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8 (夜的第七章)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夜的第七章
- 入库:04.11
“易拉罐的拉环。”
“咦,你怎么知道?有创意吧?”
“有个屁的创意,这招都被人用烂了好吧?”林恒远不屑。
“那我能怎么办啊?”王大头愁眉苦脸地说,“每个月赚的钱不到月底就花光,根本就没有结余。还是你好,成绩那么好,老有奖金拿。”
“咱们的工资其实不低了,你是太能花了,才会存不了钱。以后不要老去吃那些“洋快餐”了,你看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又贵,钱都很快花没了。你就吃食堂吧,咱们食堂的饭真的不错了,又干净又又营养。然后省点钱,给你女朋友送个像样点的戒指。”
“远哥你对你女朋友真好,可你不能劝所有人都对女朋友好知道吗?像我女人那样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一天一顿风调雨顺。我要是对她那么好,她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会忘记了。”
“别胡说了,女人都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打的。”林恒远想起张小蕙和他的妈妈,两个在他的生命里占据着最重的份量的女人,心里一片温柔。
王大头嫌弃地说,“我说远哥,你们都谈了那么久的恋爱了,你一提起嫂子怎么还是这副发春的猫一般的样子?你能不能正常点,不要把一个女人看的那么重?我跟你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只能你驾驭她们,不能让她们骑在你头上,否则你就完蛋了。”
“是吗?那你说,咱俩之间是你驾驭我,还是我在驾驭你啊?”长着可爱虎牙的女孩对着王大头笑得阴惨惨的。
“老,老婆,你怎么来了?”
“我当然要来了,我要是不来,从哪儿能听到你这么充满“哲理”的话啊?”
王大头吓得脸上的肌肉抽了一下,“老婆,我刚刚都是说着逗远哥的,不是认真的。”
“是吗?逗人就能说出那种话?那我来逗逗你,咱俩离婚好不好啊?”
“别别别,不行,你听我解释啊……”
两个人吵吵嚷嚷好一阵子,最后,王大头做出给女孩买个“正规”的戒指,再认认真真求一次婚的承诺,才逃脱了他的耳朵被生生给揪下来的命运。
林恒远邀请女孩子和他们一起去选戒指,他对自己的审美没信心,觉得只有女孩子才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
有一次他买了件他自己非常喜欢的,印着大眼睛的外星生物的T恤寄给了张小蕙,但他从来没见她穿过。在他的一再追问下,她才表示,那件T恤太难看了,她只敢在家里穿。
难看吗?多好看啊,明亮的蓝紫色T恤,上面印着可爱的,有十几根触手的外星生物,眼睛跟她一样扑闪扑闪着,简直就像她的外星兄弟好不好?衣服的前面还印着一串大大的英文,他的英文水平不怎么样,但他那些单词他恰好都认识,写的是“I’mabeautifulgirl”。“我是一个漂亮女孩”,说的多贴切啊,她不就是个漂亮女孩吗?
林恒远不知道的是,那只占据了整个后背的大眼生物就已经让张小蕙纠结应不应该将那件T恤穿出门去,看到胸口的那串英文单词,她直接判定它连当家居服的资格都没有,直接发配它成睡衣了。睡觉的时候穿,起来就脱掉。
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穿着印有“我是一个漂亮女孩”的T恤招摇过市,那种羞耻感,想一想都几乎要将她淹没。
三个人看了几家首饰店,综合自己的眼光和王大头女朋友的意见,林恒远选了经典款的八爪钻戒。
简单的才是永恒的,他相信张小蕙一定会喜欢。
“真漂亮,真高贵!”王大头女朋友羡慕地看着安静地躺在酒红色丝绒盒子里的小小的戒指。
跟这真材实料的钻石比起来,自己拿易拉罐的拉环当求婚戒指的行为,简直像是幼儿园的小屁孩在玩过家家。
王大头觉得惭愧,勾了勾女朋友的手指,“放心,这个月我再不去外面吃火锅吃肯德基,省下的钱虽然买不了这么好的戒指,普通的黄金指环还是买得起的。你手这么白,戴黄金的肯定很漂亮。”
她女朋友开心地抱住他的脖子不撒手。
王大头拍拍她的手,“一个黄金指环而已,有那么开心吗?”
他女朋友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是指环的问题,你都愿意为了我不去吃你最爱的肯德基和火锅了,我就知道,这是真爱!”
“我对你一直是真爱啊,你到现在才知道?”得了便宜又卖乖的王大头说,“你不知道我对你说真爱就决定跟我订婚,那你很有勇气啊!”
“对啊,我就是有勇气,因为我对你是真爱!”王大头的女朋友说着,“吧唧”一声在大头的大脑袋上亲了一口。
听到这样真挚又纯粹的表白,王大头难得的红了脸。
林恒远不禁感叹真是“一物降一物”,王大头同学虽然还没成年,但自以为已经是个“老油条”。也的确,他把妹很有一手,但都是玩玩的,没认真过。没想到遇见这么个敢爱敢恨的“虎妞”,就一头栽了进去,目前来看,还栽得很彻底。祝福他早日奉子成婚,儿孙满堂吧!
世界上最苦恼的事是什么?那就是想好了求婚的词,买好了戒指,可是却没有时间回家。
自从买了戒指后,林恒远的比赛多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有时候,他疑心病发作,都会怀疑是不是有什么人在背后使坏,故意针对他的。
然而,他不敢说些什么。对于乒乓球运动员来说,训练经费是国家给的,教练是国家配的,生活费是国家给的,每个月的补助也是国家给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属于国家,而不属于个人。国家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想想也不亏是吧?国家从未亏待过他。他把自己奉献给国家,国家也给了他一切,是一个相互的付出和收获。
林恒远无论去哪儿比赛,都带着那枚戒指。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压在枕头底下,睡前拿出来摩挲一番才放回去,然后安心睡觉。
真好,这个小小的圆环,将会套住他的爱人,让他们一生一世都不再分离。
以前觉得求婚啊订婚什么的最俗了,现在却感觉到了,那俗气的仪式,繁琐的礼节,都是为了体现“承诺”的重量。这重量,拥有让人心安的力量。
好想现在飞回山水城,立刻将这枚象征着承诺的戒指套在那个女孩的手上啊!
林恒远第一次懊恼自己的家在那样一个小县城。离机场那么远,飞过去,还得坐好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一来一去,时间根本就来不及。
要是在大城市就好了,飞过去,求婚,然后飞回来继续比赛,什么都不耽误。
第一百八十章 被叫做公墓的地方
每天穿着工装,跟工人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的张小蕙渐渐适应了这样规律的生活,那些借来的、买来的经济学方面的书,她也看的差不多了。
这天,她在上班时间偷偷溜出去逛街,想给小龙买几件新衣服。
那孩子长得快,几个月前还合适的裤子,现在穿着就成九分裤了,衣服袖子也不时短出一截来。
“姐,不用再给我买新的,我新衣服够多了。”小龙说。
小兰撇撇嘴,“就是,可多了,就是全是一个样子,又肥又大的运动服。”
“哟,”张小蕙笑,“只是质疑我的审美呢?不然给小龙买衣服的工作交给你怎么样?钱我出。”
“姐!”小龙尖叫,“我不要穿二姐买的衣服,你看看她穿的什么样啊,难看死了。衬衫后面拖条尾巴,跟我师父家的花狗一样,裙子上系那么宽的带子,上面还缀一块塑料做的假宝石。”
“你懂什么?这是现在最流行的!”
“我不要流行,我就要穿姐姐买的运动服。”
小兰翻个白眼,“听到没,你儿子看不上我买的衣服,要你亲自去买。”
她现在总把小龙叫成她姐姐的儿子,她姐姐和弟弟都不反对,她自己也觉得没什么不对。她姐比弟弟大出十几岁,跟妈妈一样照顾着弟弟,比妈妈更厉害的是,她给这个家带来了更多的金钱,让大家的生活质量上升了好几个台阶。而且,她脾气也比她妈妈好多了。
小龙是幸福的,他根本没有像其他没爸没妈的孩子一样,变成墙边的一株营养不良的草。他的身边有用一己之力替代了爸爸妈妈的人,给他勇气,给他能量,让他茁壮成长。
想着早上跟弟弟妹妹的对话,张小蕙的嘴角露出了笑容。
沉浸于自己的心思中的她,差点跟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撞在一起。
张小蕙正要道歉,就听那年轻人一叠声地说这,“对不起!”
“不不不,是我应该说对不起,是我撞了你。”
“张老板太客气了,是我没长眼睛,冲撞了张老板。”
这什么人啊?就是撞了她一下而已,怎么都能扯到冲撞上?她是什么女王陛下吗?或者说是老虎的屁股,根本就摸不得?
张小蕙笑笑,不再说话,然后打算走自己的路。
那年轻人赶紧跟上她,“张老板是不是不认识我了?”
张小蕙仔细打量了他一下,而后抱歉地摇摇头,“对不起啊,我眼拙,记忆力也不好,所以想不起你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