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苏眸光微微一亮,“磊子,你是不是喜欢佳佳?”
石磊想了想,“可能有一点儿,不过我一直没正经谈过恋爱,说真的,不知道爱情是啥……”
这下轮到夏明苏无语了,这话题拐得有点儿出乎意料。
爱情是什么?这问题可就聊大了。
爱情是体味过才会懂的东西,是没有办法通过任何的语言和方式,由一个人教授给另一个人的。
“我和佳佳现在这样的关系,是最舒服的,可以无话不谈,无所顾忌地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如果结了婚,关系变了,很多东西就会跟着变,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点的三瓶啤酒早就喝光了,石磊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往柜台上的那一排酒看去。
夏明苏只好叫来服务生,要了一瓶白兰地。
石磊满眼的感激,明明是他请客吃饭,真是不知道为啥他就不能随心所欲地要酒喝。
“朋友做久了,有些感情就变得复杂了。大多数时候,都不想破坏现状。那天我和佳佳醉得太厉害,否则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石磊喝了一口白兰地,眼中闪过一丝忧虑。
夏明苏:“也许是美丽的意外呢。我和佳佳已经离婚了,现在就是个旁观者,是个事外人,希望你能负起这个责任。我想你也不希望佳佳一边求学,一边当单亲妈妈吧?”
石磊沉默了良久。
白兰地夏明苏一口都没有喝,他慢条斯理地吃光了蘑菇意面和一盘蒜香面包。
吃完之后,他就静静地坐着,看石磊默默地喝酒。
娶,还是不娶,都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大概需要一些时间来慢慢考虑,夏明苏没有催促,也没有逼迫石磊立马做决定。
他没有立场逼石磊做什么,只是作为两人的朋友,希望促成这段婚姻。
不过,夏明苏隐约有一种预感,石磊会娶佳佳。
理由嘛,大概是因为他觉得石磊的内心深处一直都住着王海佳吧。
两天后,夏明苏就离开巴黎,去了英国。
临走前,他没有见到王海佳,可一个月后,他收到了王海佳发来的一封信。
信中说石磊向她求婚了,两人决定先在巴黎举行婚礼,双方的父母都会过来,结婚证等回国之后再领。
她感谢夏明苏对石磊的一番劝说,并祝他和小麦永远幸福。
夏明苏把信收起来,欣慰地笑了。
他的那番劝说之词,其实并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真正能说服石磊走到这一步的,还是他对王海佳真实的感情。
这份感情,应该在之前就已经酝酿成熟了,只是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或者没有正视罢了。
爱情一旦披上了友谊的外衣,就充满了迷惑性,让人认不出本真的面目,也让人容易心生胆怯。
田小麦独自在婆家生活的第一天,可谓异常艰辛。
即使她已经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可也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
田小麦还是小瞧了王喜弟,这个女人,真是歹毒的可以!难怪苏苏的爹这么些年都不愿意回来呢,面对这样一个恶婆娘,真是不如死了的好!
不过,在经历了一天生不如死的折磨之后,田小麦只用一个晚上就快速地找到了应对之策。
“小麦啊,来一下!”王喜弟朝屋外喊道。
“来啦……”田小麦放下扫帚就快步走了过去,进屋一看,她婆婆正坐在床边悠闲地喝着茶呢,一副贵妇相。
床上却堆满了衣服,一年四季的都有。这架势跟要清仓大甩卖一样,就是这甩卖的衣服看着好像都挺贵。
“娘,您这是,准备干啥啊?”田小麦指了指满床的衣服,问道。
“我听说你手艺不错,针线活很细。正好,你把这些衣服都给我改大一码吧。岁数大了,胖了不少,这些衣服都穿不进去了,丢了又可惜。”王喜弟抿着茶,一脸笑眯眯地瞅着田小麦。
田小麦哽了一下,“哦,改衣服,行啊。不过这些太多了,我一下子做不完,先把冬天要穿的……”
“小麦啊。”王喜弟打断了她的话,“这活不好总攒着,越攒越多,以后就更没时间弄了。你辛苦几天吧,也就几天的事儿。要是我手艺有你这么好,也就不麻烦你了。”
第328章 以退为进
“小麦啊。”王喜弟打断了她的话,“这活不好总攒着,越攒越多,以后就更没时间弄了,你辛苦几天,也就几天的事儿。要是我手艺有你这么好,也就不麻烦你了。”
“呃……行啊,那我就把这些都抱我房间里头去了。”
王喜弟点点头,“恩,都拿去吧。”
“大贵哥。”田小麦喊了一嗓子,想找个帮手,让她一个人搬,不得累死啊。
可王喜弟就想故意为难她,“大贵给我熬药呢,你就别麻烦他了,自个搬吧。”
王喜弟说着就去了厨房,还把大贵给拦住了,让他不用管小麦的事儿。
“熬你的药吧,小麦她可能干了,自己能行。”
田小麦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那就这样吧,反正她是不急,慢慢搬呗。
优哉游哉地,一边琢磨着事儿,一边慢慢地搬着,王喜弟数落她几句,她就嗯嗯啊啊地答应着,但就是不给你卖力气干。
你不体谅我,竟跟我找茬,也就别怪我不配合不听话了。
花了三四个小时,才把那一床的衣服搬到自己的房间里。
王喜弟也不生气,浪费的是你的时间,又不是我的时间,吃亏的到底还是你自己。
晚上田小麦从办公室回到家,去厨房一看,一粒剩饭都没给她留下,锅子里边刷得干干净净的,连点油腥味儿都没有。
好在房间里还有两盒奶油饼干能充饥,否则晚上饿的都没法睡觉。
水壶里边也都没有热水了,大半夜的,还要自己架锅烧热水喝,这日子过的也真是惨兮兮。
泡上一杯热茶,开一袋奶油饼干,坐在书桌前,一边吃一边赏月,感觉竟然还很不错。
大概是因为在苏苏的房间里吧,这里有他多年生活的味道,短时间内都抹不掉的迷人味道,能让人轻易地释怀掉一切的不如意。
以前田小麦起床后第一件事儿是练晨功,练完之后才开始给全家人做饭。
现在到了婆家,起来第一件事改成了做饭。
王喜弟午觉睡得时间长,而且年纪大了,觉少,所以早上起得特别早。
她耳朵还尖,听力贼好,只要听到田小麦醒了,就会一咕噜跟着起床,然后就等着要吃早饭。
这样一来,田小麦还怎么练晨功啊?只能先做饭,做完了还要陪着婆婆一起吃。
在自己家,做什么自己决定,偶尔娘和妹妹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她才给她们做。
现在呢,田小麦什么都不能做主,王喜弟想吃什么,她就只能做什么,一点决定权都没有。
最麻烦的是,中午她必须回家吃饭,以前都在办公室里头跟江淼淼一块儿解决,基本上都是早上做好带过去的。
现在呢,她中午必须要回去做新的菜,伺候她婆婆吃饭。
王喜弟觉得吃剩饭剩菜不健康,所以一直以来她都只吃刚做好的饭菜,这给田小麦增添了不少的麻烦。
这些以前都是大贵的事儿,现在大贵想做王喜弟都不让他做,非要吃儿媳妇亲手做的菜,说小麦做的更好吃,她更喜欢。
田小麦择菜的时候特别想爆脏话,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这是苏苏的娘,再气人也是生了苏苏的人,做几顿饭,原本就是应该的,是当媳妇原本就该做的。
虽说自己主动去做,和被逼去做,完全是两种心情,但田小麦认为内心强大的人可以很好地转换做事的心情。
权当是修炼内功的一门大课了。
“今儿中午少了一道菜啊!”王喜弟挑刺,每天中午的标配至少是五菜一汤,而桌上现在只有四道菜。
田小麦挑挑眉,解释道:“今天这条鱼比较大,这一道菜就顶之前的两道了,所以就少做了一道,做多了太浪费。”
“浪费什么?剩菜猪崽子们都能吃的,你就是懒,非得给自己找理由。”王喜弟敲敲筷子,命令田小麦,“这么些年了,中午就没少于五道菜过。你现在去,再给我清炒一盘藕丝来。”
田小麦不动地方,闷头吃饭。
大贵立马站起身,说:“我去做吧。”
“大贵你坐下!”王喜弟说:“你以后只做我晚上喝的药粥就行,早上和中午都不用你管了。”
大贵很是为难,但他的身份摆在这里呢,他也不好顶撞王喜弟,只好无奈地重新坐回到位置上。
王喜弟:“当初是你死乞白赖地非要嫁过来,你以为来了之后就能跟少奶奶似的享福么?做梦呢!”
这种美梦田小麦可从来都没做过,而且她也没觉得被佣人伺候是什么美妙的事情。
“我身边也只有一个大贵帮我做点杂事,没有人来伺候你!明苏回来了,他想怎么伺候你是他的事情。你现在是我夏家的儿媳妇,也不让你多做别的,一天两顿饭,很难吗?你也不是不会做,怎么就非要跟我过不去呢?多炒一个菜,能累着你还是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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