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残酷的字眼儿……
是啊,沈思存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因为她的弱智,因为她轻易相信了沈木荣……
就连她连想将沈木荣亲自送进监狱里的资格都没有了。
突然,林沁扬很理解陆叶,理解他为什么依然疯狂的做实验。
阴阳相隔的滋味儿……
回到了藏族特色的酒店,洗完了澡,躺在床上半夜才得以入眠,期间,何甜甜醒了几次:“你怎么还没睡?又胡思乱想?你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睡不着,你快睡吧。”
次日,林沁扬迷迷糊糊醒来,何甜甜在化妆了,酒店的人在催促着上旅游车,林沁扬也来不及收拾自己,随便洗了把脸,素颜朝天,换了套衣服,提上包包坐等何甜甜美美的背上背包。
上了旅游车后,开了一段距离后,到达了布达拉宫。
神圣的布达拉宫和冈仁波齐峰一样,具有神奇的力量,林沁扬站在宫前依然在心底许了愿望。后面便是参加布达拉宫的环节。导游解说着这座宫殿的传奇和历史,以及曾经的辉煌。
何甜甜拍了不少照片,但是林沁扬一张没拍,唯一能证明她来过西藏,是被何甜甜拉着拍的些双人‘大头贴’,以及何甜甜偷拍她的背影。
就在出宫的时候,林沁扬见那边带队的另外导游群下的游客群里,再次闪现出熟悉的身影。
那个熟悉的身影身边,还挽着个漂亮的女人,女人高贵的气质,优雅的谈吐,笑得恬静的眼角,就像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荷花。
很快,林沁扬目光从漂亮的女人身上移开,目光顿时落在了那个戴着墨镜的男人身上。
他的身影,气质,冷漠的气场,包括那扶眼睛的动作,均然告诉着林沁扬,他就是沈思存。
不管导游带领着队伍朝翻方向的景点走,林沁扬跑出人群,追逐到那一队的人群里。
“沈思存!”林沁扬气喘吁吁的跑到他面前,并且叫出了他的名字。
英俊的男人由于戴着墨镜,他看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个素颜朝天的女人。
穿着洗得泛白的牛仔裤,有点儿中性的衬衣,衣皮肤不知怎么了,很差。黑眼圈也很重。头发还有几丝微乱。
男人墨镜下的目光一沉,包括他身边的漂亮女人,宛若林黛玉般柔弱的声线问他:“景程,她是谁啊?”
“不认识。”叫景程的男人,淡漠的从喉咙挤出一句话,伸手将旁边的温蓝楼在怀前,并且俯身在她额头上亲吻了一下,转瞬温柔款款的对那个女人说:“走吧。”
景程?
景程是谁?
可是他戴墨镜的样子,外表,气质,包括说话的声音,都是沈思存,这明明就是沈思存。
林沁扬快步的上前,一把抓住那个叫景程男人的胳膊,两下子便将他钳制在了地上,顺势摘了他脸上的墨镜。
看到他脸的时候,林沁扬脸色煞白。
不是沈思存?
面前这张英俊的脸,除了眼部轮廓像沈思存,但是眼睛,鼻翼,均不是。
不知是生病了还是怎么了,他的脸稍微有点儿浮肿。
尽管如此,他的确不是沈思存。
林沁扬顿时很失望的垂下眼眸:“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景程起身,一把推开林沁扬的同时也扯过了她手里的墨镜,林沁扬气息松懈,一个后退,整个人一下子跌落在了地上。
景程清冽的目光,冷冷的带着几丝厌恶的看着林沁扬:“请你立刻离开这里。”
景程的语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肃,一旁的温蓝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好了,没事儿了,人家只是认错了人,你不用这么凶的。”
说完,温蓝的眼底尽显柔和,转过身,将地上的林沁扬扶起来,还帮她拍了拍衣服:“你没事吧?”
林沁扬有些委屈的摇摇头,努力的对温蓝挤出个笑容来:“我没事。”
但是景程好像对她有很深的怒气,依然清冽严肃的看着她:“你打扰到,我和我太太了,请你立刻离开!”
“抱歉!”林沁扬对着叫景程的男人鞠了个道歉的躬后,转身离开,只是转身的时候,她的眼眶再次红了。
林沁扬在想,为什么这个人的声音听着是沈思存,外表也那么像沈思存,连身材,微动作都像沈思存?
可是那张脸不是啊。
所以他不是沈思存……
他的确不是沈思存,只是外形有点儿像……
仅此……
想到此,林沁扬回到了自己的队,导游不怎么高兴的看了看她:“大家都在等你啊,你做什么去了?”
“抱歉,真的抱歉……”连着道歉无数遍,何甜甜一把拉住林沁扬:“你又怎么了啊?之前不是好好的吗?”
“没事。”林沁扬勉强挤出个笑容:“有点累,好想回去。”
“旅游车是统一回酒店的,你再忍忍,应该要吃中饭了,下午的环节很轻松,应该进行完了,车就会送我们回酒店。”
“嗯嗯。”林沁扬再次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
何甜甜下意识的朝那边看了看,她没敢问,没敢问林沁扬刚刚去那边看到了什么。
她现在都不敢说起关于任何情侣的词,特别是沈思存的词,每每提及,何甜甜都能看到林沁扬眼底冒出来的难过。
西藏的行程一共进行了九天,好在后期的环节,林沁扬没有再出现那种失常的反应了,不然,何甜甜真的要带她去看心理科了。
从西藏回到南都市,林沁扬被晒黑了不少。
店长将这段时间每天的收入明细交给了林沁扬,她算了算账,估计这段时间她和甜甜不在的缘故,没赚多少钱,基本能保本。
晚上,她就着去西藏的路程,自己编曲的做了首歌曲。
说来也是奇怪,有她和甜甜在酒馆里坐镇,从下午开始,生意便好到爆。
不到多久,也就林沁扬唱了两首歌的时间,店里顿时爆满。
门口还有站着喝的,说是只是想听林沁扬唱歌,还说什么,尽管她唱歌走音,但是嗓音很好,特别是唱刘若英的歌好听。
以至于她们一个多星期不在,打击待在挂满了葫芦丝和吉他的特色酒馆里,迟迟不肯走。
一直忙到凌晨12点,依然还很多人。
无奈只能对进来的人说没有酒水了,才能到一点的时候关门。
挂上了打烊的牌儿,甜甜说快累死了:“感情你是要成为咱们店里的镇店之宝了啊?”
“你又洗涮我。”唱了一下午加一晚上的歌,嗓子稍微的不舒服,但是她心情很好。
所以,林沁扬发现比喝酒更好的方法,能从沈思存去世中稍微缓和的好方法,那就是唱歌。
因为在认真弹奏吉他和咬字咬音的过程中,她没有空隙想别的。
累到不行的回到公寓,反而这一夜没有失眠,睡得非常的沉。
次日吃多早中午饭,与何甜甜步行到小酒馆,甜甜说今天下雨,估计没多少人。
结果开门不久,小酒馆很快的爆满,大家的要求,可以喝最贵的酒,喝上十杯八杯也木有问题,但是前提要林沁扬亲自坐镇唱歌。
林沁扬走到吉他墙边,取下一把吉他:“好,大家今天想听我唱多久,我便可以唱多久。”
说完,她提着吉他,走到台上,拿过话筒,唱了三四首,有张信哲的,也有陈奕迅的,特别是唱到陈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见》。
其中有句歌词:“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林沁扬再次下意识的想起沈思存。
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唱到此,林沁扬下意识的再想起一句话,人呢,似乎总是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
唱到第六首,兔子抱着吉他来了,她一到台上,便说;“天啊,林老板,我在外面就听到你的歌声了,抛开那些走调的声音,真是太好听了。你嗓音真的不错。吉他也弹得不错的。”
“还好吧”比起沈思存唱的歌,弹的吉他,她还真的差远了,是真的差远了。
林沁扬放下手里的吉他:“兔子,既然你来了,就你来唱吧,我不抢你生意了。”
兔子却完全一副不在意的表情:“没事没事,林老板,你再唱几首,就当帮我唱了,正好,我自己去调杯酒来,好好的喝会儿。”
“那行吧,我最多再唱两三首,你赶紧的喝。”话落,林沁扬再次拿起吉他,试着弹了弹《童年》,发现自己好像不太会,准备的说是有点忘记了旋律,但是多几次试弹奏后,渐渐的找到了音符。
“池塘边的榕树下……”
这种老式民谣,老式的唱腔,林沁扬只能随意的唱。
远处,步行街上,景程穿着黑色衬衣,衬衣的大小刚刚好,正因为此,他胸前的那两团胸肌才显得格外的性感有力,这样的身材搭配着白色的男士铅笔裤,自是将他一米八多的个子,显得更加的高大挺拔,加之那张英俊的脸,虽然脸肌稍显浮肿,却依然没有任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