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狗仔吗?
李伯乐心里实在是太痛快啦,很久没有亲眼见到马墨白的人,很久没有亲耳听到他的声音了。
而且,还无意中帮他挽回了一次形象,必须庆祝一下!
李伯乐赶紧掏出手机来,打电话给自己的助理诗夏。
“喂?诗夏,我一会儿在七五酒吧等你,你快过来一起喝一杯。”
诗夏回道:“好的,等我马上去。”
李伯乐驱车去了七五酒吧,关于这个酒吧的名字为什么叫七五,李伯乐曾经问过店里的服务员。
他们告诉她,那是因为他们的老板是七五年出生的。
七五酒吧虽然在最繁华的地段儿上,但它却并不显得过于喧嚣。
酒吧沿河而建,河的两岸全都是文艺青年的聚集地。
这里有最小资的咖啡馆,最雅致的书吧,有最美味的甜品,有最品味的酒吧。
七五酒吧显得低调而沉静,他的驻唱歌手大多都是民谣风格的。
所以七五酒吧是这条街上最安静的酒吧,这里吸引了众多文化圈里的名人。
在这里经常可以见到某位作家,某个著名编剧或者知名导演。
李伯乐也喜欢这里,她偏爱这里的调调,偏爱这里的吉他手,当吉他响起的时候,很容易把人带回到那段懵懂的岁月。
诗夏也赶来了,两个人要了两杯酒,还没开始喝,诗夏就掏出手机来对李伯乐说:“你快看,你的爱豆一直盘踞着热门位置啊!”
李伯乐看了,忍不住笑起来说:“你看热门第一的那个视频,还是我发的呢。哈哈哈哈”
诗夏重重地拍了拍李伯乐的肩膀说:“看不出来啊,你还有做狗仔的潜质呢!”
正文 第7章 神秘的编剧7
李伯乐狡黠的一笑说:“我要是当狗仔,就只拍一个人,24小时拍,连洗澡上厕所都不放过。”
诗夏嫌弃地摆摆手说:“别告诉别人你是我老板啊,太降低身份了。虽然低调,你也是个名人好不好?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
两个人说说笑笑,咕咚咕咚地喝着酒,好不畅快,红色的酒盛在透明的玻璃杯里,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出动人的光泽。
李伯乐轻轻地晃动着手中的酒杯,闻着沁人的香味,陶醉在动人的音乐里,心里的悸动,久久不能平静。
这酒是李伯乐最爱喝的一种酒,是七五酒吧的招牌,特为女子调制的一种酒,不烈,带着果香,入口软绵微甜,很容易上瘾。
李伯乐不知不觉就喝了许多,晕晕乎乎地往洗手间走去,上台阶的时候不小心滑倒了一下,眼看着就要和地板来一次亲密接触了,一双手及时拉住了她。
她被带进一个人的臂弯里,李伯乐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人就松开了她,李伯乐抬头看了看那人,只觉得脑袋轰的一下爆炸了。
那就是她朝思暮想的人——马墨白,马墨白此刻一双沉黑如墨的眼睛,正盯着李伯乐看,李伯乐的脸瞬间变得嫣红。
她本能地想逃,连句谢谢也没有说,钻进了女洗手间里,等关上了门,她还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和脚在抖。
她在心里咒骂自己:蠢货,能不能有点出息?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个德行,一点长进都没有。
这会儿,她只想离开这里,赶紧回去,她贴着门认真地听了一会儿,确认外面一点动静也没有,又拉开了一点门缝,往外头看了看,也没人。
李伯乐呼了一口气,放下心来,只是紧张过后又有些失望,他终究还是不认识自己。
她的脚步有些虚浮,晃晃悠悠地走向诗夏,说:“走吧,我觉得我已经有些醉了,得回家休息去了。”
诗夏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12点了,说:“嗯,回去吧,今晚你就睡我那吧,估计你那个窝乱七八糟的,你也没来及收拾呢。”
两人都喝了酒,没办法开车,只好把车留在停车场里,打车回去了。
李伯乐和诗夏洗了澡,一起躺在床上,诗夏问李伯乐:“你喜欢马墨白多少年了?”
李伯乐说:“多少年?我算算啊,可能有13年了。”
诗夏惊讶地说:“已经这么久了吗?哈哈,你记得当初我来工作室面试的时候,你问我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李伯乐说:“记得啊,我问你喜欢马墨白吗?”
诗夏说:“是啊,幸亏当时我说我喜欢他,要不然恐怕我都面试不上了。”
李伯乐撅着嘴巴说:“可是你骗了我,你并不是他的粉丝。”
诗夏说:“我是喜欢他啊,只不过是路人的那种喜欢而已,不过,我是你的粉丝,当初我就是惊艳于你的才华才来找你的。”
李伯乐紧紧地抱着被子,假装很害怕的样子说:“我告诉你啊,我心有所属,你别对我有非分之想啊!”
诗夏噗地笑出声来,说:“你都已经主动上了本大爷的床,由不得你了。”
正文 第8章 情不知所起1
诗夏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伯乐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觉,这是她第二次与马墨白对视。
第一次对视,是在考场,还记得当时考的是《中国戏剧史》,马墨白没有复习,慌慌张张来到考场,按照排位顺序坐到了李伯乐的身边。
他们之间隔着两个空位置,当时考场在6号楼的阶梯教室进行,李伯乐甚至还记得马墨白当时穿着格子衬衣和牛仔裤,脚上有一只鞋的鞋带松了。
那一场考试,是李伯乐这辈子最紧张的一次考试,她从来没有离马墨白这么近过,尽管如此,她还是答得非常快。
当她看到马墨白对着试卷发愁的时候,趁着老师没注意,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卷子和马墨白的卷子做了交换,刻意换了一种笔迹替马墨白答题。
交卷的时候,她听到马墨白在她的身边,轻轻说:“谢谢。”她抬头看向马墨白,那是她和马墨白第一次对视。
是的,她和马墨白是大学同班同学,整整四年的时间,都没有让马墨白记住她。
2004年夏天,李伯乐15岁,那天热得出奇,李伯乐哪里也没有去,窝在家里,吃着冰棍,玩着电脑。
无意中,她刷到了一个视频,视频里的男孩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手里抱着一把吉他,轻轻地唱着一首《送别》。
他的眉目如画,是李伯乐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他修长洁白的手指拨弄着琴弦样子,就那样刻在了李伯乐的心上。
不管看过多少爱情偶像剧都不懂爱情滋味的李伯乐,在那一瞬间开窍了,她的整个世界都只有那个人,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那个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
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馀欢,
今宵别梦寒。
变声期少年特有的嗓子,充满了魅惑,既有男童的空灵,又有男人的粗犷。只记得李伯乐15岁那年的整个暑假,都是在《送别》声中度过的。
那个少年唱歌的视频,被李伯乐下载到电脑的桌面上,日复一日地重复播放着。新学期开学的时候,李伯乐知道了这个少年的名字——马墨白。
原来,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看过这个视频,迷恋这个少年,高一五班的大部分女孩子都喜欢上了这个漂亮精致的少年。
这个视频是马墨白在初中毕业典礼上的演出,无意中被传到了网上,一炮走红,从此之后便走上了演艺之路。
当时的马墨白和李伯乐就是两条平行线,在不同的城市生活,有不同的人生轨迹,看起来一辈子也不会有任何交集。
李伯乐刚上高一的时候,是一个胖胖的丫头,厚厚的眼镜片遮住了她美丽的眼睛,当周围的女孩子已经开始越来越美丽的时候,她还是个始终如一的胖子。
宽大的运动服,遮盖着她厚厚的脂肪,油腻的头发,随意地扎个马尾,她的手里永远拿着一个冰激凌或者棒棒糖,那就是15岁的李伯乐。
正文 第9章 情不知所起2
从外形来说,李伯乐没有任何优势,但是李伯乐却是不折不扣的学霸,长期占据年级第一名的位置。
一般而言,女生们对于这种只知道学习的机器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她不爱梳妆打扮,不爱泡沫剧,不爱逛街,不懂时尚,可是她喜欢马墨白。
因为马墨白,她和班里的女生打成一片,她是马墨白的忠实粉丝,有关马墨白的一切消息,她都知道。
每到下课的时候,她的周围坐了一大圈的女生,她们因为同一个爱豆而变得无比亲密,总是在一起讨论马墨白的新发型,马墨白最近参演的综艺节目,马墨白新拍的广告。
马墨白越来越红,那么年轻的马墨白已经红遍了大半个中国,他不再是李伯乐一个人的偶像,而是中国少女们共同的偶像。
整个高一,李伯乐除了学习,那就只有一件事忙活了,那就是追星,她房间的墙壁上贴满了马墨白的照片和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