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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国民妖精 完结+番外 (海棠花未醒)


只是看着这房间,林窈就能想象出年幼的岑子陌像个严谨自持的小绅士一样,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睡姿优雅不说梦话。
“你今晚就在这儿睡吧,里面有浴室,你可以先洗个热水澡,放松一下。”
林窈眨眨眼,下意识问道:“那你呢?”
岑子陌故作惊讶道:“我可以把这句话理解为一个淑女矜持的邀请么?窈窈,你是需要我陪你洗澡,还是需要我陪你睡觉?”
“……”林窈黑着脸,道:“我需要你出去,立刻。”
“哦。”岑子陌摸了摸鼻子,恋恋不舍地关上了房门。
林窈卸了妆洗完澡,打开房门就是准备好的内衣和睡衣,她已经不想纠结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尺码的了,所以摘下浴巾,就把内衣和睡衣都穿好,立刻滚上了床。
虽然她很困,但是还是要先告诉家里人一声。
她摸出手机,一看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连忙发微信告诉三哥自己今晚不回家了,目前跟岑子陌一起,非常安全。
林空:“……”小妖儿怕是对“安全”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看着还没嫁人胳膊肘就已经开始往外拐的妹妹严词“警告”他不许来添乱,他心都凉了。
八成,这妹妹是真的要跟那个狐狸精跑了。
他下楼,站在一楼的落地窗前,看着飘雪,默默点燃一支烟。
傻狍子二哥从厨房出来,还有闲心怼他一句:“老三,能把你那个《一剪梅》关了么?听得我都跟着冷了起来。”
林空二话不说,随手在手机里按了一个键,就把客厅的灯点的灯火通明。
林穹小声骂了一句“艹”,然后不满道:“你什么时候把老宅的灯给改装了?这么刺眼?
林空冷眼看着穿着工字背心的林穹裸露出来的虬结肌肉,突然露出一个宽容的微笑。
“二哥,”他的声音时前所未有的温柔,道:“我不确定到底是客厅的灯刺眼,还是你智商评估表上鲜红的‘25’来的刺眼。”
根据国际标准智商测试评分标准《斯坦福-比奈量表》表明,智商140以上者称为天才,智商120-140为最优秀,100、110、120为优秀,90-100为常才,80-90为次正常,70-80为临界正常,而60-70为轻度智力落后。
林穹眯眼看了看熊弟弟,突然笑了:“老三,我差点忘了,你小时候因为你那张欠嘴挨了我多少揍——后来是你抱上了刚回京城的小妖儿的大腿,看样子,你又皮痒了?要不要二哥给你松一松?”
林空镇定自若:“如果我是你,我现在就立刻回部队申请一个跨国任务,离大哥远远的,而不是在这里为难你善良又聪明的三弟。”
林穹张了张嘴,立刻想起了白天大哥的威胁——
“如果一语成谶,我第一个打死岑子陌,第二个就打死你。”
“等一下,我死也要死个明白……”林穹挣扎道:“你确定小妖儿跟……”
林空将《一剪梅》循环,夹着烟沉重点头:“小妖儿告诉我今晚睡在岑子陌那里了。”
林穹愣愣地看着林空,仿佛他刚才说的是斯洛文尼亚语或者爱沙尼亚语,总之是他理解不了的语言。
半晌,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手臂,道:“你说得对,今天的确格外的冷。”
林窈接下来联系的是沈清行。
林窈:【!!!!!】
她用了五个感叹号来抒发自己的愤怒。
沈清行看样子刚从周家回去,也没睡,所以回了一串【。。。。。。】
林窈很想发语音骂他一顿,但是终究还是选择打字——
【你丫都跟他说什么了?他本来是半信半疑,现在倒好,彻底认出我了,他管我叫君桐了!】
半晌,沈清行发来一行【什么?你上辈子叫君桐?】
【……他亲自给我起的小字,上辈子就他这么叫过。】
半晌,沈清行都没有回复,林窈忍不住问道【你还在么?】
沈清行才回道【林小窈,你可真是大周第一祸水……我现在终于知道雍元帝为什么把‘君’作为国姓了。】
看到“雍元帝”的字眼,林窈忍不住咬了咬自己的下唇。
沈清行又道【不对呀,他既然知道你是谁还能放你走?他原话是怎么说的?】
林窈只能强迫自己又回忆了一下当时的场景——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前世的记忆,总之,忘了他,我会好好对你的。】
沈清行把这句话反复读了好几遍,然后问道【“忘了他”?你觉得这个‘他’是谁?】
林窈在同时又发了一句【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跟他到底说什么了!】
沈清行摸摸嘴唇,其实他觉得既然周元晟的记忆在复苏,那么认出林窈是迟早的事。
所以他做最坏打算,只能提前告诉他,上辈子你害的她很惨,所以这辈子放手吧。
但是看这个话,倒是可以分析出两点——
第一,这个“他”指的是和林窈走的特别近的岑子陌,而周元晟或者天顺帝特别不要脸,他想用这一世补偿她;
第二,这个“他”指的是天顺帝,不管是真不知道,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周元晟都把自己和天顺帝割裂开,觉得君桐上辈子爱错了人,这辈子由他来弥补这个缺憾。
最终,这对来自异时空的表兄妹决定,暂且相信天顺帝的下限——当然,也是因为周元晟放林窈离开,这说明他虽然对她有偏执,但是还不至于有理所应当的那种占有欲。
所以,就是这是第二种可能——周元晟现在认为林窈是君桐或是君桐的转世,而他自己却和天顺帝没有关系。
只要周元晟还没有彻底恢复记忆,成为天顺帝,林窈就算被他扒出来是来自古代的孤魂,也无所畏惧。
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林窈要坚强勇敢一些,她只怕“蛇”的本身,“绳子”再像蛇,也终究伤害不到她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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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窈这一晚的梦境十分混乱,一会儿是天顺帝死死攥住她的手臂叫她“君桐”,一会儿是她亲手点燃的摇光殿,间隙里还穿插着无数张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他们浑身浴血,踉踉跄跄地向她扑过来——
最终画面一转,变成她骑马驰骋在西疆的战场上,她模模糊糊地握住自己的紫金枪将一个又一个敌人挑落下马。
然后,她救下一个敌方楚国的小兵——
她为他拦下了那支背后袭来的冷箭,然后他抬起头,满脸血污——
她却认出了那双熟悉的桃花眼。
林窈猛地睁开了眼睛。
她一脸懵逼地坐在被窝里回想了一下,但是很遗憾,她和普通人一样,在梦醒的时候就会把梦境忘掉大半。
等到她洗漱完,换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在凳子上的毛衣牛仔裤之后,她只能记得自己最后看见了前一世岑子陌的眼睛。
她看了一眼手机,已经是上午十点。
林窈打开房门,摸索着去找昨天晚上不知道睡到哪里的岑子陌。
其实也不用找,他就在隔壁的房间弹钢琴。
上午十点的光线照到三楼的这个房间刚刚好,阳光披撒在白色的三角钢琴上,岑子陌的位置有点逆光,看不清五官,如梦如幻。
看到他的一瞬间,她突然觉得,即便自己还记得一夜的噩梦,也会在看到的这一眼中全部遗忘。
能在醒来的时候,看见他在旁边弹钢琴,外面就是漂亮清新的花园——这已经是“幸福”的最佳诠释了。
他穿着和林窈同款的米色毛衣和同色的牛仔裤,看起来清清爽爽,青涩稚嫩的就像高中校草。
岑子陌在林窈进来的一刹那,在钢琴键上灵活跳跃的手指出现了短暂的凝滞,随即,他顺势改变了正在弹奏的曲目《水边的阿狄丽娜》,弹起了理查德·克莱德曼更广为人知的作品。
林窈并没有贸然出声打扰他,而是轻手轻脚地走进琴房——
这里准确来说,更像是玩具房,除了钢琴之外,还挂着一把小提琴,角落里还支着画板,旁边是花花绿绿的各色颜料。
林窈在窗边的小茶几上发现一本法文书,封皮是一个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和一只小狐狸肩并肩看夕阳,上面写着《Lepetitprince》,里面夹着一片干枯的玫瑰花瓣当做书签,看样子这本书应该是小岑子陌极为喜爱的。
即便林窈不会法语,也知道这本书是《小王子》。只是她以为,岑子陌的精神世界应该是更倾向于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住在长夏永不凋落,鲜花盛开的永无乡。
一曲终了,林窈轻轻击掌,赞道:“子陌,你弹琴的模样可比你在片场温柔多了,简直就像个王子。”
岑子陌合上琴盖,支着下巴笑道:“你说的是《南风馆》片场里见到的那一次?”
林窈点头,然后忍不住感慨:“说起来,那还是咱们第一次见面来着——”
不是的。
岑子陌在心里默默道,我们早在八年前,就以彼此人生中最狼狈的形象相遇了。
但是他并没有提,就像他也没说刚才弹奏的曲目是《梦中的婚礼》。
林窈转身拿起同样放在茶几上的装裱精美华贵的相册,问道:“能打开看看么?”
岑子陌朝她招了招手,她走过去,和他并肩坐在琴凳上,翻开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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