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肯给你个团长当了?” “当团长这事,目前看来,还是没戏。
不过他另找了件危险差事,是拿命换钱的买卖,问我肯不肯干。”
段人凤警惕起来:“他要杀谁?为什么一定要找你?难道他手下没有可靠的人?他究竟是要让你拿命换钱?还是让你去送死?” “不是杀人,是帮他做生意。”
说到这里,段人龙终于抽空脱了大衣,在温暖的屋子里伸伸胳膊扭扭脖子,他将身体活动得舒服了些,同时告诉妹妹:“鸦片生意,用外国船从南边运到天津的租界码头,再从码头卸货装车,穿过租界往外走。
他雇我护送货物,只要把货物押运出租界地界,就算完活儿。”
“他的生意?” 段人龙点点头——霍督理五次三番的下令要禁烟,但是管不了连毅。
这是连毅的本事,也足以证明他的力量。
他打江山时,华北地界掌权的人还是霍督理他爹,连毅连当爹的都不大怕,更不会把后来的这个儿子往眼里放。
段人龙没有崇拜强者的习惯,哪怕连毅明天就宰了督理称帝,那段人龙也还是懒怠去为他效力。
但现在是个非常时期,他和妹妹刚在一夜之间输了个倾家荡产,他需要钱。
需要钱,并且是很多的钱,并且还要把这很多的钱堆到金玉郎面前,让那小子把心放回肚子里,让那小子知道他段人龙无所不能,不是没本事的混蛋。
见妹妹还在眼睁睁的望着自己,好像还嫌自己说得不够详细,段人龙继续说道:“我直接就答应下来了,要不然,难道还真等着他拿钱养着咱们?那滋味可不好受,昨天他拿钱出来给你的时候,我简直都坐不住。
他是坐吃山空的人,谁要他的钱?明天我就出发去天津,你别跟着我了,你留在北京吧,正好你陪陪他,他也陪陪你,两人互相做伴,我也不惦记。”
段人凤从鼻子里嗤出了两道凉气:“要走一起走!” “那玉郎呢?” “把他带上。”
段人凤这话刚说完,外头有人一推门冲了进来,正是金玉郎本人。
金玉郎像是一路跑过来的,跑得欢天喜地,冲进来之后劈头便问:“我明天上天津,你们跟不跟我一起走?咱们玩玩去呀?” 段人凤和哥哥对视了一眼,两人全感到了不可思议。
而段人凤压下了满心的惊讶,问金玉郎:“好端端的,怎么想起上天津了?” “是我那个老同学,他要去天津玩几天,临走前他请了我。
我呢,反正连毅那条线也断了,我现在也没了事做,在家还要和太太怄气,索性就答应了。”
“你的老同学请你,又没请我们,我们去了干什么?” 金玉郎笑了:“吃住行都是我负责,你们不用管。
你们到了天津,到处逛一逛、散散心就是了。
我怕你们这样闷在家里,要闷出病来。
现在这个时候,最容易生病,感冒、肺炎、咳嗽气喘,特别多。”
段人龙见妹妹像是还要盘问他,于是抢着开了口:“行,但是明天急了点,后天行不行?” “我和陆健儿都约好了。
你们要想后天出发,也行,但是你们就得自己走了,我可没法等你们。”
“行行行,你先走,我们随后赶上。”
金玉郎很高兴的向他们打了个响指,然后扭头又走,说要回家收拾行李去。
而段氏兄妹本是满怀疑虑的,如今被他这么一闹,无端的也有了些快活,天津之行也不像是去卖命了,倒像是要去淘金——他们非得把这糟糕局面扳回来不可,要不然,他们统一的感觉自己对不起金玉郎。
两个姓段的,因受了金玉郎那快乐情绪的感染,所以统一放弃了理性的思考,再次进入了昏头昏脑的状态。
段人龙翌日又去见了连毅,和连毅密谈了许久。
赌品见人品,连毅因为亲眼见识过了他的赌品,所以对他这个人——从灵魂都外貌——都非常之欣赏,认为像段人龙这样的英豪,绝不会过平凡的生活,要么成为一代枭雄,要么英年早逝。
连毅比较希望他英年早逝,因为本地有他老人家一位枭雄足已,枭雄多了,必定互相撕咬。
而在他英年早逝之前,连毅决定用他一用,枭雄在成为枭雄之前,通常会是干将,而他手下正好就缺这么一号人才。
租界地面上龙虎横行,各方面的势力滋长了几十年上百年,看着不显山不露水,其实好似老树一样,根子已经扎到了极深的地下,拔也拔不起、理也理不清。
连毅不想无限度的供养这帮地头蛇——如果真让这帮地头蛇满意的话,他的买卖很可能要赔本,但他的中国军队也是绝无可能开进租界耍威风,甚至让士兵换便装混进去也不能够,一旦事情闹穿,必定要起外交纠纷,那乱子可就大了。
所以他要找一个新人,这新人要新到没来历没根底,新到六亲不认只认他连毅。
而就在他苦苦寻觅之时,段氏兄妹从天而降。
连毅看了四十多年的人世,眼光不是一般的锐利,他一眼就看出了哥哥是个亡命徒,而妹妹显然是和她哥哥一条心,哥哥要杀人,妹妹会负责递刀。
正是他所需要的人才。
在确定了人才已经输得倾家荡产之后,连毅为了防止人才走投无路、会饿得跑出北京城,所以立刻就向段人龙伸出了橄榄枝。
而段人龙也如他所愿,像只大白鸽子似的,扑拉拉的拍着翅膀,落上了他的枝头。
第43章 新宠
金玉郎现在不是那么恋着段氏兄妹了,因为他有了新宠:陆健儿。
陆健儿是他的新宠,他也是陆健儿的新宠,两人火速拾起了旧日友情,在陆健儿眼中,金玉郎简直就是一条没心没肺的可怜虫,他名义上是金家的二爷,可其实金家是他哥哥金效坤的家,他在那里充其量只能算是寄住;他的太太也不爱他,逼得他每天只能早出晚归的在大街上晃,简直和个流浪儿差不多。
当然,他有钱,可他的身家在陆健儿看来,也算不得什么惊人的财富,只不过证明了他出身确实颇有根底、有资格和自己做朋友罢了。
陆健儿怜悯他,然而无意在仕途上提拔他,因为他看起来实在只是个柔弱天真的纨绔少爷,好像做任何正事都不会靠谱。
所以陆健儿对他所能提供的援助,就是请他随着自己到天津玩上几天,免得他成天流离失所,只能到那家破报馆里傻坐着。
金玉郎收到了陆健儿这份邀请,欣然接受——在陆健儿的眼中,这又是金玉郎的一桩优点:金玉郎仿佛是不大懂这人世间的礼数,心里愿意,便一口答应,不讲客套虚礼,有点清新脱俗的意思。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脱俗,可这脱俗的程度也是需要他暗自计算的,幸而他在这方面有些天赋,计算起来也不需要花费多少心力。
带着他那一身恰到好处的清新之气,他跟着陆健儿出了发,这一路上,两人坐在包厢里促膝长谈,谈了什么内容,外人不得而知,不过二人应该是相当的投机,因为下了火车之后,陆健儿竟然直接把金玉郎带到了自己家中——他这个家乃是一处秘密的小公馆,连他的爹娘和太太都不知晓,而这小公馆之所以如此的秘密,则是因为里面藏了他心爱的一位姨太太,以及一个襁褓之中的小儿子。
陆健儿回国之后才结了婚,到如今统共也不到两年,太太的娘家又是有权势的,所以他万不敢让自己这处小公馆曝光,平时也从不带人过来,唯独金玉郎让他破了例。
他在中学时代,常会到金玉郎家里借宿,金家上下对他可都不错,而如今金玉郎变成了孤雁,无依无靠怪可怜的,他便念了旧情,也想还他一点家庭的温暖。
金玉郎乖乖的跟着他去了小公馆,楼上楼下的参观了房屋,也见了房屋里的女主人和小少爷。
女主人是个柔而美的江南女子,讲起话来莺声呖呖,果然是个招人爱的佳人。
金玉郎看看她,又看看陆健儿,然后便是抿着嘴笑。
陆健儿问他:“你笑什么?” 他笑着沉吟,过了一会儿才会答道:“我是为你高兴,你这个家很好。
房子好,太太对你也好。”
姨太太一听这位摩登先生称自己为“太太”,无形之中给自己添了身份,自然是心花怒放,陆健儿却以为他是见了自己这样的好日子,触景生情,便干巴巴的开了口:“你若喜欢这里,往后就常来——” 他这话没说完,因为姨太太心花怒放之余也开了口,两人异口同声,所讲的话几乎就是一字不差。
两人都感觉这未免太巧,忍不住相视要笑,金玉郎看在眼里,心中便是暗想:“他们在恋爱。”
“恋爱”这种东西,似乎无论怎么看,都是甜蜜美好的,都是可以“直教人生死相许”的。
于是金玉郎忽然好奇到了极致,恨不得立刻也去真正的恋爱一次。
姨太太被金玉郎看得不好意思了,含着笑意一转身一拧肩,只说要到厨房瞧瞧晚饭预备得如何。
等她走得远了,陆健儿对金玉郎说道:“你家里的那个,若是实在不可救药,那你也犯不上和她怄气,什么时候遇上知心的人,再讨一房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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