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已经没有行人了,视野不好,半天都没有人过来帮她。
她是去献血的,她不能再出事了。
听嫂子的口气,淼淼哥的情况似乎非常不好,她要快点赶过去啊!
江秀红抬头看了看位置,骑三轮车的话,再有十多分钟就到了。
她忍着浑身的疼痛,挣扎地从三轮车里爬了出来。
可她无论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将倒下的三轮车重新扶起来。
雨水打湿了她的睫毛,冲刷着她的眼睛,她将手挡在额前,四目望去,街道上空无一人。
放弃车子,跑去医院吧,江秀红这样想着。
就在这时,一辆私家车缓缓驶来,停在了她的身边。
映入眼帘的是一把黑色的雨伞,“师傅,您能帮我把车子抬起来吗?我谢谢您了!”
江秀红眯着眼睛大声祈求着帮助。
当人走进时,她才认出,对方是夏明苏。
“上车吧。”夏明苏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拉着江秀红的手腕就将她带进了车内。
“我身上都是……”江秀红是想说,她的身上都是水,搞不好还有血,会弄脏车子的。
可夏明苏嘭的一声关上车门,从车前方绕到另一边上了车。
“你脚下面的袋子里有毛巾,新的,擦一擦吧。”夏明苏打转方向,朝医院开去。
江秀红一看方向是对的,有一丝惊讶,但她还是说明了自己要去的地方。
“夏总,您能送我去县医院吗?我哥出了点意外现在在医院等着输血呢……”江秀红胡乱地擦了擦头发、脖子和身上的水,就抱着毛巾,焦急地看着窗外。
“江哥?他出什么事了?”夏明苏一边问着一边调高了车速。
江秀红说:“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晓彤嫂子刚给我来电话,让我去医院献血,我和我哥都是O型血。”
刚刚夏明苏往医院的方向开,是想带江秀红去医院处理她刚刚划破的伤口的,没想到医院那边还躺着一个受伤的朋友。
雨刷疯狂地工作着,不到五分钟,就安全地到了医院。
江淼淼理货的时候被一个钢条划破了大腿,倒在无人的仓库里大半个小时,由于出血量过大晕倒了。
还好有人见他迟迟不回办公室就到仓库里去找他,发现他倒在血泊中,立马送到了医院。
血库里的O型血告急,由于天气不好,血站的血又无法及时送到,就只能靠群众献血应应急了。
夏明苏将车子停好,找过来的时候,江秀红已经开始验血了。
朱晓彤的双眼通红,但人很镇定,“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了。血库临时调集了一些O型血,说是很快就能送过来。”
夏明苏淡淡应道:“那就好。”
就在所有人刚刚稍微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江秀红的血液化验结果出来了。
医生说,她的血不能用!
第499章 决定权在你
老天跟江秀红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她的生活刚刚有了色彩,便被罩上了一层阴霾。
“我为什么不能给我哥献血?我们都是O型血!”江秀红一脸焦急。
医生安慰道:“血库的血送过来了,已经给你哥输上了,你不要太担心。小姑娘,让你家人过来一趟吧,我跟你家里人聊一聊。”
江秀红顿住了,她突然有了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医生,我是成年人了,有什么问题,你跟我直说就好,我能为自己负责。”
医生很是犹豫,“你父母呢?没有谁能来一趟的吗?实在不行,你让你嫂子过来一趟吧”
“我到底得了什么病?”江秀红直视着医生的眼睛,今天她要问出个结果来,否则绝不会出这间办公室的大门。
“既然你坚持,那我就直说了。”医生拿出化验单,解释道:“你得了白血病,俗称血癌。不过你不用太悲观,你的情况还不算太糟糕,积极配合治疗的话,病情还是有希望得到控制的。如果能找到合适的配型进行骨髓移植的话,也不是完全不可治愈的。希望你保持好的心情,带着家人过来跟医生多进行沟通。”
江秀红直勾勾地盯着面前化验单上“白血病”三个字,这三个字有如给她判了死刑。
从出生开始,她的运气就一直不好。
接二连三地生小病,长得瘦小,体格薄弱。
好运从来不会降临到她的头上,能给崇拜的偶像田小麦当秘书,是她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好运了。
可惜,好运流逝得太快,让人来不及反应。
“谢谢医生,我先走了。”江秀红冷静得有些过分,按照这位医生多年阅人的经验,这样的病人往往容易想不开走极端。
后来有人告诉他,小姑娘跟夏明苏好像认识,他就去找了夏明苏。
果然,在夏明苏这里又见到了江秀红。
“你来一下。”医生叫走了夏明苏。
夏明苏挑挑眉,这人找他干什么?虽然照过面,但是两人没有私交,突然找来,定是有事了。
江秀红的眉头皱了皱,她知道自己得病的事情瞒不住了。
夏明苏回来的时候,面色不是很好,他深深地看了江秀红一眼,但并没有说什么。
回家把这件事跟田小麦一讲,田小麦当即决定带着全家老小去做配型。
可当结果出来之后,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一一的意见很坚定,“捐骨髓而已,又要不了命,你们怕什么?!”
当爹娘的,一起沉默了。
“娘,当初是你带着我们去做配型检查的,现在有合适的了,你却不让用,那你当初带着我们去干嘛?走走形式?假不假啊,娘,你在我心目中可不是那种表里不一虚伪做作的人。”
一一说的话,字字扎心!
田小麦很想说她后悔了,但是后悔也已经晚了。
她很想说服一一,但一一是全世界最难说服的一个人。
回到卧室里,田小麦一屁股坐到地上,把头埋在了双膝上。
夏明苏蹲下身,浅浅地说道:“给她两天时间考虑考虑,明天我再劝劝她。”
“我当初为什么要带孩子们去做配型啊,我一定是大脑抽筋了我!”田小麦垂着自己的脑袋,那叫一个懊悔。
她真的没想到会这么巧,一一竟然会和江秀红的骨髓配型成功。
田小麦抬头看向夏明苏,“我是很想救秀红,但是……”
夏明苏:“我懂。”
救人是人的本能,但护崽子也是为娘的本能。
这并不矛盾。
“好了,去冲个热水澡早点睡觉吧。”夏明苏把田小麦拉起来,推进了洗手间。
当医生把配型结果当做好消息告诉江秀红的时候,江秀红的脸上毫无喜色。
“我不做骨髓移植了,先化疗吧。”
一一还小,做骨髓移植对身体的伤害太大了,隐患也很多,她不能让一一承担这样未知的风险。
“那边还没有回复确切的消息,即使孩子和孩子的父母同意了,他们也有权利临时改变主意。但如果捐赠者及捐赠者的家人决定救你,我希望你不要拒绝。”
“不!”柔弱的江秀红露出了坚毅的表情,“一一是我疼爱的妹妹,如果在我的生命和她的健康之间非要选一个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后者。医生我理解你,救人是你的职责,但是你也要尊重病人的意见。我得了这样的病,能治自然是好,但我不想希望任何人,尤其是我珍爱的人。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需要充满活力地生活,两个人一起病恹恹地度过漫长的余生,这是一个悲剧啊,我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医生说:“接不接受,决定权在你。”
离开医生的办公室之后,江秀红就离开了医院。
她了解一一的为人和脾气,所以她必须离开,到一个没有人能够找到她的地方。
无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田小麦都没能说服自己,就在这时,江秀红失踪了。
三天之后,他们报了警,但是这样的情况可派遣的人力物力都很有限。
人始终都没有找到。
这段时间,一一的话少得可怜,好几天都不吐半个字,这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她不理娘亲,她对娘亲失望了。
家里的气氛一落千丈,比外面的天儿还要冷。
平安夜那天,夏明苏接到了邹平县医院的电话。
江秀红被朋友送到了医院,人已昏迷不醒,医生下了病危通知。
田小麦到临县谈事情去了,大哥大可能又没点了,夏明苏没有打通她的电话。
回到家,看一一在家里,就带着闺女开车去了县医院。
“爹,你能把你认识的最厉害的医生全部都叫过来吗?我要救秀红姐姐!”一一侧着身子面对着驾驶位的方向而坐,双手死死地揪着老爹的衣摆,祈求道。
夏明苏直视着前方的道路,双手稳稳地把着方向盘。
虽然闺女的手并没有触碰到他的身体,但从衣摆处散发的能量却传遍了全身。
他学过医,也在村子里面当过无照的赤脚医生,油然而生的责任感汹涌而来。
但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他不得不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不能热血冲头就随便应下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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