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遍仙界 完结+番外 (青青绿萝裙)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青青绿萝裙
- 入库:04.10
杏未红的梦境特殊一点。她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鸟,每天最爱做的事就是自由自在地飞翔,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累了就停下来歇歇脚,渴了就喝水潭里的积水,饿了就去啄一条鱼吃。
她看遍了山川江河,飞跃了最高的山头,她远离了人世的纷扰,人情世俗,再也不能绊住她的脚步。她独来独往,没有朋友,风便是她最好的伙伴,她们一起翱翔在辽阔的天空,快活地忘记了一切。
杏未红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美的梦,被唤醒的时候还依依不舍,回味半天才舍得睁开眼睛。
那一刻,映入眼帘的是蔚蓝的天空和淡淡的白云,完全是梦里的场景。她一时糊涂,分辨不出来这是真是幻,傻傻的抬起胳膊,想要飞上天空。
可惜的是,她只是微微漂浮了起来,并没有展翅高飞。
果然是梦。她沮丧地想着,闷闷不乐。
身边有人说:“梦是虚幻,可做慰藉,不可沉迷,醒了就起来吧。”
是少庄主的声音。杏未红一下子清醒了,一骨碌爬起来,皱着眉头看着他:“这是哪儿?”
“梅湖。”
杏未红抬头四顾,发现自己躺在一艘小船上,没有篷子,冰凉的阳光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岸上植着一望无际的梅花,正傲然绽放。
这是秋洲一大盛景,每天都有许多爱侣前来观花,同时,也是秋洲阳光最和煦的地方,对鬼修的伤害最小。
“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杏未红想起之前的事,神色有点警惕。
松之秋正坐在船头垂钓,闻言道:“我还没结账。”
杏未红“啊”了声,细长的柳眉微微松开,嘟囔道:“差点忘了,幸好幸好。”
“你昏迷着,我又急着回来,就把你一起带出来了。”松之秋望着平静的湖面,语气很随意,“明年你再回去吧。”
这话合情合理,杏未红的抗拒心慢慢淡了,应了声,钻到船篷里坐下,抱着膝盖发呆。
松之秋余光瞥见,暗暗颔首:不枉费他把她带到这开阔的地方,而不是熟悉华美的山庄,恐怕在她心里,被人尊为世外桃源的仙椿山庄,和牢笼无异。当务之急,还是要消除她的戒备心,才能慢慢化解她的心结。
杏未红不知道他费的心思,发了会儿呆,突然问:“少庄主在这里干什么?”
松之秋提起鱼竿,鱼饵丢了,却没有鱼上钩。他重新串了饵食,甩竿再钓,口中道:“清昼。”
“什么?”她不解。
“这是我的道号。”松之秋看也不看她,平静道,“你已经不是山庄里的人,不必再称我为少庄主,叫我的道号就行了。我道号清昼,清晨的清,白昼的昼。”
杏未红第一次听说,好奇地问:“道号是什么?”
松之秋便向她讲解各种称呼间的区别:“道号由师长所取,多是劝诫祝福之语;别号可以自称,一般抒发志向或是情趣,后缀多是‘先生’‘老’‘子’‘山人’‘散人’一类,也可以由别人所起,叫得多成了默认,比如你的‘红姑’。还有称呼地位,冲霄宗里的元婴真君掌管一峰,所以也叫掌峰,归元门叫门主,万水阁叫岛主。”
杏未红瞪大了眼睛,这才知道一个小小的称呼里居然有那么大的文章。
“一般来说,对修为比你高的人,有师承关系的用师门内的称呼,若无,最保险的用真人和真君,如果来历不凡,最好点出来历和地位。道号、别号、姓名通常是平辈论交,若是差了个境界,就要在后面加上敬词。”松之秋林林总总说了很多,最后才道明重点,“你的境界比我差了一轮,但你我旧识,直接称我的道号即可。”
杏未红开始听得津津有味,到最后反而为难起来,蹙着眉头:“一定要改吗?我都叫惯了。”
松之秋顿住。
该在意的地方不在意,不该在意的在意得很。
——她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拉了一下黄泉线的进度条,下章应该会解决小红的心魔问题了。
*
那啥,我说凑齐七个只是个目标,不会框死,写不到或者是超过了也没啥,主要是看故事的情节需要,而不是为了具体的数目生拼硬凑,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写过去看,顺其自然。就好像最初我写称心的时候,并没有想过他是老六,写到后面,却觉得他在风月录里应该有个位置。
风月录不是后宫团,有情人应该有姓名,但我也在犹豫,大家排序好像是排的男朋友,称心不算,所以,要么我们搞个副册?把称心、小红、少庄主和其他出现过的没出现过的,都挪到副册去??想听听大家的想法。
第426章
杏未红到最后也没改称呼。她理直气壮地说:“我叫了一百年, 改不过来, 不改!”
松之秋不欲逼她太甚, 惹她反感, 便点点头, 说了声“随你”。那一刻, 杏未红心中徒然升起一股旗开得胜的兴奋和激动——她没有听话,他也奈何不了她, 她成功了!
她不再是过去那个只能听话的鼎炉,她是个活生生的人。
明明已经获得自由许多年, 然而, 此时此刻, 杏未红仍然有泪盈于睫的冲动, 是激动,是高兴, 也是委屈。但她不想在松之秋面前露出脆弱的一面,咬住牙关,抬头去看天空。
苍鹰飞过,留下激昂的长吟。
她深深呼吸着, 慢慢平静下来:“我要走了。”
“去哪里?”他问。
杏未红仰起头:“随便去哪里。”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哦, 对,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她要飞走!
“你有钱吗?”松少庄主直指核心。
杏未红:“……”她身上还有几颗鬼珠, 但在人间不通用,而某些人说好的酬金还没付。她盯着他,面无表情地摊开手心:“付钱。”
“按照市价,你护送一趟的报酬是一百二十鬼珠。”松之秋淡淡道,“我没说错吧?”
杏未红点点头,她的行情在七十到一百之间,一百二十绝对算得上是高价了。可为什么听到他那么说,她心里油然而生不妙的感觉呢??
“鬼珠在阳间不通用,折算成灵石的话,大概是八十左右。”松之秋一副体贴周到的模样,“大概够你在周边逛一圈吧。”
杏未红身躯一震:“你骗人!”她当通房丫头的时候,月例都有五十灵石,买点丹药就没了,八十灵石只能丢进池塘里听个响。
“我没骗你。”松之秋道,“鬼珠只是你们鬼界约定俗成的货币,和凡间的金银相似,但灵石中含有灵气,不仅能够交易,还可以补给,二者的交换比例自然不可能是一比一,你若不信,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杏未红高涨的情绪蓦地低落下去,没精打采地说:“不用了,我知道你不会在这种事上骗我。”
松之秋仔细端详了她一会儿,失笑道:“被钱难倒了?”
“我和你可不一样,我赚钱很辛苦的。”她怏怏不乐。
松之秋弯了弯唇角:“你说不喜被束缚,欲过想如何就如何的生活,既然如此,缘何囿于钱财?没钱的话,去抢不就好了。”
杏未红震惊地看着他:“怎么能抢钱呢?!”
“这有什么,许多修士都是这么做的,不然怎么会有杀人夺宝一说?”松之秋口吻平淡,“缺钱了就去抢,看上人家的宝物去抢,哪怕瞧中了旁人的道侣,也可以去抢。”
他此言并非恐吓,修士都有争夺意识。这条通往成仙的道路,本质上是由无数资源堆积起来的,自己得到的越多,飞升的概率越大,所以,修士与天争命,与人夺宝,只是做到什么程度,全看个人而已。
杏未红无法接受,认真反驳:“抢了别人的东西,那个人怎么办?”
“有实力自然保得住,没实力就认栽。”松之秋漫不经心道,“你说要随心所欲,那就走这条路好了。”
杏未红想也不想:“不行。”
“为什么不行?”他反问,“谁规定钱必须是堂堂正正赚来的?别人有,抢过来就行了,不肯给,杀了就是了。礼义廉耻,都是圣贤书里的话,你既然不喜为人驱使,何必把他们的话当一回事?”
杏未红懵逼,绞尽脑汁半晌,才找到答案:“因为他们说的是对的。”
“哦?这么说,对的话你就听,不对就不听?”松之秋替她总结。
她认真思索片刻,点点头:“对。”
松之秋又问:“那么,我说的话有理,你也会听?”
杏未红纠正:“你说有理不算,我说有理才算。”
他从善如流地改口:“你觉得我说的话有道理,是正确的,就会听从,是吗?”
理论上是这样。但杏未红心里有根刺,一口气哽在喉头,就是应不出来。松之秋察觉到了,换了个问法:“其他人说的话有理,你觉得有理,你会听吗?”
这下她能点头了。
“所以,你唯独不肯听我的话。”松之秋得出答案,双目凝视着她,“阿红,你恨我,对吗?”
杏未红又点了点头,说:“我讨厌你,很恨你,再也不想见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