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问:“马苏航海会回来了么?”
“他们这次走得不远,按照行程估计,应该快回来了。丫头,我还有许多大计,需要他们回来相商。”
“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帮到你。”
他笑起来:“丫头,你知道么?只要你在我身边,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忽然想起那名营救自己的神秘的金将,尽管隔了那么远的距离,也是知道的,那是专程为自己而来。还有陆文龙,当时,自己怕他难过,就没告诉他,悄然离开。相处那么久的孩子,甚至付出的关爱,比对小虎头还多得多。她却没有说话。此时,自己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倦意再次袭来,她懒懒地闭上眼睛,头顶,阳光暖暖的。
半晌,嘴唇一阵温润的湿润,痒痒的,很想笑,却又忍着。他偷看,她依旧睡着。他放心了一点,却还是如一个小偷,再次磨蹭上那柔软的唇,忽然发现她的长睫毛颤动一下。他吓了一跳,立即移开。
她脸上慢慢有了笑意。这笑意鼓舞了他,那是他多年以来的向往:亲一下,就亲一下。现在,却是可以肆意的,不限时的。忽然就想肆无忌惮,跟怀里火热的娇躯缠绵悱恻。她起初还忍着,任由他的深入浅出,慢慢地,就发现,那亲吻其实是何等的陌生。秦大王,他粗豪如此,多年来,竟是连真正的亲吻也没学会么?不是不会,而是慌乱,因为,用心和不用心,那是完全不同的。“会”和“精通”,那是两回事。本质上,他原来也只是个穷凶极恶的孩子,还有许多东西,都要从头开始。
她温顺地承受,但是那种灼热的气息越来越浓烈,如一锅即将沸腾的水,咕嘟咕嘟,冒着泡,要将自己浑身融化。浑身透不过气来之际,她忽然伸出舌头,轻轻地咬了一下那厚厚的唇。那种酥麻麻的感觉,顿时从脑门直冲脚板心,他身子仿佛都抖起来,这才是亲吻,是两心交融时的亲密无间,原来,亲吻也会具有如此巨大的魔力,胜过一切的甜言蜜语。他捏着她的手,那手是如此柔软,温存,带着微微的热意,仿佛执手之间,也会**无限。
相识许多年,今日始相知。
他开怀大笑,她的脸红得如煮熟的虾子,蜷曲了身子,娇羞如小女儿情态。
士兵们,甚至刘武,都从未听过秦大王这样的愉悦大笑,纷纷好奇地看过去。但是,他高大的身子紧紧揽住她的娇小,他们什么都看不到,只在急马奔驰里,看到随风摇曳的长长的黑发……
缠绵悱恻
“大王,有人追来了……”
是刘武的声音,大煞风景。他这一路,都密切地注视着哪怕是最微小的动静。前面的探子本要禀报秦大王的,也不知为何,此时并不想打扰他,报告给了刘武。
秦大王坐正身子:“是什么人?”
“还是金军,但不知道是不是海陵的队伍……”
只要是金军,那都是敌人。秦大王勒马,看看丛林的方向,这一行人要藏起来并不困难。但是,此时他已经不想藏身了,而是要尽快赶回去。
“往东。”
“是。”
花溶一直靠在他怀里,似睡非睡,这时,才睁开眼睛。他见她的视线落在自己腰上的弓箭上,一拉马缰,依旧牢牢圈住她,贴在她耳边,柔声道:“丫头,别怕,一切都交给我。什么都别怕。”
她唔唔一声,没有再说话,头靠在他的胸前,硬邦邦的,如枕着一个软木的枕头,舒适而安全。许多年抗争的勇气和力气,这时,都消失了,手脚都是软绵绵的,明知战斗在即,也提不起精神。却奇异地,不觉得害怕。原来,自己并非女战神,而是小女人——好逸恶劳的小女人。懒惰,真是一种美妙的东西。
来人并非海陵的部署,而是另一支金军,数量并不多。他们看到为首之人怀里抱了一个女人,看准他行动不便,不由分说,便来围攻此人。可是,他们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因为那个高大的壮汉,长长的手臂,长长的大刀,一路过关斩将,所向披靡,甚至,他的左手一直还牢牢地揽着那个女人,只用右手,整个人如林间纵横来去的虎王。
一路上,她都微微闭着眼睛,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听得马蹄的声音,还有厮杀声。秦大王的割鹿刀的声音,暴饮了鲜血,一刀下去,仿佛是碎骨的声音,一滴的血正要溅到她的脸上,他身子一侧,完全遮住了她。
这时,她才慢慢睁开眼睛,依偎在他怀里,看着他如何一刀一刀地迎战敌人。瞬间的闲暇处,他的目光落在她苍白的脸上,更是来了精神,如一个英雄,要在自己心仪的女子面前,不顾一切地展示给她看——那是几千万年的雄性法则,展示自己的强大、力量和英勇,就算为此战死,也在所不惜。
她专注地看着一滴滴的鲜血,一个个飞舞的断肢残臂……其实,他们彼此之间都是陌生人,也没有任何深仇大恨,在这之前,你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你;在这之后,也许也不记得对方的容颜。但是,他们就是要厮杀,拼命地厮杀。这就是战争,令人疯狂的战争。每个人打着各种旗号的幌子,理由都很奇怪,每一项看起来都冠冕堂皇,其实,每一个又都荒诞不羁。
这就是战争。
人都惧怕动物,因为动物野蛮残忍;其实,人们不知道,自己比动物野蛮残忍一万倍。
她神思恍惚,回忆起自己这半生,十多年的时间都在厮杀里;宋金对决,靖康大难,自己和鹏举保持着何等的热血,出生入死,金戈铁马,最后,却是劳燕分飞,天上人间。心里有泪,却再也流不出来。忽然想起临安那一战,也是这样,无数的人围住自己夫妻二人,血流成河,因为那么奇怪的理由,就要非杀之不可。耳边隐隐响起岳鹏举的临终前的声音:
来世必杀赵德基!
来世必杀赵德基!
来世必杀赵德基!
他,其实,一直那么渴望着复仇!一定要复仇!
就算杀人是一件很荒诞的理由,也必须杀下去。就如战争,那么荒谬,却总是千百年的要延续下去。只是,自己太累了;要歇歇,歇歇再上路了。
她一眨不眨地看着那些倒地的人,没有愤怒,也没有怜悯,更没有惧怕;仿佛是一种空前的麻木。人啊,生命那么高贵,却又那么低贱。
章节目录 第574章 没死
不知何时,马忽然奔跑起来,是刘武的喊声,精神抖擞:“大王,都杀掉了……”
秦大王右手一挥,鲜血顺着刀背往下淌,反衬着雪白的刀光,带着一种残忍的艳丽。
原来,杀人,也是一种美!
她闭上了眼睛,没有再看,只在这一刻,是一个厮杀的旁观者。她想,以后,自己都是旁观者了?为什么旁观者总是比参与者更加轻松?
铁马飞奔,秦大王低头看她的脸,她的脸依旧是惨白的,甚至连血都没溅上一滴。他笑起来,无限欣慰,拉缰加速,往自己的目的地跑去。
这是一片清澈的湖泊,水草丰茂,牛羊成群,各种小动物徜徉其间,很多都是没有见过的。仿佛还从无人类的足迹。
众人终于停下脚步,稍作歇息。
双脚重新踏上坚实的土地,花溶抬头,才看到一地的昏黄。红色的残阳投射在湖水里,波光粼粼,像打碎了的红玉,揉碎在水藻间,一伸手,仿佛能抓起来。
无数的晨昏,无数的夕阳,自己和他之间,总是在这样的残阳里重逢,对对错错,参差其间。
捧一捧清水浇在脸上,前所未有的舒爽的感觉。解开头发,整个人都沉浸在了湖水里,干净,舒适,洗涤了一身的尘埃。
不远处,秦大王站在一边,他也早已揭下了帽子,精赤着上身,洗去一身的疲劳。忽然抬眼,看到她,看到她就在水里,就在不远处,身子被水草遮住,只能看见一片的绿色,如黑发的水妖,身子也化作了绿藻。她的脸被夕阳反射成一片奇怪的绯红,眼睛如绿藻之间的两颗黑色的宝石,又像两颗紫色的葡萄。
浑身热切,脚步却停留在原地,似不敢上前一步,不敢惊扰了她的沉思。他眨眨眼睛,时光仿佛在流转,又或者在重生,不是一个热血沸腾的男人,而是一个患得患失的小年轻,难以言喻的那种因为期待带来的愉悦,带点痛楚的向往和冲动。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和某一个女人恋爱。
恋爱啊!
脚下是一片无名的水草,夹杂其间的是星星点点粉红粉蓝粉黄的小花。他完全是无意识地,就着柔韧的水草,编织成一个大大的花环,点缀了满满的鲜花,拿在手里,仿佛自己心里也顿时开满了鲜花。
他慢慢起身,迎着她,这时,她早已从水藻里出来,洗涤后的衣服被夕阳和风吹干,带着盛夏的热气,那是一种非常柔软的丝绸,铠甲内里的单衣,现在那么舒服而熨烫地裹着身子。她抱着腿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静静地看着最后一抹晚霞隐匿在云层里,然后,就是黑的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