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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代发家致富[穿书] 完结+番外 (香芋酥皮)


  把两个坏人扭送到警察局,又做了笔录,张乐乐和凌晨才去集合点。
  这时候,在那里的知青早就等得不耐烦了。
  张乐乐一来,李春玲就吵着说:“张乐乐,你干什么?现在才来?”
  张乐乐道歉,“对不起,我来晚了,”却不提为什么来晚了。
  李春玲凶巴巴的,“知道来晚了,你不会快点吗?”
  白玉芬用手挡住脸,温柔似水的说,“春玲,你别凶了,乐乐妹妹一定不是故意的,她还小,可能是贪玩,才来晚了?”
  “要你做好人,”李春玲对张乐乐态度不好,对白玉芬就更不好了。
  这下另一个男知青程伟不乐意了,白玉芬已经是她的女神了,他可不会任由李春玲欺负女神。
  “李春玲,人家张乐乐已经道歉了,玉芬也是好心,怎么你就像个刺猬似的,逮谁扎谁啊?”
  另一个爱慕白玉芬的知青也支援程伟,“李春玲明明是看谁都不顺眼好不好!她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
  这几天因为李春玲对谁态度都不好,于是也没人为她说话,李春玲气得吼一句,“就你们好,不就是看张乐乐和白玉芬漂亮吗?装什么好人?”
  同时李春玲心里也恨死张乐乐和白玉芬了,简直是两个狐狸精,骚狐狸,把一群男人全迷住了,不要脸。
  被说中了心思,程伟和另一个知青哑口无言。
  程伟反应过来还想说李春玲,凌强终于生气了,“好了,要吵你们到公社慢慢吵,现在给我闭嘴上车。”
  “凶什么?”知青都不服气,却明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凌晨一直看着这一幕,心想,以后公社可有热闹了。
  他又看了白玉芬一眼,这就是女主啊!也没有多漂亮吗?和同时代港城的大明星可差远了。
  见识过娱乐圈各种各样的美人,白玉芬的颜值,在凌晨眼里只是一般,也只有原主,没怎么见过漂亮姑娘,才会被白玉芬迷住了。
  等人都坐上了,凌强才喊,“凌晨,你还站着干嘛?走喽。”
  凌晨回过神来,答应道,“来了。”
  而白玉芬听到了凌晨的名字,眸子里闪过的,就是厌恶了。


第17章
  拖拉机“突突突”!摇摇晃晃近一两个小时,知青们屁股都快抖成八瓣时,红旗公社总算到了。
  见知青们脸色都不好,凌强就说:“你们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次还是碰巧遇上了要拉肥料,你们才能有拖拉机坐,要再晚来几天,你们就只能走路了。”
  想到从县城到红旗公社的路途,知青们全都白了脸,好些人眸子里闪过庆幸。
  凌强看着还挺满意的,其实他是骗人的,知青来晚了,没有拖拉机,牛车还是有的。
  不过今天他冷眼看着,这批知青都不是省油的灯,还是得压一压他们才好,免得他们要上天,把公社弄得乌烟瘴气的。
  下车的地点在村口,凌强还要开拖拉机去放好,就喊凌晨,“小晨,我先走了啊!你带他们去找你大伯。”
  “行嘞,强哥慢走啊!”
  “好的!”
  等凌强走了,凌晨对着一群知青说:“你们跟我来!”
  “小哥,要走多远呀?”听到刚才开拖拉机的人叫他们去找凌晨的大伯,李春玲就猜测,凌晨的大伯应该是大队长。
  来的时候,李春玲她妈就说过了,在乡下,一定要和当地的领导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她们虽然是城里来的知青,可到了这乡下,未来就掌握在大队长的手里了。
  可以说,若是家里没点势力的,在乡下,知青就逃不出队长的五指山,所以关系一定要处好,起码不能得罪。
  如此,李春玲的态度才会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完全不像刚才一样怼天怼地的了。
  凌晨从小在社会里打滚,看一眼李春玲就知道她的心思了,凌晨虽然不喜欢,却理解她的态度变化。
  “不远,几分钟就到了。”
  “那小哥你知道我们要住哪里吗?”
  “村里已经为你们准备好房子了,到时候会有人带你们去?”
  后面的知青没人说话,全都仔细听凌晨和李春玲的对话,就为了多了解公社的情况。
  只有白玉芬,心里气愤,这凌晨是怎么回事?不是说他对自己一见钟情吗?怎么现在他没找机会对自己献殷勤,反而和李春玲聊得欢?
  想不明白,白玉芬只能把事情归在了自己这个变数身上。
  现在还没下工,凌晨就直接带着知青去地里找他大伯。
  凌晨到的时候,凌老大正在地里忙活。
  看见扛着锄头挖坑的凌老大,知青们有点幻灭,按理说,作为一个公社权利最大的人,大队长不应该高高在上吗?怎么还要下地?
  凌晨若是知道知青的想法,一定会骂他们一句:想太多。
  明明事情正好相反好不好?
  大队长其实并不好当,权利的确大,却要起领头作用。
  干部都要在最前线,所以作为干部,做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
  凌老大又是个态度严谨的,别的干部还会耍小心思,捡轻松的干,他却一直是做最苦的。
  好在,这时候经常要开会,开会的时候,就想当于休息时间,凌老大的身体才能撑的住。
  凌老大忙着下地,对于知青的态度,特别敷衍,“欢迎大家到我们红旗公社,现在我还正忙,晚上再和你们交待村里的事情,你们就跟着我侄子,先去住的地方!”
  然后,凌老大看向凌晨,“小晨,你带他们去凌瘸子家。”
  凌晨点头,“我知道了,大伯。”
  凌老大说的凌瘸子家,就在村中央,凌瘸子叫凌棍子,今天其实和凌老大差不多的年纪。
  他也是个可怜人,年轻的时候,凌瘸子家还不错,可他却在一次修河道的时候,摔断了腿。
  凌瘸子的婆娘受到惊吓,难产去了,孩子也没保住,凌瘸子家为了给他治腿,家里的钱也全花光了。
  尽管如此,他的腿也瘸了,以后就被人叫瘸子,那时,凌瘸子的父母已经年老了,为了挣工分,他们拼命干活,没多久就劳累过度死了。
  凌瘸子家从此一贫如洗,他因为腿有伤,挣的工分只够半饱,家里太穷,也没人愿意嫁给他。
  这次凌老大把知青安排在凌瘸子家,也是因为村里给知青修的房子已经住满了。
  现在太忙,村里没时间再给知青修房子,况且,修一栋房子,花费也很大。
  凌瘸子家只有他一个,他家房子还挺宽敞,凌老大就把知青安排在他家,每月给他点补贴。
  这样既可以省下修房子的人工费和材料,也补贴了凌瘸子,让他的生活变好一些,简直一举两得。
  ……
  这一路上,张乐乐一直沉默寡言,直到她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凌晨才发现她有点不对。
  凌晨见张乐乐脸红红的,神色疲惫,就问她,“张乐乐同志,你怎么了?身体哪里不舒服?”
  “我好像发烧了,”张乐乐从前最希望的,就是有健康的身体,现在愿望终于实现,她有了好身体,能随便蹦随便跳了,不代表她就会随便糟蹋自己了。
  反而,她对自己的身体更在乎了,所以尽管知道会麻烦别人,她还是说了实话。
  毕竟发烧,可不是小事,一个不注意,说不定就会拖成大病,生命都会有危险。
  “凌同志,请问你能带我去卫生所吗?”
  凌晨遗憾的摇头,“去卫生所也没用,我们这里的卫生所缺药,平时只有紫药水,去痛片,对退烧根本没用。”
  “我的天,”李春玲一下就叫了出来,“那我们要是生病了怎么办?”
  “要么就硬挺着,挺不住了,再去镇上。”
  众知青听了,都挺绝望的,已经猜到下乡环境会艰苦了,没想到会苦成这样,居然连个卫生所都没有。
  “那镇子离公社远吗?”张乐乐问。
  “要走一个多小时!”
  知青更绝望了,这要是遇上什么急病,到镇子上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张乐乐却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都说久病成医,张乐乐从小生病,加上她聪明,即使父亲不让她劳神,她还是学会了医术。
  大病张乐乐不敢说,小病像什么头疼脑热,她是没问题的。
  而且她需要的是中药材,不要西药,药材可以从山上挖,这样就不会缺药了。
  谁都会生病,在一个缺医少药的地方,张乐乐有一手医术,还能找到治病的药材,她的处境绝对会好许多。
  实际上张乐乐是谦虚了,她天资聪颖,在医药一途天赋异禀,若不是身体不好,导致没有太多的经验,她比被称为天纵之才的大哥更厉害。
  “凌同志,能拜托你找几个人,帮我挖点草药吗?我愿意出钱。”
  “你会中医?”
  看见张乐乐点头,凌晨觉得奇怪,原文里好像没说女配会医术啊!
  凌晨又想到这其实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不是一本小说小说,小说只是文字叙述,总有没写到的地方,有点差别也是正常的,便没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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