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八零:军少狂宠暴力妻 完结+番外 (金玉满堂)
那是一所专门为海军单位培养高素质军事指挥人才的学校,离长生市不远,与华夏舰队的驻地隔海相望。
秦建国要去上学,每个月只有一天假期,他放不下家里,陆悠却觉得没什么,让他尽管放心。
这次学习的机会,是秦建国从军生涯中的重要转折点。学成归来,就代表着秦建国将从军事作战人才转为指挥人才。
换句话说,如果秦建国不去,那他这辈子,就只能止步于此。无论他多么优秀,他立下多少战功,都没有用。
舰队也有舰队的规定,没有学历,就没办法往上升。
家有贤妻,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赚得钞票,打得流氓,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他信任陆悠,同时也愧对于她。
因工作的关系,他一直忙于事业。陆悠在兼顾事业的同时,还要照顾家庭,让他永无后顾之忧。
说好要给她幸福,结果却是……她给了他幸福。
秦建国带着对自家媳妇儿和闺女的思念,踏上新的征途。
一年半以后,秦建国以远超同学的优异成绩,提前从军校毕业。
离开学校的那一天,他强压下心中的思念,并没有立刻回到驻地,而是去了一个地方。
几年的时间,孔长征和兄弟们当初开的那家餐馆,早就扩大规模,如今已在长生市中心开了一家海鲜酒楼,走高端路线。
与此同时,孔长征按照合伙人陆悠的建议,又在其他地段开了好几家不同档次的饭店。尤其是只在晚上营业的海鲜大排档,生意爆好,盈利比海鲜酒楼还要好!
孔长征如今也算是成功人士,头发用摩丝梳得一丝不苟,穿西装,打领带,腰间别着大哥大。
秦建国刚走进海鲜酒楼位于三楼的办公区时,就听到里面传来震耳欲聋的“喂喂喂”声。
“咳咳!”他用力清了清嗓子,可惜被里面一声高过一声的噪音给掩盖住,没有翻起一丝一毫的浪花。
他眉头一皱,正要推门,就听到孔长征用高分贝的声音吼道:“喂喂喂?嫂子?是嫂子啊!什么?队长提前毕业?我们没听到消息啊!好的,我马上去打听!”
等孔长征挂掉电话,秦建国才开门进去。
“小余,你来得正好,我马上得出去一趟,你……队,队长?”孔长征瞪大双眼,不敢相信。
他才刚听说队长提前毕业的消息,队长这就来了,这叫啥?
说曹操曹操就到?
“队长,你可真牛!”惊讶过后,就是敬佩。
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海军进了军校,还能提前毕业!
这不仅仅是优秀就能办到的事,能进军校的同志,哪个不优秀?
孔长征先是对秦建国表达了自己的敬佩之情,然后才反应过来,队长刚离开学校,不赶着回家,上他这儿来干啥?
倒不是孔长征不愿意队长来,可他非常了解队长和嫂子的关系,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队长对他的感情不可能超过对嫂子的感情。
更何况,队长家里还有个人见人疼的闺女呢!
换做是他,他也会在第一时间选择回家。
“队长,你有啥事需要办,尽管说,兄弟们保证帮你办得漂漂亮亮!”孔长征不是蠢人,疑惑了几秒,很快反应过来,队长过来,肯定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
他拍着胸脯的保证,也是真心实意。
秦建国冷静地点点头,他指了指椅子,意简言赅:“坐下说。”
接下来,孔长征的表情从震撼、惊骇,再到恍然、感动,前前后后,不过是几句话的光景。
等秦建国把话一说完,孔长征早已激动得不能自已!
“队长,队长!你这辈子都是我队长!”孔长征面红耳赤,眼角都开始泛红,他激动地抓住秦建国的手臂,大叫,“我早知道队长是人才,我们拍马也赶不上你的境界。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队长你不是人,你是神啊!”
真是神人!
孔长征用敬仰的目光望着秦建国的背影,只觉此时此刻的队长高不可攀。
队长不愧是队长,无论干什么事,总是别出心裁,令人意想不到。
要是他能有队长的十分之一,哦不,百分之一就好!那他早就脱单了,哪还用得着打光棍?
孔长征理了理自己的衣领,又扶了扶腰间的大哥大,红光满面地离开办公室。
时间不多了,他得赶紧做准备,绝对不能误了队长的大事!
出了海鲜酒楼大门,秦建国径直往前走,没几步就到了一家装潢豪华的海鲜干货批发店。
这是陆悠和周晓冬合伙开的店铺,尽管主打批发生意,几百平的店铺面积,却依然挤满了人。没办法,谁让这家店的货好呢?价格公道不说,服务态度还好,谁不愿意来?
秦建国目光犀利,找准位置,轻松挤进批发店,在收钱的位置找到周晓冬。
半小时后,秦建国和周晓冬一前一后离开批发店。
一通电话打到东舰驻地,没过多久,打扮一新的乔老娘来到陆悠家里。
“闺女,赶紧收拾一下,陪我去一趟市里。”
陆悠正在家里搞卫生呢,听到这话,她也没有怀疑,立马丢下拖把,准备去屋里换衣服。
“等等,瞧你这一身汗的,也不嫌难受。锅里有热水吧,先去洗个澡,我这边不着急。”乔老娘环顾四周,见家里整齐干净,也就没帮着收拾。
她又问:“红烧肉呢?”
“在娇娇家里呢,不用管她。”陆悠以为乔老娘担心红烧肉,怕她走了家里没人,红烧肉回来找不到人。
她笑着解释:“那丫头如今机灵得很,有时候还嫌我烦,我要是不在家,她更高兴。您放心,她身上有钥匙,要是在外面玩累了,自己会回来。家里吃的穿的用的,她都知道在哪里,也知道怎么用。”
乔老娘说:“不是,我寻思着,带上她一块儿去,免得她知道后要闹你。”
红烧肉大了,很喜欢凑热闹。陆悠每回去长生市,她都想跟着去。
要不是红烧肉还得上学,陆悠还真没办法丢掉这么个跟屁虫。
这么一想,陆悠也同意:“行吧,那我去叫她。”
“我去喊她回来,你赶紧收拾收拾吧!”乔老娘说话的同时,人已经走到门口。
乔老娘领着红烧肉回来的时候,陆悠都快洗完了,她速度一向很快。
见红烧肉满头大汗,乔老娘立马帮她脱掉外套,塞进了洗手间。
母女二人洗完澡后,各自披着一条浴巾。走出来一看,乔老娘连她们要穿的衣服都拿出来放好了。
“干娘,咱们这是要去办什么事啊?”居然要穿旗袍,还是乔老娘花费好几个月时间,纯手工制作的一条红色真丝重工旗袍。
陆悠指着铺在床上的旗袍,大吃一惊。
这条旗袍,说实在话,从陆悠收到的那天起,她就没想过要穿!
像这样一条旗袍,根本就不是旗袍,是艺术品!得留着,当传家宝!
深红色的旗袍铺在床上,胸口处的绣花用的是金丝,上面缀着各色宝石,在明亮的光线下流光溢彩。
旗袍无论是用料、做工还是绣工,无一处不精致,无一处不华丽。
谁穿上它,谁就是全天下最美丽的女人。
乔老娘拍了她一下,催促她:“衣服做来就是要穿的,留着干啥?赶紧换上,我给红烧肉穿衣服。”
她给红烧肉换上的是跟陆悠同款的旗袍,只不过上面缀的不是宝石是珍珠,既漂亮又可爱,正适合小女孩穿。
红烧肉非常爱美,刚换上旗袍,立马凑到镜子面前,“漂亮,我真漂亮!”
陆悠:……
乔老娘登时就笑了,脸上的褶子舒展开,整个人从内到外,透着一股子愉悦和慈爱。
她朝红烧肉招了招手,“肉肉,快过来,婆婆给你梳头。”
“谢谢婆婆!我想要包包头,这样配上我的裙子,我就是福娃!”红烧肉仰起一张白嫩嫩的脸,眼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陆悠:……福娃?这就是她闺女的审美?
生无可恋啊!
乔老娘却不觉得红烧肉的审美有什么问题,她笑眯眯点头,直说“好”。
“瞧我们肉肉,长得多俊!”乔老娘是红烧肉的头号粉丝,红烧肉说啥就是啥。
她手巧,没两分钟就把红烧肉的包包头梳好。左右两边,一边各一个圆包包。
还真别说,确实挺像福娃。
红烧肉再次凑近镜子,眨眼噘嘴戳脸颊,哎呀,真是越看越美!
“妈,妈,你快看我,快看我!”红烧肉刚一转身,立马瞪大了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妈看。
陆悠穿上旗袍,剪裁合体的旗袍刚好包裹着她的身体,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
刚从热气腾腾的洗手间出来,陆悠的脸上染上了自然的红润,更显得唇红齿白,眉目如画。
她还没梳头发,发型稍显凌乱。可正是因为这分凌乱,给她那张娇艳如画的脸上平添了一丝慵懒的味道。
红烧肉还是个学前班的宝宝,她无法用华丽辞藻来形容陆悠。她只知道,此刻的陆悠好美,比她还要美好多好多,美那么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