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通往黄琼县黄家村的交通不便,因而个剧组只安排了两次班车,一次是在下午1点,一次是傍晚6点。
现在才中午12点,离出发还有一小时,汐婉和郑诺都没有吃飞机餐,因而两人便下了大巴车,附近找些吃的。
待到用餐完毕,便见郑明日和萧殷正两人也在车上了。
萧殷正小声问汐婉,“昨天你微博,在说谁啊?”
“哦,就是感慨下。”
萧殷正看了汐婉许久,点点头,之后也没再问什么。
站在汐婉身边的郑诺,一脸懵懂,这些天,他很少上微博,所以并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郑诺掏出手机,立马登陆自己的微博,然后点进汐婉的微博,看着汐婉上面发布的言论,微微蹙眉。
再一刷新,却见自己的表妹,发布了一条高冷的微博。
李嫣V:呵呵。
郑诺一个头两个大。
莫不是两人闹什么矛盾了?
越想越可能,似乎从春节以来,汐婉和小嫣,便没有什么微博互动了。虽然双方并没有取关对方,但是……
郑诺往前找找两人的蛛丝马迹。
果然,很多汐婉的微博,不少人转发祝福的,没有小嫣的影子。而很多小嫣的微博,不少人转发祝福的,也没有汐婉的影子。
傻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两人,一定是闹矛盾了。
可是不应该呀,小嫣应该很喜欢汐婉才是,毕竟都把自己哥哥介绍给了汐婉。而且汐婉也和表哥好上了,没道理和未来小姑子闹翻吧?
郑诺是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明日望着汐婉,然后撇过头,也没再说什么。
车子终于启动了,一行人再度往黄家村。待到汐婉回了旅馆,便接到了肖琮打来的电话。
汐婉一看到肖琮两个字,心中大底清楚他找她是什么事情了。
“喂,肖琮?”
“汐婉,顾晔师兄把电影的主题曲和插曲这件事跟你说了吧?”
“是的。”
“嗯,那就好,然后他已经把那两首歌发到我的邮箱了,你应该也收到了,然后咱俩约个时间去录制吧。”
“可以的,不过我现在还在拍戏,回头我看一下我的拍摄行程,商讨一下?”
“嗯,可以的,要不到时候咱们网上联系?看看有没有空闲的时间叠一起,实在不行我请假,按你的行程来好了。说起来我最近也在拍警匪片,然后还要跑学校做毕设,剧组学校两边跑,整个人就像蜡烛两头烧,急死我了。”
肖琮忍不住吐槽,毕竟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毕设还没做好?”现在都四月份了,五月份就要答辩的,两个月不到的时间,能把毕设彻底完成?
“去年不是拍《唐朝》么,我就把毕设放一边了,反正我们学校的毕设就是和同班同学一起拍个小剧本,我的戏份,估计十天能够做完吧。对了,你也是今年毕业的吧?你的毕设做了吗?你们拍什么?”
汐婉点点头,“我去年就做好了,不过我不是表演系的,所以不用拍剧,理论论文就好了。”
肖琮:“……你戏演得那么好,我都忘记你是A大播音主持系的学霸了。”
“噗——你真幽默。那没其他事情,我就先去忙了啊。”
“好,回聊。”
挂了电话,汐婉上了电脑,登陆自己的邮箱。收件箱好多未读邮件,最新的那封,赫然就是顾晔发来的。
汐婉点开,上面是两首歌曲。
一首是她的独唱:《白露为霜》,一首是合唱:《心相依》。
汐婉看了歌词,《唐朝艺妓录》的原作者亲自写得。化用了诸多古诗词,写得相当优美。《心相依》的词虽然也古风,但相对而言还是《白露为霜》的古诗词味更浓厚。
汐婉虽然有唱过主题曲的经验,但到底不是专业歌手出身,初初拿到歌谱,她看着上面的音符,有一瞬间没缓过神,看多了,只觉得无数蝌蚪眼前游动。随后静下心来,好好哼了起来。
两首曲子的调,都属于空灵高远,配合她现在的嗓音,竟然意外有味道。
“咚咚——”
汐婉正哼了一遍《白露为霜》,自己的房门便被敲响了。她起身,打开房门,却见郑明日站在门口。
汐婉惊讶了一下,“有事?”
郑明日把手里的一袋水果递给汐婉,“助理买太多,你替我吃掉点吧。”
“啊?”汐婉接过,“谢谢了。”
郑明日点点头,随后道,“我刚好像听你在唱歌?”
“呃……”
“唱得蛮好的,虽然一顿一卡的,不过这是你要出的新歌?”
汐婉脸红了下,“刚拿到的曲子,嗯,是我之前演的电影的主题曲。导演让我试一下。”
“哦,”郑明日点点头,“没想到你非科班出身,不仅演戏这么棒,唱功也可以。”
汐婉:“……”
又来了,这种话里有话的感觉,汐婉只汐婉自己是多心了。
待到郑明日像自己颔首,回了自己的房间,汐婉才把房间门给关上。走两步,看着手上沉甸甸的水果,提子,草莓,车厘子,都是自己爱吃的。
汐婉抿了抿唇。
再回到电脑桌前,看着上面的两篇歌谱,汐婉半点也没有练歌的欲望,只拿出剧本,找到明天自己要演的场景,背起台词。
☆、179.第179章 179 他是对的
翌日,天朗气清。清明节后,春天的气息,越发浓郁了,到处鸟语花香,让人神清气爽。
汐婉的戏是在九点左右,因而早早的调整好了状态。
这次要拍的戏,场景跨度大,演员心理跨度也不小。瑶光身为天界的仙女,从小到大都是无忧无虑地称咋,从没有杀过什么小生灵。因为在天界的人看来,万物皆有灵,一棵树,一朵花,一根草,一粒石子,经过岁岁年年,悠悠历史长河,渐渐也能演化成精。所以瑶光从来对待万物,用一个词形容:众生平等。
但这次,她却要击杀一个想杀死凌霄的妖精。
从一个单纯的女孩,因为路途上的经历,不得不成长。而成长的代价,便是手染献血。
这个心理过程的描述,是相当复杂的。
汐婉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体会了好久。
如果她是瑶光,天真善良的瑶光,在别人危及到重要人的身上,她会怎么办?
心绪渐渐沉入瑶光的世界,许久,汐婉从那个世界挣脱。彼时,上一场戏也拍好了,道具组和布景师正在布置下一个场景。
终于,轮到汐婉开拍。
——
山间的小道,黄色的泥土,两旁的青草油油,还能看到不少不知名的野花灿烂的绽放。蓝色的,紫色的,粉色的,白色的,黄色的,姹紫嫣红,当真生趣盎然。
瑶光走在前方,时不时蹲在地上,闻一闻花草的芬芳,然后回眸一笑。
凌霄咬着草根,双手放在脑后,慢悠悠地走着,享受难得的荒野平静。突然,一股危险的气息逼近——
“危险!瑶光!”凌霄突然拔出剑,窜到瑶光的身前。
“砰——”
刀剑相交,发出刺耳的声音。
空气里突然浮现出一个面容怪异的男子。
“桀桀桀——”他发出刺耳的笑声,“纯阳之体,桀桀——本座运气真好。”
瑶光站在凌霄身后,这才看清楚了面前的不明危险物纠结是何,“黄鼠狼妖。”
凌霄愣了一下,“这家伙就是那爱放臭屁的?”
瑶光点点头。
黄鼠狼妖目光如钉,死死地盯着瑶光,突然间发现此女身上一股若隐若现的仙气。
他与金刚狼一战,不敌败北,后拖着重伤之身,飞速遁走,一路不曾停歇。不知不觉便来到这个山脉。人类处/女子的精血,在他所练的功夫里,可是养伤圣器,所以路上遇见这般一个清透的女子,他立马停下来,锁定她。本以为一击即成,却没想到,突然杀出个程咬金。
他本是怒火攻心,却发现,此男正式纯阳之体!
真是天不灭他!
这样身躯的人类,血肉都是宝物啊!他真是赚大发了,眼下,要是把这男的炼化吸收,不说他伤能立马恢复,功力还能更进一层!
想想,就觉得妙计。
不由“桀桀”,再度笑出声。
瑶光觉得刺耳,“好难听的声音。”
黄鼠狼妖道,“难听,待会儿你就觉得是仙乐了。”
瑶光一本正经:“你连天庭都未曾踏上,怎知仙乐如何?若真如你的声音这般难听,妙音仙子也不用呆在天庭了。仙乐也不必存于天界。”
黄鼠狼愣住了。
凌霄“噗嗤”笑出声。
“该死的!你这个小畜生!吃我一刀!”黄鼠狼朝着瑶光攻打而来。
凌霄立马挡在身前。
两人激烈地打斗起来,凌霄肉体凡胎,即便黄鼠狼重伤在身,凌霄也渐渐落入下风。
“呲——”刀划破凌霄的手臂,瞬间鲜血没入泥地。
瑶光在一旁看着无比揪心。
“砰——”凌霄被黄鼠狼一脚踹翻在地上,瑶光立马上前,半抱住凌霄。
凌霄口吐鲜血。
“噗嗤——”郑明日笑场了。
“咔——”
陈平导演喊了“咔。”然后工作人员纷纷围上前,“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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