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8 (夜的第七章)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夜的第七章
- 入库:04.11
男人和女人不同,女人有爱情六够了,可对男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事业。
她用这个理由说服了自己,继续待在这栋高大空旷,一日三餐和家务都有保姆来做,她只需要吃吃睡睡,穿上漂亮衣服出去购物的房子里。
待的时间越长,寂寞越是疯长。
她觉得自己不是王建国明媒正娶的老婆,而是他包养的情儿,窝在这个精致的大鸟笼里,等待着他偶尔的宠幸。
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正是最好的青春,面如芙蓉,身材窈窕。
如此美好的年华,不该这样被辜负啊!
何淑媛看着镜子落寞地笑。
于是,她辞退了保姆,自己来做家务,以期打发时间。
干不了一天就腰酸背痛,狼狈不堪,她只好厚着脸皮去把保姆请了回来。
某天,她无意中发现了这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晚市,立马就蠢蠢欲动。
那是曾经她避之唯恐不及的生活啊,现在的她看来,却格外的可爱。
第一次去,她买了个漂亮的竹篮,此后的每个傍晚,她就开始了拎着竹篮,披着及腰的长发,穿着高跟鞋和飘飘欲仙的白裙逛晚市的日子。
她知道,这样的打扮,和这个夜市格格不入。每次逛的时候,男男女女甚至是小孩子们,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
她并没有因为这样的目光而局促,然后换个造型继续她的“晚市之旅”,而是我行我素。
内心深处,她是享受着那些目光的注视的。
在那些异样的目光中,她才能清楚地知道,她是活着的,是真真切切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谁都不知道,每个傍晚半个小时的“晚市之旅”,是何淑媛一天最幸福的时光。甚至,那些偶尔出现的,对着她大声说一半句下流话的醉汉,也没有被她当成烦恼,而是当成了对自己女性魅力的一种另类证明。
有点变态!
没错,寂寞让她越来越向变态的深渊滑去了呢。
如果,没有这个孩子的出现的话,她相信自己会滑向无底的深渊。
还好,他来了,头上顶着一个光的环,宛如从天而降的神,将她这迷途的人救赎了。
昨天傍晚,何淑媛如同平时一样,精心打扮一番,拎着竹篮去了晚市。
平时,她都是象征性地买点什么,因为她家的一应生活用品,都是由那个能干的保姆来采购的。
但是昨晚,她的购物欲不知道怎么的很高涨,买了几斤新鲜草莓,一只烧鸡,路过卖酱牛肉的小摊,又被那味道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所以又称了几斤。
沉甸甸的一大块酱牛肉放进篮子,她的胳膊被拽得沉了一下。
“你是谁家的小媳妇儿啊?提不动是不是?我给你送回去吧。”色迷迷的老板嘴里斜斜地叼着一支烟,看着她坏笑。
老板娘一巴掌扇在了她男人的后脑勺上,如同狮子般怒吼,“干你的活!吃饱撑了没处消食是不是?晚上把老娘和娃娃们的衣服洗了。”
老板的脸一下子成了苦瓜。
看她还不走,老板娘在地上啐了一口,“哎哟,这好端端的,哪来的一股骚味儿?八成是哪里躲着个狐狸精吧?”
何淑媛的脸一下子红了,可又不屑于跟这些人理论,于是拎东西走人。
“姐!你怎么这么慢?妈让我来接你。来,给我!”仿佛从地底下钻出来的眉眼弯弯的男孩子,一把接过了她手中沉甸甸的篮子。
那篮子到了他手里,一下子变成了很轻巧的物件。
男孩子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的肌肉,还冲着那肥腻的老板娘挥了挥拳头。
老板娘和那老板都是外地人,才来这里做生意不久,也就嘴上欺负欺负形只影单的何淑慧,不敢跟一听口音就是本地人的男孩计较。
估摸着走出了那老板和老板娘的视线,何淑媛谢了男孩,想把篮子拿过来。
“不谢,能为姐做一点事,我特别开心。”男孩子笑得一脸纯真。
何淑媛有太久,都没见过这么笑着的人了。
她没什么朋友,婚前婚后都生活在王建国的关系圈里。那个圈子里,人人戴着面具做人,表面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都是“脸上笑着,脚底下使绊子”的人。连王建国那样的人精,都有过很几次被坑的经历。
“真会说话!”何淑媛笑,“你叫什么啊?”
“姐可以叫我小水!”男孩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第五十四章 还魂(二)
“你,认识我吗?”何淑媛问,不自觉地歪了头,做了个小女孩般娇憨的表情。
她想,她真的是疯了,才会对着一个看起来刚刚成年的孩子撒娇。
除了在夜市上问价,她都不记得,自己上次对一个男人说话是什么时候。
在这个城市里,她自己没朋友,王建国的那些狐朋狗友,她也懒得理。她觉得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心里看不起她,那又何必勉强来往呢?一个人,更自在些。
只是,一个人独处的时间太久了,人便渐渐散发出旧书的味道了,苦苦的、腐败的,不似活物的味道。
这孩子长得有些单薄,但身材颀长,皮肤白皙而清秀,衣着考究,不像是跟那个烟熏火燎的晚市有关联的人。
她从少女时代开始就喜欢这样的男的,到现在已为人妻,也改变不了这样的审美,甚至比年轻时更甚了,这可能与她的眼睛长期被王建国那五短身材和肥肚腩荼毒有关系。
恋爱中的姑娘都又聋又瞎,她也不例外。
在她们结婚前,王建国就已经是那样的身材了,但她一点儿都不觉得难看。婚后,激情一点点消失,准确地说,是被那男人的“忙碌”给磨光了,她的眼睛逐渐亮了,惊诧地发现枕边的人竟然那么的不堪。
她有时候怨恨王建国光顾事业不顾家,有时候又觉得,他不回来也是好事,当他那肥腻腻的手碰到她的皮肤,她都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她喜欢的,从来都是有着“少年感”的男人,瘦、白、干净、青涩,当然,关键是要长得好看。
而现在,她的面前就站着一个真正的少年,一个真正的,长得非常好看的少年,这少年还用那么热切的眼光看着他。
她自认为非常了解男人,所以,她也明白少年那眼光的内涵。
她都已经为人妇了,竟然还可以得到这样干干净净的孩子的爱慕,这实在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你肯定没见过我,但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
“啊?”何淑媛用开玩笑的口气问,“我都没见过你,你怎么能认识我?”
“是真的!你不相信吗?”小水有点急了,脸上因为激动,都泛出了红晕,“这几个月以来,我每天都躲在夜市里偷窥你。”
“哦?”何淑媛挑挑眉,玩味地说,“你偷窥我?”
少年的脸更加红了,结结巴巴地说,“其,其实也不是偷窥,我,我就那么看,看……”
“看看看,看什么?好看吗?”
“啊?”知道她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少年有些讶异,而后低下头,抿着嘴笑了,“好看,特别好看。”
何淑媛爆发出了一阵大笑。
这是真正开怀的大笑,她都不记得,上一次这么大笑是什么时候了。
或许,是在没结婚前,跟那个烟视媚行的女子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睡觉,甚至一起上厕所的时候吧。
那个时候,好像是她这辈子笑的最多的日子。
那个女子,也许是这辈子对她最好的人。
然而,她不在了呢……
“姐,你现在不开心吗?”少年问。
何淑媛一问,“你,看出来了?”
“当然!”
“怎么可能?”
她明明,是最会掩饰情绪的人呢。即使别人把竹签扎进她的指头缝里,她也会忍着痛,露出得体、优雅的笑。
在所有人的眼中,她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古典淑女”。古典淑女只会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怨,没有大开大合的开心与不开心。
“我要是连你不开心都看不出来,这么久以来,就白盯着你看了。”
“哎呀,你还好意思说,小色狼。”她嗔怪地说。
少年地脸一下子红了,支支吾吾,“不,我,不是,我只是,就是……”
“好了好了,别解释了,没有怪你的意思。你就那么怕我吗?怎么只要我跟你说句话,你就吓成这个样子了?”
她的话,让少年更加的手足无措了起来,那样子,如果眼前有个老鼠洞,他都会不顾一切地钻进去。
何淑媛再次“噗哧”一下笑了出来,她觉得心情大好,这么多天以来积在心上的阴霾一扫而光了。
“你吃过饭了吗?家在附近吗?”
少年摇摇头,“没吃,家也不在这里,父母都在外地,没功夫管我。”
“哎哟,真看不出来,也是个跟我一样,孤家寡人,没人疼没人爱的小可怜儿一个啊。”
少年红了脸。
“你既然不住这里,为什么会来这里逛晚市?”
“无聊呗!每天都这里走走,那里逛逛的,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我都走过了。那天,我走到了这里,肚子有些饿,看到有卖饸饹面的,就进来吃了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