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道不明,叶在夕就是觉得心里酸酸的,柔软得过分。
  怜香惜玉这玩意,真不是男人该有的,闹腾难受!
  缓缓地,她抬起头,巴掌大的脸蛋,未施粉黛,灯下尤其纸白:“我有点不安。”
  刚对上双凌乱深谙的眸子,叶在夕心口像针扎了一下,有些疼。
  突然便闪过王落雨的话: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你收心——
  收心?起奇怪的感觉,叶在夕不动声色地摸了摸心口,走过去,挨着女人坐下:“天塌下来还有我顶着呢,怕什么。做最坏的打算不也就判你个通奸,我都不介意你还嫌亏啊!”
  叶在夕痞里痞气没个真假,暧昧得不动声色,那风姿绰约,搁哪个女人都招架不住啊,只是江夏初——
  “不要做这样的打算,我不喜欢被人误解。”
  一句话堵死了叶在夕所有继续暧昧调侃的余地,一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铁青了,语气冲得跟什么似的:“靠,感情是爷我一厢情愿了。得,弄得我多稀罕你似的。你愿意,我还不想当负心汉呢,所以别担心,等会我一定撇得一干二净。”说完,也不知道和谁赌气,桃花眼一挑,一副大爷不爽的模样。
  也是,叶天王不爽也是当然的,纵观万花丛中过的风流史,哪个女人不是他召之即来的,偏生遇上这么块硬石头,不仅捂不热,还咯得慌。
  越想越不爽,叶在夕自顾找了跟烟来抽,狠狠吸了几口,看向江夏初:“我说你怎么就这么不待见爷,至于一副生怕甩不掉的苦情样吗?爷我是怎么了?闹个绯闻还能掉你价了?”
  一口一个爷,这家伙不爽的时候就喜欢摆谱。
  她只说:“你知道,我不喜欢不明不白。”
  那左城呢?
  几乎要脱口而出的四个字,不知道怎么咽回喉腔的,那个致命的器官狠狠地抽搐喧嚣了几下,然后安静,然后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这个女人啊,这个要不得、放不得的女人,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他们自始至终只是楚河与汉界。
  就着手里的烟,他狠狠吸了几口,胸腔刺疼得有些麻木,烟雾缭绕,看不清他花败颓废的眸,他啊,还是戏谑收场:“得,你就是一块石头,又硬又冷。”
  偏生这块又冷又硬的石头盘踞在了他心底,又痛又恨。
  江夏初只是半阖着眸子,心事重重。
  得!叶在夕说得极对,这就是快石头。
  “懒得管你。”
  灭了手里的烟,叶在夕起身就要走,身后,她声音小小的,淡漠的:“你会管的。”
  是的,他会管的。
  几乎条件反射,他回头了,然后再也没办法洒脱地转身,看着她,心又开始闹腾,因为她说准了,他这辈子大概就这样栽了。
  妖孽的俊脸沉了好一会儿,还是坐回去,捂着胸口:“丫的,人干嘛要长义气这种没用的东西。”
  胸口长得是只是义气吗?
  谁知道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半真半假,演员的专长不就是如此吗?
  长长叹了口气,不知道在惆怅什么,他无奈:“所以,心放到肚子里,没那么复杂。”
  “林倾妍来了,能简单点。”
  叶在夕一个白眼丢过去,不知为什么,反正他很不喜欢从这个女人嘴里听到两个名字,一个就是林倾妍。
  “她要来了,就不可能简单了。亏得她伤得下不了床。”
  那个女人,他还不知道,端着圣母玛利亚的面孔,一肚子阴谋阳谋。
  她摇摇头:“你不了解女人。”
  冷嗤了一声,叶妖孽一脸不以为意:“真新鲜的说法。”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实践出真理。说一个在花丛里摸爬滚打的男人,不懂女人,这可是奇耻大辱。
  江夏初嘴角若隐若现的笑,不明喜怒:“不会为了我,是为了你。”
  叶在夕被这句话弄得晃了一下神,半响,琥珀样的眸子移开:“扯她干什么?”
  这厮,懂女人,也懂女人的情,但是揣着明白当糊涂人,所以这么多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倾妍,你喜欢吗?”她问得认真,秀气的眉拧着。
  一个问题,充分说明了两个问题:江夏初智商很高,情商很低。
  叶在夕懒懒靠着沙发,搭起长腿,眼角撩德媚人,笑道:“喜欢?”冷嗤一声,十分不屑,“这玩意爷没有。”
  说这话的时候,叶在夕看着江夏初的眼睛,他在笑,依旧迷人勾魂,只是若细看,他眼底的光,亮得惊心,也凉得动魄。
  这辈子,叶在夕记不清和多少女人说过喜欢,唯独,江夏初不同。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 第九十五章:厕所是个事故高发地啊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
  漫不经心的姿态,无关痛痒的语调,这个男人就是这样给自己导了一出戏。
  骗过了她……
  话题还在继续:“若是澄清了,她呢?可能就再也说不清了。”
  林倾妍对于叶在夕一直是个奇怪的存在,他们传了十多年的绯闻,但是双方从未正式表态过,也许叶在夕还有点良心,不祸害窝边草,总归他们是隔了一层窗户纸,若是捅破了,就没有那么容易抽身了。
  叶在夕倒是一脸满不在乎:“反正以前也没说清过,不是说我叶在夕风流花心吗,怎么能辜负了这么高的评价。”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洒脱到恣意,无畏到猖狂的地步。在演艺圈这样一个脸面当门面、虚伪当遮羞布的圈子里,对名声这个东西嗤之以鼻的,除了叶在夕外,绝对找不出第二个。
  倒是江夏初,心里过意不去:“我好像连累你了。”
  她一脸愧疚,这样的表情,无端让叶在夕恼火,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欠着。”
  江夏初还真当真地点点头。
  叶在夕自认为懂女人,女人的斤斤计较、于心不忍,通常是划清界线的行为特征。
  恼她,气她,还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掐死她……但是舍得吗?都是空想,叹叹气,火气还在:“我的事我会看着办,哪像你,你别瞎操心,管好你自己就好,也不让人省省心,有闲工夫,想想等会站到领奖台上怎么说,镜头前,你完全弱到不行,我信不过你。要不我们对对词?”
  不等江夏初有所反应,又自顾接过去念叨:“不行,等会站在领奖台上,你什么也没说,还是让我来说。”
  有人说,男人的啰嗦与他的真心成正比,还有人说,男人总嫌女人不省心,所以一辈子,只会为一个女人不省心。
  他啊,总在悄无声息的时候,陷得越来越深。
  似乎总有念不完的经,操不完的心:“不要离了我的视线,知不知道?”
  最后,他嘱咐了这么一句,他是个不喜欢认真的男人,做事做人都是三分真七分假,这一次,如此专注,如此谨慎。
  一箩筐的碎碎念之后,江夏初只是点点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起身,只说了句:“我去下卫生间。”
  叶在夕心里绷了一根死紧的弦,一怔,莫名其妙松了,一把无名的火就烧起来了,想也没想,粗话接地顺溜:“操,女人就是事多!”
  江夏初置若罔闻,干嘛干嘛。
  叶在夕骂完,不解气,在原地跺了跺脚,还是一脸苦逼相地跟上去。
  没办法,放不下那个心,这厮太了解女人了,女人多的地方事更多。
  果然,叶在夕料得很准,女人事多,女人多的地方,事更多。所以,综合一下,女厕所,永远是事端的高发地带。
  这不,赶着脚就来了——
  “哟,这不是大名鼎鼎的金曲创作家吗?神秘低调了三年,可算是见到本人了。”
  关了水,江夏初抬眸,在镜子里,女人的脸,小家碧玉的,淡淡的裸妆,穿着红色的短裙,看着像朵娇滴滴的玫瑰,是那种甜美清澈到骨子里的长相。
  只是,这张脸的主人,那是一身的刺,她走到江夏初身旁,对着镜子开始补妆,斜了江夏初一眼:“还以为是什么样的美人呢?”
  这话,说了半句,意思很明确:看不顺眼。
  “我们认识?”
  不温不火的一句,江夏初不关痛痒的一句反问。
  诚然,她不认识这个漂亮的玫瑰美人,也诚然,这个美人儿带刺,是敌非友。
  玫瑰美人笑了笑,眼神带刺:“我哪有那个荣幸啊,谁不知道创作人夏接手过的歌手都会大红大紫。只是你名声在外,我想不知道都难呢。”
  玫瑰美人说话扎人,好看的大眼睛里全是犀利,烧起了一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