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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家的美娇娘 (鬼鬼)



她这么随意的这么一说,却让张大粮失落了许久,因为他没想到李清欢在他面前也这么顾忌……

张大粮本还以为李清欢对他是不同的。联想到李清欢与司马越在岩洞中过夜的事,司马越又不顾性命的救了她。他便心想着,李清欢会不会因此对司马越心软,或者是动心?

可若这样,她又为何直接赶走了他呢?后来张大粮又回家想了许久,才渐渐理清了这一段事。

他觉得像司马越那样的人物,要说女子看到不动心的应该不大可能,就连李小梅都愿意维护一个外人,而中伤自己的堂妹,更何况司马越还几次三番的救了李清欢。而李清欢之所以不同意,依他对李清欢的了解,应该是因为他府中的小妾……

然而连张大粮这种呆头呆脑的山里猎户都能想明白的问题,司马越却想不明白,所以此刻正在家中愁眉苦脸的叹气。

言如玉实在见不惯他这般模样,好不容易将司马越拉进了花楼里,想给他找两个姑娘伺候一番,纾解一下心中郁结。却没想到,司马越来了眼里只有酒。这一喝,就是到了半夜三更才被言如玉送回了家。

正文 第五十一章挖到宝贝

言如玉也叫苦连天,实在想不通那小村姑到底有什么地方吸引好友这般的为她死心塌地,更何况还是个没长开的扁豆。

一想到这般英俊潇洒的好友一把栽在了一个小村姑手中,他就不由的气恼。想着自己之前还那么帮李清欢,他顿时觉得是多此一举。

女人就是不能惯着。他觉得司马越就是对那小村姑太好了,所以人家如今才这么折腾他。可他似乎忘了,之前什么甜言蜜语哄着,什么死缠烂打的黏着的主意都是他给出的。

……

李青的脚也好的差不多了,因上次的事,他坚持要跟着李清欢一起上山去。李清欢见劝不动他,便只好答应了。

他们先去了前几日设下的小陷阱那里查看了一番,没想到捡了两只兔子。兔子已经死了,不过现在林子中的温度低,所以还没坏。

李清欢将兔子放入背篓中,这外面的山他们都找遍了,也没找着什么好东西,便干脆又朝密集一点的丛林中走去。

中午两姐弟就在沿途摘了点野果吃,一路也没发现什么新鲜东西。

李清欢也有些失望了,原以为这山里少有人来,药草野物什么的应该很多才是,可入山这么些天,除了第一天采到的那株铁皮石斛,后面便什么好东西也没找着。

“阿青,我们还是回家吧!”李清欢道。

李青呆呆的看着某个地方许久,直到李清欢喊了他几声,他才反应过来。

“怎么了?”李清欢问。

李青只是用手指了指他们脚下不远处的树下。

李清欢沿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见挨着大树根部的枯树叶中长了一堆形似蘑菇的东西。

她有些不敢相信,走过去认真瞧了之后,才敢肯定这东西就是鹿仙草,俗称蛇菇。因它的形态是一种菌类,长得又像蛇一样,通体成火焰红,因此而得名。又因其一簇一簇的生长,有点像交错的鹿角,学名鹿仙草。其药用价值高,极难培育,所以堪称仙草。

这东西的价值可堪比灵芝鹿茸啊!李清欢没想到他们这么幸运,正欲放弃时,却找着了这样的好东西。

李青不明所以的看着她,见阿姐要去采下,便用手抓了李清欢,在她面前比划了一下。

“你是说,我不是说过越好看的东西越有毒?”她问。这几个月的相处,她已经能够完全明白李青所表达的意思了。

李青点点头。

“这种不是蕈,而是一种草药,可值钱了。”

李青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不过他还是愿意相信自己的阿姐所说的话。

李清欢将鹿仙草小心翼翼的采摘后,又在周回走了一圈,看了一下还有没有其他的鹿仙草。没想到在不远处,竟又发现了一颗人参。

这东西李青都认识,因为村里前两年有人挖过一颗大人参,被上河村的郑大夫用五两银子买走了。

从那以后,就有不少的人上山专门找这东西。不过人参可与不可求,村民们找了许久都不曾找到一颗,又听郑大夫说人参极为稀有,后来人们也就慢慢淡忘了。

李青那会刚好也看见了,所以认得。

他们没有带锄头,便只能用柴刀挖。李清欢怕伤到了本体,所以尽量挖宽一点,废了好一番的力气挖,才逐渐将这东西显现出来。

李清欢还第一次看到野生的人参,顿时兴奋不已。因人参讲究一整个完整无缺,既是为了美观,也有益于保存,所以到了后面,李清欢直接用手小心翼翼的扒开土。

终于挖出来时,李清欢简直有些不敢相信他们能挖出一颗足足有两个小孩拳头般大小的大人参,而且形状也十分的酷似人形。

这种珍品,至少也得上百年了。

她上农业大学那会,学校也有专门培育的人参,用做观赏性和研究药用价值培育。一般都会用模具将人参直接放在里面养大,这样培育出来的人参品相好。可她手上的这颗,却是纯野生的人形。要不是急需银子,这么大一颗人参,她还舍不得挖出来卖呢!有了这两样东西,李清欢也算满足了。

回家后,阿桃只看到了阿姐背篓里的两只野兔,倒是十分的惊喜,毕竟他们都快吃了一个月的鱼了。

今日收获不错,李清欢心情极好,想着这段时日天天上山的努力总算是没白费。她将两只兔子宰杀干净,又让阿桃去门口摘点青菜回来。

今晚她打算给他们两兄妹换换口味。不过两只野兔她没打算全炒了,现在还不知道她手中的这点东西能卖多少银子,所以她想自己吃一只,另一只让张大粮拿去卖了。银钱够的话,就当是还了那天帮司马越请大夫的银子。

张大粮不知道她卖兔子是为了还银子,自然是十分的愿意。刚好他这两天的猎物差不多能拿去卖了,打算明天就去镇上卖肉。

李清欢也打算第二天去镇上,虽然不赶集,不过她这都是药草,所以直接去药铺就行,便与张大粮商量一起结伴而行。

翌日李清欢早早的便起来了,张大娘在他家前面的小溪那里等她。

“张大哥,对不起。我起晚了,所以让你久等了。”李清欢揉了揉睡意朦胧的双眼,这会子天还没亮,所以张大粮点了火把。

“没事,我看你还没睡好,要不然……”

“不用,不用,你等等我。”说罢,她便直接下溪水里。

这儿的溪水清澈,水质特别好,李清欢直接双手捧起清凉的溪水泼了几下脸。

上来时,她用衣袖擦了一下,人也清醒了许多。不过清秀的小脸上依旧有些细密的水珠,在火光的映衬下亮晶晶的,也越加显得她那张好看的小脸清丽脱俗。

张大粮看的微愣,直到李清欢看向他,他这才不好意思的将头瞥向一边。

那日的想法又再次汇聚在张大粮的脑中。他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听娘的,先将自己的心意告诉李清欢,免得被司马越捷足先登了。

眼前倒是一个好机会。

“清……李,李姑娘……”他有些紧张。

李清欢走在前面,听张大粮突然这般陌生的唤她,有些奇怪的回头看着高大的张大粮道:“怎么了,张大哥?”

“我,我……没事。”张大粮尴尬的笑。

他一看到李清欢那张纯洁的小脸,便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特别是李清欢一副不谙世事的娇小模样,他就不由的想到了李清欢的年龄,以及自己的年龄。

他觉得自己现在告白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还有那想法,貌似有点可耻。所以到口的话,硬是给吞了下去,想着还是在等等看吧!或者再找个合适的机会。

他们两都走得快,所以天亮不久便走到了镇上。张大粮要去原来的肉摊子那里卖肉,李清欢则要去药铺,两个方向相反,所以在街尾就分开了。

药铺隔的不远,她不一会便到了。可令她没想到的是,这次小二看她的眼神就跟看到瘟神一样,就连老掌柜的也不似之前的那般客气了。

李清欢二丈摸不到头脑,但还是将自己背篓里风干的铁皮石斛,鹿仙草还有人参拿了出来。

老掌柜想着东家的交代,虽然不明白东家为何一会让他给这姑娘高价,一会又不让他不收这姑娘的东西,还不准整条街的药铺收,但是不得不听从东家的意思,打算婉拒李清欢。

他正欲说不要李清欢的银耳了,便见李清欢拿出来都是一堆难得的宝贝,顿时将那话硬生生的给吞下去了。

这些东西可是难得一见啊!特别是那人参,品相如此之好,又毫无损伤,他做了几十年的掌柜了,也没见过这么好的一颗人参。

掌柜的十分心动,这颗参少说也能卖四五十两银子。还有那鹿仙草,也是难得一见的极品,怎么都得十两银子。铁皮石斛就更加不用说了,哪怕是一颗,又不太新鲜,少说也得两三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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