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路秋打电话诸多请求,还说要给他一个惊喜,他肯来吗?
这小丫头做菜好吃,上次吃过她蒸的鱼,刘明一直念念不忘,那些草鱼是同样的品质,可饭店里的厨师怎么也做不出那种味道。
刘明好憋屈的说,他纯粹是想来找吃的。吃货的世界,别人是很难理解的。
“老板,请。”路长贵模仿电视上恭敬的动作,却学得有些滑稽,但不影响他眼里的真诚。
“嗯,好好干,我看好你。”谁知,破天荒地,刘明竟然对他说了这么一句鼓励的话。
路长贵感动的老泪纵横,差点跪倒在地,吓得刘明以为路秋请了个神经病。
瞧着那水桶里翻腾的鱼儿,刘明一阵毛悚,这桶得多重啊,让他来倒鱼,还是拎一条来放放,就为了做个样子?
“刘老板,请。”路秋递给他一个长杆鱼兜。
刘明暗自叹息,心想着路秋太爱折腾了。
用力地装了一兜子的鱼种,用力,向鱼塘抛洒
顿时,鱼塘上空出现奇异的现象。
蓝天白云,金色阳光,青绿的塘水,绿油油的水草,半空中,如碎宝石一样闪着光芒的鱼儿,欢快地跳跃着,有作仰首姿势,也有俯冲的,各种形态,各种姿态,纷纷扑向水塘的怀抱。
不一会儿,就有三三两两的鱼儿,聚集到一片水草旁,如调皮的孩子,正在商量着什么好吃的。
刘明第一次看到这种情景。
这是他撒下的鱼儿,看着他们形态不一地围在前面的水草,有一条浮出水面,吐了吐鱼泡泡,好像在对他说感谢的话,神态憨厚可爱。
太神奇了。
刘明心里充斥着异常的感情,让他收获了一种成就感。
这一回,不用路秋说话,他又连着洒了几兜的鱼种,满天翻腾的鱼儿,如施了魔法的精灵,翩翩起舞。
“真漂亮。”
“好神奇,这些鱼好像会认人一样。”
不少的村民指着那些鱼儿,议论纷纷,一脸的好奇。
“小丫头,这鱼种的质量不错,大概要多少个月才能捕捞?”刘明更关心收益的时间。
路秋想都不想,淡定地笑道:“三个月即可。”
三个月,旁边有人不服道:“开玩笑吧,哪怕让鱼吃催产剂,也要半年时间。”
路秋扑哧笑道:“大叔,那是别人,我们家的鱼塘,在不影响鱼的质量下,只要三个月,就能收成了。我挑的鱼种,只要三斤左右就算收成,三斤左右的鱼,质感最好。”
刘明很高兴,朗声笑道:“那我就等着。”
陡地,他又阴森森地扫了一眼周围的人,似带警告的语气道:“我是这鱼塘的大股东之一,要是让我知道哪个不长眼的,敢偷我的鱼,哼”
众人打了个冷颤。
第72章 全羊宴
路家放鱼种引起所有人的注意,跟别人的观望与好奇不同,此刻陈玉却是胆战心惊。
你道是什么?
刘明要到家里来吃饭。
路秋这丫头真是的,家里穷成什么样了,也敢把人往家里引,就不怕失礼人吗?
刘明身边跟着陆狗子,算是路家的老熟人。与当时追债的态度不同,一进门,陆狗子就表现对莫淑芳嘘寒问暖,格外热情。他从面包车上搬下一套套的餐具,一箱箱的红苹果、雪梨、竟然还有半头羊肉。
陈玉目瞪口呆,不知说什么好。
刘明坐在一棵龙眼树下,想翘起二郎腿,却不那么舒服,悻悻然放下来,打量了一下路家的房子,唏嘘道:“这房子太老了,都成危房了吧,多不安全。”
莫淑芳看他挑毛拣刺的,忍不住顶撞一句:“刘老板放心,这房子真是倒塌了,也绝对不会伤着你。有我这把老骨头撑着呢。”
说完,老太太黑着脸走进房间,再不想与刘明多说一句话。
陈玉双脚像灌了铅似的,想走又走不了,如兔子一样惊慌的眼神,期待着路秋赶紧来打发这阎罗王。
路秋指挥着陆狗子把厨具搬进院子来,一个单型炉灶,一个中等大小的铁锅,白釉浅口碗十只,还有大大小小蘸酱料吃的小碟子。
刘明分明想让路秋给他弄全羊宴吃呀。
望着各式各样的配料,有当归、桂皮、红枣等等,凡是刘明能想到的药材都搞来了。
路秋瞪大眼睛,苦笑连连。刘明瞥一眼她道:“今晚我要吃全羊宴,材料都给你整来了,你看着办。老子给你撑腰,你也要回报一下老子。”
这话说得相当隐蔽,落入陈玉的耳边,暗示了很多信息,令她脸红耳赤。
真让她说对了,路秋何止借五万块那么简单,简直是送羊入虎口。女儿活生生就成了刘明砧板上的那条草鱼,被吃是迟早的事。
陈玉轻轻唤一声路秋:“小秋,不如去请你娟婶子来帮你忙。”
刘明扳动手指上的金戒指,淡淡道:“别磨叽了,老子出了一身汗,饿了。”
路秋给陈玉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抬头笑道:“妈,我一个人就够了。你去请广叔来陪酒,我来整几个下酒菜。”
陈玉才反应过来,家里没有男人,路家妇嬬几个与两个陌生的男人,会遭人说闲话的。她吓得赶紧走出去。
路秋提起那半片羊肉嗅了一下,味道比叶柳村的山羊臊味淡几分,属于正常的羊臊味。
想到空间里收藏的香草,有心拿来试验一下味道如何。
她想起了羊肉干锅,后世流行的涮羊肉火锅,还有羊肉炖萝卜汤。
除了羊肉是现成的,她可以进空间摘些萝卜出来煲汤,到时候就说是去别家拿的,刘明也分不清。空间里撒下的蔬菜种子撒下三五天,已经有收成了。
说干就干,她招呼陆狗子把半边羊提进厨房里,又把他撵出去,说了一句她要大展身手,就关上门。
刘明舒适地眯着眼睛,透过斑驳的树影,整个人有些昏昏欲睡。陆狗子坐在一旁,大气不敢喘一下。
关上厨房门,确定陆狗子不会偷看,路秋闪身进了空间,拨了一根大萝卜、香草、水草,还有一篮子的青菜。
先把羊肉的皮仔细整干净,再切为三份,羊腿部份适宜拿来做干锅,调配着香草一起吃,大三叉与后三叉部份的肉拿来涮羊肉,最后剔了两条羊蹄与羊筋骨来熬萝卜汤。
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左右,从厨房里飘来浓郁的香味。
陆狗子用力嗅了一口,眉开眼笑地对刘明道:“老板,路秋同学做的菜,味道绝了。”
刘明脸上的笑刹都刹不住,美味的食物令人心情愉悦,闻到菜香,早就坐不住了。
“去看看还要多久才有得吃。”他催促陆狗子去打探出菜的时间。
陆狗子咽了一口水,屁颠屁颠地走去敲门。
等他走出来时,满嘴流汗,眼睛里露出满足的表情。
刘明一看,混蛋,老子还没有吃,你就先吃上了。正待发作,却看到陆狗子变戏法似的,端上一个小碗,上面放着两块炆好的羊肉。
“妈呀,太好吃了。”刘明不顾滚烫,直接将羊肉塞进嘴里,眼睛一瞪,感叹地说道。
陆狗子为此深表赞成,一味附和道:“老板,路秋同学的手艺,比饭店的顾大全还要精湛,不如把她请去做厨师,想不发达都难。”
刘明嚼着那块肥瘦均匀,软硬适合的羊腿肉,慢慢回味着唇齿间特有的肉质清香。对陆狗子的话充耳不闻。
真是傻逼,要是她做出的菜人人都能吃上,到时他还能吃上她做的菜吗,准有人出高价把她挖走。这丫头天生就有一双会做菜的巧手,做出的菜令人赞不绝口。
猛然地,刘明想起一桩事,就是十日后的宴会。那个对他而言无比重要的酒宴,不成功便成仁。
为了那场宴会,他亲自招纳了几个厨师,都是西广地带排得上名号的,指望能搏个头彩,令客人宾至如归。但他们煮的菜除了早有的路数之余,更讲究卖相的美观,形式上的搭配。与路秋这种杂乱无章就地取材相比,更上档次。
不知为什么,刘明更偏向路秋这种野半路子的风格。因为猜不到她会怎么煮,味道如何,往往有中头彩的感受。
要么,让她来试试看?
刘明缓缓地扫过厨房的方向:一个白色的身影,轻盈如蝴蝶,忙碌于那个狭小的空间里。
中午的时候,陈玉再三相邀,才把路广通请过来陪酒。不是人家不想来,实在是刘明恶名在外,令人胆战。
刘明大大咧咧地坐在矮桌的中间,望着满满一桌子的菜,芳香四溢,让人直流口水,不禁得意起来。
看到陈玉招来路广通,皱了皱眉头,表示不欢迎。
路秋笑来打圆场道:“刘老板,一个人喝闷酒太没趣了,须得找个人来畅酒聊天,三人成群,才不会形单影只,陆狗子算一个,我特地把广叔请来的。”
陆狗子没与刘明同席吃过饭,听路秋说他也有份吃饭,心里狂喜自若,谦虚道:“我何德何能跟老板一起吃饭。”
刘明听路秋的话,没有再纠结路广通的到来,关键菜真的做多了,吃不完。爽朗道:“既然路秋都说了,那个谁,你来陪我喝一把,陆狗子是个三杯倒,跟他喝酒没劲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