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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 (七月灯塔)


  田小麦又转向艾珍珠,严肃地说:“我知道你着急把人带走,着急为品牌做创新,但每个人都会有特殊情况的。逼得太紧,会适得其反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艾珍珠点头,“我明白,我的中文很好,我听得懂你说的话。”
  “那就好。”田小麦说:“那今天就这样吧,我就先回去了。”
  艾珍珠看了看手表,站起身,说:“我也该走了,明天我还会再来的。”
  夏灯花坐着没有动,房间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前一天,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在哪里。
  今天就有人给她指路了,她怎么会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呢?
  她其实不懂设计,不知道她画的山除了挂在画展上让人欣赏之外,还会有什么用。
  但她很快就会知道了。
  艾珍珠会告诉她的!
  果然,夏明苏并不同意妹妹出国。
  “我在国外待过,我知道在国外生活并不容易,灯花她敏感,她脆弱,她会承受不住的。”夏明苏的观点很明确。
  田小麦猜到会是这样了。
  不同的意见,谁能说服谁呢?
  大概谁也说服不了谁吧……
  “灯花她自己想去呢。”田小麦试探性地说道。
  夏明苏:“她肯定以为逃离了这个令她难过的地方,心里就会好受了。但小麦你应该知道她的心结在哪儿,只要这个心结打不开,她无论去哪儿都是没用了。到了国外,人生地不熟的,举目无亲,她会更无助,她会更频繁地想起田荣轩想起她过世的孩子。这会加重她的病情!”
  田小麦弱弱地说道:“我知道……”
  “你知道你还任着她胡来?你还支持她出国?”夏明苏意识到自己过于激动了,便放低音量,放缓语速道:“上次她在家里,情绪崩溃过几次?数不过来吧。她的用药剂量太大了,这对身体的伤害是很深的。她是病人,不能冒险,不能胡来!”
  田小麦原本想说出国的几点好处来着,可总觉得说服力好像不是那么强。
  她也承认,出国之后,真实地在巴黎住一段时间,才能知道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结果都是未知的,惊喜和风险各占一半。
  哎呦,嫂子还真是不好当。
  “灯花想去,如果你不让她去,她会出状况吧……”田小麦只好换个角度跟夏明苏讨论这个问题。
  夏明苏默了。
  是啊,他也不好强行把妹妹关起来,那对她的病情也毫无益处。
  真是难办了!
  比找疗养院还要让人头疼。
  “明天你跟我一块儿去医院看看吧,那个法国女人也回来,你见见她,当面跟她聊一聊,没准会改变主意呢。”田小麦思来想去,找了个迂回战术。
  夏明苏:“也只能这样了,明天几点去?”
  田小麦:“吃完早饭就过去。”
  夏明苏:“法国女人会那么早过去吗?”
  田小麦挑挑眉,道:“她肯定比咱们早。”
  还真是够积极的,夏明苏拿了一条浴袍进了洗手间。
  田小麦已经洗过澡了,她关掉大灯,钻进被窝,点亮了床头灯,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本书看了起来。
  看得有点心不在焉,呵欠不断,有点犯困。
  夏明苏出来的时候看到田小麦歪着头,捧着一本打开的书,睡着了。
  他把书从田小麦的手中轻轻地抽出来,重新放到床头柜上,然后抱起她,将她放平,并严严实实地盖好了被子。
  夏明苏走到另一侧上了床,他枕着自己的胳膊,面向田小麦侧躺着。
  这样能看到媳妇安睡的侧脸,在揉揉的床头灯下,静谧柔和,无限美好。
  他在想,是不是自己武断了呢?
  要不要让妹妹出国呢?
  是不是需要考虑当事人本人的意愿呢?
  夏明苏犹豫了……
  这一夜,他又没有睡好。
  第二天见到艾珍珠的时候,夏明苏还没有确切的决定。
  艾珍珠看到夏明苏,特别直白地夸了他,用词比前一天夸田小麦的要丰富得多。
  她只夸了田小麦美丽,却用了一连串的词来夸赞夏明苏。
  比如帅气、高大、性感、诱人、法国的女人都会为他倾倒、万人迷……
  田小麦在一旁听的,都记不全艾珍珠用过的形容词了。
  她大概是把学到的所有夸人的中文词汇都用上了。
  这是他男人好吧,你这么赤裸裸地眼放星星地夸,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啊!
  艾珍珠可不觉得不好,她是个很直接的人,有什么说什么,耿直得很。
  夏明苏对这些夸赞之词不为所动,好像说的不是他一样。
  不过当艾珍珠闭上嘴,结束这番赞美之后,他还是极其认真地牵起田小麦的手,对艾珍珠说:“我是他的丈夫,我们很相爱。”
  用中文说了一遍之后,接着又用标准的法语说了一遍。
  “我是他的丈夫,我们很相爱。”


第447章 像是永别一样
  “哇,你的法语说得真好,你学过法语吗?还是去过法国?天呐,你越来越有魅力了!”
  夏明苏:“……”
  他的用意不是这样的,他无心秀法语,他只是想让这个法国女人知道,这样夸一个已婚的男士,不合适,不够妥当。
  但艾珍珠似乎并没有领会到这一点。
  还是进行下一个话题吧。
  “艾珍珠女士,我听说,你想带我妹妹去巴黎?”
  “不要叫我艾珍珠女士,请叫我珍珠。”
  田小麦听得直想笑,但今天要讨论是严肃的问题,笑出来似乎不太合适。
  不过真的好想笑啊,快憋出内伤了。
  夏灯花冷冷清清地坐在一旁,似乎整件事都跟她无关一样。
  夏明苏觉得跟这个女人说话有点费劲,看起来优雅得跟白天鹅似的,怎么说话做事这么虎呢!
  艾珍珠也不傻,见没人说话了,也就严肃起来,开始说正事。
  “我看过你妹妹的画展,也就是‘永平山上的灯花’的画展,我被她画的高山深深地迷住了。我联系办画展的人,才顺藤摸瓜找过来。我是法国品牌DT的设计师,一直以来,我的设计元素都是珍珠。不过渐渐觉得有些单调了,想添加一些新的元素,或者换个主题元素,让珍珠当配角。当然,你们可能会觉得高山和珍珠不太搭调,但如果设计的合理,会出现很惊喜的效果。你妹妹非常有天分,有着艺术家的灵魂。她在这里,会被埋没的。这太可惜了!我知道你们的顾虑,我保证,会照顾好她的身体,会照顾好她的心情,会找个与她年龄相当的女助理二十四小时地陪伴她帮助她,盯着她吃药、吃饭,还会在附近给她预备急救人员和设备,绝对比你们在这里找疗养院要强得多的多的多。”
  夏明苏与田小麦对视了一眼,艾珍珠的这番“演讲”实在太有说服力了。
  几乎是毫无挣扎的,夏明苏心中的天平就倾斜了。
  田小麦对艾珍珠报以钦佩的注视,这是下了大工夫了解过夏灯花各方面的情况啊。
  估计没少跟主治医生沟通。
  就这样,夏灯花在十月的最后一天,离开了祖国的大地。
  这是她第一次出国,有点兴奋,有点激动,也有一点对未知生活的不安。
  出国之前,她回家待了两天。
  王喜弟还认得自己的闺女,但时而把她当成十岁的夏灯花,时而把她当成十六岁的夏灯花。
  总之,不是现在的夏灯花。
  夏灯花从早到晚都赖在娘的身边,晚上都跟娘睡在一起。
  她讲了很多很多的故事,过去的,现在的。
  当然,她只搜寻快乐的记忆,那些痛苦的她都深深地埋葬了。
  王喜弟很高兴,但闺女说了些什么,她大概都忘记了吧。
  大概是母女间的心灵感应,夏灯花走的那天,王喜弟抹了很长时间的眼泪。
  她们彼此招手的样子,像是永别一样。
  这个闪念,让田小麦非常不安。
  然而,口口声声地说了“再见”,却没能真的再次相见。
  谁也没有料到,那一次,竟然真的是母女俩的永别。
  王喜弟没能看到闺女设计的皮包、皮箱和手表,没能看到长裙上的高山、腰带扣上的高山、衣柜上的高山……
  夏灯花设计出来的成品,两年后才问世,第三年才进到中国的市场。
  这段时间,夏灯花一次都没有回国。
  而王喜弟刚好在闺女出国的第三年,病倒了。
  病得很严重,她没等到闺女回国,就断了最后一口气。
  夏灯花回来参加了母亲的葬礼,她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不孝女的遗憾,没有办法弥补了。
  一切残酷的事情,都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令人麻木,令人无法不厌恶这操蛋的人生。
  可,还是要活着的呀。
  她是设计领域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她的前途一片光明。
  可,没有人跟她一起分享了。
  田小麦:“在巴黎过得还好吗?”
  夏灯花:“挺好的。”
  田小麦:“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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