是她的小木屋,竟然被骗了,她心中一火和他们打了起来,然后衣服变成一条一条的。
从那天开始她不敢和陌生人说话了,见到人总是躲得远远的,因为那些人会欺负她。有时她好饿好饿,身体很累,她总觉得自己生病了,她的身体开始变得僵硬,僵硬到右腿迈不开步伐,右手臂抬不起来。
夏去秋来,山谷里的树叶已然枯黄,伴随着风吹过,哗啦哗啦,泛黄的叶子簌簌地落。遍布灰尘的台阶上蹲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人,从面容看依稀是女子。
动用全国的势力,途中推倒无数棵树,好不容易回到小木屋的容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清欢衣服灰扑扑的,正可怜兮兮地蜷缩着身子,倔强地坐在台阶上不知道在等谁,看到这一幕,他莫名心头一酸。
张了张嘴却没有声音发出,他站在不远处呆愣地望着等他回家的人,直到看到她胸前的木牌,‘我是十三,我要回小木屋’,鼻子一酸落下泪来。
容夙忍不住了,运起轻功掠到她面前,将清欢抱进怀中,一声声轻语低喃,“我回来了,十一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后天开学,作者君在准备社会实践报告,抱歉更的少了。
唉,作者君不会写甜宠之类的,正在学习,各位小天使多担待。
第86章 王爷快到碗里来(完)
也许曾身体带毒早已产生抗体,容夙抱着毒素蔓延全身的清欢并没有什么不适。
清欢双眼迷茫,闻到似曾相识的清香她乖乖地任他抱,脖颈处有温热的液体滑过,她呆了呆窝在他怀里,不知怎么眼泪像开了闸般不住地流,滚滚热泪划过脏兮兮的脸,留下两道白痕。
“你怎么啦?”容夙察觉到不对,慌张地擦拭着她颊边挂着的泪珠,纤尘不染的衣袍留下点点污浊。
她的声音沙哑,“不知道,我……莫名想哭”闻到熟悉的味道她感觉很窝心,清欢怔怔地攥紧胸前的衣服,心脏紧紧揪在一起,她好难受。
“别怕,别怕,十一会永远陪在十三身边”容夙温柔地看着她,像是在包容一个孩子,手掌顺着她的背轻抚。
“可……”清欢哽咽说不出话,抽噎着打了个嗝。
容夙嘴边的笑顿时凝固了,他紧紧抱着她,把脑袋埋在她的肩窝处,不想再看那双干净的眼睛。良久,他承诺,“十三,对不起,十一的心已经装得很满很满,但是十一会照顾你一辈子”
清欢抬起脑袋丹凤眼认真地看着他,“可、可是,十一和十三相差个二啊!”她绷着脸严肃地比了个剪刀手。
容夙皱了皱眉,煞有其事地询问道:“二是什么意思?”直觉告诉他绝对不是什么好意思。
“二是很傻很傻的意思呀”清欢眨了眨眼,很纯良地答道。
容夙摸了摸她的脑袋,“可不是吗,十三就是很二呀”
“……”
十一爷和清欢开始同居在小木屋的日子,小木屋房屋简陋,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生性尊贵的十一爷忍耐不了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他不止一次想把清欢带出山谷,由于自身的路痴属性和清欢每次犯病总会回到小木屋,离开的计划不得不搁浅。
新上任的家庭煮夫——容夙在门前等了很久,直到天色将黑清欢还未回来,他知道她的病犯了,勾了勾手腕上的红绳沿着红线的轨迹开始找人。
十一爷的胎毒传到清欢身上,毒素的反应不一样,清欢总会时不时地失去记忆,往往上一秒想要做什么下一秒就会忘记。比如现在清欢乖乖地蹲在瀑布前的一块儿大石头上,手指勾着皓腕缠绕着的红线,她不记得自己要去哪,她是谁,只知道有个人让她乖乖地在原地等他。
不一会儿容夙顺着红线找到了人,驾轻就熟地蹲下来背起清欢,清欢乖巧地爬上他的背,她拽了拽自己的衣袖,上面绣着两个醒目的大字——十一,和男子衣袖上的十一相辉映。
“你是十一吗?”
“是,我是十一,你是十三”男子身体僵了僵,和往常一样回答。不疾不徐地迈着沉稳的步伐带她回家,沿途有他刻划的标记。
清欢趴在他的背上,双手勾着他的脖颈,闻到熟悉的味道她悄悄凑近他的肩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原来你叫十一呀”女子调笑着伸出两根手指,“十一,你的名字好二呀”
身后传来女子银铃似的笑声,由于笑声对方的身体颤抖着,振动着他的背部,好似属于女子的愉悦能渲染进他的胸膛,全身的情绪随着她一起调动,他的胸膛微微起伏很好脾气似的回答,
“嗯,十一这个名字比较有气质,符合爷的形象”
“十一我们是什么关系呀?”清欢趴在他背上像个好奇宝宝一样询问。
容夙略一沉吟,想起她曾经的那一套措辞,说起谎话来脸都不带红一下,“你是一个杀手,我是你的未婚夫,在我们将要成亲的时候有一个大家小姐贪图我的美色,她想要抢亲,你我不从,就躲到深山中,来到了此处”
他们像是初认识那样,一个问一答。或许是以毒攻毒的作用,清欢终于有了面部表情,她脸上的笑容很灿烂,丝毫不知自己失去了什么,美丽的丹凤眼中只有眼前的男子。
慢慢的容夙发现背上的人没声了,耳边传来的平稳呼吸声莫名让他安心,他背着她一步一个脚印追着夕阳回家,动作很轻很轻生怕惊扰了她。
随着毒素的侵入,即使清欢是抗毒的体质,她开始变得嗜睡,失忆的时差逐渐减短,他们像是初见那般,他细心地自我介绍,耐心地回答她每一个重复的问题,唯一不变的是她脸庞的笑靥好像要将十几年的笑容挥霍殆尽,他的视线投注在她身上的时间开始变长。
踏着夕阳最后的光辉,他带她回到小木屋。
容夙无奈地拍了拍清欢的背,想把她叫醒。容夙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脾气变的如何之好,好像他不是那个人人尊崇景仰的十一爷,她不是影子般默默无名的小暗卫,除了他没人知道她的存在,因为一场以血换血的狗血缘分,他对她心存愧疚,两个本不该相交的人因此命运连在一起。
有那么一瞬间容夙很迷茫,好像昔日的辉煌离他很远很远,他一直都是那个十三需要的十一,他们从未分开过,在小木屋里生活了十几年。
还来不及他细细品味那份恍然,衣袖忽然被人拉了拉,他低头茶色的眸子与那双狭长的丹凤眼相交,黑色的瞳孔映照出他的模样,她指了指桌子上的散发着香味的糕点,“十一,这是给十三的吗?十三能吃吗?”
丹凤眼氤氲着淡淡的雾气,仿佛他胆敢否认下一秒就会酝酿成实质。容夙好笑地敲了敲她的头,“嗯,是给十三的”
听到他说是给自己做的清欢高兴地眯起了眼眸,像个得逞的小狐狸似的,伸手拿起一块儿糕点放进嘴巴里,又拿了一块儿趁容夙不注意放进他的嘴巴里,她眨巴着眼看他,“是不是很好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自己做的糕点,眼巴巴地等人夸奖。
容夙慢条斯理地吃着糕点,甜香味在口腔中融化,好像能甜到骨子里,幸福到四肢百骸每一个细胞,给他一种家的感觉。家?一瞬间容夙咀嚼的动作的停住,眼神恍然,他爱吃甜食是因为渴望家的温暖,有亲人陪伴的幸福感。
迷茫的茶色眼眸看向正等待他评价的人,他笑了笑,眼中的雾气散去,“嗯,很好吃,爷做的糕点能不好吃吗”
果不其然,闻言清欢撇了撇嘴,一副你自恋到无药可救,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愉悦了容夙恍惚的心情,口中甜腻的糕点愈发香甜,一刹那他觉得如果可以永远这样真的很不错。
“诺,送给十一的”清欢想起什么,像变戏法似的手中忽然出现一束野花,黄黄绿绿的煞是好看,不仅这样她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个花环戴在容夙脑袋上。黄色的花,乌黑的发,茶色的眼眸,那张平凡的面容衬得明亮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