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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头号娇妻 (茉丁)



有了妈咪,自然就有爹地!

可闪电若真有爹地,那这狗爹也该是大哥,这突然冒出来的小女人小妈咪到底是何方神圣!

他都快要好奇死了!

也是叶北等嘴严,所以之前一直在首都的盛安宇就还没得及得知周水瑶这一号人物的存在!

叶绝没有多做解释,只回了一句“她叫周水瑶”,因为那边闪电终于是后知后觉地开始冷傲挣扎了。

周水瑶还跟个小傻妞似的,半点都没害怕,照旧嘻嘻哈哈的。

“哎呀,这么快就不高兴了啊?就让我多抱一会儿呗,我又不会吃了你!”

那头闪电开始呲牙了,但叶绝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这小东西在装腔作势!

他伸出了手。闪电就猛地一扑,挣脱开周水瑶的手,跳到了他的怀里。

“嗷呜”一声之后,它摆正了身体,端正了姿态,两只前腿直立着,后腿则趴着,小脑袋跟着高傲地抬起,蓝色的眼睛双双透着冷光,警告性地看着周水瑶,刹那间威风地宛若忠诚的卫士。

正常来说,这大概会让人挫败或者尴尬,但周水瑶就是不走寻常路!

“咔擦!”

她立刻摆了一个拍照的造型,然后冲着闪电竖起了大拇指。

“酷哦!就该拿手机给你拍下来,若是发到朋友圈,保准一水儿的赞!可惜破手机不给力,连拍照都不能!”

笑话,闪电给她甩冷脸的次数多了去了,她早就习惯到免疫了!

这让叶绝的眸光就又是一闪!

一边盛安宇是憋不住的性格,听到这话,就忍不住吐槽一句。

“什么手机这么给力,还能拍照?”

周水瑶就呆了一下,猛地就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所以现在的手机不能拍照是一种常态喽,而不是她以为的自己的诺基亚并不高端,所以没有拍照功能。

糟糕!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了!

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刚才似乎是太高兴了,所以似乎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再仔细想想,她又有了抱头哀嚎的冲动!

天哪!她都干了什么!

她竟然叫了“闪电”!

按理说,今天才是她和闪电的“第一次”认识,她怎么会叫了闪电的名字!

还妈咪的大宝贝、小宝贝!

糟糕,完蛋了!

她忍不住地开始偷觑叶绝的神色!

呼——

她在心里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男人的神色和以前差不多,没有太过异样的表现。这样就很好,可能是她想多了,就拿刚才的话来说,她就算说了朋友圈和点赞,他们也不知道她在说的是微信,估计只会认为她要把照片发给朋友看。

但这闪电的名字,似乎……好像……应该得解释一下吧,要不然这个男人现在没反应过来,事后肯定会觉得不对劲啊!

“呵呵……”她忍不住干笑了一下,起了个头,却不知道这一声干笑,笑得所有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这只小狼狗看上去多像闪电呀……”

看了眼叶绝看过来的明显带着莫名的眼神,她舔了舔嘴唇,继续往下编:“你瞧,这一身毛发,白亮白亮的,就像是天边的闪电……呃,毛尖还带着蓝紫色呢……我……我刚远远一瞅,就觉得……它就像是一道滑过漆黑夜空的闪电……特别乍眼……特别……得美,所以就……忍不住喜欢,就……叫它闪电了……这个,你不介意吧?”

她小心翼翼地看向叶绝,却未料看到叶绝在那笑。

虽然嘴角的幅度很小,但那确实是在笑!

笑了!

他笑了!

可为什么?

她有些懵!

而他大概也知道她在做什么了,所以好心地帮了她一把。

“它就叫闪电,真巧,你和我想得一样!”

哦,原来如此!

看来闪电能成为这个男人唯一的宠物,是必须有“过人之处”的,这个男人对闪电那绝对真爱啊。就因为她也想到了“闪电”这个名字,就能让这个男人笑了……

啧啧,真是人不如狗!

想想,这一贯就冷着一张脸的男人,都没对她笑过几次呢,尤其还这么发自内心的!

不过,谁让这是闪电呢!

输给它,不冤!

她也心服口服!

“是真巧!”她跟着也笑了,“这小宝贝太可爱了,都把我的母爱给激出来了。刚才嘴快了点,就学着外国人管自己叫狗狗的妈咪了,你不介意吧?”

她再次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努力地分辨他脸上的神色,不敢错漏半分。

男人果不其然地皱了一下眉,如她所料地回道:“感觉不太好!”

失了笑的嘴角,透露的俨然就是拒绝。虽然不强硬,但的确还带着他的旧风格。

“哎呀!”她立刻放心了,大大咧咧地拍了一下男人的手臂,但其实她是要拍肩膀的。不过因为身高的差距,也因为这中间隔着一只闪电,她够不着,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拍在了叶绝的胳膊上。

“大男人就不要计较这么多啦。我当了闪电的妈咪,又不会影响你在闪电心中的地位,谁不知道闪电就只认你。我呀,就是偶尔过来照顾照顾它,没别的意思!”

他就瞄了一下她那只胆大包天的素白的手。

她半点都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也不等他回答,自顾自又道:“原来你是去接闪电去了,那我就不怪你了!你都不知道,我有急事找你呢,可就是找不到人!”

那股傲娇的劲儿,就又不自觉地钻了出来。

还不怪他?

这个小女人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正文 第97章 亲爱的人1

一旦自觉踩过了雷区,就又是这么一副唯我独尊的小样儿!

到底是谁给惯的!

这边抱怨完,那边就又漫不经心地去摸闪电。

闪电那点可怜的自尊心都要被她给揉吧揉吧地给揉碎了,还剩下点,也只能岌岌可危地用来维持高冷的表象,让其他人知道它还是一只狼狗,不能轻易招惹的狼狗,可她还贱兮兮地去撩它,简直是不怕死!

小心惹毛了它,它可就真要不顾一切地发飙了!

“别玩儿!”

他干脆伸手拦下她那作怪的小手,一把握住了,抓紧了!

他感觉到了,这小女人是真的不怕死,也是真的想撩!

对闪电,她简直跟着了魔似的。就连闪电又“嗷呜”叫了一声,以作威胁,都不见她罢手!

就连现在小手被他给抓住了,她还脸上悻悻的,十分遗憾的样子。

“也就只有它还小的时候才能这么好玩呀,等长大了,就不爱搭理人了呢!”

想想当年那些讨好它的日子,那简直是一把辛酸泪。哪像现在,这么小小的一团,就算是用叫声吓唬人,都不用当一回事;就算是它真的想咬你,那点小牙,真要咬了,也不打紧。

不趁着它小的时候赶紧多摸摸它,抱抱它,等大了,就亏大发了!

周水瑶看着闪电,很是遗憾,但男人握紧了她的手,她也知道事情该适可而止。所以她收回了投注在闪电身上的大半注意力,转而看向站在一边的盛安宇,伸出了另外一只手。

“你好,我叫周水瑶!”

盛安宇心想:可算是注意到我了!

这还是头一次,他感觉到自己是这么的没有魅力!

真是人不如狗啊!

也更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看大哥亲自训练闪电那股劲,可比对他亲厚多了!

他赶紧伸出了手,回了一句:“盛安宇!”

其实他想装腔作势地只点个头作为回应的,谁让她这么忽视他!

作为素来被众星拱月般的存在,他也完全有装的资本,但既然连大哥都亲自去握这位周水瑶的手了,那他哪里还能装得起来!

周水瑶在微微一愣之后,才搭上了盛安宇的手,紧握了一下,道了一句:“久仰大名!”

盛安宇虽然觉得莫名,但立刻虚荣了起来。

“哪里哪里!”

他心想自己跟了大哥这么久,可算是在道上闯出名堂来了。

被人说“久仰大名”,这还是第一次!

忍不住地,他喜不自禁地开始眉飞色舞!

他到底还是年轻,又出生富贵,所以做不到喜怒不形于色。

周水瑶看着面前这位年轻人,心里也多了一份慨叹。

其实她应该是见过盛安宇的,多年后的盛安宇,在于哲给她看的合影照里。

那张合影照里的不少人,都和叶绝一同死去,唯二两个活着的,就是于哲和盛安宇了。

于哲是命大,逃过致命一劫,最后以一只手、一条腿为代价,苟活了下来;而盛安宇是命好,所以再心狠手辣、胆大包天的人,都没敢动他。

但这个出身军政世家的年轻人,纵使在那一场“地震”中安然无恙地活了下来,却也被伤透了心,此后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国家,再也没有踏进这个国家半步,哪怕他那位位高权重的亲祖父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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