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她,灵玉那个乡下的朋友,说教的女子眼睛透露出来不屑,刚才看着感觉还行,这会瞧着,怎么都觉得带着一股子乡土气息,到底是农村来的,就是衣服再好,还是有一股土味。
“灵玉。”唐春景看着她的脸和脖子,心里一惊,“怎么还挂到脸和脖子了?”大概是被树枝挂的,从左脸的下颚到脖子勾出一条长长的线来,虽算不上严重,但长长的一条线,也够让人触目惊心的。好在灵玉年轻,新陈代谢比较快,挂的这一道,过一个夏天想必就能好。
“姐姐......”孙灵玉喊了一声,委屈的眼泪便流了下来。
“哎呀,别哭,别哭。”唐春景连忙过去,把带来的水果罐头放下,抽出床头的纸巾给她擦泪,一边擦一边说道,“伤口不沾水才好的快。”
刚才那女子,站在一边,有些生气,这两天任凭自己怎么劝怎么说,她从来就没给自己好脸色过,如今外人来了她倒好,比亲姐姐还亲呢。想到这里,她拎起水壶,不悦的说道,“灵玉,我去打水,大夫说了,你现在需要多休息,知道吧。”
唐春景不傻,听的心中诧异,她好像没怎样吧,这个女人怎么说话带刺?
那女子走了,唐春景问道,“这是你姐姐么?”
“我舅舅家的姐姐王丹华,别理她,特清高。”
唐春景抿嘴笑了,她看出来了,就是不能说罢了,左右自己与她与不会有什么交集,当然也不会理会她的态度了。
“你说你,让我说你什么好,怎的跑到那种地方待了一夜,大冬天的谁去植物园,你就不怕出点什么事?”
孙灵玉快抑郁死了,“我没想着离家出走,也就是过去坐坐,没想到从石头上滑了下去,摔倒了就起不来了。”
唐春景先是一愣,接着忍不住笑了,她就说啊,灵玉性格单纯开朗,她怎么能干出离家出走这么抑郁的事情呢。
“你没事就好,伤哪了?”
孙灵玉抬抬脚,郁闷死了,“正好脚踝。”
“伤筋动骨一百天,好好养着吧。”虽是骨裂,也得等骨头长好了才能活动。
孙灵玉叹了口气,“在床上才躺了两天就够死了。”
唐春景安慰道,“平常人想休息都休息不了,你就当给自己放假休息了。”
孙灵玉朝着她身后看了看问道,“你自己来的吗?”
“顾明远和我一起来的,他在外面等着呢。”
“噢。”孙灵玉好像有些失望。
“住几天出院?”
“今天就不发烧了,我妈说不行明天就回家,在家还能看电视,在这什么都干不了。”
孙灵玉家里有电视啊,也对,他们家条件好,家里有电视没什么稀奇的,她在想自己是不是也要给母亲添台电视,将来大姐出了门,母亲在家也好有个消遣。
“还是回家吧,医院里也不干净。”只是,她要是回家养着以后恐怕就不能见面了,想了想说道,“要不你把你家的电话给我,闲了我陪你聊天啊。”
“好啊!”孙灵玉说了一串数字,唐春景拿出纸笔记了下来。
“姐姐,”孙灵玉看着唐春景手里的纸笔,忽然喊了一声,说道:“姐姐,借你的纸笔用用吧。”
“可以啊。”唐春景没有犹豫递给她。
她一伸手,孙灵玉惊呼起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顾明远给你买的?”
唐春景大方的给她看,“是啊,放心,你将来肯定也有的。”
孙灵玉有些郁闷的说道,“这种东西得自己喜欢的人买才有意思啊。”她拿过纸笔,迅速的在纸上写一行字,撕下来又折了起来递给唐春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姐姐,你帮我给徐盛瑞。”
唐春景接了过来,放在自己挎包的内兜里面,郑重的说道:“好,我带给他。”
就在这时,病房的门被推开了,王丹华提着暖瓶进来了,说道,“灵玉,你该休息了吧。”
第233章 狗眼看人低
孙灵玉刚想发作,唐春景摁住了她的手,说道,“你好好养伤,等好了咱们一起去逛街,我请你吃饭。”说着站了起来,朝着王丹华礼貌的笑笑。
王丹华眼睛中竟无半分笑意,竟然连敷衍也是没有的。
唐春景不甚在意,只是奇怪,拎起包来走了。
刚出了病房,把门带上,然后听到屋里传来王丹华清晰的声音,语气很是不屑:“她就是你那个开油坊的朋友?”
“她是我挺好的姐姐。”孙灵玉大声说道。
“姐姐?随便一个什么人就能当你姐姐?一股子乡土气!你什么眼光,和这种人玩,不怕失了自己的身份!”王丹华的声音充满了嘲弄,“你看看徐盛瑞现在都降低到什么身份了,在一个小作坊里干活,你还对他念念不忘的,有意思吗?”
唐春景僵在了门外。
这时孙灵玉很生气的喊道,“你高贵,你有身份,我孙灵玉自甘堕落不配你在这伺候!”
“你冲我喊什么呀,真不知道好歹!”
.......
顾明远在不远处的长椅上坐着,见着唐春景出来了,站了起来,她没有再听下去,快步的走了过去。
“怎么样,还好吗?”顾明远问道。
在顾明远面前唐春景向来不掩饰,她站在顾明远的面前认真的问道,“我满身带着乡土味吗?”
一句话差点把顾明远给住了,好在他反应快,“我就喜欢你乡土味!”
气的唐春景瞪了他一眼,哼了一声,甩开步子往前走去。顾明远急急地跟在她身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回答的不好吗?别说她没乡土味了,就是有乡土味他也喜欢啊。
啊!不对,顾明远脑海中灵光一闪,急忙拉住了唐春景,“谁说你乡土味了,我去揍他!”说着还将袖子撸了撸,做出一副生气的架势来。
唐春景噗嗤一下乐了,挽起他的手来,说道,“走吧,没事了。”
果真是有人说了她,顾明远脸沉了下来,“是谁说的?”
“没事,说就说呗,本来就是个乡下丫头。”
“是孙灵玉的家人说的?”
唐春景双手抱在了顾明远的胳膊上,“爱说就说去吧,下次我把自己打扮的洋气一点不就行了。”
“狗眼看人低!”顾明远十分生气,“是不是刚才进去的那个王丹华吧!”
“你认识她啊!”唐春景惊讶地说道。
“我们同一届的不同班,她好爱看不起人,但我不知道她和孙灵玉家是亲戚。”顾明远脸黑了半边,刚才她在这边经过,看到他,明明认识却做出一副不认识的样子,高傲的过去了。后来见她进了孙灵玉所住的病房,寻思着她们多半有亲戚关系,没想到还真是这个女人!
“她看不起别人,早晚也有别人看不起她的时候。你好好混,什么时候成了市、长,我是市、长夫人了,看谁还敢小瞧我,是不是?”
一句话把顾明远逗的脸上有了笑意,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肩膀上,“走吧,吃饭去了,有家很好吃的油泼面,我小时候吃过,后来关了,去年又重新开业了,带你去尝尝。”
“这边有做油泼面的?”唐春景挺惊讶的,这是陕西的,在交通还不算发达的今天,华北平原的省份能有,真的很让人惊讶,“有没有肉夹馍和臊子面?”两个人转变了话题,故意遗忘掉了王丹华。
“好像只有面食,你想吃肉夹馍?我给你做呀。”
“咦,你会?”
顾明远笑道,“小时候,这是我们家常吃的东西,那会家里有一锅煮肉的老汤,不只卤肉,煎鸡蛋、海带之类的都会放进去,想吃什么就夹在饼里面,面饼最好是发面的,做的薄薄的,在炉子上现烤,又香又脆,可好吃了。”
唐春景听的满口是口水,伸出手指来捅了捅他,“别说了,馋死了。”
顾明远呵呵的笑起来,这一阵子他没大有事,若是从油坊的厨房里做一锅煮肉的老汤,倒是挺好的,春景若是想吃随时都可以。
他的初衷是只为女朋友吃的方便,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卤肉肉夹馍,竟成了金花集团食堂里的招牌菜,无论是招待客户还是自己的员工,进了食堂,肉夹馍是必选!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他们没有骑摩托车,他说的那个吃油泼面的小巷子离医院非常的近,走着不到十分钟就过去。
顾明远五官深邃立体、长得仪表堂堂,无论是样貌还是身材都十分出众,他风度又好,走在街上很是吸引人。唐春景跟他走在一起颇有些压力,她本来还是挺自信的,王丹华竟说她一身土气,此刻她既不扬眉也不吐气,挽着顾明远的胳膊,深刻的反思着自己哪里土气......
顾明远却感觉颇好,春景就是一女强人,平日里不曾软弱半分,现在依偎在自己身边,多小鸟依人啊!
油泼面就是一临街的瓦房改造的,门口的上方吊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老陈家油泼面,黑色的牌匾,用金粉描的字迹有些褪色,倒是有几分古色古香的样子。
进去之后,店面不是很大,但很干净,生意很火爆,因为吃饭的饭点,桌桌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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