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真伟大。”田小麦感慨道。
夏明苏笑道:“那你离伟大也不远了。”
听出画外音的田小麦朝夏明苏的身上捶了一下,“我还准备特别深情地颂扬一下全世界伟大的母亲呢,你在这捣什么乱呀!你能不带歪话题吗,啊?”
“我哪里带歪话题啦,我说的也没错呀。”夏明苏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得意的小眉毛抖啊抖的,感觉他马上就要当爸爸了似的。
田小麦无奈,瞧他眉飞色舞那小表情,这要是真当爸爸了,怀里抱着一个大肉团子,时不时再朝他软萌萌地笑一笑,不得直接乐昏过去啊。
一想到夏明苏想生一窝七仙女,田小麦就亚历山大。而且她觉得她要是真生了七个闺女,“皇太后”不得气得跳脚啊,绝对要跟她拼命的!
夏明苏聪明是聪明,不过有时候还是挺幼稚的,把过日子想得太简单了。
婆媳关系哪里是那么好处的,尤其是她跟“皇太后”现在这种关系,能保持住面上的和平就不错啦。
田小麦把刚买来的彩色石头吊坠放到内衣里面,让肌肤感受小石头的微凉,她接着对夏明苏缓缓开口道:“你娘现在一个劲儿地让你去相亲,不停地给你找适合结婚的姑娘,我看啊,七仙女的事儿你暂时还是别想了,先好好琢磨琢磨怎么让你娘接受我吧,我觉得我进你家的大门,难于上青天呀!”
第207章 除了你,别人我是不会娶的
“你娘现在一个劲儿地让你去相亲,不停地给你找适合结婚的姑娘,我看啊,七仙女的事儿你暂时还是别想了,先好好琢磨琢磨怎么让你娘接受我吧,我觉得我进你家的大门,难于上青天呀!”
一提到这事儿夏明苏就头疼的慌,他理解娘的心情,但是他也很明确地跟娘说过他的想法了,可就是说不通,怎么都说不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没一个办法管用的,两个人的对话拐着拐着就能拐进死胡同里。
夏明苏意识到,娘的那些根深蒂固的老观念,不是一时半刻能够改变的。
“慢慢来吧,反正除了你,别的人我肯定不会娶的,你放心,人生大事我娘强迫不了我。”夏明苏给田小麦吃了一颗定心丸。
其实田小麦也没什么不放心的,她刚刚说那句话,只不过是让夏明苏先解决眼前的事儿,再做远处的梦,并不是要告诉夏明苏她没有安全感。
田小麦之前暗恋夏明苏没错,她特别特别爱夏明苏也没错,但是她并没有把未来全部寄托在夏明苏的身上。
田小麦有自己的想法,她能自力更生,自食其力,能养家糊口,当得起田家的顶梁柱。无论缺了谁,她都有信心很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才是她的底气。爱情并不是她的底气,夏明苏也并不是她的底气。
早些年,可能还没有这样的想法,穿越过来之后,想法渐渐地改变了。
孤身前来,无人依靠,不就得靠自己嘛!
开始可能会显得有些无奈,但过着过着,发现这样也挺好的,很踏实,很阳光,让人永远能看到希望。
谁的人生没有点磕磕绊绊啊,有的人碰到意外直接一命呜呼了,她碰到意外还能穿越到另一个空间继续生活,多一份体验,也是一种好运吧。
人在过的顺的时候,什么都能想通,再难的事儿也都不在话下;人一旦陷到了情绪的泥沼里,别说什么沟沟坎坎,就是简简单单的小事儿都能把人压垮。
跟夏明苏平分了利润之后,她现在也是正正经经的万元户了,手上握着大把钱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每天早上都能笑着醒过来,看到天晴了,心里跟着明媚;看到是阴天,小资浪漫的情绪就慢慢地爬上了心头,很想泡杯茉莉花茶坐在窗前看《呼啸山庄》,或者翻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但绝对不会感伤、不会悲情。
田小麦又把头发剪短了,这次还是夏明苏帮她剪的。
冬天穿的多,穿的又厚,头发一长就显得很累赘,有种怎么都收拾不清爽的感觉,头发一扎到脖子里面就难受的慌,很影响干活的心情,所以她就毫不犹豫地剪了,短发配上灿灿的笑容,好看的不得了,夏明苏最近总看着她发呆。
田小麦问他看什么呢,夏明苏就呆呆地说“好看”,搞得田小麦苦笑不已。
看就看吧,被人多看几眼也不会少块肉,而且她心里还是美滋滋的,以前都是她偷看夏明苏,心里一次次地喊着太帅了太帅了,现在夏明苏跟个痴汉一样如法炮制地盯着她看,感情的天秤这下也算是平了。
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太阳刚刚偏西就提早收了工。夏明苏先去荒山接了田小麦,然后两个人手牵手地去了田小麦家。
跟苗翠英打过招呼之后,夏明苏就撸着袖子径自奔厨房去了。
田小麦准备先帮妹妹洗个澡,要跨年了,得把身子洗干净,清清爽爽地迎接新的一年。
之前夏明苏找人安抽水马桶的时候,师傅建议他们直接盖一个现代化的洗手间,这样冬天上厕所、洗衣服、洗澡都方便,家里老老小小的,早晚需要一间能够挡风遮雨,方便洗漱解手的地方。
夏明苏想都没想,也没征询田小麦和未来丈母娘的意见,直接点头让师傅开工了。几个师傅叮叮咣咣地忙活了三四天就装好了洗手间,自那时起田小麦的日子过得不知道方便了多少,科技解放人类,科技造福人类啊!
田小麦早上出门前就叮嘱阿杰,让他吃过午饭之后就在铁桶里烧点煤放到洗手间里,这样下午她回来洗手间里是热的,她就可以直接给菲菲洗澡了。
外面北风呼啸的,已经零下六七度了,冻死个人,但是洗手间里暖烘烘的,脱光了也一点都不冷。菲菲坐在红色的大塑料盆里,乖乖地让姐姐帮她搓搓洗洗。
田小麦用柔软的小毛巾擦着菲菲身上的水彩笔印儿,红的绿的,黄的黑的,除了两个屁股蛋子以外,几乎没有地方是白白净净的。
“菲菲,你这么喜欢画画呀?你以后要当画家吗?”自从田小麦给妹妹买了水彩笔之后,田菲菲就再也舍不得放下画笔了,家里所有的白纸都被她画得满满当当的。
就在阿杰的笔记本岌岌可危之际,田小麦果断从镇子上拉了一大箱白纸过来拿给弟弟妹妹用。
田菲菲爱上画画,其实有个起因。
前阵子苗翠英迷上了打牌,用扑克自己打的那种牌,最开始的几种玩法都是大女儿田娉婷教她的,后来玩着玩着,自己也发明了几种玩法,天天起早贪黑的玩牌算牌,玩的不可自拔,连菲菲都不管了。
没人陪的菲菲,有点寂寞,有点孤独,但她很懂事,不想打扰娘亲玩牌,所以就想自己也找个乐子,摸索来摸索去,结果就迷上了画画。
菲菲最开始用的是一只灌有红色墨水的钢笔,这支笔是田小麦办高考补习班给同学们批改作业的时候用的,没想到会成为妹妹画画的启蒙笔。
田小麦看到菲菲用红色钢笔画的小鸡、房子、苹果之后,就果断地买了一盒十二色的水彩笔给她。
田菲菲小朋友如获至宝,从此小鸡变成了黄色的,房子变成了灰色的,苹果变成了红色的,各自有了各自的色彩,不再是单一的红色。
十二色不够用了之后,田小麦又去买了二十四色的,接着是三十六色的,现在菲菲有了一大盒一百零八色的蜡笔。
第208章 傲娇boy向强权低头的屈服
十二色不够用了之后,田小麦又去买了二十四色的,接着是三十六色的,现在菲菲有了一大盒一百零八色的蜡笔。
蜡笔画在纸上的感觉跟水彩笔很不一样,她更喜欢这种带有颗粒感的效果,蜡笔画的画儿更耐看,也更有质感。
白天田小麦出去忙活,田菲菲就跑到姐姐的房间,把一沓白纸、水彩笔、蜡笔、铅笔等画画的用品都放到姐姐的炕桌上,这样一画就是一整天。
结果田家白天就形成了这样一幅神奇的画面:留守在家里的三个人,一个人守着一个屋子,每个人都在干自己的事儿,安安静静的互不打扰,想想都觉得有趣。
给菲菲洗完澡之后,田小麦也给自己快速地冲洗了一下,把脏衣服放进洗衣盆里泡着,穿上上个礼拜刚织好的新毛衣,就去厨房给夏明苏打下手去了。
见田小麦穿着崭新的白色毛衣走了进来,夏明苏扭头问她:“我的新衣裳呢?”
“在我房间里,你走的时候别忘了带走。”田小麦顺手抓起一个土豆,动作娴熟地开始削皮。
“一会儿吃完饭,我就到你房间把新毛衣换上,我要穿着它回家。”王喜弟平常不愿意干这些劳神劳力、织织补补的女工活儿,自己的衣裳也好,孩子们的衣裳也好,不是从县城的大商店里买来的,就是托人从省城或者北京上海这些大地方带过来的,衣服好是好,不过就是少了点人情味。
自从穿了田小麦亲手做的衣裳之后,夏明苏就上了瘾,对外面卖的衣服各种排斥,搞得田小麦哭笑不得,难道以后每件衣服都让她做啊?她的制衣水平其实很一般的,万一夏明苏以后要上什么大场面,或是去见什么大人物,还是需要一些裁剪更加精致的高档衣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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