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甘啊!不甘心!
“让你偷东西,让你偷我家的玉米,打死你这个狗东西。”
女人尖利的声音,不断没入耳朵,身体上时不时席卷而来的疼痛,让明芯皱紧了眉头,缓缓睁开了眼睛。
接着,便看见了一张陌生,却又熟悉的脸庞。
陌生,是因为已经好几十年没见过了。
熟悉,是因为这不是村头二娃的阿妈吗?
怎么这么年轻?不应该起码已经七八十岁了吗?是她在做梦吗?
一连串的问题,从明芯的脑海中冒出来,还没等她想出答案,二娃阿妈手中的木棍,已经狠狠落在了她身上。
“你这个狗东西,跑我家偷玉米,还用这样的眼神瞪我,看我不打死你。”
反应过来的明芯,下意识从地上弹跳起来,转身抬脚就跑。不管现在到底怎么回事,先跑再说,不然她一定会被这个飚女人打死的。
明芯拔腿狂奔着,感觉额头上有黏腻感,抬手摸了一把,才发现出血了。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渐渐在她脑海中变得清晰起来。
这都是她三十多年前,经历过的一切啊。
被村头二娃阿妈污蔑偷玉米,逃跑的时候磕破了额头,流了好多好多的血。
如果她还记错的话,在逃跑的路上,她还会遇见邻居大伯,正在田里和他老婆吵架。
明芯刚想完,拐了个弯,立马就看见了在田里推搡着吵架的两个熟人,心里顿时一惊。
怎么和曾经发生过的场景,真的一模一样?
心里猛然一惊的同时,明芯连忙狠狠拧了一把自己的胳膊。立马痛得她,差点儿惊叫出声。
这不是梦,所以她是重生了吗?
一切,都可以再重来一回吗?
直到这一刻,明芯都感觉好像在做梦一样。或许,过去的一切都是梦,现在的一切才是真实的。
既然可以重来一回,那么她一定不会再重蹈自己曾经的覆辙!
一念到此,明芯眼中所有的惊诧退却,覆盖了一层冰霜的寒意。
很好,钱堂书,李娟,你们俩的背叛,我生生世世都不会忘记的。这一次,我一定会把你们俩欠我的,统统拿回来!
明芯一路狂奔着,甩掉二娃阿妈之后,去了村子里的一条小溪旁,打算将脸上的血迹洗掉,不然一会儿回家,阿妈一定会很担心的。
河边,清澈的溪水,倒映出明芯那张年轻的脸来。
虽然她在农村长大,但是天生底子好,再加上阿爸阿妈从小就特别疼她,所以她的皮肤,和村子里大多人被太阳晒的蜡黄黝黑的人不一样。
特别的白,白的几乎像是天上的云,冬日的雪。而且,不怎么能够晒黑。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光凭皮肤白这条,明芯就比村子里很多姑娘都漂亮。
再加上她五官又生得精致,性格也娴静温柔,所以村里很多男孩子都喜欢她。
和她同龄的女孩子们,却都讨厌她,不喜欢和她玩儿,包括她自己的亲姐姐,也不喜欢她。
所以,明芯从小就孤孤单单的。后来,遇到了几个从城里来乡下的知青,才多了几个朋友。
而那些知青中,就有生得白白净净,长得文质彬彬的钱堂书。
明芯还记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之后再也难忘。后来,甚至拒绝了爸妈给自己说的那门亲事,嫌弃秦毅晨长得丑,死心塌地,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都要跟着钱堂书。
可后来呢……
现在想想,真是太可笑了。
看着清澈溪水中,倒映出自己白白嫩嫩的脸庞,明芯冷笑了一声,刚把头发拨下来挡住伤口,突然听见身后响起了脚步声。
连忙回头看去,接着那张就算化成灰,可能她都不会忘记的脸庞,清晰的进入了视线中。
除了钱堂书,还能有谁?
大步而来的钱堂书,边走边急切的唤了她一声,“明芯,你怎么在这里玩水啊,多危险,快上来。”
在前世,明芯还以为这个小白脸,平时对自己的关怀,是因为喜欢自己。可是,当她经历了一辈子的痛苦之后才发现,其实都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又单纯好骗而已。
【第一卷:重返七零】第3章家暴的阿爸
前一世的明芯不懂,但是这一世的她,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单纯好骗的傻姑娘了。
心念间,明芯的视线已经在钱堂书的身上打量了一番,心里的恶心感愈发浓郁了。
真不知道前世的自己,到底是怎样的审美,竟然会喜欢这个白白净净,五官甚至长得比女孩子还秀气的男人。
“明芯,快上来吧,河边危险,都多大人了,别玩水了。快上来,我带你去一个更加好玩儿的地方。”
玩水?呵……
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明芯站起身来,迈步走上了田埂。当靠近钱堂书的时候,却身体一晃,躲开了他的触碰。
“我还有事,先回家了。”
见她对自己的态度,好像有些冷漠。钱堂书眼中浮现出了明显的惊讶,好似完全没有料到,这个昨天还对自己热情的小姑娘,今天怎么态度突变。
应该是真的有急事儿赶着去做吧?
安慰着自己,钱堂书也没有多想,又连忙跟上她的步伐,“明芯,你有什么事,我帮你做吧。我会读书,写字,还会画画,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帮你画。”
明芯从小到大,接触到的都是在田间地头干农活,晒得皮肤黝黑的男人们,一笑起来,露出八颗大黄牙,哪里见过像钱堂书这样,满身书卷气,文质彬彬的男生,所以当初第一眼见到,立马就被迷了眼。
如今,回想起来,明芯只觉得可笑。
百无一用是书生,就钱堂书这小白脸的秀气模样,除了笔杆子,还能拿得动什么?
听到钱堂书在身后喋喋不休的唠叨,明芯停住脚步,转头看了他一眼,“我要去泼大粪,浇菜地,你要帮忙?”
钱堂书犹豫了,好几秒之后,才从嘴巴里蹦出几个字,“我突然想起来,自己也还有事情要急着去处理呢,明芯,等我改天有空了,再来帮你。”
看着他转身疾步快走,好似落荒而逃的模样,明芯冷冷的勾了勾唇角。
还真当她还是当初那个单纯幼稚又好骗的丫头!?
既然人生重来一回,那她一定会把他们欠自己的,全部都加倍讨回来。
在回家的路上,明芯想了好多关于之前经历的事情。还是觉得这突然的重生,令人难以置信。
之后,她将前世后半生发生的所有事情,统统都捋了一遍,又回忆了一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前世的她,由于钟情于钱堂书,所以后来阿妈给自己介绍相亲对象的时候,她十分的抵触,甚至去和对方见面的事情,还把自己打扮的丑丑的,甚至把脸抹得脏脏的,看起来又丑又邋遢。
但是,她的相亲对象,也就是秦毅晨一点儿都没有嫌弃她,把她照顾的特别好,即便自己家里没钱,还是她想要什么都给买。
可那个时候,明芯心里只有钱堂书那个小白脸,觉得皮肤被太阳晒的有些黝黑的秦毅晨,特别丑!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秦毅晨一点儿都不丑。脸部轮廓棱角分明,五官精致冷峻,尤其是那双眼睛,黑得宛如深邃的夜空,特别的好看。
眉宇之间,充满了英气,一举一动之间,充满了男子汉的气概,那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钱堂书这种柔弱的小白脸,所能够比拟的。
明芯还记得,秦毅晨每次笑起来,露出八颗大白眼,特别可爱。不过,他不爱笑,性格也有点儿闷。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整个人冷得不行,就好像稍微靠近他一点儿,就会被冻成冰块儿似的。
和钱堂书那种,每说一句话都像嘴巴抹了蜜糖,特别会哄骗,油嘴滑舌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也正因为比如,前世的明芯,更加不喜欢秦毅晨。
现在想来,她的眼睛是真瞎,竟然会喜欢钱堂书那种,满嘴跑火车的势利小人。
额头上的伤口,还在隐隐刺痛着。但更痛的,是明芯的心。
一直在想着事情的明芯走得很慢,平时只需要二十分钟的路程,她今天差不多都走了快一个小时。
在快要到达家门口的时候,她默默的深吸了好几口气。这么多年,之前的她从未想过,自己还能再见到母亲。如今……真希望,这一切不是一场虚无的梦。
明芯想着,刚一靠近家门口,却听见院子里传来男人的叫嚣怒骂声,以及女人的凄惨的痛呼声。
心里一惊,她连忙快速冲了进去。
刚才由于整颗心都被重生的喜悦所霸占,她竟然没记起来,上一次的今天,她的父亲喝醉了酒,发疯将母亲打得半死。
在村卫生院里躺了好几天,差点儿连命都丢了。
也正是因为这次的毒打,导致她母亲的身体状态每况愈下,渐渐被疾病缠身。后来,又糟了好几次父亲的毒打,最后撒手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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