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新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说:“金先生,我这些天一直在找您。”
“找我?有事?”
“是……是我的家事。”
金玉郎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并没有招待施新月的意思。“施新月的家事”,听着就让他提不起精神来。切了一块蛋糕放进碟子,他用小勺子挖下一块送进嘴里:“说。”
施新月站在他面前,有些局促:“傲雪……傲雪要和我分开。”
金玉郎瞟了他一眼:“因为金效坤回来了?”
施新月点点头:“是。”
虽然金效坤曾经极力的向他解释过,说傲雪从头至尾都是个无辜之人,但金玉郎对她就是不能释怀,就是要恨她到底。如今听了施新月那个“是”字,他冷笑了一声:“活该,谁让你瞎了一只眼,偏偏看上她了呢。”
施新月无言以对,沉默片刻之后,才轻轻的叹息了一声。
分家的话,是过完了正月十五,傲雪才向他提出来的,在那之前她和金效坤已经悄悄商议了多久,他不知道。也许从金效坤出狱的那一刻起,她就开始筹划着要甩掉他了。
她把话讲得很漂亮,先是感激他的大恩大德,说她对他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然后就露出了无情的真面目,要和他一刀两断。这处房子留给他,家里还有些钱,也留给他,她和金效坤出去另租一处小房暂且住着,要是果先生能帮忙给金效坤找份新差事,那他们就跟着差事走,兴许离开北京也说不定。
慢条斯理的,娓娓道来的,这一套话让她说得密不透风,一点无理的地方都没有,直接堵得他哑口无言。可是他不想要房子,也不想要钱,他只想和她关起门来、过一辈子。
于是他横下心来,对她说了实话:“傲雪,难道你真不知道我的心意吗?”
他一句话问出来,傲雪垂下头,也哑巴了。
两人都是有着千般的为难,说着说着就要一起沉默。为难之处在于傲雪知道他的心意,他也知道傲雪的心意——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误会,就单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施新月没了办法,于是想起了恩公。金效坤当初就是恩公送进大牢里去的,凭着恩公的本事,再送一次大概也无妨。于是费了许多的力气,他今日终于找到了金玉郎。可他没想到金玉郎此刻身心俱疲,并没有兴致替他出头。
不但没兴致,甚至还因为他的打扰,让金玉郎感到了不耐烦。那点不耐烦和金玉郎心中暗藏着的怨气混合了,生成了一种冷飕飕的恶意。在这恶意的驱使下,金玉郎端起茶杯在沙发上一坐,先翘着二郎腿抿了一口热茶,然后抬头向着施新月说道:“这种事情,应该由你自己解决,不该来找我。”
“我也知道自己这样贸然登门,实在是太无礼,可我当真是无能为力。”
“你不是说你爱那个连傲雪吗?”
“我对她是有感情。”
“多深的感情?”
“这……很深。”
“敢为了她杀人吗?”
施新月立时抬头望向了金玉郎:“杀——”
金玉郎笑了:“我是敢的,可惜我不爱连傲雪。至于你敢不敢,我就不知道了。”
然后他放轻了声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大不了算你个误伤,有我在,没人能让你去偿命。”
说完这话,又过了五分钟,施新月走了。
在这五分钟里,施新月那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足以证明他内心的斗争是何等的激烈。金玉郎慢悠悠的吃着蛋糕喝着热茶,心情倒是好转了些许。对他来讲,这只是个恶作剧,如果金效坤真能死于这场恶作剧,那更好。
金玉郎一直不知如何处置金效坤,杀了他?有点下不去手,留着他?又有点不安全。如果为情所困的施新月能够把金效坤处理掉,那倒是消除了他许多烦恼。
这也符合了他借刀杀人的人生宗旨。
第107章 凶杀
施新月出了六国饭店之后,在街上来回的逛。
他想回家,可那个家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变了味儿。遥想这个小家庭刚刚建立的时候,遥想他还客气的称呼傲雪为“连小姐”的时候,他难过得简直想哭。那时他们的境况是多么的坏啊,他没有钱,傲雪没有生活的经验与本事,两个人像是一对笨拙的小伴儿,互相拉扯着过日子。
当时的他,还不知道那一段光阴就已经是他的黄金时代,他还以为将来会更好——将来,等她对金效坤渐渐淡了感情、或者金效坤死于狱中,她就会看到眼前的他了,就会发现他的好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叫做“日久生情”吗?
他一直等着傲雪对自己生情,等来等去,他没有等来傲雪的情意,反倒是等回来了个金效坤。
傲雪没有欺骗过他,傲雪每个月都是光明正大的给金效坤预备吃穿,为了金效坤,她在他面前哭过不知多少次,她对他未做任何隐瞒,她没有错。
她既是没有错,那错的人,就只能是金效坤了。金效坤错就错在不该回到这个家里来,金效坤就应该永远留在监狱里。
或者干脆去死。
施新月在街上来回的逛,魔怔了一样。他是见识过死亡的,想起“杀人放火”四个字,也并不觉得是天方夜谭,人是可以杀的,火也是可以放的,只不过后头有个后果等待着,但金先生不是说了吗?“大不了算个误伤”,“没人能让你去偿命”。
溜达到了傍晚时分,施新月从铁器铺子里买了把匕首。匕首小而锋利,刃锋闪着蓝光,看着寒气凛凛。将匕首揣进长袍里头的口袋里,他又买了肉和菜,然后踱回了家。
家里已经做起了晚饭,院子里弥漫着炒菜和米饭的香气,还能听见后院厨房里那青菜下油锅时爆出的“嗤啦”一声。金效坤站在正房外头,正在打量房门两侧的红春联,一副闲极无聊的样子。听见施新月回来了,他转过身,含笑一点头:“施老弟,今天回来得晚。”
他讲话时有种亲切腔调,然而施新月听着很不舒服。那亲切不是个好亲切,是居上位者纡尊降贵,怜老惜贫的那种亲切。可施新月自认为没有哪里是不如他的,自己瞎了一只眼,可他也瘸了一条腿,自己还能按月领个几十元薪水呢,他可是彻底的一无所有。自己若是没了那几十元薪水,立刻就还能找个别的差事养家糊口,他能吗?
心里怀着恨,他也向金效坤笑了笑:“今天天气好,出去多走了走。”然后他一拎手里的东西:“顺路买了些菜,先送厨房去。”
借着这句话,他大步走了开,同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金效坤这个人永远消失。
这个晚上,他苦思冥想,没有想出让金效坤消失的好方法——反正他总不能现在冲进金效坤的房里,一顿乱刀将其扎死。这事要办得人不知鬼不觉,尤其是得瞒住傲雪。
第二天,他得了机会。
傲雪那大姐傲霜昨夜又生了个孩子,按照老礼,除非娘家人是死绝了,否则哪怕就剩了个狗大的人,也得提着礼物过去恭喜恭喜。如今这任务落到了傲雪身上,傲雪一得着消息,自觉着义不容辞,立刻就穿戴整齐要出门,临走前告诉家里的二位男子汉:“吃喝自己张罗吧,我晚上大概回不来,晚上要是不回来,明天早上我一定回。”
说完这话,她忙着上街去买礼物,匆匆忙忙的就走了。她一走,院子就寂静了下来,施新月不愿和金效坤共处一院,故而也溜达了出去,一溜达就是一整天。
天擦黑的时候,他回了来,院子里冷冷清清的,可见傲雪真是要留在傲霜那里了。他照例回房洗漱休息,最后关闭电灯上了床,他直挺挺的躺着,一手握着那把匕首。
他已经筹划一整天了,该考虑的全考虑了,他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况且他有优势:他比金效坤更健康更灵活,他有武器。事后他会擦除痕迹收拾武器回房来继续睡觉,等明早傲雪回来发现金效坤的尸体了,他再闻声而出,他再大惊失色,他再叫警察。
金效坤蹲了许久大狱,一个人没有无缘无故蹲大狱的,有几个仇家要杀他也不稀奇。也许有人会怀疑他施新月,但是他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谁都知道他安静斯文,谁都知道他是个不声不响的老实人——至少,傲雪是知道的。
况且,还有金玉郎给他兜底呢。
于是他不睡,他静静的等待,等到过了十二点钟,他轻轻的起了床。
他换了一双薄而破的旧单鞋,傲雪早让他扔了的,他忘了没扔,结果在今天派上了用场。侦探小说里的神探不是经常通过鞋印来追查凶手吗?很好,追查去吧,他今夜就会把它投到炉火里去,这么薄薄的一双布鞋,很快就会在火中化灰。
鞋是旧的,身上的单衣单裤也是旧的,杀完了人就全烧掉,一丝布头也不留。
轻轻的推门走了出去,早春时节的夜风瞬间把他吹了个透心凉。院子扫得干净,地面坚固平整,他一步一步走过去,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要是倒退一个月就不行,地面上的雪和霜会让他一步一个脚印。所以现在真是最好的时机:天时、地利、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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