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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 (七月灯塔)


  “真的吗?事情这么快就办好了?”田小麦已经穿戴妥当,此时正站在桌前喝着温水。
  “我先把必须由我出面的要紧事儿给办了,剩下的我打算让邹平帮忙跑一跑。”陪媳妇也是要事之一,也要安排到行程当中。
  人生遗憾的事情那么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少一件是一件吧。
  从英国大老远飞回来,不仅仅是处理各种冗杂事物的,主要还是要跟他亲爱的老婆度过人生中值得铭记的美妙时光。
  夏明苏走下床,俯身给了田小麦一记清浅而甜蜜的早安吻。
  吃早饭的时候,夏灯花来了。
  她穿着漂亮的红色大衣,围着白色的围巾,戴着白色的绒帽,脸色比之前好了很多。
  “你们吃饭呢?”夏灯花看到儿子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她犹豫了一下,蹲下身,张开手臂,笑着说道:“展鹏,娘来了!”
  小展鹏竟然笑得很开心,他跑过去,搂住了娘亲的脖子。
  夏灯花抹掉眼角溢出的泪水,问儿子:“你要跟娘回家吗?”
  小展鹏把玩着娘亲的头发,没有回答。
  “灯花,过来一块儿吃吧。”王喜弟让大贵加了一副碗筷过来。
  夏灯花说:“我吃过了……”
  王喜弟抽出身边的一把椅子,拍了拍上面的棉坐垫,说:“吃了也再吃点,你哥做的!”
  夏灯花抱着儿子坐在那把椅子上,随意地喝了两口粥。
  来之前她并没有吃过早饭,但她还是吃不进去。
  之前她最爱哥哥做的鸡蛋羹,可现在闻到鸡蛋的味道都直反胃。
  她的身体彻底坏掉了,每天喝进去的药比吃进去的饭都多。
  夏灯花说:“娘,我想把小展鹏带回去了。”
  王喜弟点了一下头,说:“你身体好多了,想带回去就带回去吧,孩子多跟娘在一块儿比较好。”
  夏灯花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扭头去看田小麦,缓缓开口说道:“小麦,你让荣轩回家吧,在外面一定吃不好睡不好……”
  在她的印象中,江淼淼那里就是野人住的地方,一个小小的破屋,一个简陋的土灶,能吃好睡好才怪呢!
  再怎么说,田荣轩都是她深爱着的男人,是孩子的亲爹,她不忍心让他在外面受苦。
  最近气温一直在降,万一冻着了怎么办,万一病了怎么办?
  田小麦从夏灯花的眼中看到了妥协和忍让,因为爱着,所以什么事情都愿意选择原谅。
  原谅对方不爱自己,原谅对方的不够理解、不够宽容、不够大度、不够完美。
  爱打通了一切的障碍,然而单方面的爱成就的终究是一场悲剧。
  “一家人应该在一起的……”夏灯花垂眉,喃喃道:“家散了,人就真的要垮了。”
  田小麦想到田荣轩在塑料大棚里对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她就觉得自己的立场非常尴尬。
  她不知道该劝夏灯花多给田荣轩一些时间和空间,还是应该劝田荣轩立马回家。
  这件事夏灯花原本不该拜托她的,可既然说到这里了,田小麦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
  秉着真诚的态度,田小麦建议道:“你让他在外面放松几天吧,给他点时间,他会回去的。”
  “有媳妇有孩子的家里,难道不是让人最放松的地方吗……”夏灯花顿了顿,苦笑道:“原来也有可能不是啊……我绑架了他,是不是?”
  夏明苏问妹妹,“这几天药按时吃了吗?”
  夏灯花点头,“恩,吃了。”
  夏明苏:“剩下的药还能吃几天?”
  夏灯花愣了一下,回道:“还能吃一段时间吧。”


第342章 眼光如此一言难尽
  夏灯花把儿子接回了家。
  母子俩走了之后,夏明苏一脸担忧地说道:“按说我给的药应该已经吃完了才对,灯花肯定没有按时按量吃药。”
  王喜弟不以为意,“我看她精神挺好的,应该不用再吃药了吧。是药三分毒,吃太久了也不好。”
  “娘,这几天你经常去六爷爷那转转,帮灯花带带孩子。她如果不按时吃药的话,状态会不稳定的。”夏明苏还约了人谈事情,起身穿上外套就匆匆地走了。
  王喜弟斜眼瞅了田小麦一眼,问她:“你跟荣轩没什么吧?”
  “什么?”田小麦皱着眉头反问。
  她跟田荣轩能有什么!
  “灯花为什么让你去劝荣轩回家?你跟荣轩最近走得很近吗?”王喜弟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说:“我知道他喜欢过你。”
  田小麦喝着稀粥,淡淡道:“田荣轩昨天住在江哥那里,因为我跟江哥关系好,所以灯花才让我传话的吧。”
  “恩。”王喜弟点点头,她知道小麦对自己儿子的感情有多深。如果她对田荣轩有什么想法的话,当初也不会拒绝人家。
  想来田荣轩还真是个痴情种,为了小麦高考都放弃了,死心塌地地留在这小村子里头,给一个老头子打杂看家。
  可谁成想,就这样一个臭小子,把她闺女给迷得神魂颠倒,不顾死活了呢!
  都是孽缘啊孽缘,一个个,都这么不让人省心。
  夏鹏上次回来的时候也是各种倒苦水,说官家小姐不好伺候,脾气大得很,动不动就摔杯子砸电视的。
  一句话说不对就把他给骂得狗血淋头,还动不动就让他下跪认错。
  夏鹏何曾被女人这样折磨过,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玩到头把自己给玩进去了。
  为了晋升,为了当官,他还不能硬来,只能忍着。
  骂他,他就听着;
  打他,他就受着;
  为了早点怀孕,媳妇让去看男科,他就去看了。
  大夫给开什么中药让他喝,他就天天捏着鼻子一大碗一大碗地灌药。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这药越喝越觉得虚得慌。
  好几次到了关键时刻,他都觉得力不从心,险些不能交差。
  夏鹏的心里直打拨浪鼓,继续这样下去,怕是真的要不中用了。
  无奈之下,只好回家求助大哥。
  夏明苏听了直想笑,活该啊活该,早些年造了太多孽,这是报应来了。
  可毕竟是亲弟弟,不能真的冷眼旁观,笑着看大戏。
  帮忙出谋划策,又给换了几副药,这才把愁眉不展,一脸肾虚样的弟弟给安抚走了。
  王喜弟现在对这几个孩子,都挺失望的,没有一个让她顺心的。
  勉强矬子里面拔个大个,反倒是老大明苏过得还算不错。
  夫妻恩爱,虽然异地分居,但孩子现在也怀上了。
  大儿媳妇有主见,性子强,脾气硬,但必须得承认,人还是特别能干的,做饭做的好,女工活儿做的出色,在村里搞事业也搞得颇有样子。
  对她这个婆婆也不算太坏,主要是对她儿子实在好得没话说。
  还有什么可挑的呢,她再不喜欢,也不跟她睡一张床。
  等她以后归西了,能跟她儿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也就可以了。
  反正跟二儿媳妇那个火药桶一比,不知道要高出多少个档次来。
  明苏和小麦都出去忙了,家里没什么人,王喜弟就跟大贵念叨。
  这么些年了,她也习惯了什么话都跟大贵说。
  大贵嘴一向很严,所以她放心。
  “晓晓那姑娘看着漂漂亮亮的,见我的时候穿着白裙子,输着麻花辫子,扎个蝴蝶结,跟个淑女似的,谁能想到她竟然是个泼妇呢!我以为最差也就是个被宠坏的娇小姐,不会太过分了。没想到,人还能表里不一到这种程度!我活这么大岁数,真是开了眼界了!”
  大贵附和道:“是啊,人接触多了才会知道他长了一个啥样的心。黑的还是红的,骗不了人。”
  “你觉得小麦的心是黑的,还是红的?”王喜弟好奇地问。
  大贵想都没想,立刻回道:“当然是红的,红彤彤的!”
  “你是不是喜欢她?”王喜弟总觉得喜欢小麦的男人太多了,自己那个傻儿子,痴情的蠢女婿,还有颜青,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但同时也说明了,小麦的身上的确拥有很多男人都喜欢的一种特质,或者说是魅力。
  大贵笑了一下,说:“喜欢啊,不过我没把她当女人看。就觉得她还是个小女孩,像是我的一个小妹妹。”
  王喜弟从不怀疑大贵的任何话,这是大贵多年积攒的人品换来的信赖。
  “大贵啊,今年你就四十了,你不打算娶个媳妇吗?”王喜弟对大贵的人生大事一直很关心,可大贵始终回避这个问题,每次提到这茬就搪塞过去。
  “你就没碰到过让你心动的女孩子?你说没有我可不信,你今天诚实一点,跟我说说你到底怎么想的。”
  大贵是王喜弟堂哥家的小儿子,也就是她的侄子。
  当年王喜弟嫁人的时候,大贵过来帮忙,后来就没有再回自己家了。他一直跟在王喜弟身边,寸步未离。
  大贵从来不叫王喜弟堂姑,他单纯把自己当做一个做事的下人。
  他希望跟堂姑保持主仆的关系,所以这么多年只称呼王喜弟为“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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