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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小寡妇 (韭菜盒子)



莫梓枫正色道,“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为何不去?”

说完,又放低了声音道,“别人喜不喜欢你,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喜欢就行。”

林娇杏听了,心里一热,扭过身子,搂着莫梓枫的脖子道,“行,都听你的。”

莫梓枫又在林娇杏唇上啄了一口,“你是要跟我过一辈子的,不要太在意他人的眼光。”

“好。”

莫梓枫搂着林娇杏躺在了床上,然后扯过被子给两人盖上,“睡吧。”

“等等等等,还有一件事。”

莫梓枫翻身压在了林娇杏身上,“还有什么事?”

林娇杏伸手推了推莫梓枫,她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了,莫梓枫却纹丝不动,只能放弃,任由莫梓枫在她身上趴着,“小味轩啊,我都已经回来了,总不能还一直关着吧。”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六章狗皮膏药

莫梓枫想了想,然后跟林娇杏说道,“我想把小味轩拆了重建,改建成一个酒楼,然后再招几个厨子,这样你也能稍微清闲些,你觉着怎么样?”

林娇杏瞪大了眼睛看着莫梓枫。

莫梓枫好笑地看着她,柔声道,“若是你不愿意,就还是保持原状,什么时候你有了兴致,才开门营业。”

林娇杏搂着莫梓枫的脖子,啪的一声在莫梓枫脸上亲了一口,惊喜道,“不是我不愿意,我是太意外,因为你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小味轩肯定是要继续开下去的,生意那么红火,傻瓜才会关门停业。

不过,按着前面的情形来看,小味轩的场地有点太小了,晌午饭点的时候,不少人进了门,都找不到地儿吃饭。

而且,目前小味轩就林娇杏一个厨子,要是林娇杏有个啥事,小味轩就得关门歇业。

象这次,因为林娇杏要去找莫梓枫,小味轩就整整关了一个月的门。

以前小味轩,哪一天都有一二十两银子进帐,一天就按进帐十两来算,一个月就是300两。

也就是说,她出门这一个月,家里少收入300两银子,想想就叫人肉疼。

这还只是一个月,假如以后林娇杏怀了孩子,那可就不是歇上一个月两个月了,起码得歇上小半年,这得少挣多少银子啊。

所以林娇杏就想了,等到小味轩扩建好了,怎么着也得招几个厨子,到时候,自己有了兴致,就动手烧几个菜,要是没了兴致,就全丢给厨子去干,自己只在旁指点一下就行了,省得自已天天在灶上烟熏火燎的,年纪轻轻就成了黄脸婆了。

林娇杏只是这么想,今儿个也是想跟莫梓枫商量一下,听听莫梓枫的意见,哪成想,莫梓枫竟跟她想到一块儿去。

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吧。

莫梓枫听了林娇杏的话,心里也很高兴,两人相拥着商量了一番。

小味轩已经在镇上打出了名气,所以两人的意见一致,最好是在原址上扩建,临街建两层小楼,一楼是普通的大堂,二楼是雅间。

后院的平房也改建成二层小楼,日后可以给厨子或是伙计住。

只是,林娇杏觉着,小味轩还是有些小,只有两间房,即使建成二层小楼,看着也有股小家子气,若是能把旁边的杂货铺子并过来,就会宽敞很多,看上去也大气。

反正家里现在还是能拿得出银子来的,所以酒楼当然是要尽可能建的宽敞明亮些,环境好,菜又烧的好,才能吸引到更多的食客。

“我记得杂货铺子的王阿婆曾在我跟前念叨过,说是生意不好做,想要把铺子卖了,明儿个我去问问,看她还没有这个意思,若她真想卖,我们正好买下来,然后一并拆了并到小哧轩这边来。”

隔壁的杂货铺子不大,只有一间房,可若是加上小叶轩原有的两间房,就显得宽敞多了。

“明儿个我正好去镇上,顺便去问一下就行了,你还是在家里多歇息歇息吧。”

林娇杏抗议,“我不累,再这么闲下去,我身上都快要长毛了,天生的劳碌命,没办法。”

莫梓枫挑眉,哑声道,“不累的话,正好一块儿活动活动筋骨。”

说完,便紧紧吮住了林娇杏的娇唇,缠着林娇杏和他一块儿活动筋骨去了。

莫梓枫和林娇杏忙着扩建小味轩和筹建茶庄的事,两人忙得团团转。

这些事先按下不提,再来说说孙旺财。

要说起来,现在孙旺财办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要了林秀的身子。

孙旺财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林秀,确切来说,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任何人,他喜欢的只有自己。

不过,虽然他不喜欢林秀,可他却很享受林秀拿他当天神看。

在林秀的眼里,他是很了不起的,日后是要当大官的。

林秀之所以这么认为,一是林秀本来就是个蠢的,再一个也是孙旺财自己在林秀跟前刻意的渲染。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让林秀,还有孔氏觉着他前途一片光明,然后就可以从林秀或是孔氏这儿捞些好处罢了。

别的不说,就说吃食吧,林秀和孔氏可是隔三差五的就会给他送过来一些,尤其是林秀,傻的很,跟以前的林娇杏一样,费尽巴力的攒的钱,都进了他的腰包。

后来孙旺财跟红妮订了亲,林秀跟他闹,他用三寸不烂之舌把林秀哄住了,说等到他进了学,立马就把跟红妮的亲退掉。

林秀和孔氏傻乎乎的就信了他的话,然后还是跟以前一样,好吃好吃的都尽着他吃喝。

红妮那边,虽然不如林秀这般对他百依百顺的,可也是时常拿自己的体己钱贴补他。

孙旺财心里那个得意啊,觉着自己这是享到了齐人之福。

可是他还没有高兴多久了,便出事了。

林秀生辰那天,孔氏和林秀请他过去吃酒,他知道去了必有好吃好喝的,便高高兴兴地去了,确实如他所愿,孔氏做了好几个菜来招待他,还打了一壶酒。

席间,他高谈阔论,把自己描绘成了天上有,地上无的,看着林秀崇拜的眼神,他心里无比受用。

吃着喝着,开始的时候,他还是清醒的,可后来他头就开始发晕,眼睛也开始迷糊,看着林秀,感觉就象天上的仙女一样标致,然后神使鬼差的,他就扒了林秀的衣裳,要了林秀的身子。

酒醒以后,他心里那个后悔啊。

可是心里后悔是一回事,实际行动又是一回事。

他初尝云雨,只觉滋味美妙无比,就有些欲罢不能,虽然心里知道惹上了一块狗皮膏药,可他自控力差,有些管不住自己的欲望,背着人,竟是和林秀苟且了一次又一次。

孙旺财只顾着痛快了,却没想到,痛快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就是林秀有了身孕。

孙旺财和林秀苟合,孔氏从中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今林秀有了身孕,孔氏自然是急吼吼的想叫孙旺财娶进门。

孙旺财哪里能看上林秀,再者说,就算是他想娶,他也不敢娶,因为他还有红妮这个明媒定下的媳妇呢,赵家的人可不是好惹的,若是知道他跟林秀的事,不活剥了他才怪呢。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冤有头,债有主

可是林秀跟孔氏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真跟狗皮膏药一样,粘上就甩不掉了。

后来这事儿还是传到了赵家耳朵里,红妮爹娘除了把他臭骂一顿,也没别的法子。

一来是孙旺财是红妮相中的人,红妮说了,非孙旺财不嫁。

二来呢,孙旺财已经跟红妮定了亲,要是把婚退了,不管是因为啥原因退了婚,红妮的名声都不大好听。红妮本来就难找婆家,要是名声再受损,只怕一辈子都要嫁不出去了。

三来呢,赵家还是想着,万一孙旺财进了学,自己家可就跟着受益了,自己家的那些钱财,来路可有些不正,要是能有个官老爷护着,心里可踏实不少。

正是藉于这些原因,赵家才同意了孙旺财娶红妮的时候,一块儿把林秀接进门。

可是林秀进门后,仗着肚子里有孙旺财的种,在家里能横着走,而且在红妮跟前,还颐指气使的。

这下红妮就不答应了,孙旺财一家人,包括林秀和林秀肚子里的孩子,都是吃她的喝她的,她凭啥还得受窝囊气?

红妮一甩手回了娘家,孙旺财可不敢得罪了红妮这个财神爷,红妮前脚走,后脚他就颠颠的跟过去了做低伏小去了。

事到如今,赵家除了训斥上孙旺财几句,也没了别的法子,总不能让红妮和孙旺财和离吧。

后来还是红妮的娘想了个法子,提议在镇上给红妮置办一个院子,以后就让红妮和孙旺财在镇上过日子,只要别叫孔氏和林秀找到孙旺财,红妮就有安生日子过了。

孙旺财听了,喜不自胜。

这会儿他可没有想到林秀肚子里怀的可是他的亲生骨肉,他只知道赵家还认他这个姑爷,还会资助他继续念书,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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