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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白富美 (凤轻轻)


夏晓拿着杨雪华的歌本,看着上面《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的歌词,轻哼了起来。
啪啪啪声,杨雪华和王爱华她们拍起了手来,“不错,夏晓的声音甜美清亮,唱的好听。”
“夏晓,你再唱这首。”杨雪华把歌本翻到了《让我们荡起双浆》让夏晓唱唱。
夏晓无语,但这首对她来说也不难,儿时常唱的,所以夏晓也轻快地唱了起来。
董美华酸溜溜道,“没想到夏晓竟有一把好嗓子呀,之前倒藏着,这要是参加县里的比赛,没准还能再给生产队拿个奖回来。”
女人在一起都爱比较,夏晓也不觉得奇怪,宿舍里长的最漂亮的就是孙玉华,是那种让人一眼惊艳的,不过孙玉华高冷,不好接近。
而且从孙玉华的表现来看,她的家世应该不错,就不知道父母都是做什么的,孙玉华没说,大家也没有问。
杨雪华生的清秀,但气质好,和孙玉华站在一起,半点也不输人。这也因为杨雪华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杨雪华又是个才女的原因,一看就带着书卷之气。不过夏晓不由为杨雪华担心,还有六年就是特殊时期了,那个特殊时期教授老师这些是很危险的。
还有夏家,在原主的记忆里,原主的小婶也是当老师的。
夏晓是什么也不能做的,没到那个时候,没有发生那些事之时,你一说出来,别人当你有毛病,夏晓还不会傻的透露这些敏感的事来。
王爱华生的一般,但人看着大气干练,有一股冲劲,什么时候都精神抖擞的,反正宿舍里大家都是服她的,而且在知青点里,王爱华虽年轻,却也担任着小组长。
而冯英倒生的不错,只是为人有些沉默,和孙玉华的高傲不同,夏晓觉得冯英有些小自卑。
至于董美华,虽然生的圆润一些,但五官看着挺不错的,若是瘦下来,那保准就是个大美女,和孙玉华不相上下。
只是董美华有些爱计较,掐尖,夏晓也发现了这一点,只要她做的比董美华好一些,或者大家对她好一些,董美华就不太开心了。
不过除了这点,董美华也是个开朗的大姑娘,乐于助人。
人无完人,夏晓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点缺点就否定了这个人,总的来说,她还是很喜欢她的这些舍友的,大家偶尔也会有矛盾,但可爱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哪里,比不上美华。”夏晓这也不是谦虚,董美华确实有一把好嗓子,唱民歌很好听。
还有孙玉华也是有一把好嗓子,不过孙玉华的嗓音偏尖细,应该是学过戏曲的。
最后知青点合唱《我的祖国》,而夏晓独唱《听妈妈说那过去的事》,孙玉华唱黄梅戏《女附马》,董美华唱了一首浏阳河。
杨雪华和王爱华、冯英三人除了队里的节目,还有和知青点排练的话剧。
定好了节目,大家就开始演练了。
“哎,你们听说了没有,李胜美的那两个儿子回来了,长的可俊了。”董美华道。
宿舍的人开始八卦着李胜美的两个儿子,夏晓一听到李胜美的名字就不感冒了,所以对李胜美的儿子也没啥兴趣。
“听说当了军嫂就可以随军了,去年梁丽丽不就嫁了个当兵的吗,已经随军去了,都不用在生产队里干活了。”董美华道。
这话一落,几人都有些心动,都是女青年,年轻貌美,谁都不愿意脸朝黄土背朝天,把自己给弄丑了。
虽然随军不见得轻松,但在大家的眼里,至少比开荒种田好啊。
便是夏晓听了都蠢蠢欲动,虽然她现在还小,可以后可是找个当兵的,就可以随军生活了,也好过在生产队里熬十**年。
不过李胜美的儿子就算了,那样强势的婆婆,夏晓摇头。
因着李胜美两个当兵的儿子回来过年,知青点的女青年们一直在议论这事,说李胜美的两个儿子多好看,甚至还拿着郑向红的两个儿子对比着。
夏晓没有见到,所以不好评论,不过因为对李胜美不感冒,所以夏晓也不关注这些事。
凤轻轻说
随军是要看级别和条件的,不是所有军嫂都可以随军的,后面会提到。

第14章 贺学兵

年三十这天年会,生产队里热闹一片。
夏晓凑到郑向红的身边帮忙摘菜,郑向红道:“你一边去坐着吧,别弄脏你的衣服了,一会你可是要上台表演的。”
“没事,跟婶子一起干活有劲,我就唱两首歌而已,也不费事。”夏晓不是不上心,只是现在紧张也没用,再说以前学校的大舞台她都上过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紧张的。
“红姐”一个穿着一身军装的黑瘦青年跟郑向红打了招呼。
郑向红笑道,“刚子,部队放了几天假。”
“五天”军装青年咧嘴一笑,露出了两排白牙。
“那不是过完年就得回部队了。”
“是啊,红姐我先过去帮忙了,明天再上门找阿植。”
“好咧,去忙你的吧。”
郑向红说完,军装青年就离开了。
“婶子,他是谁呀?”夏晓不由问道。
主要也是那一身的军装让她想到了这几天的八卦,董美华可是说李胜美的两个儿子长的很俊呢,可刚刚的军装兵哥哥,也是一副年轻阳刚的面孔,估计一米七出头,也不是很高,也没觉得咋帅。不过当兵的人身体素质还是很好的,这走姿站姿,都透着一股英武挺拔之气。
“村里妇女主任的大儿子,叫贺学刚。”郑向红道,“他爸是我娘的表弟。”
“哦”夏晓应了声,再没反应,李胜美的儿子啊,没兴趣了解。
“向红,要我说你啊,你家老大想去当兵,你就让他去呗,你看贺家的两个儿子都在部队里当兵,现在都是个士官了,多好啊。你家老二生的牛高马大的,身手又灵活,要我说要是你家的两个儿子去了部队,准比李胜美的两个儿子混的好。”
一些跟着摘菜洗菜的妇女就已经在说开了,夏晓才知道原来高稼植想去当兵,便被郑向红拦着了。
“现在也不用打鬼子了,在家里种田就好了,我家小子也没那个本事当兵。”
郑向红话一落,夏晓明显看出郑向红的心情不好了,她也听说过郑向红的兄长在战场上牺牲了,而且队长的两个兄长也是在战场牺牲的,那郑向红不愿意两个儿子去当兵也可以理解的。
摘完菜,夏晓就去找杨雪华她们,她从口袋里掏出雪花石在手中把玩着,心里想着要是石头能变小就好了,戴着也方便一些。
嗯哼,夏晓一个不注意撞到了一堵墙似的,整个人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她稳住自己的同时,石头也掉地上了。夏晓一看原来是撞到了高稼兴的背部了,夏晓摸了摸鼻子,好疼,对着高稼兴道:“高二哥,你怎么在这里站着不动,堵在路这里做什么?”
高稼兴没回夏晓,而是直接走开了。
夏晓这才发现了另一个人,一看过去顿时瞪大了眼,好俊的兵哥哥,夏晓只觉得自己被电到了。
她没有军装控,西装控,制服控这些,但这个兵哥哥却让她一眼惊艳了。
好俊好帅的兵哥哥,夏晓现在很能理解,那些女的为什么这么喜欢嫁兵哥哥了,这么一站在那里,就给人一种安全依靠的感觉。
“姑娘,这个石头是你的吧。”贺学兵捡起了地上的雪花石问道。
夏晓这才回神,看着贺学兵手上的石头,顿时一惊,忙伸手抢了回来,“是我的,谢谢你啊。”
“姑娘,以后走路要看路。”贺学兵冲夏晓爽朗地笑了笑,说完就离开了。
夏晓整个人愣在原地,整颗心一直扑通扑通地剧烈跳动,双脸都觉得热热着。
夏晓不由拿着石头放到脸蛋上,果然好凉,完了,她好像动心了,活了两辈子,第一次对一个兵哥哥动心了。
夏晓,你现在才十三岁,不是二十多岁,要稳住,要稳住。
夏晓不停地在心里告诉自己,但却无法把内心里的激荡平复下来,她也被自己的反应给吓到了。
上辈子看过的美男也不少了,学校里校草也很帅啊,大学里帅气英俊的男同学更多了,军训时的教练也很帅啊,可是夏晓从没有那种心动的感觉,现在却突然被一个六零年代的兵哥哥给电到了。
等夏晓稍平复了内心的潮热,让自己正常一些,正准备离开就见着已经离开的高稼兴站在那里,不知道看了多久。
这下夏晓有些不好意思了,仿佛内心里的一些秘事被发现了,不由有些尴尬,不过高稼兴不是那种嘴碎的人,所以夏晓稍稍安心。
“高二哥,你不是离开了吗?”夏晓忙道。
“刚好路过。”高稼兴道。
夏晓心里松口气,想到刚刚的兵哥哥,便问道:“高二哥,刚刚的是谁呀?”
高稼兴看了夏晓一眼,这一眼让夏晓很有压力,“李主任的儿子。”
当下,夏晓一颗火热的心巴拉巴拉的凉了,怎么就是李胜美的儿子呢,明明就跟李胜美不像,和之前的贺学刚也不像。
因为刚刚的惊艳和心动,她竟然把李胜美给抛到脑后了,一想到两辈子第一次心动的对象竟是李胜美的儿子,夏晓的心情可想而知了,刚刚有多火热,心跳的多快,这些夏晓的心就有多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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