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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 完结+番外 (酒酒音)



孟清歌把妮妮放到地上,蹲下来跟她的眼睛平视,尽量放柔了语气,又要她认识到眼前的状况:“妮妮,爸爸跟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分开了,以后,还是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你要尽快的适应这里,知道吗?”

她也想让孩子一直生活在童话里,无忧无虑的长大,但现实的残酷却承受不起一个孩子的天真。

妮妮呆呆的看着缩小了好几倍的房子,一眼就全部看过来的小公寓,好像一时还不能接受眼前的现实,大眼睛眨了几下,大颗大颗的泪珠就滚落了下来。

“妈妈——”小家伙的身体轻轻的颤抖了起来,孟清歌马上抱住了她,用力的拥在怀里。

妮妮已经长大了,也比一般孩子聪明,她接受了眼前的现实,没有大哭大闹,但又不能完全能够接受,只能通过哭来表达自己的悲伤。

孟清歌被她哭的心都要碎了,她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妮妮。她才五岁,就要经历这么多的波折,她这个妈妈,真的不是一个好妈妈。

“妮妮,妈妈对不起你……”

“妮妮,对不起……”

“妮妮,对不起……”

……

妮妮曾经养了一只兔子,她给它取名叫公主,已经长得很大了,雪白雪白的身体,两只长长的耳朵,伸手摸一下,它就会抖一下它的耳朵。霍晋霆的手里拿着一把白菜叶子,喂到兔子嘴边。

兔子的三瓣嘴不停的嚼着,很快那些菜叶子就吃完了,睁着两只红通通的眼睛看他。

霍晋霆弹了弹它的耳朵:“没有了,吃货。”

伍千叶从屋子里走出来,看到霍晋霆对着只兔子说话,对着空气冷哼了一声:“跟人说话不行,非要跟一只兔子说话。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世道就是乱了才这样的。”

伍千叶手里捏着一只小包,扭着腰走出去了。

孟清歌不在家里,她呆着也没意思,天天找她的那些老姊妹们打麻将,要么出去旅游,前些天刚从泰国回来。

霍晋霆捏了捏眉心,他妈已经彻底不跟他说话了。

兔子是霍晋霆要求留下来的,那两只红通通的眼睛,就像小家伙受了委屈时看他的眼神。

她带走了孩子,总得给他留个念想吧。

霍晋霆从笼子里拎着兔子的耳朵把它抓出来,抱在怀里顺它的毛,黎少彦从外面走进来,就见到霍晋霆一个大男人手里抱着一只兔子,别提多别扭了。

黎少彦走到他那边,在他面前几步就停住了,似乎对他这个造型很不满意。

孟清歌跟妮妮离开了,他知道其实霍晋霆的心里不好受,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日久也会生情的。

黎少彦拎了拎裤腿,拉住一边的秋千绳子正要坐上去,霍晋霆踢了他一脚,皱着眉对他道:“这不是给你坐的,去那边。”

秋千架子的旁边,就是一架紫藤花架,花架下放了一张造型古朴的长凳,黎少彦挪了地方,嘁了一声说道:“都已经走了那么久了,你要看着伤心就拆了。”

霍晋霆横了他一眼,黎少彦只是想把气氛搞活一些,没想到反而惹得他更不高兴了,也就闭嘴不说话了。

快到中秋了,院子里有一株老金桂树,这个时候桂花盛开,金灿灿的一团一团藏在树叶间,一缕一缕的桂香飘来,闻着都特别舒服。黎少彦一点形象都没的摊坐在长椅上,双臂放在靠背后面,长腿摆开,仰着头闭着眼,像是损失了道行的千年的老妖在吸收天地间的灵气。

事实上,黎少彦确实很累。放出来后的云刚变得更难对付,几乎是在动用他全部能用到的权利人脉,对他们的公司进行围剿,霍晋霆刚跟孟清歌分开,黎少彦考虑到他的心情不好,便自己撑到现在。

霍晋霆抱着兔子坐到他的旁边,眼睛里囚着一团阴狠。他看了一眼黎少彦道:“累了?”

黎少彦睁开眼睛,对着头顶湛蓝的天空微眯了下眼睛,里面闪着嗜血的光芒:“累是肯定累的。我先打头阵,看看云老头到底有多大的能耐,之后的收尾,你可给老子收好了,不然辜负了老子这么多天的心血。”

霍晋霆低头,逗着趴在腿上的兔子,黎少彦等着他夸几句,一转头就见到那个男人在逗兔子,气得差点一口血喷出来。不过,那兔子确实挺好看的,那么长的毛,摸着软软的。

黎少彦捋了两把兔毛,问他道:“你这样,云瑶看到该怎么想。她跟我说,你几天没去她那边了。”

云瑶仍旧住在南湖路那边的别墅里,她从黎少彦那里得知,以前孟清歌在的时候,每天都做好了晚餐会等他回去一起吃。她从来都不下厨的,可为了他,她去学了烹饪,每天都精心准备着一道道的菜品,可霍晋霆每次都只吃了两口,便不再吃了。

有一次,云瑶甚至做好了菜让黎少彦试吃,到底她做的菜跟孟清歌差在哪里。黎少彦答不上来,不知怎么回答她。

霍晋霆的心里是有孟清歌的,毕竟,在他最低落的时候,是孟清歌陪在他身边。

当她把他的苦都变成甜的时候,她的影子便烙在他的心里了,这一点,是云瑶永远都比不上的。

“你做一次三色团子吧,霍晋霆喜欢吃那个东西。”黎少彦那样回答了云瑶。

“什么?”当时的云瑶睁大了眼睛,一脸茫然。

黎少彦想到那时云瑶的表情,便无奈的摇了摇头。

第218章 今晚别回去了,好吗?三更

云瑶就算把厨艺做到五星大厨的水准来,霍晋霆也不会满意的。

她怎么会知道,霍晋霆对着一碗乱七八糟的剩菜做出来的咸泡饭,他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那就是属于孟清歌的。对霍晋霆来说,他有对云瑶的回忆,当然也有对孟清歌的回忆。对他来说,属于孟清歌的,就是充满杂味的记忆。

霍晋霆捏了一把兔毛,在手里把玩着,软软细细的触感,像是孟清歌柔软的头发偿。

对他来说,一直在眼前,天天能见到的人,以为就算有一天看不到了,也就那样,不会太想念的。可真的有一天,那个人的身影不在他的面前走来走去了,那个人的身影却在他的脑子里走来走去。

他这几天没去云瑶那里,也是因为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云瑶端着碗碟出来,他下意识的就叫出了孟清歌的名字,当时幸好云瑶没有注意到。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就有意的避开去云瑶那里,至少,得让他的脑子里,那个娇小固执的女人身影不再总是出现他脑子里,他才会心安理得的跟云瑶在一起。

霍晋霆拎着兔子的耳朵,把它塞到黎少彦的怀里:“给你养着吧,好好养着,不能瘦一斤肉。”

黎少彦莫名其妙,他都快累死了,凭什么还要给他养兔子,离婚的人了不起啊!

霍晋霆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兔子毛,往门口那边走去。

“哎,你去哪里?”黎少彦拎着兔子追上去。

“你不是说,云瑶在找我吗?”霍晋霆背影对着他摆了摆手。

云瑶见到霍晋霆进门时,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晋霆,你来了呀!”

霍晋霆“嗯”了一声,云瑶马上上去给他从鞋柜里拿出拖鞋来让他换上。

“晋霆,我今天学会了一道新的菜式,猜猜看是什么?”

霍晋霆已经能闻到面粉蒸熟的香味了,但对上她期待的眼神,还是挑了挑眉毛笑着问道:“是什么?”

“三色团子!”云瑶比着手指,瘪了瘪嘴说,“你不知道呢,那个面粉可难揉了,我手都酸了。”

霍晋霆听到三色团子的时候,脸色微微变了一下。宽大的手掌温暖厚实,一下子将她的小手包裹起来,霍晋霆温柔的道:“以后那么累的事情,就不要做了。”

云瑶听了心里喜滋滋的,娇羞了看了他一眼道:“我听说你喜欢吃,特意学了来做给你吃的嘛。”

她拉着霍晋霆到厨房,蒸锅还在加热,云瑶已经按捺不住向他邀宠的心思,一下把锅盖揭起。过烫的蒸汽一下子冲了出来,云瑶露在外面的整个手臂被烫到,下意识的丢开了锅盖。

“啊!”

“咣当!”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巨大的响声特别的刺耳,云瑶尖叫了一声,缩了缩脖子。被烫到的手臂一下子红了起来,霍晋霆拉着她立刻到水池那边去冲洗,眉心紧紧的拧了起来:“怎么这么不小心!”

云瑶悄悄的看了他一眼,甜在心里。

就算她做的不及孟清歌,但霍晋霆永远都会记得,她为他做了三色团子,而且还被烫伤了手臂。

冲洗过水以后,霍晋霆为了防止她起水泡,又给她擦了一些烫伤膏,而那一锅三色团子,已经无人理会了……

吃过晚饭以后,两个人一起坐在沙发里看电影,播放的还是很久以前的老电影。云瑶依偎在霍晋霆的怀里,时而塞一瓣橘子到他的嘴里。你一瓣我一瓣,很快,一只橘子就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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